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市繼承登記實務:申辦動線、未辦繼承列管與遺產分割協議
基隆市全市七區的繼承登記都送安樂區的基隆市地政事務所,稅務局就在隔壁門牌。本文整理基隆的四站申辦動線、分割繼承與公同共有的文件差別、逾期未辦的十五年列冊管理與標售機制,以及對登記結果有異議時的更正與訴願窗口。
在基隆,繼承登記的地圖很簡單:不管房地在仁愛區、中正區的老市區,還是七堵、暖暖的山區,全部送安樂區安樂路二段164號的基隆市地政事務所。自109年1月1日安樂、信義兩所整併後,基隆就是一市一所,申請人不必再判斷轄區,全市案件同一櫃檯收件。
窗口好找,關卡在文件與時間。繼承開始後6個月內要送件,逾期按月加罰;分割繼承要全體繼承人印鑑證明與協議書;有人失聯、有人在國外,就得先決定走公同共有還是等協議。以下依基隆市地政事務所「繼承便利包」與「未辦繼承列管土地資料」,整理基隆的動線與審查點。
偉騰開發興業的團隊由前臺東縣環保局長帶領,繼承登記由具地政士證照的人員辦理,從繼承系統表、遺產稅到送件領狀一條線處理;基隆市、新北市、臺北市的案件皆可受理,繼承人散居各地也能代為收齊文件。先把除戶謄本與權狀影本傳給我們,就基隆的列管狀態做免費書面初判。
基隆一市一所:全市七區的繼承登記都送安樂行政大樓
基隆市的地政主管機關是基隆市政府地政處,設於義一路一號市政府大樓二樓,登記類作業要點由地權登記科發布;實際收件則全在基隆市地政事務所,所址安樂區安樂路二段164號3至5樓的安樂行政大樓。基隆是一市一所的格局:民國85年7月曾分設安樂、信義兩所,109年1月1日整併回單一事務所並沿用安樂所辦公地點,因此仁愛、信義、中正、中山、七堵、暖暖、安樂七個行政區的繼承案都送同一個櫃檯,不必再分辨標的落在哪一所轄區。地政事務所另設「繼承便利包」與「未辦繼承列管土地資料」專頁,地政處也有「未辦繼承專區」,申辦前可先對照文件清單。
分割繼承還是公同共有?基隆便利包把兩條路的文件差別列清楚
基隆市地政事務所的「繼承便利包」把繼承登記分成兩條路:全體繼承人按應繼分登記為公同共有,或先簽遺產分割協議書再辦分割繼承。走分割繼承,除了登記申請書、登記清冊、繼承系統表、權狀正本或遺失切結書、戶籍謄本與遺產稅證明,還要加附全體繼承人的印鑑證明與協議書正副本,正本要貼不動產價值千分之一的印花,印花稅可在基隆市稅務局查欠時一併繳納。基隆的老市區房地,常遇到長輩過世多年未辦、繼承人已散居外縣市或國外的情況:有人拋棄繼承要附法院准予備查文件或司法院家事事件公告查詢結果;部分繼承人失聯,可附除戶謄本與理由書先辦公同共有,把地先登回家族名下,再談分割。
四站動線:戶政、國稅局、稅務局、地政事務所,後兩站門牌相鄰
基隆繼承登記是四站接力。第一站戶政事務所:申領被繼承人除戶謄本、全體繼承人現戶謄本,分割繼承再加全體印鑑證明;第二站向被繼承人死亡時戶籍所在地的國稅局申報遺產稅,取得繳納或免稅證明;第三站帶證明到基隆市稅務局查欠地價稅、房屋稅並加蓋查欠章;第四站送基隆市地政事務所。稅務局在安樂路二段162號、地政事務所在164號,門牌相鄰,查欠後可直接走過去送件。若全體繼承人能親自到場出示身分證正本核對,約15至20分鐘即可免附印鑑證明,協議書經公證或認證亦免附。送件前可先上「櫃檯等待人數及線上叫號」看排隊人數,收件收據二維條碼可查案件進度,規費可用匯款、網路轉帳、悠遊卡或信用卡繳納,也能預約下班領件或郵寄到家。
