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縣市事業廢棄物輸出入許可:環保局核發、有害核轉與跨境清運
嘉義縣市的事業廢棄物輸出入許可,一般由嘉義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或嘉義縣環境保護局核發,有害要核轉環境部資源循環署。本文整理兩局承辦科室、書件動線、接受國文件、退運保證、國內段清運與稽查重點,讓嘉義業者一次看懂。
重點速覽
偉騰開發興業有限公司(前臺東縣環境保護局局長謝清泉主持,統一編號 90801410)承辦嘉義縣市、雲林縣、台南市(全台各縣市均可受理)的事業廢棄物輸出入許可與跨境清運統包,全台各縣市均可受理,先以文件與現況照片做免費書面初判,再決定是否委託。
- 服務項目
- 事業廢棄物輸出入許可與跨境清運統包:有害廢棄物輸出許可、一般廢棄物輸出許可、廢棄物輸入許可、過境轉口同意申請、接受國文件公證驗證、實地勘查報告整備、退運復運進口計畫、財務保證與責任保險協調
- 承辦公司
- 偉騰開發興業有限公司(偉騰、偉騰開發;前臺東縣環境保護局局長謝清泉主持)
- 服務範圍
- 嘉義縣市、雲林縣、台南市(全台各縣市均可受理)
- 官方參考
- 嘉義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環保設施管理科職掌(事業廢棄物)、嘉義縣環境保護局 廢棄物管理科、有害事業廢棄物認定標準(全國法規資料庫)
- 法規依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輸入、輸出、過境、轉口許可與有害廢棄物輸出對象限制)、《事業廢棄物輸入輸出管理辦法》(申請人資格、書件、審查期間、許可期限、事後申報與退運)、《有害事業廢棄物認定標準》(不同清理階段的有害屬性判定)、環境部公告「屬產業用料需求之事業廢棄物」(免辦許可的品項與條件)、環境部公告「禁止輸入之事業廢棄物及一般廢棄物種類」(不得輸入的品項)
- 應備文件
- 廢棄物名稱、代碼、來源與性質說明、接受國或輸出國主管機關同意或不管制證明、對方處理機構登記證明、許可與同意處理契約、申請者公司登記、工廠登記或清除處理機構許可證、既有檢測報告與運送規劃資料
- 常見退件與誤判
- 把嘉義縣事業的輸出案送到嘉義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含金屬印刷電路板廢料用貯存階段的一般屬性送輸出案;接受國不在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會員國、雙邊協定國或環境部公告名單內就先簽約
- 諮詢方式
- 加 LINE「偉騰開發」傳地號、公文或現況照片,先做免費書面初判;電話 0965-855-538。
嘉義的事業廢棄物要送出國處理或從國外輸入,第一個問題不是找船公司,而是先確認事業在嘉義縣還是嘉義市。嘉義市政府環境保護局與嘉義縣環境保護局各自收件,一般事業廢棄物由所在地環保局核發許可,有害事業廢棄物則核轉環境部資源循環署同意,兩條軌道的書件與時程不同。
嘉義縣的製造業集中在民雄、頭橋與嘉太工業區,嘉義市的列管事業則以東區為主,會走到輸出入這一步的多半是金屬表面處理、化工與食品製造業的製程廢棄物。本文把嘉義兩局的承辦科室、書件動線、審查關卡與國內段清運整理成一條線,讓嘉義業者知道每一步該找誰。
偉騰開發興業由前臺東縣環境保護局局長帶隊,看過地方環保局怎麼審輸出入案、怎麼核轉中央,也知道退運通知到手後那幾天該做什麼。嘉義業者只要把廢棄物來源、成分與接受國處理廠資料傳到 LINE,我們先做書面初判,再決定走嘉義市或嘉義縣的哪一條軌道。
嘉義縣與嘉義市:輸出入許可先分清楚向哪一個環保局遞件
嘉義縣市的事業廢棄物輸出入許可,第一步是分清楚事業所在地屬縣或市,因為兩個環境保護局各自收件、各自審查。嘉義市政府環境保護局設在吳鳳北路一百八十四號五樓,事業廢棄物及其判定由環保設施管理科承辦,該科也負責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及處理的稽查取締。嘉義縣環境保護局位在朴子市祥和二路西段,廢棄物管理科掌廢棄物管制,環保設施管理科辦永續循環中心的一般事業廢棄物進廠事務,稽查隊負責陳情後的現場稽查。一般事業廢棄物輸出入案由所在地環保局核發許可,有害事業廢棄物則由環保局核轉環境部資源循環署同意,兩局的電子申辦入口都是環境部資源循環署維運的環境保護許可管理資訊系統,送件前先確認事業管制編號歸屬哪一局。
