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市農業資材室與溫網室容許申請:門檻與退件
基隆市沒有農業局或農業處,農業設施容許使用由市政府產業發展處農漁管理科(基隆市中正區信二路 301 號 3 樓,02-2423-8660)直接受理,基隆市未把容許委任區公所,這一點與多數縣市不同。市府的「基隆市申請興建農業設施高度及樓層審查基準」把各類設施一律限一層、不含夾層,高度上限花卉溫室、乾燥機房、碾米機房、集貨及包裝處理場 6 公尺,一般溫室、網室、育苗作業室、冷藏冷凍庫、自產農產品加工室 5 公尺,農機具室 4 公尺,農業資材室、抽水機房、自用堆肥舍、管理室 3.5 公尺,地面式蓄水池 2 公尺。市府公告的容許文件共 10 種,配置圖比例尺不小於 1/500 且現況區塊著色標注面積,農路限直條狀且必須連接道路,作業道路依設施面積分級限長,曬場與資材室須附耕作中農地資料及耕作成果證明。基隆農地多屬都市計畫區與山坡地,都市計畫保護區、農業區的設施還要過「基隆市都市計畫保護區農業區土地使用審查要點」:基地平均坡度不超過 30%、單一基地不超過 3,000 平方公尺、同一申請人合計不超過 1 公頃,七類區位禁設。
在基隆的農地上蓋資材室、溫網室或農機具室,中央法源與全臺一致:《農業發展條例》第8條之1規定有固定基礎的農業設施先申請容許使用再依法申請建築執照,面積 45 平方公尺以下且屬一層樓者免建照,民國 92 年 1 月 13 日修正施行前既有、250 平方公尺以下且無安全顧慮者得免建照;《申請農業用地作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審查辦法》(民國 114 年 12 月 31 日修正)第4條要求文件各三份、配置圖比例尺不小於 1/500,第6條列九款不予同意事由。基隆的不同在受理機關:基隆市政府沒有農業局或農業處,農業業務由產業發展處承辦,農漁管理科職掌「農舍及農業設施申請及管理」「農地及林地管理」,容許案由市府直接受理,基隆市未委任區公所辦理。
基隆的第二個不同是自訂的高度與樓層基準。「基隆市申請興建農業設施高度及樓層審查基準」(民國 97 年 4 月 2 日基府產農貳字第 0970121482 號函)規定各類設施建造以一層為限、不含夾層:花卉溫室、乾燥機房、碾米機房、集貨及包裝處理場 6 公尺;水稻育苗作業室、育苗作業室、一般溫室、網室、菇類栽培場、冷藏冷凍庫、自產農產品加工室 5 公尺;農機具室、室內循環養殖室 4 公尺;農業資材室、抽水機房、自用堆肥舍、消毒室、薰蒸室、管理室、畜牧附屬設施 3.5 公尺;地面建造的蓄水池 2 公尺;乾燥、碾米、農機具、冷藏冷凍等機型特殊者檢附證明得放寬,屬政府專案輔導計畫或附產業技術服務單位、專家學者建議文件且經市府審查通過者不受高度限制。基準條文援引的「農業用地容許作農業設施使用審查辦法」是中央舊名,現行名稱是「申請農業用地作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審查辦法」。
本文依三種熱門設施逐一講面積與高度門檻、免建照條件、市府公告的 10 種文件與審查注意事項、常見退件,再接基隆特有的都市計畫保護區農業區審查要點、山坡地水保與建照的三個窗口,最後把綠竹筍、山藥、瑪陵山區的申請特徵串起來。偉騰開發興業由前臺東縣環境保護局局長領軍,處理基隆容許案時會先看土地是都市計畫區還是非都市土地、是否山坡地,再對市府高度基準與都計審查要點。
農業資材室:每 0.1 公頃 20 平方公尺、上限 200、有農舍不得申請、基隆限高 3.5 公尺一層、須附耕作中農地資料與耕作成果證明
