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糞尿資源化怎麼做?沼液沼渣肥分利用與三章一節
養豬、養牛場的糞尿不只是廢水,更可經厭氧發酵後做沼液沼渣肥分還田。本文說明畜牧糞尿資源化的合法路徑、三章一節專案與放流以外的選項。
畜牧場的糞尿,過去被當成最頭痛的廢水;但在循環農業政策下,它其實是可以還田的有機肥分資源。把糞尿做成沼液沼渣施灌農地,既能解決水污壓力,又能降低肥料成本。
本文說明畜牧糞尿資源化的合法路徑——沼液沼渣肥分利用、所謂「三章一節」的施灌專案,以及它與傳統放流許可之間怎麼取捨。
由前臺東縣環境保護局局長領軍,把畜牧的水污、再利用與農地施灌一起整合規劃。
糞尿不是只能放流
畜牧糞尿經固液分離與厭氧發酵後,會產生沼液與沼渣。除了處理到符合放流水標準後排放,更可循「沼液沼渣作為農地肥分」的途徑施灌還田,是水污壓力與肥料成本雙解的方向。
什麼是「三章一節」
沼液沼渣肥分利用,須符合主管機關公告的施灌作業規範(俗稱「三章一節」的相關規定),包括施灌的農地條件、作物、施用量與紀錄。施灌不是隨意潑灑,須有計畫、有紀錄、符合規範,才屬合法再利用而非污染。
厭氧發酵與沼氣副產
厭氧發酵除了穩定糞尿、減少惡臭,還會產生沼氣,可進一步做沼氣發電或熱能利用。把處理、再利用與能源回收一起規劃,是現代畜牧場合規又增值的做法。
放流 vs 再利用怎麼選
若鄰近無足夠農地施灌、或不擬走施灌專案,則須把廢水處理到符合畜牧業放流水標準後取得排放許可。實務上常是「部分施灌、部分放流」並行,須依場區規模、周邊農地與用水情形個案規劃。
自我檢查清單
- 畜牧場糞尿量、固液分離與發酵設施現況
- 周邊可施灌的農地面積與作物
- 是否擬走沼液沼渣肥分施灌專案
- 是否需保留放流並取得排放許可
- 施灌紀錄與水質監測的常規
常見錯誤
- 把糞尿直接潑灑農地,未依施灌規範
- 以為施灌就完全不必處理或記錄
- 沼液沼渣施用量超過農地承受、造成污染
- 未保留施灌與水質紀錄,稽查無從佐證
- 放流與施灌都沒辦,糞尿無合法去化
官方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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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辦人謝清泉為前臺東縣環境保護局局長、前臺東地檢署檢察事務官、前臺東縣政府消費者保護官,中央警察大學法律學研究所畢業,具地政士與不動產經紀人國家證照。服務臺東全縣 16 鄉鎮及全台跨縣市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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