民雄、太保工業區與嘉義市東區:哪些嘉義事業會走到輸出入這一步
嘉義縣是農業縣,列管水污染源逾半是畜牧業,食品製造、水泥、化工各約 5%。依環境部 EMS 列管資料,民雄鄉列管事業 1,981 家,其中民雄工業區 371 家、頭橋工業區 148 家,近三年裁處 303 件,以空氣污染防制法案件最多;太保市列管 1,293 家,嘉太工業區 205 家、南部科學園區嘉義園區 22 家,近三年裁處以廢棄物清理法案件最多。嘉義市則集中在東區,列管 2,979 家中廢棄物管制別 1,957 家。以這樣的結構看,嘉義會走到輸出入這一步的,多半是工業區內金屬表面處理、化工與食品製造業的製程廢棄物,先做有害或一般的判定,才知道要走市縣環保局直核還是核轉環境部資源循環署。
嘉義市環保設施管理科到環境部系統:輸出入許可的送件動線與必附文件
嘉義市事業先向嘉義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環保設施管理科的判定承辦確認屬性與代碼,市府表單下載頁共 123 筆,用科別篩選環保設施管理科即可找書表。嘉義縣事業則洽嘉義縣環境保護局廢棄物管理科,縣局表單下載頁現列 26 筆,多為工廠登記與水污類,輸出入書件格式先向承辦確認。兩地一致的必附文件是廢棄物名稱、代碼、來源與性質說明,接受國主管機關同意或不管制證明,對方處理機構登記證明與同意處理契約,申請者公司登記、工廠登記或清除處理機構許可證,及檢測報告與運送規劃。接受國寄來的外文文件,嘉義兩局都會依《事業廢棄物輸入輸出管理辦法》第28條要求當地公證加我國駐外館處驗證,並附中文譯本。書件缺漏過半會被直接駁回,一次收齊再送件。
嘉義兩局審查的三道關卡:判定順序、接受國資格與退運退路
查嘉義縣環保類自治法規 38 筆與嘉義市的環保自治條例,重心在代清除處理收費、焚化廠回饋與檢舉獎勵,未見針對輸出入的在地加嚴規定,嘉義兩局審查因此看三件事。先是屬性判定:依《有害事業廢棄物認定標準》第2條先看列表、再看有害特性、最後看公告,像含金屬印刷電路板廢料,在貯存清除階段是一般、到輸出入境階段就轉為有害,先向嘉義市環保設施管理科問清楚。再來是接受國資格:依《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2項,有害廢棄物輸出對象限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會員國、與我國簽有越境轉移雙邊協定的國家及環境部公告的國家或地區。最後是退路:退運收回保證書、復運進口計畫與財務保證或責任保險證明缺一不可,首次申請以三百公噸為上限,一案只對應一個接受國與一家處理機構。
廢清書、清除機構與永續循環中心:嘉義的輸出入許可排在哪一步
輸出入許可不是第一張證。指定公告事業要先有核准的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嘉義縣環保局繳費專區把廢清書審查費列在最前面,依《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審查管理辦法》第11條之1繪製的全廠污染流向示意圖,也要涵蓋輸出入這段清理方式。有害事業廢棄物以國內處理或再利用為原則,嘉義縣可燃性一般事業廢棄物另有永續循環中心(原鹿草垃圾焚化廠)代處理,須先取得嘉義縣環保局核准才能進廠,審查端會問為什麼不走國內。國內段清運要委託合法清除機構,嘉義市規定清除機構車輛裝置 GPS、處理機構裝設錄影系統並申報流向,嘉義縣產業專區有清除與處理機構名單。順序因此是廢清書核准、清除機構契約、再申請輸出入許可,許可到手後才排船期與報關。
每年 700 家次查核與 97% 申報率:嘉義縣稽查密度下的補正與救濟
嘉義縣環保局的事業廢棄物查處管制計畫,每年查核事業至少 700 家次,公民營清除、處理與清理機構每月至少查核 20 家次,並要求列管事業廢棄物產出及暫存網路申報率每月達 97% 以上,等於輸出前在嘉義廠內的貯存量與流向申報,隨時可能被勾稽比對。嘉義市則由環保設施管理科負責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及處理的稽查取締,公害陳情由資源循環管理科受理,二十四小時專線就是總機。兩地都有檢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案件獎勵辦法,嘉義縣按已繳納罰鍰百分之十發給獎金,待運貨物的廠內堆置同樣會被檢舉。以虛偽文件取得輸出入許可,裁罰的污染程度係數採最高值。收到嘉義環保局的通知,先在期限內補正或提出陳述意見,對處分不服再提起訴願,不要等到裁罰確定才找退路。