農業資材室在審查辦法附表一屬「農事操作及管理設施」,限供存放肥料、農藥、種子、農具、器皿、農產品等;坐落農業用地面積達 0.1 公頃以上者每 0.1 公頃得興建樓地板 20 平方公尺,最大 200 平方公尺,坐落農地已興建農舍者不得申請;管理室已申請農業生產設施且未設置管理區者得單獨申請、最大 150 平方公尺,同樣有農舍者不得申請。要蓋到 200 平方公尺得有 1 公頃農地,基隆農地多為小面積都市計畫農業區與山坡地,常見的 0.1 至 0.3 公頃地只算得出 20 至 60 平方公尺。基隆高度基準把農業資材室、抽水機房、自用堆肥舍、消毒室、薰蒸室、管理室、畜牧附屬設施都壓在 3.5 公尺,一層為限且「本基準係指單獨之建築物審查者,不含夾層」。市府容許文件頁的審查注意事項另有一條基隆特色:曬場、農業資材室須附「耕作中農地資料及耕作成果證明」,沒有耕作事實的地送資材室會被退。免建照的線是《農業發展條例》第8條之1第2項的 45 平方公尺以下且一層樓,但免建照不等於免容許,有固定基礎的資材室仍要先向農漁管理科取得容許使用同意書;超過 45 平方公尺者取得容許後向市府都市發展處(基隆市中正區義一路 1 號,02-2420-1122)申請建造執照,「基隆市免辦建築執照建築物或雜項工作物管理辦法」(民國 107 年 11 月 29 日)另規範免辦建照的建築物與雜項工作物。附表一提醒農作產銷設施應儘量避免使用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無可避免者以毗鄰建築用地或特定農業區邊緣為原則。
溫室與網室:透光材質、栽培區 50%、屋頂綠能 40%、網室一層不得附綠能、基隆花卉溫室 6 公尺一般溫室與網室 5 公尺、須具設施園藝特性
溫室及植物環控栽培設施、網室、組織培養生產場、育苗作業室、菇類栽培場屬附表一「農業生產設施」,依審查辦法第7條第1項第3款不受農業設施總面積 40% 的限制。溫室要用透光材質,完全人工光源者才可以不透光,植物栽培區樓地板面積須達總樓地板面積 50% 以上,屋頂附屬綠能不得超過屋頂面積 40%;有固定基礎的網室以一層樓為限、材質限透光塑膠布或遮陰網、不得附屬綠能;育苗作業室樓地板最大 2,500 平方公尺。基隆高度基準:花卉溫室 6 公尺,水稻育苗作業室、育苗作業室、一般溫室、網室、菇類栽培場 5 公尺,全部一層。市府容許文件頁另要求「溫網室須具設施園藝特性」,用溫室名目蓋倉庫在基隆會在這一條被擋下。基隆多雨,綠竹筍與山藥是露地作物,溫網室在基隆的量不大,申請時經營計畫要說清楚栽培的作物、設施園藝的必要性與引用水、廢污水處理,這是審查辦法第12條經營計畫十事項中的三項;第12條的十事項是設施名稱、設置目的、生產計畫、基地地號與興建面積、現耕農業用地及經營概況、農機具名稱及數量、設施建造方式、引用水來源及廢污水處理計畫、對周邊農業環境的影響、農業事業廢棄物處理及再利用計畫。屋頂綠能在基隆沒有縣市自訂辦法,直接適用審查辦法第28條:附表所列農業設施在不影響用途且結合農業經營前提下得向市府申請屋頂型綠能,須附農業經營實績證明,經查核確有農業經營且與原核定計畫相符後始核發同意書;取得容許的綠能設施須於六個月內向能源主管機關申請同意備案,得展延一次最長六個月,逾期原核定機關得廢止許可。
農機具室與乾燥碾米設施:自有農機具垂直投影 2.5 倍、農機使用證、基隆農機具室 4 公尺、乾燥機房與碾米機房 6 公尺、集貨包裝處理場 6 公尺
農機具室在附表一屬「農機具設施」,樓地板興建面積依自有農機具(檢附農機使用證)及附掛犁具邊緣垂直投影面積的 2.5 倍計算,沒有農機使用證的機具不能算;乾燥處理設施的乾燥機房與穀物儲存筒(桶)依設備垂直投影面積 2.5 倍計算,濕穀集運設施依生產需要核定,高度超過 14 公尺應檢附證明;碾米機房也是 2.5 倍。基隆高度基準給農機具室與室內循環養殖室 4 公尺,乾燥機房、碾米機房、集貨及包裝處理場 6 公尺,冷藏冷凍庫與自產農產品加工室 5 公尺,全部一層;乾燥、碾米、農機具、冷藏冷凍等機型特殊者檢附證明得放寬。