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環境影響評估實務:應實施環評的開發類型與地方審查
在苗栗辦環評,先分清三件事:主管機關是環境部還是苗栗縣政府、基地有沒有落在山坡地或水庫集水區、進駐竹南或銅鑼科學園區能不能援用園區環評免評。環保局綜合計畫科同時承辦環評與公害陳情,居民意見會直接進到審查桌上。
苗栗的環評案子,多數卡在認定而不是審查。縣級案件的主管機關是苗栗縣政府,承辦單位是苗栗縣政府環境保護局綜合計畫科;案子歸中央還是縣府,依《環境影響評估法施行細則》第12條所指的附表一分工,開發基地跨越兩個縣市的一律由環境部審查。
「工廠不到一公頃就不必環評」這句話在苗栗特別危險。非附表一、二的一般工廠在一般地區確實沒有面積門檻,但廠址一落在山坡地,累積開發一公頃以上就應環評;落在第一級水庫集水區更是不分規模。認定就發生在申請設立許可、建照或工廠登記的當下,錯過就是退件。
本文依序談苗栗的主管機關與窗口、常見應評案型、敏感區位、送件時鐘、公民參與、變更三軌,最後排出與工廠登記、水保、搭排的先後。偉騰開發興業由前臺東縣環保局長領軍,坐過審查桌另一側,知道委員在苗栗案件最常追問哪幾件事。
主管機關怎麼分:環境部、苗栗縣政府與環保局綜合計畫科
苗栗的環評案先問主管機關是誰。《環境影響評估法》第2條把縣級案件的主管機關定為縣(市)政府,中央為環境部;歸中央或歸苗栗縣政府,依《環境影響評估法施行細則》第12條所指的附表一分工,基地跨越兩個縣市的一律由中央審查。縣級案件的承辦窗口是苗栗縣政府環境保護局綜合計畫科,依「苗栗縣政府環境保護局組織規程」(115 年 1 月 19 日修正),這個科同時掌環境影響評估、公害糾紛及公害陳情處理與工廠登記環保審核,局址在後龍鎮高鐵一路95號,電話 037-558558。結論由依《環境影響評估法》第3條設置的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委員會作成,委員任期二年,專家學者不得少於總人數三分之二;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自己是開發單位時,其委員應迴避表決。
苗栗常見應評案型:科學園區設廠、三義汽車廠與山區遊憩
苗栗的應評案型集中在三塊。一是園區設廠:竹南科學園區(竹南鎮頂埔里,123 公頃,光電、太陽能與生技醫材)與銅鑼科學園區(銅鑼鄉九湖村,約 350 公頃,微機電、半導體、光電、通訊、生物科技),半導體工業與有蝕刻作業的印刷電路板工業都列在《開發行為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細目及範圍認定標準》第3條附表二;園區內個別工廠若產業類別符合原核定、經園區開發單位確認未超出原核定污染總量,依同標準第49條免評。二是三義汽車製造工業區對應的汽機車製造業,同屬附表二,僅車體底盤組合且無噴烤漆製程者除外。三是大湖、卓蘭、南庄、泰安、獅潭等山區鄉鎮的遊憩案:山坡地露營區累積一公頃、旅館一公頃、遊樂區五公頃、休閒農場十公頃即達門檻。
敏感區位判讀:山坡地一公頃、水庫集水區與自來水水質水量保護區
苗栗案子的認定關鍵多在區位而非面積。非附表一、二的一般工廠在一般地區沒有面積門檻,但依《開發行為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細目及範圍認定標準》第3條,位於山坡地累積一公頃以上、位於第一級水庫集水區、或屬附表三行業而位於水庫集水區,即應環評;水庫集水區分第一級、第二級與攔河堰集水區三種。苗栗業者先套三張圖:明德水庫等水庫的集水區、大安溪與房裡溪流域(縣訂有「苗栗縣房裡溪水區及水體分類標準」)、以及範圍圖須向環保局水質保護科確認的飲用水水源水質保護區。兩條園區減壓條款要記住:設於已完成公共設施及整地的園區內,免依「位於山坡地」區位環評;設於經環評審查完成的園區內,面積門檻增為二倍。基地跨多種區位時,依同標準第45條以整體規模認定。
送件動線: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轉送、五十日時鐘與補正駁回
苗栗的環說書不是直接送環保局。依《環境影響評估法》第7條,開發單位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提出,由其轉送主管機關,主管機關應於五十日內作成審查結論並公告,情形特殊的延長以五十日為限。《環境影響評估法施行細則》第15條把時鐘設在備齊書件並繳交審查費之日,補正日數不計,送件品質直接決定時程;主管機關會依《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3條之1詳列補正資料限期補正,逾期或補正未符即函請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駁回開發許可申請。苗栗業者可用三招縮短往返:依《開發行為環境影響評估作業準則》第5條先送預審;說明書本文控制在一百五十頁內;環境現況調查優先引用政府已公布資料,環保局首頁的「苗栗」「頭份」「三義」三站即時空品就是現成背景值。
公民參與與陳情:說明會的日數時鐘,和同一個科的兩張桌子
苗栗把環評與公害陳情放在同一個綜合計畫科,居民意見進審查紀錄的路徑很短。依《開發行為環境影響評估作業準則》第9條,開始環評時就要在指定網站刊登開發內容供民眾二十日內表達意見;作成說明書前依同準則第15條舉行公開會議,十日前刊登、四十五日內作成紀錄。一階通過經許可後,依《環境影響評估法》第7條第3項應於動工前辦公開說明會。陳情端,苗栗的公害陳情專線是 0800-066-666 與 037-558-558 轉 8,公害糾紛另有「苗栗縣政府公害糾紛調處委員會組織規程」可循。依環境部環保許可管理資訊系統列管資料,竹南鎮列管事業 2622 家、近三年裁處 575 件,以空氣污染防制法案件最多,竹南園區周邊案件的說明會要先講清空污對策。
擴產與變更三軌:備查、對照表、環差報告,還是重新環評
