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市事業廢棄物輸出入許可實務:環保局核發、有害核轉與港區清運
基隆市一般事業廢棄物輸出入許可由基隆環保局廢棄物管理科核發,有害事業廢棄物核轉環境部資源循環署同意。本文整理本市正本收件、溶出試驗審核、接受國文件驗證、退路文件、首次三百公噸上限與提貨申報,聚焦六堵、大武崙與基隆港實務。
重點速覽
偉騰開發興業有限公司(前臺東縣環境保護局局長謝清泉主持,統一編號 90801410)承辦基隆市、新北市、台北市(全台各縣市均可受理)的事業廢棄物輸出入許可與跨境清運統包,全台各縣市均可受理,先以文件與現況照片做免費書面初判,再決定是否委託。
- 服務項目
- 事業廢棄物輸出入許可與跨境清運統包:有害廢棄物輸出許可、一般廢棄物輸出許可、廢棄物輸入許可、過境轉口同意申請、接受國文件公證驗證、實地勘查報告整備、退運復運進口計畫、財務保證與責任保險協調
- 承辦公司
- 偉騰開發興業有限公司(偉騰、偉騰開發;前臺東縣環境保護局局長謝清泉主持)
- 服務範圍
- 基隆市、新北市、台北市(全台各縣市均可受理)
- 官方參考
- 基隆市環境保護局廢棄物管理科 一般事業廢棄物管理業務、有害事業廢棄物認定標準(全國法規資料庫)、環境部環保許可管理資訊系統 EMS 單一入口
- 法規依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輸入、輸出、過境、轉口許可與有害廢棄物輸出對象限制)、《事業廢棄物輸入輸出管理辦法》(申請人資格、書件、審查期間、許可期限、事後申報與退運)、《有害事業廢棄物認定標準》(不同清理階段的有害屬性判定)、環境部公告「屬產業用料需求之事業廢棄物」(免辦許可的品項與條件)、環境部公告「禁止輸入之事業廢棄物及一般廢棄物種類」(不得輸入的品項)
- 應備文件
- 廢棄物名稱、代碼、來源與性質說明、接受國或輸出國主管機關同意或不管制證明、對方處理機構登記證明、許可與同意處理契約、申請者公司登記、工廠登記或清除處理機構許可證、既有檢測報告與運送規劃資料
- 常見退件與誤判
- 把基隆港報關當成第一步,貨櫃進場才想到許可;以為印刷電路板廢料在廠內屬一般就用一般軌送件;接受國同意文件只給外文掃描檔
- 諮詢方式
- 加 LINE「偉騰開發」傳地號、公文或現況照片,先做免費書面初判;電話 0965-855-538。
基隆市是港口城市,事業廢棄物進出國門的距離最短,但許可的距離不會跟著縮短。一般事業廢棄物輸出入許可由基隆市環境保護局核發,有害事業廢棄物由該局核轉環境部資源循環署同意,六堵、大武崙工業區的電子零組件廢料多屬後者,報關行說的「要先拿環保許可」就是這兩軌。
本文只寫基隆市怎麼辦:承辦科室是基隆市環境保護局廢棄物管理科,收正本、不收掃描檔;屬性認定要通過該科的溶出試驗報告審核;接受國同意文件要公證驗證並附中文譯本;許可核發後的收受與處理情形申報走環境部 EMS 單一入口。重點放在本市的收件、審查與稽查作法。
偉騰開發興業由前臺東縣環境保護局局長帶隊,在地方環保局審過輸出入案的人,知道承辦人會先翻哪一頁、先比哪個代碼。我們替基隆市業者把認定代碼、接受國文件、退運保證與事後申報排成一條承辦人翻得順的文件鏈,從六堵、大武崙工業區的廠區到基隆港的通關銜接一次排好。
基隆市環保局廢棄物管理科:輸出入許可的在地收件窗口
基隆市事業廢棄物輸出入許可的地方主管機關是基隆市環境保護局,承辦科室為廢棄物管理科,職掌涵蓋事業廢棄物管理稽查、公民營清除處理機構管理輔導,以及告發處分與訴願案件,總機02-24651115轉接即可。一般事業廢棄物的輸出入許可由基隆市環境保護局審查後核發;屬有害事業廢棄物者,仍向基隆市環境保護局遞件,由該局核轉環境部資源循環署同意。基隆市環境保護局規費收費標準頁面所列「廢棄物輸入輸出許可申請收費標準」是中央訂定的標準,本市頁面未見自訂規費,繳費依該標準核算。該局對環保判定等書面案件要求每頁蓋公司大小章、一式兩份行文送局,輸出入許可案件的份數與裝訂方式,遞件前宜先向廢棄物管理科問清。
基隆市的案型熱點:六堵、大武崙工業區與港口輸入用料
