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興辦事業計畫申辦地圖:局處分工、審查重點與變更編定接力
在高雄申辦興辦事業計畫,先認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再找地政局:工廠歸經濟發展局、宗教由區公所初審轉民政局,核准函到手後才輪到地政局地用科受理變更編定。本文攤開高雄版的局處分工、審查重點、規費級距與國土計畫進度。
先講結論:高雄的興辦事業計畫沒有單一窗口,能不能過、多久過,取決於案子送進哪個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工廠用地計畫走經濟發展局,宗教設施由轄區區公所初審後轉民政局,殯葬設施依《殯葬管理條例》第6條報市府核准。地政局地用科只收已核准的計畫,順序反了就是退件。
別以為高雄是直轄市就審得快、收得貴,兩個直覺都不準。高雄的變更編定規費是每件固定金額、分四級,不按面積計費;農業局處理農地變更的時限是 60 個工作天,前端會勘與補正另計。真正決定時程的,是計畫書有沒有先跑完執行要點附錄一之二的查詢項目。
下文依申辦順序展開:先用三個問題分出你的案子走哪條線,再交代高雄各局處的窗口與樓層、審查端會翻哪一頁、核准後接變更編定或建照的時限,最後補國土計畫進度的影響。偉騰開發興業由前臺東縣環保局長帶隊,這份地圖就是我們替業主在局處之間跑會辦的路線。
先答三個問題:地在都市計畫內嗎、找哪個局、會不會碰到分區變更
高雄的興辦事業計畫申辦,先用三個問題定位。第一問,地號在都市計畫範圍內還是非都市土地:前者走都市發展局分區證明與《都市計畫法高雄市施行細則》管制,後者才進入興辦事業計畫加變更編定這條線。第二問,擬興辦的事業歸哪個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工廠找經濟發展局、宗教找民政局、殯葬走民政體系、長照找衛生局、社福找社會局、養殖找海洋局。第三問,面積會不會觸及使用分區變更:宗教設施達 2 公頃以上須改走特定專用區,核准前先徵得區域計畫擬定機關同意;30 公頃以下涉及分區變更的開發許可,由都市發展局區域發展及審議科受理。三個答案定了,送件的先後與份數就定了。
在地窗口與申請動線:四維三路同址三層樓,農業、水利、民政共用一支總機
高雄的非都市土地窗口集中在四維三路 2 號同一址:地政局地用科在 7 樓,承辦使用分區劃定、使用地編定與變更、容許使用管理;都市發展局在 6 樓,區域發展及審議科掌開發許可與都市計畫審議;特定工廠登記小組在 9 樓,收經濟發展局工業輔導科主政的特定工廠用地計畫。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則分散各處:農業局農務管理科收農地變更同意,水利局水土保持科坡地管理股審水土保持計畫,兩局共用總機 07-7995678;民政局宗教團體土地合法化窗口同總機轉 5194;衛生局長期照顧中心專線 1966。動線只有一個原則:先拿到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的核准函,再帶著它上 7 樓。
程序怎麼走:查詢項目先跑、計畫書送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函才到地政局
程序骨架寫在《非都市土地變更編定執行要點》第3點:送興辦事業計畫前,先就附錄一之二列的查詢項目逐一向各主管機關查詢,把結果附進計畫書;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時,要在核准文件敘明已完成查核、無禁限建情事。高雄宗教設施的版本最具體:申請文件各十四份,先由轄區區公所初審再轉報民政局,民政局會請有關機關派員實地勘查,並在三個月內函復。拿到核准函後,依《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第28條備齊申請書、核准文件、變更編定同意書與土地使用計畫配置圖,向地政局申請並繳規費。高雄的規費每件固定,分 3,000、5,000、10,000、13,000 元四級,不按面積計。
農業局與水利局的會辦:農地變更 60 個工作天、山坡地水保另走一條審查
非都市土地多半從農牧用地起家,變更前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就是農業局。高雄農業局農務管理科把「農地變更」列為 60 個工作天的處理時限,農業設施容許使用申請同樣 60 個工作天;這段時間不含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前端的會勘與補件。農業用地變更依《農業發展條例》第12條繳農業用地變更回饋金,這筆錢在變更編定異動登記前就要付清。地在山坡地範圍的加一條線:水利局水土保持科坡地管理股審規模以上開發的水土保持計畫、核簡易水土保持申報書,山坡地範圍劃定查告與可利用限度查定也在這裡。魚塭另有海洋局主政:水產養殖設施容許使用達門檻者送海洋局核定,漁電共生由其專案辦公室單一窗口受理。
審查端在看什麼:可行性、必要性與區位規模三要項,加高雄專責審議小組那一關
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審興辦事業計畫,依《非都市土地變更編定執行要點》第3點只問三件事:事業可行性、必要性或總量管制、土地區位或面積規模。高雄民政局審宗教案用附表四審查表逐項核對,並會請有關機關實地勘查,計畫書的配置圖與現場不一致,第一次會勘就會被記下。進到分區變更層級,審查端換成都市發展局區域發展及審議科與「高雄市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變更專責審議小組」;高雄另訂有《高雄市都市設計及土地使用開發許可審議收費標準》,審議費須在文到次日起十日內繳納,屆期不受理,撤回或駁回也不退費。審查端要的是可查證的供需與區位理由,不是形容詞。