審查重點:六個月期限、代理件數上限與外縣市標的的代收代寄
基隆市地政事務所在便利包裡把三個常被忽略的審查點講得很直接。第一是期限:應自繼承開始之日起6個月內申辦,逾期每逾1個月處應納登記費額1倍罰鍰,最高20倍,多代未辦的老案子罰鍰往往累計到上限。第二是代理資格:非地政士代理的繼承案,同一年在同一登記機關超過2件或累計超過5件就不受理,親友幫忙代辦有次數上限。第三是跨縣市:繼承登記不在基隆可跨縣市收辦的10項登記之列,標的不在基隆市的案件可由基隆市地政事務所代收代寄,須親至服務台填申請單並繳郵資,通信或網路申請一律不受理。另外,地政處訂有「基隆市政府所屬地政事務所受理遠途申請人申請土地登記案件先行審查作業要點」,供遠途申請人先行審查,減少往返基隆的次數。
逾期一年就列管:基隆未辦繼承土地的十五年倒數與標售順序
基隆市地政事務所「未辦繼承列管土地資料」頁依《土地法》第73條之1說明:繼承開始逾1年仍未登記,地政事務所會公告3個月,期滿仍未申辦即列冊管理15年,屆滿移請國有財產署公開標售。標售前公告30日,繼承人、合法使用人、其他共有人依序有優先購買權,決標後10日內未表示視為放棄;標售價款存入國庫專戶,繼承人可按應繼分申領,逾10年未領歸國庫;五次標售未售出即登記為國有,10年內仍可按第五次底價申請發給價金。基隆的宣導頁也提醒,繼承人可僅就自身應繼分繳納遺產稅;稅捐尚未核定或行政救濟中、大陸地區繼承人未表示繼承期間、戶籍資料待更正、繼承權爭議未決,則屬暫不列管事由。
順序別搞錯:拋棄先於稅、稅先於登記,登記後有異議走更正與訴願
基隆的繼承案要照順序走。第一步是釐清繼承人:要拋棄繼承的人先完成法院備查,取得備查文件或司法院家事事件公告查詢結果,繼承系統表才定得下來;第二步是稅:遺產稅證明是稅務局查欠與地政事務所收件的前提,分割繼承的印花稅也要在查欠時一併繳;第三步才是登記,繼承人談不攏時先登記公同共有,日後再談分割。登記完成後若發現姓名、出生日期、身分證號等資料有誤,戶政更正有案的更正登記可在基隆市地政事務所簡易登記單一窗口辦理;案件擬駁回前可向地政事務所陳述意見;對處分不服,於處分達到之次日起30日內依《訴願法》第14條向基隆市政府提起訴願,承辦單位是法制及勞動處行政救濟科,設於中正區義一路5號。
在地事實對基隆申請人與地主的意義:三個判斷先做
把基隆的在地事實收攏,繼承人可以先做三個判斷。其一,時間:算出繼承開始日,6個月內送件免罰,逾1年就進入公告與列冊管理的時程,多代未辦的地先上基隆市地政事務所「未辦繼承列管土地資料」頁確認狀態,再決定先辦公同共有還是等協議。其二,人:人在外縣市或國外的繼承人要先決定是回基隆親自核對身分證、把協議書辦公證認證,還是各自申領印鑑證明寄回;親友代辦有同一年2件、累計5件的上限,件數多就該交給地政士。其三,稅與地:遺產稅向被繼承人死亡時戶籍地國稅局申報,查欠章則在安樂路二段162號的基隆市稅務局,兩處未必同城;分割協議正本要貼千分之一印花,這筆錢與登記費罰鍰都要在協議前算進去。
自我檢查清單
- 確認被繼承人死亡時的戶籍所在地,遺產稅要向該地國稅局申報,不動產在基隆不代表國稅局在基隆。
- 先向戶政事務所申領除戶謄本與全體繼承人現戶謄本,分割繼承再加每位繼承人的印鑑證明。
- 遺產稅繳納或免稅證明到手後,帶到安樂路二段162號基隆市稅務局查欠地價稅、房屋稅並加蓋查欠章。