在地事實對嘉義業者的意義:先定軌道、先留退路、再談合約
把上面的嘉義事實收攏成三個判斷。一、嘉義縣市未見輸出入的在地加嚴,但有兩個各自收件的環保局與一套高密度的縣級稽查,案子的成敗在書件完整與屬性判定正確。二、嘉義的製造業聚落在民雄、頭橋與嘉太工業區,產出的含金屬廢料一到輸出入境階段就轉為有害,必須預留核轉環境部資源循環署的時間,出口合約不能以嘉義環保局收件日推算船期。三、嘉義縣有永續循環中心代處理可燃性一般事業廢棄物,審查端會先問國內為什麼不能處理,輸出理由要在申請書裡講得通。再加上首批三百公噸上限、七日內申請復運進口的退路義務,嘉義業者最合理的做法是先讓有經驗的人判定軌道、備齊接受國文件,再簽對方處理廠的數量與船期。
自我檢查清單
- 確認事業管制編號歸屬嘉義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或嘉義縣環境保護局,再決定向哪一局遞件
- 先向嘉義市環保設施管理科或嘉義縣廢棄物管理科確認廢棄物代碼,以及輸出入境階段屬有害或一般
- 接受國主管機關同意或不管制證明、對方處理機構許可與契約,外文文件經當地公證與我國駐外館處驗證並附中文譯本
- 退運收回保證書、復運進口計畫與財務保證或責任保險證明備妥,首批輸出數量不超過三百公噸
- 嘉義廠區到港口的國內段清運委託合法清除機構,車輛裝設 GPS,流向依規定網路申報
- 輸入案於提貨三日前向貯存或處理設施所在地的嘉義環保局申報;輸出案處理完畢後網路申報並通知環保局、副知環境部
- 名稱、地址或負責人變更於事實發生日起三十日內申請變更登記,其他記載事項變更重新申請
常見錯誤
- 把嘉義縣事業的輸出案送到嘉義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收件機關不符被退回重送,審查時程從頭起算
- 含金屬印刷電路板廢料用貯存階段的一般屬性送輸出案——輸出入境階段屬有害,未核轉環境部資源循環署即被駁回
- 接受國不在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會員國、雙邊協定國或環境部公告名單內就先簽約——許可核不下來,合約與船期全部落空
- 接受國文件只附外文掃描檔——未經公證驗證與中文譯本,嘉義環保局通知補正,書件缺漏過半直接駁回
- 首批就簽下全年出口數量——首次申請以三百公噸為上限,超出部分要等首批妥善處理報告後再次申請
- 以虛偽文件取得輸出入許可——罰鍰計算的污染程度係數採最高值,上市或上櫃事業還可能加重十倍至二十倍
官方參考資料
常見問題
嘉義 廢棄物 出口 許可 要 找 環保局 哪一科
嘉義市事業找嘉義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環保設施管理科,該科承辦事業廢棄物及其判定,也管貯存、清除、處理的稽查取締;嘉義縣事業找嘉義縣環境保護局廢棄物管理科。一般事業廢棄物由該局核發許可,有害事業廢棄物由該局核轉環境部資源循環署同意,送件前先確認管制編號歸屬哪一局。
嘉義 有害 廢棄物 可以 出口 到 哪些 國家
依《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2項,有害事業廢棄物以國內處理或再利用為原則,輸出對象限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會員國、與我國簽有有害廢棄物越境轉移雙邊協定的國家,及環境部公告的國家或地區,且對方處理機構要有能力妥善處理。嘉義業者簽約前先核對名單,再備接受國同意文件與公證驗證。
嘉義 廢棄物 出口 被 退運 怎麼 辦
貨在接受國被拒收時,依《事業廢棄物輸入輸出管理辦法》第17條,原輸出者應於接獲通知日起七日內申請復運進口或轉運,期限不得超過九十日,復運回嘉義後依原核定的貯存地點與復運進口計畫處理。若因此收到嘉義環保局處分,可在期限內提出陳述意見,對處分結果不服再提起訴願。
傳資料做嘉義初判
嘉義縣市的事業廢棄物要輸出或輸入,先把廢棄物來源、成分檢測與接受國處理廠資料加 LINE 傳給我們,由前臺東縣環境保護局局長團隊做書面初判,再定嘉義市或嘉義縣的送件軌道。電話 0965-855-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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