基隆沒有大面積稻作,乾燥機房與碾米機房的申請少,農機具室多是綠竹筍與山藥農戶的中耕機、搬運機與割草機,2.5 倍投影算出來通常不大;集貨及包裝處理場在附表一屬「農產運銷加工設施」,集貨運銷處理室樓地板最大 990 平方公尺,集貨及包裝場所花卉以外農糧產品每 1 公噸集貨量 53 平方公尺,冷藏(凍)庫及儲存場所每 1 公噸儲存量 5 平方公尺,綠竹筍全市年產量約 600 公噸、盛產期 6 至 9 月,七堵、安樂、信義、中山、暖暖的筍農算集貨場面積時就用這個係數。市府容許文件頁的「作業道路」規定與這類設施最相關:作業道路屬附屬設施,長度分級,設施超過 330 平方公尺者 10 至 15 公尺以內、330 平方公尺以下 10 公尺以內、100 平方公尺以下 5 公尺以內;農路「限直條狀,必須連接道路」。第11條規定同一農地申請相同項目時原有面積與新增面積合計不得超過附表規定,第7條的 40% 總量要把農舍與水土保持設施一併納入。
市府公告的 10 種文件與審查注意事項:1/500 著色配置圖、平面立面圖、免擬具水土保持計畫申請書、經營計畫書範例、代理人委託書
市府「申請農業用地作農業設施容許使用相關文件」頁(2011 年 6 月 15 日發布、2019 年 11 月 14 日更新)提供 10 種文件:容許使用須檢附之資料、審查辦法及附表、土地使用同意書、代理人委託書、經營計畫書及範例、農業用地作農業設施容許使用申請書、農業設施申請書範本、「基隆市政府免擬具水土保持計畫申請書」等。審查注意事項寫得很具體:設施配置圖比例尺不得小於 1/500 且現況區塊要著色標注面積;須建照者附平面圖與立面圖;農路限直條狀且必須連接道路;作業道路屬附屬設施並依設施面積分級限長;曬場、農業資材室須附耕作中農地資料及耕作成果證明;溫網室須具設施園藝特性。這些疊在審查辦法第4條的基本文件上:身分證影本(法人附登記證明)、經營計畫、最近一個月內土地登記謄本及地籍圖謄本(可申請電子謄本者免附;都市土地另附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證明)、1/500 配置圖、土地使用同意書(單獨所有者免附)、其他主管機關規定文件,各三份。都市土地的分區證明在基隆向市府都市發展處申請,「基隆市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及公共設施用地證明書收費標準」(民國 108 年 3 月 8 日)另有規費,都市計畫資訊整合查詢系統可先查分區。市府沒有公告容許的審查流程、期限與規費,審查辦法本身也沒有審查期限條文,規費依「農業主管機關受理申請許可案件及核發證明文件收費標準」收取;退件對照第6條第1項九款:屆期不補正、經營計畫顯不合理或設施與農業經營必要性顯不相當、不符《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容許項目及許可使用細目、面積或申請內容不符或申請人其他農地設施閒置違規、妨礙道路通行、妨礙農田灌溉或排水、養殖池無法取得合法用水、養殖池土資源需外運或屬採土坑洞、違反其他土地使用管制法令;第2項另允許對有影響農業產銷之虞者不予同意。第14條的專案路也開放:具產製儲銷實績或配合政府政策者檢具經營計畫申請農業部專案核准,設置基準不受附表一限制,市府初審後轉陳中央複審。對不予同意處分若有不服,依法先陳述意見,再依法提起訴願。
基隆的第二道審查:都市計畫保護區農業區土地使用審查要點——七類禁設區位、坡度 30%、3,000 平方公尺與 1 公頃、八項文件、臨接道路
