一句殺菌,就是一張許可證
清潔劑寫上殺菌、消毒,就落入《環境用藥管理法》的環境衛生用殺菌劑。製造端沒有一張叫「製造業許可執照」的證,而是工廠登記、設廠標準、每一產品的製造許可證與專業技術人員四件事並聯,我們把它們排成一條可執行的路徑。
案件背景
業者在臺南經營清潔用品工廠多年,持有工廠登記,產品以洗劑與去污劑為主,通路涵蓋量販與電商。疫後市場需求讓公司決定推出宣稱可殺菌的環境消毒噴劑,行銷文案與包裝都已設計完成,準備上市前才被通路端質疑:有殺菌功效宣稱的產品是否屬環境用藥。查證結果是肯定的,依《環境用藥管理法》第5條,環境衛生用殺菌劑屬環境用藥,製造、加工前須依第9條向環境部申請查驗登記取得許可證,工廠設備與安全衛生條件要符合《環境用藥工廠設廠標準》,還要設置專業技術人員;同時公司誤以為要先申請一張「製造業許可執照」,四處打聽不到申請窗口。若貿然上市,產品會被認定為未經核准而製造的偽造環境用藥,庫存與通路合約都會出問題。
難題
- 公司一直以為要先辦「環境用藥製造業許可執照」,但法律上沒有這張證,製造端的合規要件是第13條工廠登記與設廠標準、第9條每一產品的製造許可證、第19條專業技術人員的組合,方向錯就全部卡住
- 第9條查驗登記要附名稱、成分、性能、製法要旨、分析方法、毒理報告與藥效報告,公司只有清潔劑的配方,沒有依環境用藥要求做過藥效與毒理試驗
- 既有廠房是一般清潔劑產線,依第13條須符合《環境用藥工廠設廠標準》的設備與安全衛生條件,改造範圍與時程要與產品送件並行
- 包裝文案已定稿,但依第27條標示須先經環境部核准,依第33條廣告不得逾越登記內容,行銷端已印製的宣稱要全部重審
- 通路端分屬量販、電商與清潔服務業者,哪些通路要有環境用藥販賣業許可執照、哪些只受第20條標示與不得拆封販賣拘束,銷售合約要重新設計
偉騰怎麼做
- 先做「四件事並聯表」:把製造端合規拆成工廠登記與設廠標準、產品製造許可證、專業技術人員、依第11條在許可證登記廠址兼營自製品批發零售免申領販賣業執照四條線,各自標出主管機關、文件與時程,取代業者原本找不到的「製造業許可執照」
- 依第9條規劃查驗登記資料:確認有效成分與定位為一般環境用藥、委託辦理藥效報告與毒理報告、建立分析方法與有效成分含量控管,使含量落在第25條公告的容許誤差範圍內
- 同步進行廠房改造:依《環境用藥工廠設廠標準》調整製造區、倉儲與安全衛生設施,聘任經訓練合格的製造業專業技術人員並完成設置報備
- 以「標示文案反推」重寫包裝:先依《環境用藥標示準則》與第27條擬定標示內容送核准,再由核准內容反推廣告用語,讓第33條的宣稱邊界在上市前就固定
- 從審查端視角預備補正:環境部化學物質管理署審查重點在成分與宣稱是否對應、藥效試驗是否支持標示功效、分析方法能否驗證含量,送件前逐項自核把補正壓在一次以內
- 設計「通路執照分流」:量販與電商販售一般環境用藥依第5條不須販賣業執照,但依第20條不得販賣未加標示或拆封的產品;清潔服務業者若使用特殊環境用藥須持病媒防治業執照,銷售合約據此分流
結果
- 環境部化學物質管理署核發環境用藥製造許可證,許可證有效期間五年,一次補正即核准,標示同步核准
- 廠房完成設廠標準改造並通過查核,製造業專業技術人員到職,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備查無缺失
- 公司於許可證登記廠址兼營自製產品批發零售,依第11條免申領販賣業許可執照,節省一條申請程序
- 量販與電商通路依核准標示上架,清潔服務業客戶的採購依其執照狀態分流,未發生無照銷售爭議
- 業者建立新品上市前的功效宣稱審查流程,第二款產品在配方階段即納入許可證規劃
關鍵數字
- 4 條線 製造端合規(工廠登記與設廠標準、產品許可證、專業技術人員、廠址兼營免執照)
- 5 年 許可證效期(期滿前三個月至六個月內申請展延)
- 1 次 補正次數(審查端重點逐項自核後僅補正一次)
處理時間軸
- 第1–2週:定性與四件事並聯表——確認產品屬環境衛生用殺菌劑、一般環境用藥,拆出製造端四條合規線與時程
- 第1–2個月:試驗與資料整備——委託藥效與毒理報告、建立分析方法與含量控管,依標示準則擬定標示內容
- 第2–3個月:廠房改造與人員設置——依設廠標準調整製造區與倉儲,專業技術人員到職並完成報備
- 第3個月:查驗登記送件——依第9條備齊資料連同標示與樣品向環境部化學物質管理署申請
- 第4–5個月:審查與補正——一次補正後審查通過,標示核准,廣告用語依核准內容定稿
- 第6個月:許可證核發與上市——製造許可證核發,通路依執照分流上架,按月紀錄製造與販賣數量
本案啟示
「先辦一張製造業執照」不成立;四件事並聯表加上標示文案反推,讓工廠登記、設廠標準、產品許可證與專業技術人員同步到位,才是清潔用品廠跨入環境用藥的解。
常見問題
清潔劑寫上殺菌、消毒,就要辦環境用藥許可證嗎?
是。依《環境用藥管理法》第5條,環境衛生用殺菌劑屬環境用藥,製造、加工或輸入前須依第9條向環境部申請查驗登記,經核發許可證後才能製造,未經核准製造的產品依第6條屬偽造環境用藥。判斷關鍵在功效宣稱與成分,而不是產品叫什麼名字,文案定稿前就要先定性。
環境用藥製造業許可執照要去哪裡申請?
法律上沒有這張證。製造業的合規要件是依第13條辦理工廠登記並符合《環境用藥工廠設廠標準》、依第9條就每一產品取得製造許可證、依第19條設置專業技術人員;製造業者在許可證登記的廠址兼營自製產品的輸出、批發、零售及自用原體輸入,依第11條免申領販賣業許可執照,所以窗口是環境部化學物質管理署的產品查驗登記,不是地方執照。
我的產品給量販店和清潔公司賣,他們要有執照嗎?
分兩種。只批發零售一般環境用藥的通路依第5條不屬販賣業,不須許可執照,但依第20條不得販賣未加標示或拆封的環境用藥;經營特殊環境用藥、環境用藥原體或任何環境用藥輸入輸出者,須向所在地環保局取得販賣業許可執照,特殊環境用藥的使用者依第21條限於持照病媒防治業等對象,銷售合約要據此分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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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辦人謝清泉為前臺東縣環境保護局局長、前臺東地檢署檢察事務官、前臺東縣政府消費者保護官,中央警察大學法律學研究所畢業,具地政士與不動產經紀人國家證照。服務臺東全縣 16 鄉鎮及全台各縣市——任何業務直接聯絡偉騰,全台各地均有配合團隊,可安排專人親臨現場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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