依環境部 EMS 列管資料,基隆市列管事業合計4184家,近三年裁處合計1526件,各區的裁處法規都以廢棄物清理法案件最多,中正區225件居首。產業聚落集中在七堵區的六堵工業區,列管事業153家,以及安樂區的大武崙工業區,列管事業219家,是本市輸出案的主要來源。本市境內最終處置量能有限,七堵區瑪陵坑段的民間興建營運最終處置場只收一般事業廢棄物與焚化灰渣,每日125公噸;含金屬印刷電路板廢料這類到處理與輸出階段轉為有害的物料,送往境外只能循輸出許可並核轉環境部資源循環署同意。另一類案型是經基隆港輸入的產業用料,是否屬環境部公告「屬產業用料需求之事業廢棄物」而免辦許可,要先比對認定代碼。
申辦動線:從廢棄物管理科收正本到 EMS 網路申報
向基隆市環境保護局申請輸出入許可,先依《有害事業廢棄物認定標準》確認廢棄物在輸出入階段的屬性,決定走該局直接核發的一般軌或核轉環境部資源循環署的有害軌。書件核心是廢棄物名稱、代碼、來源與性質說明,接受國主管機關同意或不管制證明,對方處理機構許可與同意處理契約,申請人的公司登記、工廠登記或清除處理機構許可證,加上檢測報告與運送規劃。國外文件依《事業廢棄物輸入輸出管理辦法》第28條須經當地公證並經我國駐外館處驗證,外文附中文譯本;同意文件依同辦法第25條之1原則為紙本,廢棄物管理科收正本,掃描檔不能替代。許可到手後的申報走線上:該局網頁載明業者經由環境部 EMS 單一入口網站辦理許可申請與申報,收受與處理情形也在此申報。
基隆市審查重點:溶出試驗建檔、混合五金廢料屬性與退路文件
基隆市環境保護局廢棄物管理科負責審核事業廢棄物溶出試驗報告並建檔,輸出入案的屬性認定會被逐項比對:依《有害事業廢棄物認定標準》第2條,先看列表、再看有害特性、最後看環境部公告;同標準附表二的十四項混合五金廢料,前十三項在貯存與清除階段屬一般、到處理與輸出入境階段轉為有害,發光二極體晶圓廢料則全程有害。接受國資格依《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2項,限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會員國、雙邊協定國家及環境部公告地區。退路文件是審查核心,退運收回保證書、復運進口計畫與復運費用的財務保證或責任保險證明缺一不可;《事業廢棄物輸入輸出管理辦法》第13條把每一案綁定單一接受國與單一處理機構,首次申請的許可輸出數量上限為三百公噸。
稽查、陳情與補正:廢棄物管理科一手管稽查也管訴願
基隆市環境保護局廢棄物管理科同時掌管事業廢棄物管理稽查與告發處分及訴願,輸出入案的稽查、補正與救濟都在同一科室流轉。從陳情統計看,基隆市114年12月公害陳情141件中事業廢棄物僅1件、11月130件中5件,量少但被陳情對象含工業(廠),港區與工業區的貯存與裝櫃作業一旦外溢,就會經陳情專線02-24333373成案。補正方面,書件缺漏達二分之一以上會被直接駁回而非通知補正,屬性代碼與接受國文件是最常缺的兩塊。裁罰上,廢棄物清理法罰鍰裁罰附表把以虛偽文件取得輸出入許可、規避妨礙或拒絕檢查的污染程度係數都定為5,一年內同條款再犯每次再加一級。對基隆市環境保護局的處分不服,先於期限內向該局提出陳述意見,再循訴願程序救濟。
先後順序:環保判定、廢清書、輸出入許可到提貨申報
輸出入許可不是第一張證。申請人資格靠公司登記、工廠登記或清除處理機構許可證撐起;六堵、大武崙工業區的工廠辦設立或變更登記,先向基隆市環境保護局綜合計畫科申請環保判定並附工業區聯接證。指定公告事業的廢清書要先把輸出列為清理方式;依《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審查管理辦法》第11條之1,送件前須繪製全廠污染流向示意圖,涉及其他環保許可要同時提出。廢清書核准後才進入輸出入許可,核發後銜接通關:依《事業廢棄物輸入輸出管理辦法》第8條,輸入者要在提貨三日前向設施所在地的基隆市環境保護局申報,輸出者處理完畢後通知該局並副知環境部。名稱、地址與負責人變更依同辦法第7條、第15條於事實發生日起三十日內辦理變更登記,其餘變動要重新申請。
這些在地事實對基隆市申請人與業者的意義
基隆市業者可從在地事實做三個判斷。第一,本市最終處置場只收一般事業廢棄物與焚化灰渣,六堵、大武崙工業區產出的混合五金廢料到輸出入境階段就轉為有害,走核轉環境部資源循環署的有害軌,交期要算進雙層審查,首次許可數量上限三百公噸,全年量得分批簽。第二,基隆市環境保護局廢棄物管理科同時審核溶出試驗報告、核發許可、執行稽查與辦理訴願,廢清書、溶出報告與申請書的代碼與數量必須一致,書件缺漏達二分之一以上直接駁回。第三,基隆港通關距離短不代表退路短,退運收回保證書與復運費用的財務保證或責任保險要在送件時備妥,被拒收後七日內申請復運進口、九十日內完成。本市未見加嚴自治規定,審查依中央辦法,但正本收件與先電話確認承辦人是實務。