- 遺產分割協議書正本貼足不動產價值千分之一印花,副本一併備妥;全體到場核對身分證可免附印鑑證明。
- 推算繼承開始至今是否已逾6個月,逾期先把按月一倍、最高二十倍的登記費罰鍰算進預算。
- 先查標的是否已在基隆市地政事務所的列冊管理公告內,並記下公告日期,推算十五年期滿時點。
- 標的不在基隆市時,改由基隆市地政事務所代收代寄,須本人到服務台填申請單並繳郵資。
常見錯誤
- 以為房地在基隆就向基隆的國稅局申報遺產稅——遺產稅以被繼承人死亡時戶籍地為準,跑錯機關白跑一趟,六個月期限照走。
- 分割繼承只帶協議書影本、忘了貼印花——正本須貼不動產價值千分之一印花並附副本,基隆市地政事務所會通知補正。
- 請親友一年內代辦多件繼承案——非地政士代理在同一登記機關超過2件或累計超過5件不受理,案件會被退回。
- 以為繼承登記可以像抵押權塗銷那樣跨縣市收辦——繼承登記不在基隆可跨縣市收辦的10項之列,外縣市標的須代收代寄,時間要多算。
- 收到列冊管理公告放著不理——逾1年公告3個月後列管15年,期滿移請國有財產署標售,價款逾10年未領歸國庫。
- 等失聯的繼承人出現才辦——可先附除戶謄本與理由書辦公同共有,繼承人也可僅就自身應繼分繳遺產稅,拖延只會累積罰鍰。
官方參考資料
常見問題
基隆 繼承登記 要去哪裡辦?信義區的房子也送安樂區嗎?
是。基隆市自109年1月1日起只有一所地政事務所,仁愛、信義、中正、中山、七堵、暖暖、安樂七個行政區的土地建物登記都送安樂區安樂路二段164號的基隆市地政事務所3至5樓。稅務局在隔壁的162號,查欠地價稅、房屋稅後可直接送件;出門前可上「櫃檯等待人數及線上叫號」看排隊狀況。
基隆 阿公的地 沒辦繼承 被列管了 還能辦嗎?
可以,越早越好。依《土地法》第73條之1,繼承開始逾1年未登記會公告3個月,之後列冊管理15年,期滿移請國有財產署標售。列管期間仍可申辦,繼承人備齊除戶謄本、繼承系統表與遺產稅證明即可送基隆市地政事務所申辦;部分繼承人失聯可附除戶謄本與理由書先辦公同共有,登記費罰鍰依逾期月數計算,最高20倍。
基隆 遺產分割協議 印鑑證明 一定要嗎?大家都在外縣市怎麼辦?
基隆市地政事務所的繼承便利包給了兩個免附方式:一是全體繼承人親自到安樂行政大樓出示身分證正本核對,約15至20分鐘;二是遺產分割協議書先經公證或認證。兩者都做不到,就要每位繼承人各自向戶籍地戶政事務所申領印鑑證明寄回;人在外地的申請人也可援用地政處的遠途先行審查作業要點,減少往返基隆的次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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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辦人謝清泉為前臺東縣環境保護局局長、前臺東地檢署檢察事務官、前臺東縣政府消費者保護官,中央警察大學法律學研究所畢業,具地政士與不動產經紀人國家證照。服務臺東全縣 16 鄉鎮及全台各縣市——任何業務直接聯絡偉騰,全台各地均有配合團隊,可安排專人親臨現場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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