基隆農地多屬都市計畫區,設施除了容許還要過「基隆市都市計畫保護區農業區土地使用審查要點」(民國 90 年 6 月 22 日發布、102 年 5 月 30 日修正,基府都計壹字第 1020158988 號函),適用依「都市計畫法台灣省施行細則第二十七條、二十九條之一但書」設置的設施(該細則第 30 條所定者除外),由市府都市計畫單位承辦。要點的門檻:基地須臨接已開闢完成可通行車輛的都市計畫道路或現有巷道;七類禁止設置區位(農地重劃區,但經市府農業主管單位同意者不在此限;保安林地;軍事禁建區、都市計畫禁建區及其他依法公告的禁建區;生態保育區、自然保育區、野生動物保護區或野生動物重要棲息環境;水源水質水量保護區;斷層帶或環境地質有崩塌滑動之虞地區;其他法令禁止或市府認定不宜使用地區);申請基地原始地形平均坡度不得超過 30%;單一申請基地面積不得超過 3,000 平方公尺,同一申請人在同一地號或毗鄰土地申請多家相關設施合計不得超過 1 公頃。應備文件八項:申請書、建築線指示(定)核准圖、比例尺不小於 1/1200 的基地周圍都市計畫圖、最近一個月內地籍圖謄本、土地登記謄本、使用分區證明及土地同意使用證明、等高線間隔 50 公分且比例尺不小於 1/600 的原始地形坡度分析圖、計畫書及配置圖立面圖、敏感區主管單位同意函與其他文件,向基隆市政府申請,附件有「都市計畫保護區農業區土地使用審查要項表」。法規系統同時掛著 97 年 7 月 29 日修正的舊版(名稱多一頓號),引用時以 102 年 5 月 30 日修正版為準;要點本文沒有「農舍」「太陽光電」「綠能」字樣,各類設施得否設置要看附件審查要項表。對申請人的意義:保護區農業區的溫網室或資材室要先請測量單位做坡度分析圖,坡度超過 30% 的山坡地農地連容許都不用送;基隆多數農地在山坡地範圍,瑪陵休閒農業區「地形絕大部分屬山坡地範圍」,坡度分析是第一關。
山坡地水保與建照兩個窗口:大地及農漁工程科、免擬具水土保持計畫申請書、水保署臺北分署、都市發展處、免辦建照管理辦法、綠竹筍山藥的申請特徵
基隆的容許案要跑三個窗口。第一是容許:產業發展處農漁管理科(信二路 301 號 3 樓,02-2423-8660,處本部總機 02-2425-8389)。第二是水保:產業發展處大地及農漁工程科(基隆市信義區信二路 224 巷 8 號 2 樓,02-2422-3338)掌「水土保持計畫(含簡易水土保持申報書)監督管理」「違反水土保持法通報案件之處置管理」「基隆市水土保持服務團服務洽詢」,市府容許文件裡的「基隆市政府免擬具水土保持計畫申請書」就是給山坡地小規模設施走的;《水土保持法》第12條規定山坡地內從事農地開發利用所需的修築農路或整坡作業、開挖整地等應先擬具水土保持計畫送主管機關核定,計畫未核定前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不得逕行核發許可,屬中央指定種類且規模未達所定者得以簡易水土保持申報書代替;違反者依第33條處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並限期改正,基隆訂有「基隆市違反水土保持法案件罰鍰裁罰基準」(民國 107 年 2 月 2 日);中央窗口是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臺北分署(轄含基隆市)。第三是建照:市府都市發展處(義一路 1 號,02-2420-1122),超過 45 平方公尺或非一層樓的設施取得容許後申請建造執照,「基隆市免辦建築執照建築物或雜項工作物管理辦法」(民國 107 年 11 月 29 日)規範免辦建照的範圍。基隆的申請特徵有三:第一,綠竹筍全市栽培約 140 公頃、年產約 600 公噸,是栽培面積最廣的作物,產區七堵、安樂、信義、中山、暖暖,盛產期 6 至 9 月,筍農的資材室與集貨場申請集中在都市計畫農業區與山坡地,容許、都計審查要點、簡易水保三件一起排;第二,基隆山藥是冬季特產、12 月播種兩年後 10 月下旬成熟,山藥田多在瑪陵一帶的山坡地,瑪陵休閒農業區約 589 公頃(七堵區瑪東里、瑪西里、瑪南里、自強里、友一里、友二里)地形絕大部分屬山坡地範圍,設施先看坡度;第三,非都市土地的農地由市府地政處管制使用(義一路 1 號 2 樓,02-2420-1122 轉 2403 至 2419),地政處設有非都市土地使用編定及管制專區,「基隆市政府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聯合取締小組設置要點」(民國 113 年 9 月 30 日)與「基隆市政府執行非都市土地違反使用管制案件權責劃分作業要點」是違規查處的依據。