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事業廢棄物廢清書實務:三樓掛文送審、核備五年與水泥窯協同處理
花蓮的廢清書要先線上填報、再帶紙本到環保局三樓繳費掛文,核備有效期限五年;一般廢棄物去化靠水泥窯協同處理的再生資源利用中心,每公噸提撥兩百元回饋金,是否收受事業廢棄物沒有明文。本文把公告門檻、送審、每月申報、有害貯存、委託契約與花蓮在地窗口寫成一張合規地圖。
花蓮的事業廢棄物版圖由水泥、採礦與土石加工定義:和平產業園區與和平工業專用港、美崙產業園區、光華樂活創意園區是製造業聚落,環保局把水泥、採礦、土石加工列為重大污染源管制對象,另由綜合計畫科經營環保科技園區。環境部依《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公告一定規模的事業要先取得廢清書核准才能營運、每月上網申報、公告的清運機具要裝即時追蹤系統,花蓮業者第一個要弄清楚的就是自己有沒有落在公告門檻內。
花蓮業者最常踩的兩個坑:一是以為線上填報就算送件,其實環保局的流程是先在環境部系統填報,再帶紙本到廢棄物管理科繳書面審查費並掛文,沒掛文就沒有受理日;二是以為水泥窯協同處理設施會收工廠廢棄物,其實台泥再生資源利用中心的自治條例與統計表都只寫廢棄物與垃圾轉運,事業廢棄物是否可進沒有公開規定,去向要先問清楚再簽約。
偉騰開發興業由前臺東縣環保局長帶隊,承辦過廢清書新提、變更與異動、每月網路申報代辦、有害事業廢棄物認定與貯存規劃、清除處理契約審閱與稽查前自檢,全台各縣市受理。以下依花蓮縣環境保護局的實際科室、分機與公開文件,把判定、送審、申報、貯存、委託與裁罰救濟逐段講清楚,數字與條號全部取自法規原文。
花蓮哪些事業要送廢清書:公告門檻、水泥採礦土石聚落與環保科技園區
起點是環境部依《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公告的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現行版本107年11月27日修正,以行業別加規模門檻列出對象;判定工具是環境部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的十份基線資料調查暨列管判定表,製造業、營造業與建築拆除業、農業及屠宰業、醫療院所、旅館業、餐廳連鎖速食店、百貨量販超市各有一份。花蓮的列管主力是和平產業園區與和平工業專用港、美崙產業園區與光華樂活創意園區的製造業,環保局把水泥、採礦與土石加工業列為重大污染源管制計畫與沉砂池管理的對象,這三個行業的廢棄物種類與礦區土石的界線要在廢清書裡說清楚;環保科技園區由綜合計畫科經營,依94年的花蓮縣環保科技園區管理自治條例入區廠商以公司或法人為限,是資源化業者在花蓮落腳的位置。旅館與餐飲是花蓮另一大群列管對象,旅館業與餐廳連鎖速食店各有一份判定表。《廢棄物清理法》第2條把農工礦廠場、營造業、醫療機構與實驗室都列為事業,第2條之1規定產出物一旦失去市場經濟價值且有棄置之虞,不論原有性質皆為廢棄物,石材下腳料與土石加工淤泥都要先過這一關。
花蓮廢清書怎麼送:線上填報、三樓繳費掛文、四十五日審查與核備五年
花蓮縣環境保護局把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暨再利用檢核申請列為熱門申辦業務,申辦地點是廢棄物管理科,電話03-823-7575轉2306。流程分兩段:先在環境部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線上填報,再檢附紙本資料到環保局三樓廢棄物管理科繳納書面審查費用並掛文送審,環保局頁面明示審查期原則四十五天、補正最多三次合計不超過三十日、送審後七日內繳審查費,核備的有效期限五年並以公文日期為準。法定程序依114年7月10日修正的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審查管理辦法:第3條分新設、新提、重提、變更、異動與展延六種提送時機,114年新增第11條之1的污染流向示意圖與第11條之2的固體再生燃料三階段審查;第11條規定受理後七日內繳審查費、四十五日內完成審查、必要時再延長至多四十五日,異動案二十五日、必要時再延長二十五日,補正以三次為限、總日數不超過三十日且不計入審查期限。花蓮沒有自訂許可審查規費,依中央收費標準繳納;環保局首頁另列固定污染源管理資訊系統、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清除處理機構服務管理資訊系統與水污法相關資訊公開平台四個線上入口。
每月申報與即時追蹤:檢舉獎勵辦法的十日期限與稽查科分工
申報義務寫在《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指定公告事業把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與輸出入情形以網路傳輸申報,受託的清除處理機構依第5項一併申報。申報時程依環境部114年1月3日修正的申報格式公告:前月產出在每月月底前申報,沒有產出也要申報無產出,前月月底的廠內貯存量在每月五日前申報,自行處理轉成產品者在每月十日前申報產品流向與庫存,基線資料一有變更要先辦廢清書變更或異動。第31條第1項第3款要求清運機具裝設即時追蹤系統並維持正常運作,沒裝或沒維持運作依第52條第5款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三百萬元以下罰鍰,並得限期改善、屆期按次處罰。花蓮的稽查由環境稽查科處理陳情案件,陳情專線03-823-3131、免費陳情專線0800-066666,公害陳情案件可線上查詢進度;民眾檢舉另有誘因,依92年3月26日訂定、102年8月23日修正的花蓮縣民眾檢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案件獎勵辦法第8條,每一案件依實收罰鍰金額的百分之十核發獎勵金,檢舉違反本法第11條第6款所定行為者核給實收罰鍰金額百分之百,第4條要求發現後十日內檢舉,貯存區、清運車輛與廠外堆置都在鏡頭範圍內。
