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土地變更地圖:都市計畫通盤檢討、個案變更與分區證明
基隆全市是單一都市計畫區,土地要改用途幾乎都得回到《都市計畫法》體系:分區不動先查容許使用與變更使用執照,要動分區只能等通盤檢討、促請市府迅行變更,或依《都市計畫法》第24條自擬細部計畫並附事業及財務計畫。
在基隆談土地變更,第一個問題不是能不能變,而是要動到哪一層。第一層是分區不動、查《都市計畫法臺灣省施行細則》的容許使用;第二層是建物變更使用類組、向建管申請變更使用執照;第三層才是動分區,走都市計畫通盤檢討或個案變更。三層的窗口、時程與代價完全不同。
最常見的誤會是把《都市計畫法》第27條當成個案變更申請書。該條迅行變更由市政府或公所發動,私人只能促請市府認定要件,無法直接遞件。土地權利關係人能自己發動的,只有《都市計畫法》第24條的自擬或變更細部計畫,且須附事業及財務計畫;動到主要計畫還得經內政部核定。
本文依基隆市政府都市發展處公開資料,把通盤檢討與個案變更的時機、《都市計畫法》第27條之1的回饋、保護區與農業區能申請的項目、變更使用執照銜接與分區證明申請動線攤開。偉騰開發興業由前臺東縣環保局長領軍,先站在都委會與都市計畫科的審查桌看件,再替申請人排程序。
先分三層:容許使用、變更使用執照、動分區
基隆土地變更的第一步是對照登記謄本或分區證明上的使用分區,判斷落在哪一層。分區不動、新用途在該分區容許項目內,直接辦建照即可,不必碰都市計畫。既有建物要換用途類組,走《建築法》第73條的變更使用執照。要動分區時,《都市計畫法》第26條先立下原則,都市計畫發布實施後不得隨時任意變更;例外只有三種途徑:擬定機關每三年內或五年內至少一次的通盤檢討、《都市計畫法》第27條四款情形的迅行變更,以及《都市計畫法》第24條土地權利關係人自擬或變更細部計畫。基隆全市為一處都市計畫區,主要計畫之下另有53處細部計畫區,還要分清動的是主要計畫還是細部計畫。
通盤檢討三段流程:徵求意見、公開展覽、內政部核定
通盤檢討是基隆最主要的變更窗口,流程分三段。第一段公開徵求意見:都發處依《都市計畫法》第26條與《都市計畫定期通盤檢討實施辦法》第44條公告徵求意見,近例為30天並開座談會,變更需求要在這時以陳情意見提出,晚了只能補救。第二段草案公開展覽30天,公告依《都市計畫法》第19條與《都市計畫法臺灣省施行細則》第5條、第6條辦理,書圖張貼於都發處與區公所並辦說明會,陳情人可勾選陳述意見表,列席基隆市都市計畫委員會(都委會)陳述。第三段核定公告:主要計畫變更經內政部核定後由市府公告,2026年4月27日公告實施的中變30案即依《都市計畫法》第21條完成。
個案變更兩種途徑:都委會在看事業及財務計畫與回饋
私人想推個案變更只有兩種途徑。一種是《都市計畫法》第24條:配合當地分區發展計畫自擬或變更細部計畫,附事業及財務計畫向市府申請;另一種是促請市府認定符合《都市計畫法》第27條四款之一,由市府發動變更,基隆配合通勤軌道建設的車站周邊專案通盤檢討即屬此類。兩種途徑都會觸發《都市計畫法》第27條之1:市府得要求提供或捐贈變更範圍內的公共設施用地、可建築土地、樓地板面積或一定金額,比例由內政部於審議規範或處理原則訂定,非固定百分比,都委會逐案審認。重大投資案須環評或水保者,《都市計畫法》第27條之2允許平行作業、聯席審議;基隆坡地占比極高,水保幾乎必到。
保護區與農業區:分區不動能申請的19款與6類項目
基隆農業區與保護區的可用範圍,全寫在《都市計畫法臺灣省施行細則》。保護區依《都市計畫法臺灣省施行細則》第27條,經市政府審查核准得為19款使用,含水土保持、休閒農業、自然保育與綠能設施;原有合法建築物拆除後重建,高度不得超過三層或10.5公尺、建蔽率最高60%、總樓地板不超過495平方公尺。農業區依《都市計畫法臺灣省施行細則》第29條,只能申請農舍、農業產銷必要設施、休閒農業、自然保育、綠能與農村再生相關公共設施;農舍申請人須具農民身分,高度不得超過四層或14公尺、建築面積不得超過該宗農地10%、總樓地板660平方公尺、距都市計畫道路境界不小於8公尺。這些申請由都發處都市計畫科審查。
變更使用執照與建照銜接:都市計畫科先放行,建管才收件
分區不動、只改建物用途,依《建築法》第73條向主管建築機關申請變更使用執照,一定規模以下免辦範圍由市主管建築機關自訂。新建或增建依《建築法》第28條領建造執照,完工領使用執照,未領使用執照不准接水、接電及使用。《建築法》第30條要求申請書、土地權利證明文件與工程圖樣,實務上還要附分區證明與建築線指示,兩者都由都發處都市計畫科核發。原有建築物與現行分區不合時,《都市計畫法》第41條只准修繕、不得增建或改建,擴建就得回到分區變更。工業區另有一關:甲種、乙種工業區申請設置工業發展有關設施及公共服務設施暨公用事業設施,須先向都市計畫科辦總量管制申請。
在地事實對申請人的意義:單一都市計畫區、九成坡地、功能分區圖未公告
基隆的土地變更幾乎都在都市計畫體系內解決,原因是五處都市計畫區已整合為單一都市計畫區,中變30案載明計畫面積約7,620.4398公頃,其中都市發展用地約占52.70%,非都市發展用地約占47.30%。保護區與農業區的容許使用成為多數申請人的主戰場;坡地又約占全市總面積93%,動土就得排進水保時程。依地政處統計,非都市土地約6,161公頃,以山坡地保育區與森林區為主,變更編定仍走《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基隆市國土計畫2021年4月30日生效,國土功能分區圖2024年4月22日經市審議會通過送內政部續審、尚未公告,公告前《區域計畫法》仍適用,都市土地不受影響。