動線排四步:向都市發展處查分區、向農漁管理科領 10 種文件;山坡地先送免擬具水土保持計畫申請書或簡易水土保持申報書給大地及農漁工程科,都市計畫保護區農業區另備八項文件過都計審查要點;向農漁管理科送容許(各三份、1/500 著色配置圖);取得容許後向都市發展處申請建照,45 平方公尺以下一層樓免建照。
自我檢查清單
- 已確認基隆容許案向市府產業發展處農漁管理科(02-2423-8660)送件,區公所不受理;土地是都市計畫區還是非都市土地已向都市發展處或地政處查明。
- 高度已對基隆高度基準:資材室、抽水機房、自用堆肥舍、管理室 3.5 公尺,農機具室 4 公尺,一般溫室、網室、育苗作業室、冷藏冷凍庫、加工室 5 公尺,花卉溫室、乾燥機房、碾米機房、集貨包裝處理場 6 公尺,一律一層不含夾層。
- 農業資材室依 0.1 公頃 20 平方公尺算面積、上限 200,地上無農舍,並附耕作中農地資料及耕作成果證明;溫網室說明設施園藝特性。
- 文件各三份:申請書、十事項經營計畫、一個月內謄本、都市土地分區證明、1/500 且現況區塊著色標注面積的配置圖、土地使用同意書;須建照者附平面圖與立面圖;農路直條狀連接道路、作業道路長度依設施面積分級。
- 都市計畫保護區、農業區的設施已對審查要點:不在七類禁設區位、基地平均坡度不超過 30%、單一基地不超過 3,000 平方公尺、同一申請人合計不超過 1 公頃,八項文件含建築線指示核准圖與 1/600 坡度分析圖。
- 山坡地案件已向大地及農漁工程科送免擬具水土保持計畫申請書或簡易水土保持申報書;水土保持計畫未核定前不會取得許可。
- 取得容許後向都市發展處申請建照,45 平方公尺以下一層樓免建照;屋頂綠能附農業經營實績證明,取得容許後六個月內向能源主管機關申請同意備案。
常見錯誤
- 跑去區公所送容許——基隆市未委任區公所辦理農業設施容許,一律向市府產業發展處農漁管理科送件,區公所只受理農用證明。
- 資材室畫到 4 公尺或加夾層——基隆高度基準限資材室 3.5 公尺、一層且不含夾層,農機具室也只有 4 公尺。
- 沒有耕作事實就送曬場或資材室——市府審查注意事項要求附耕作中農地資料及耕作成果證明,溫網室要具設施園藝特性。
- 都市計畫農業區的地只送容許——基隆都市計畫保護區農業區另有審查要點,坡度超過 30%、基地超過 3,000 平方公尺或位於水源保護區、斷層帶等七類區位不得設置。
- 把農路彎進田裡或作業道路拉太長——市府規定農路限直條狀且必須連接道路,作業道路 330 平方公尺以上設施 10 至 15 公尺、以下 10 公尺、100 平方公尺以下 5 公尺。
- 山坡地直接開挖——《水土保持法》第12條要求先擬具水土保持計畫或簡易水土保持申報書,未核定前不得核發許可,違反處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
官方參考資料
常見問題
基隆 農地 蓋資材室 溫室 容許 去哪裡申請 區公所可以嗎