有害認定與貯存標示:石材污泥、廢溶劑與扣留機具的規則
有害與否依有害事業廢棄物認定標準判定:第2條的順序是先看列表之有害事業廢棄物、再看有害特性認定、最後看中央公告;第3條的列表分附表一製程有害事業廢棄物、附表二混合五金廢料與附表三生物醫療廢棄物;第4條的有害特性共八款,毒性、溶出毒性、戴奧辛、多氯聯苯、腐蝕性、易燃性、反應性與石綿。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把貯存分三層:第5條有害與一般不得混放;第6條一般事業廢棄物按主要成分分類、容器設施保持清潔完整並具相容性、以中文標示名稱,且沒有固定貯存天數;第7條有害事業廢棄物密封盛裝、分類編號,標示事業名稱、貯存日期、數量、成分及危害特性標誌,貯存期限一年,延長要在屆滿二個月前向地方主管機關提出、僅限一次且不超過一年。花蓮的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與毒性化學物質都歸水污染防治科,含重金屬或溶劑的廢棄物貯存不當滲入地下,會同時觸動《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的責任;縣另訂有移置及保管違反廢清法扣留機具相關辦法,無許可清運或非法棄置的車輛與機具會被扣留保管,費用由違規人負擔,委託時要確認受託人的車輛都在許可證上。
委託誰清、送去哪:六種受託對象、連帶責任、水泥窯協同處理的收受限制與掩埋場
依《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事業廢棄物除了再利用之外,只能自行清除處理、共同清除處理、委託清除處理或以其他經許可的方式清理,受託對象限六種,一般事業廢棄物的設施不能與有害事業廢棄物合併清除處理;第30條再把委託事業與受託人綁在一起,就該廢棄物負連帶清理責任,委託事業沒盡到相當注意義務時連環境改善責任也要連帶。接受委託的機構依第41條要持有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文件,清除機構分甲、乙、丙三級、處理機構分甲、乙兩級,名單可在環境部公民營清除處理許可證查詢與清除處理機構服務管理資訊系統核對。花蓮的一般廢棄物去化走水泥窯協同處理:台泥再生資源利用中心是依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簽約興建的協同處理設施,112年12月15日取得營運許可文件,113年5月30日發布、113年6月1日實施的花蓮縣水泥窯協同處理廢棄物設施營運期提供回饋金自治條例以每公噸二百元提撥回饋金,環保局公開的垃圾轉運及回饋金統計表顯示113年6月至115年3月各月轉運量約一千六百五十六到五千六百四十九公噸、每年1月、4月、7月及10月更新,另有113年8月16日的民間參與案監督委員會設置要點與年度營運績效評定;但自治條例與統計表只寫廢棄物與垃圾轉運,是否收受事業廢棄物沒有公開規定,事業廢棄物的流向要先向廢棄物管理科確認再談契約。其他在地文件包括花蓮縣公有一般廢棄物掩埋場營運管理計畫、區域性垃圾處理場(廠)營運階段提供回饋金自治條例、111年2月21日的代清除處理廢棄物收費標準,以及105年的一般家戶裝潢修繕廢棄物清除處理管理要點,事業拆除產出物不能混進家戶通路。
花蓮在地事實對業者的意義:掛文日、五年到期、協同處理未明文與畜牧資源化
第一個意義是受理日從掛文起算:線上填報完成不等於送件,帶紙本到三樓繳費並掛文才有受理日,四十五天與七日繳費期限都從這一天算,東部業者郵寄往返要多留一週。第二個意義是核備五年要記得展延:環保局明示核備有效期限五年以公文日期為準,到期前依審查管理辦法第3條的展延時機提送,過期營運等於未依規定檢具廢清書。第三個意義是去向要在契約裡寫死:水泥窯協同處理設施是否收受事業廢棄物沒有公開規定,工廠廢棄物多半要委託許可清除機構運到縣外處理機構,契約要載明處理機構許可證號、運送路線、即時追蹤與拒收處置,這是第30條相當注意義務的證據。第四個意義是畜牧場有資源化路線:107年11月5日的花蓮縣沼液沼渣集運車輛、施灌車輛及農地貯存槽補助要點,補助對象為縣轄畜牧場負責人、產業團體與各鄉鎮市公所,各項目補助以不超過購置或設置費用百分之四十九為限,糞尿走沼液沼渣肥分使用要在廢清書與水污許可中對應寫清楚。第五個意義是資源化業者的落點:環保科技園區入區廠商以公司或法人為限,想在花蓮做石材下腳料或土石淤泥再利用的業者,園區是取得處理或再利用資格的合理位置。
花蓮在地窗口與線上申辦:中美路三樓、陳情專線與裁罰救濟