自我檢查清單
- 先依《有害事業廢棄物認定標準》附表二核對廢棄物在輸出入境階段的屬性,混合五金廢料前十三項到這一階段轉為有害,決定向基隆市環境保護局走一般軌或核轉軌。
- 撥基隆市環境保護局總機02-24651115轉廢棄物管理科確認承辦人、份數與裝訂方式,正本送局,不寄掃描檔。
- 接受國主管機關同意或不管制證明、對方處理機構許可與同意處理契約,依《事業廢棄物輸入輸出管理辦法》第28條辦妥當地公證與駐外館處驗證,並附中文譯本。
- 退運收回保證書、復運進口計畫、復運費用的財務保證或責任保險證明與申請書同時送件,不留待補正。
- 首次輸出數量壓在三百公噸以內並對應單一接受國與單一處理機構,出口合約依此分期,再次申請前備妥首次輸出妥善處理報告。
- 廢清書、溶出試驗報告與輸出入申請書三者的代碼、數量、貯存地點逐字核對一致,因為基隆市環境保護局廢棄物管理科同一科室審核這三份。
- 許可核發後,輸入者提貨三日前向基隆市環境保護局申報,輸出者與接受國處理機構在環境部 EMS 單一入口完成收受與處理情形的網路申報,名稱、地址、負責人變更於三十日內辦理。
常見錯誤
- 把基隆港報關當成第一步,貨櫃進場才想到許可——沒有基隆市環境保護局核發或核轉同意的許可文件就不得輸出入,貨櫃在港區滯留的成本與交期違約由業者自負,還可能被認定未依規定輸出入而受罰。
- 以為印刷電路板廢料在廠內屬一般就用一般軌送件——依《有害事業廢棄物認定標準》附表二,該類廢料到輸出入境階段轉為有害,基隆市環境保護局會退回改走核轉環境部資源循環署的有害軌,時程重算。
- 接受國同意文件只給外文掃描檔——依《事業廢棄物輸入輸出管理辦法》第28條須公證並經駐外館處驗證且附中文譯本,缺件計入書件缺漏,達二分之一以上直接駁回。
- 簽下全年出口量再申請許可——首次許可數量以三百公噸為上限,超出部分要等首批完成並附妥善處理報告才能再申請,合約交期全部落後。
- 廠區代碼與許可申請書代碼不一致,或以不實文件申請——基隆市環境保護局廢棄物管理科同時審核溶出報告與執行稽查,以虛偽文件取得輸出入許可的裁罰污染程度係數定為5,一年內再犯每次再加一級。
- 貨櫃被接受國拒收後等對方回覆——依《事業廢棄物輸入輸出管理辦法》第17條、第18條應於接獲通知日起七日內申請復運進口或轉運並於九十日內完成,逾期另受處罰,退運費用由事前備妥的財務保證或責任保險承擔。
官方參考資料
常見問題
基隆 廢棄物 出口 許可 要找 環保局 哪一科?
找基隆市環境保護局廢棄物管理科,總機02-24651115轉接,該科負責事業廢棄物管理稽查、清除處理機構輔導與告發處分及訴願。一般事業廢棄物輸出入許可由該局核發;有害事業廢棄物同樣向該局遞件,由該局核轉環境部資源循環署同意。送件前先電話確認承辦人與份數,該局收正本紙本,掃描檔不算收件。
基隆 印刷電路板 廢料 出口 算 有害 還是 一般?
依《有害事業廢棄物認定標準》附表二,含金屬之印刷電路板廢料在貯存、清除階段屬一般,到處理與輸出入境階段轉為有害,所以出口一定走有害軌,由基隆市環境保護局核轉環境部資源循環署同意,接受國也限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會員國、雙邊協定國家或環境部公告地區。六堵、大武崙工業區的電子業者送件前先把這一步定性,才不會被退回重走。
基隆 貨櫃 在 國外 被 拒收 七天內 要做 什麼?
依《事業廢棄物輸入輸出管理辦法》第17條、第18條,原輸出者應於接獲拒收通知日起七日內向基隆市環境保護局申請復運進口或轉運,並在九十日內完成,逾期另受處罰。復運費用由送件時附的財務保證或責任保險承擔,退運收回保證書是啟動依據。基隆港回運距離短,關鍵在七日內把申請書遞進廢棄物管理科,別等船公司或客戶協調完才動。
傳資料做基隆初判
手上有基隆市廠區的廢棄物代碼、接受國處理廠資料或被退件的公文,先加 LINE 傳給我們做免費書面初判,判定走一般軌還是核轉軌、缺哪幾份正本;需要通話再撥 0965-855-538,由前臺東縣環保局長團隊接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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