竹南與銅鑼園區廠商最常問的是擴產而非新案。依《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6條,已通過的說明書或評估書非經主管機關及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不得變更原申請內容,《環境影響評估法施行細則》第36條至第38條分四軌:產能規模降低、提升處理效率等七款只須備查;改製程或汰舊換新而產能提升未達百分之十且污染總量未增加,走變更內容對照表;其餘提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報告;產能或規模擴增百分之十以上,就變更部分重新環評。竹南科學園區在民國 110 年 5 月 21 日經行政院核准併入民間園區基地,就是典型變更情境。另兩個時鐘:取得開發許可後逾三年才動工,依《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6條之1須先送環境現況差異分析及對策檢討報告;許可被廢止,依同法第16條之2結論失效。
先後順序與在地意義:環評沒過,工廠登記、水保與搭排都落不了地
《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4條把順序寫死:說明書未經完成審查前,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不得許可開發行為,經許可者無效,苗栗案子的排程要倒著排。工廠的認定時點依《開發行為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細目及範圍認定標準》第3條,落在申請設立許可、建造執照或工廠登記那一刻,而工廠登記環保審核也在環保局綜合計畫科。山坡地案的水土保持計畫走苗栗縣政府水利處水土保持科;廢污水排入灌溉渠道前,先向農業部農田水利署苗栗管理處辦搭排與灌排界定;整地土方受「苗栗縣營建工程剩餘土石方處理及資源堆置處理場設置管理自治條例」約束。意義很直白:環評結論是苗栗所有後續證照的前提,未經審查認可就動工,依《環境影響評估法》第22條處罰鍰並命停止開發。
自我檢查清單
- 已依《環境影響評估法施行細則》第12條所指附表一,確認本案主管機關是環境部還是苗栗縣政府。
- 開發基地已比對山坡地範圍與明德水庫等水庫集水區,並填妥環境敏感地區調查表與選址理由。
- 進駐竹南或銅鑼科學園區的工廠,已取得園區開發單位對未超出原核定污染總量的確認文件。
- 環境現況調查已優先引用環保局「苗栗」「頭份」「三義」三站等政府公布資料,未引用者已敘明理由。
- 說明書本文控制在一百五十頁內,並算好備齊書件與繳費之日起算的五十日審查時鐘。
- 擴產或改製程前,已對照《環境影響評估法施行細則》第36條至第38條判定是備查、對照表、環差還是重新環評。
- 開工前三十日內的書面告知,已與工廠登記、水土保持計畫、農田水利署苗栗管理處搭排的順序一起排定。
常見錯誤
- 把「一般工廠在一般地區沒有面積門檻」套到苗栗山坡地廠址——山坡地累積一公頃以上即應環評,工廠登記在認定時點被卡住。
- 園區內擴產只拿到污水處理廠納管同意就動工——未經審查認可即開發,依《環境影響評估法》第22條處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上一百五十萬元以下罰鍰並命停止實施。
- 產能提升百分之十以上還送變更內容對照表——依《環境影響評估法施行細則》第38條原則上須重新環評,件退回從頭來。
- 取得開發許可後放超過三年才動工,沒送環境現況差異分析——依《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6條之1,主管機關未完成審查前不得實施開發。
- 公開會議只在網站貼公告,沒書面告知鄉鎮公所、代表會與村里辦公處——程序瑕疵成為陳情理由,而陳情正好進到承辦環評的同一個綜合計畫科。
- 補正期限到了才想申請展延——依《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3條之1,逾期未補正即函請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駁回開發許可申請。
官方參考資料
常見問題
苗栗環評要找環保局哪一科?主管機關是縣政府還是環境部?
縣級案件由苗栗縣政府為主管機關,承辦在苗栗縣政府環境保護局綜合計畫科(後龍鎮高鐵一路95號,電話 037-558558);歸中央或歸縣府,依《環境影響評估法施行細則》第12條所指附表一分工,基地跨兩個縣市就由環境部審。結論由依《環境影響評估法》第3條設置的審查委員會作成,環保局是幕僚與承辦,不是自己拍板。
在竹南或銅鑼科學園區設廠,還要自己做環評嗎?
看《開發行為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細目及範圍認定標準》第49條:產業類別符合園區原核定,且經園區開發單位確認未超出原核定污染總量,免評;任一污染物排放量達核定總量百分之二十以上,或粒狀污染物等四項任一排放量達每年一百公噸以上,須再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同意。超出核定類別或總量就回到一般認定,園區內的面積門檻增為二倍。
苗栗山坡地蓋露營區、旅館或太陽光電,多大就要環評?
《開發行為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細目及範圍認定標準》第42條、第20條與第19條分別把山坡地露營區累積一公頃、旅館一公頃、遊樂區五公頃列為門檻;太陽光電依《環境影響評估法》第5條第3項,在山坡地設置或累積裝置容量一萬瓩或面積五公頃以上即應環評。面積是累積計算,分割送件不會歸零;水土保持計畫另走苗栗縣政府水利處水土保持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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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辦人謝清泉為前臺東縣環境保護局局長、前臺東地檢署檢察事務官、前臺東縣政府消費者保護官,中央警察大學法律學研究所畢業,具地政士與不動產經紀人國家證照。服務臺東全縣 16 鄉鎮及全台各縣市——任何業務直接聯絡偉騰,全台各地均有配合團隊,可安排專人親臨現場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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