花蓮縣環境保護局位於花蓮市中美路68號,服務電話03-823-7575;廢清書與再利用檢核撥轉2306、紙本送三樓廢棄物管理科,水污染防治許可撥轉2506、同樣在三樓繳審查費並掛文,公害糾紛調處與環保科技園區由綜合計畫科負責,環境稽查科處理陳情案件。線上入口分三層:環保局熱門申辦業務頁提供各項申辦的地點、分機與流程;環境部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負責管制編號、廢清書填報與每月申報;清除處理機構服務管理資訊系統負責機構許可與查詢,縣訂法規在花蓮縣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環境保護分類與環保局地方法規頁。陳情撥03-823-3131或免費專線0800-066666,公害陳情可線上查詢案件進度,另有局長信箱。罰則分兩級:一般事業廢棄物違規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三百萬元以下並得按次處罰,有害事業廢棄物違規依第53條處六萬元以上一千萬元以下且情節重大得停工停業;實際額度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以污染程度、污染特性與危害程度三個因子相乘,非法棄置時危害程度因子大幅提高。收到裁處書先在期限內提陳述意見,不服再向花蓮縣政府提訴願。
自我檢查清單
- 用環境部十份列管判定表對照行業別與規模,水泥、採礦、土石加工與旅宿餐飲業優先確認是否落入公告
- 先在環境部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線上填報,再帶紙本到環保局三樓廢棄物管理科繳費並掛文,掛文日才是受理日
- 送審後七日內繳審查費,補正最多三次合計三十日,核備有效期限五年、到期前依展延時機提送
- 每月月底前申報前月產出、五日前申報廠內貯存、十日前申報自行處理產品流向,無產出也要申報無產出
- 有害事業廢棄物分開貯存、密封標示並記錄貯存日期,含重金屬或溶劑的品項做好防滲,一年上限前二個月申請延長
- 流向圖寫水泥窯協同處理設施前先向廢棄物管理科確認是否收受事業廢棄物,沒有明文就改寫許可處理機構
- 委託前查機構級別、許可種類、效期與許可車輛,契約寫明處理機構許可證號、運送路線與拒收處置
常見錯誤
- 線上填報完就等公文、紙本沒送三樓掛文——沒有受理日,四十五天根本沒開始算
- 核備五年到期沒展延照常營運——等於未依規定檢具廢清書,依《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被要求補辦並可能裁罰
- 以為台泥再生資源利用中心什麼廢棄物都收——自治條例與統計表只寫廢棄物與垃圾轉運,事業廢棄物是否可進沒有公開規定
- 只比清除機構報價不查許可與車輛——受託人棄置時委託事業依第30條負連帶清理責任,無許可車輛還會依縣訂辦法被扣留
- 製程或廢棄物種類改了卻沒辦變更或異動——被認定未依核准內容清理,依第52條裁罰並限期改善
- 有害事業廢棄物沒分開貯存、沒標示成分與日期,或放超過一年才想到延長——現場開單,延長申請已逾期
官方參考資料
常見問題
花蓮的廢清書要送到哪裡?線上填完就算送件嗎?
不算。花蓮縣環境保護局的流程是先在環境部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線上填報,再檢附紙本到環保局三樓廢棄物管理科繳納書面審查費並掛文送審,諮詢電話03-823-7575轉2306。環保局明示審查期原則四十五天、補正最多三次合計不超過三十日、送審後七日內繳審查費,核備有效期限五年並以公文日期為準,到期前要依審查管理辦法第3條的展延時機提送。
花蓮的事業廢棄物可以送台泥再生資源利用中心處理嗎?
沒有公開規定。台泥再生資源利用中心是依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簽約的水泥窯協同處理設施,112年12月15日取得營運許可文件,回饋金自治條例113年6月1日實施、每公噸二百元,環保局公布的統計表只寫垃圾轉運量。事業廢棄物依《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要委託取得許可的清除、處理機構,要不要進協同處理設施先向廢棄物管理科確認,沒有明文就在廢清書流向寫縣外處理機構。
在花蓮檢舉亂倒廢棄物有獎金嗎?對業者代表什麼?
有。依花蓮縣民眾檢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案件獎勵辦法第8條,每一案件依實收罰鍰金額百分之十核發獎勵金,檢舉違反本法第11條第6款所定行為者核給百分之百,第4條要求發現後十日內檢舉。對業者來說,貯存區外露、清運車輛沒有聯單或廠外堆置都可能被拍照舉發,一般事業廢棄物違規依第52條罰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三百萬元以下,先把貯存標示與聯單對齊是最便宜的防線。
花蓮廢清書初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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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辦人謝清泉為前臺東縣環境保護局局長、前臺東地檢署檢察事務官、前臺東縣政府消費者保護官,中央警察大學法律學研究所畢業,具地政士與不動產經紀人國家證照。服務臺東全縣 16 鄉鎮及全台各縣市——任何業務直接聯絡偉騰,全台各地均有配合團隊,可安排專人親臨現場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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