向基隆市政府產業發展處農漁管理科(基隆市中正區信二路 301 號 3 樓,02-2423-8660)申請,基隆市沒有農業局或農業處,農業設施容許使用由市府直接受理,未委任區公所辦理,區公所只受理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市府公告的容許文件共 10 種(申請書、經營計畫書及範例、土地使用同意書、代理人委託書、免擬具水土保持計畫申請書等),依審查辦法第4條各三份,配置圖比例尺不小於 1/500 且現況區塊著色標注面積,須建照者附平面圖與立面圖,曬場與農業資材室要附耕作中農地資料及耕作成果證明,溫網室須具設施園藝特性。資材室面積依每 0.1 公頃農地 20 平方公尺計算、上限 200 平方公尺,地上已有農舍者不得申請;高度依基隆高度基準資材室 3.5 公尺、一般溫室與網室 5 公尺、花卉溫室 6 公尺,一律一層不含夾層。都市計畫保護區、農業區的土地另過市府都市計畫單位的審查要點,山坡地先送水保文件給大地及農漁工程科。
基隆 農業設施 高度 幾公尺 可以做夾層嗎 有什麼例外
依「基隆市申請興建農業設施高度及樓層審查基準」(民國 97 年 4 月 2 日),各類設施建造以一層為限,基準明文「係指單獨之建築物審查者,不含夾層」。高度上限:花卉溫室、乾燥機房、碾米機房、集貨及包裝處理場 6 公尺;水稻育苗作業室、育苗作業室、一般溫室、網室、菇類栽培場、冷藏冷凍庫、自產農產品加工室 5 公尺;農機具室、室內循環養殖室 4 公尺;農業資材室、抽水機房、自用堆肥舍、消毒室、薰蒸室、管理室、畜牧附屬設施 3.5 公尺;地面建造的蓄水池 2 公尺。例外有兩種:乾燥、碾米、農機具、冷藏冷凍等機型特殊者檢附證明得放寬;屬政府專案輔導計畫或附產業技術服務單位、專家學者建議文件且經市府審查通過者不受高度限制。基準沒列的設施回到《申請農業用地作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審查辦法》第8條,未規定高度者不得超過 14 公尺。
基隆 都市計畫 農業區 保護區 的地 蓋農業設施 有什麼額外限制
除了容許之外還要過「基隆市都市計畫保護區農業區土地使用審查要點」(民國 102 年 5 月 30 日修正),由市府都市計畫單位承辦。基地須臨接已開闢完成可通行車輛的都市計畫道路或現有巷道;七類區位禁止設置:農地重劃區(經市府農業主管單位同意者除外)、保安林地、軍事與都市計畫禁建區、生態保育區與野生動物保護區、水源水質水量保護區、斷層帶或環境地質有崩塌滑動之虞地區、其他法令禁止或市府認定不宜使用地區;申請基地原始地形平均坡度不得超過 30%;單一申請基地面積不得超過 3,000 平方公尺,同一申請人在同一地號或毗鄰土地申請多家相關設施合計不得超過 1 公頃。應備文件八項,含建築線指示(定)核准圖、1/1200 基地周圍都市計畫圖、一個月內地籍圖謄本與土地登記謄本、使用分區證明及土地同意使用證明、等高線間隔 50 公分且比例尺不小於 1/600 的原始地形坡度分析圖、計畫書及配置圖立面圖、敏感區主管單位同意函。基隆多數農地在山坡地範圍,坡度分析圖是第一關,超過 30% 的地連容許都不用送。
基隆農業設施容許免費初判
把地號、謄本、都市計畫分區、想蓋的設施種類與面積高度、是否有農舍、是否山坡地與坡度、耕作現況照片傳給偉騰開發興業,我們先對基隆高度基準與都計審查要點的 30% 與 3,000 平方公尺,再排水保、容許與建照的順序。電話 0965-855-538,或加 LINE 傳資料,免費書面初判。
全台各縣市受理|專業團隊承接辦理|親臨現場指導|統籌包辦到好
聯絡偉騰開發興業
統一編號:90801410|地址:臺東縣臺東市強國街 210 號|電話:0965-855-538(亦寫作 0965855538、0965 855 538;謝清泉 總經理)|LINE:加入好友|營業時間:週一至週五 09:00–18:00。
創辦人謝清泉為前臺東縣環境保護局局長、前臺東地檢署檢察事務官、前臺東縣政府消費者保護官,中央警察大學法律學研究所畢業,具地政士與不動產經紀人國家證照。服務臺東全縣 16 鄉鎮及全台各縣市——任何業務直接聯絡偉騰,全台各地均有配合團隊,可安排專人親臨現場指導。
取得案件初步判讀|服務總覽|案例解析|法規知識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