在地窗口與申請動線:分區證明5天核發、都市計畫科與國土計畫科分工
基隆的都市土地變更窗口集中在市政府都市發展處:都市計畫科管都市計畫變更的擬定與執行、陳情意見、分區證明、農業區與保護區使用申請審查、建築線指示;國土計畫科管新訂或擴大都市計畫與國土計畫審議。分區證明正式名稱為「基隆市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及公共設施用地證明書」,動線是聯合服務中心櫃檯填表繳費(每筆地號30元,每增加一份加收20元)、都市計畫科簽辦、文書科郵寄或通知自領;辦理期限5天、有效期限8個月,可郵寄申請,無線上申辦。實務上最常卡關的三件事:把《都市計畫法》第27條當申請途徑、事業及財務計畫沒交代公共設施負擔、保護區申請沒寫使用面積與管理維護方式。
自我檢查清單
- 已調閱基隆市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及公共設施用地證明書,確認分區與是否屬公共設施保留地,而不是只看線上查詢系統圖層。
- 已把想做的用途對照《都市計畫法臺灣省施行細則》第27條保護區19款或第29條農業區6類項目,分清是容許使用還是必須動分區。
- 若需動分區,已確認走《都市計畫法》第24條自擬或變更細部計畫,或已趕在都發處公開徵求意見期間提出陳情意見,而非等公開展覽。
- 事業及財務計畫已預留《都市計畫法》第27條之1可能被要求的公共設施用地、可建築土地、樓地板面積或一定金額負擔,並保留都委會逐案審認的彈性。
- 已盤點基地坡度與水土保持義務,並評估是否適用《都市計畫法》第27條之2的環評、水保平行作業。
- 既有建物換用途前,已向基隆市主管建築機關確認是否落在《建築法》第73條一定規模以下免辦變更使用執照的範圍。
- 甲種、乙種工業區設置工業發展有關設施或公共服務設施前,已先向都市計畫科提出總量管制申請。
常見錯誤
- 拿《都市計畫法》第27條向都發處遞個案變更申請——該條由市政府或公所發動,私人申請不成立,只能再等一輪通盤檢討。
- 等到公開展覽才第一次提陳情意見——草案已定稿,只能就展覽內容表達意見,變更需求多半被留到下一次通盤檢討。
- 把回饋寫成固定百分比放進財務計畫——《都市計畫法》第27條之1的項目與比例由內政部審議規範或處理原則訂定並逐案審認,財務計畫失真會被退回重編。
- 保護區原有合法建築物重建時超過三層或10.5公尺、建蔽率超過60%——不符《都市計畫法臺灣省施行細則》第27條第1項第18款,建照無法核發。
- 分區證明核發超過8個月才拿去送件——證明已逾有效期限,且期間都市計畫如經公告變更以變更後為準,需重新申請並重付規費。
- 都市計畫發布實施後不合分區的舊建物逕行增建或改建——《都市計畫法》第41條只准修繕,增改建部分拿不到建照,市府並得限期令其變更使用或遷移。
官方參考資料
常見問題
基隆 都市計畫 個案變更 可以自己申請嗎
可以,但只有一種法定途徑:《都市計畫法》第24條由土地權利關係人自行擬定或變更細部計畫,配合當地分區發展計畫並附事業及財務計畫向基隆市政府申請。涉及主要計畫的變更沒有私人申請權,只能促請市府認定符合《都市計畫法》第27條四款之一後由市府發動,或在通盤檢討公開徵求意見期間提出陳情意見。
基隆 保護區 土地 可以蓋什麼
基隆都市計畫保護區依《都市計畫法臺灣省施行細則》第27條,經市政府審查核准可做19款使用,含水土保持、休閒農業、自然保育與綠能設施;原有合法建築物拆除後重建,高度不得超過三層或10.5公尺、建蔽率最高60%、總樓地板495平方公尺,第一層得作小型商店及飲食店。都市計畫發布前已實際供農作、養殖、畜牧的土地,得比照農業區申請農舍與農業產銷必要設施。
基隆 土地使用分區證明 怎麼申請 多久
向基隆市政府都市發展處都市計畫科申請「基隆市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及公共設施用地證明書」:到聯合服務中心櫃檯填表、繳規費(每筆地號新臺幣30元,每增加一份證明書加收20元),或郵寄申請並在信封內附費用;辦理期限5天,有效期限8個月,無線上申辦。證明僅供參考,實施以現地指示建築線為準;建蔽率、容積率要另洽都市計畫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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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辦人謝清泉為前臺東縣環境保護局局長、前臺東地檢署檢察事務官、前臺東縣政府消費者保護官,中央警察大學法律學研究所畢業,具地政士與不動產經紀人國家證照。服務臺東全縣 16 鄉鎮及全台各縣市——任何業務直接聯絡偉騰,全台各地均有配合團隊,可安排專人親臨現場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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