核准後的接力與失敗代價:時限一過就廢止,回饋金先付、建照後接
核准函是計時器的起點。高雄宗教要點要求核准後六個月內向地政機關申請變更編定,逾期廢止核准;社會福利設施要點要求三年內設立,逾期廢止許可並回復原編定;殯葬設施依《殯葬管理條例》第7條,一年內施工、開工後五年內完工,逾期未施工者廢止核准。變更編定也有先後:《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第26條規定先完成捐地與公共設施用地分割移轉,繳清開發影響費、回饋金或提撥維護管理保證金,市府才函請登記機關辦異動登記;高雄開發影響費數值於 115 年 4 月公告,特定工廠用地變更回饋金按核定當期公告現值 50% 計算。建築執照歸工務局,《建築法》第73條要求領得使用執照才能接水接電。
在地事實對申請人的意義:國土計畫倒數與零星分區夾雜
兩件在地事實會改變策略。第一,高雄市國土計畫 110 年 4 月 30 日公告實施,功能分區圖草案 112 年 2 月已公展,高雄名列內政部 113 年 11 月點名已提送草案的 14 個地方政府;依《國土計畫法》第45條,功能分區圖最遲 120 年 4 月 30 日前公告,公告日起《區域計畫法》停止適用,此前變更編定照舊,農地若劃入農業發展地區第一類,依《國土計畫法》第21條原則上禁止或限制其他使用。第二,高雄自 65 年 6 月 1 日公告編定以來,大面積分區中普遍夾雜零星分區,1 公頃以下零星土地與分區不符情形已授權地方政府自行核定,查到分區不連續,先確認再規劃。
自我檢查清單
- 已在地政局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暨使用編定查詢網站確認地號的使用分區與用地別,並判定屬非都市土地。
- 已認定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是高雄市哪個局處,並查到該局是否訂有自己的審查及管理要點。
- 已把《非都市土地變更編定執行要點》附錄一之二的查詢項目逐一查完,結果附在計畫書內。
- 已向農業局農務管理科確認農地變更同意的 60 個工作天時限與應備文件,山坡地案另問水利局水土保持科。
- 已算過面積會不會觸及分區變更門檻,2 公頃以上宗教設施走特定專用區並先徵得區域計畫擬定機關同意。
- 已對照高雄變更編定規費四級,確認本案適用哪一級,並備妥《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第28條的書圖文件。
- 已把核准後的時限寫進進度表:宗教六個月內申請變更編定、社福三年內設立、殯葬一年內施工。
常見錯誤
- 先送地政局地用科再回頭找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地政局只受理附有興辦事業計畫核准文件的案件,缺件直接退回,時程從頭算。
- 計畫書沒附附錄一之二的查詢結果就送民政局或經濟發展局——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無法在核准文件敘明已完成查核,案件卡在補正,會勘也排不進去。
- 把宗教設施的 2 公頃門檻當成變更編定的門檻——達 2 公頃應改走特定專用區的分區變更,且核准前要先徵得區域計畫擬定機關同意,直接送變更編定會被駁回。
- 拿到核准函就放著等資金——高雄宗教要點六個月內未向地政機關申請變更編定即廢止核准,一切重來。
- 開發許可審議費拖過文到次日起十日——依高雄收費標準申請不予受理,撤回或被駁回的案件已繳費用也不退還。
- 以為國土計畫上路後農地照樣能辦興辦事業計畫——功能分區圖公告後《區域計畫法》停止適用,劃入農業發展地區第一類的土地依《國土計畫法》第21條禁止或限制其他使用。
官方參考資料
常見問題
高雄 興辦事業計畫 要送哪個局
看你要辦什麼事業,不是看土地在哪個區。工廠與特定工廠用地計畫送經濟發展局,宗教設施先給轄區區公所初審再轉民政局,長照機構找衛生局長期照顧中心,社會福利設施找社會局,殯葬設施走民政體系與殯葬管理處,水產養殖與漁電共生找海洋局。地政局地用科排在最後,只收已核准的興辦事業計畫加變更編定申請。
高雄 農地變更 要多久 幾個工作天
高雄市農業局的處理時限表把農地變更列為 60 個工作天,農業設施容許使用申請也是 60 個工作天,由農務管理科承辦。但這只是農業局那一段,前面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的會勘與函復要另外加,例如宗教案民政局是三個月內函復;後面地政局的變更編定審查也要加,補件的天數更不計入。實務上把計畫書與查詢結果一次備齊,比催件更能縮短整體時程。
高雄 變更編定 規費 多少錢 一件
高雄不按面積收,依《高雄市非都市土地變更編定規費收費標準》每件固定金額分四級:免附興辦事業計畫核准文件的案件 3,000 元,免送山坡地變更編定審查專案小組的案件 5,000 元,已取得開發許可的案件 10,000 元,其他案件 13,000 元。這筆是地政局的規費,農業用地變更回饋金、開發影響費與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的審查費另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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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辦人謝清泉為前臺東縣環境保護局局長、前臺東地檢署檢察事務官、前臺東縣政府消費者保護官,中央警察大學法律學研究所畢業,具地政士與不動產經紀人國家證照。服務臺東全縣 16 鄉鎮及全台各縣市——任何業務直接聯絡偉騰,全台各地均有配合團隊,可安排專人親臨現場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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