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農業補助與青農申辦:設施、農機與農貸窗口
新北農民申請補助要分三層窗口:中央的農糧署(溫網室與農機補助的諮詢窗口是北區分署臺北辦事處,轄臺北、新北、基隆)、市府的農業局(縣自有的「新北市政府農業產銷推展工作補助要點」由農牧經營管理科受理、28 天內完成,青農輔導在農漁會輔導科分機 2907)、以及各區農會(農機補助的省工農業機械向所在地農會申辦,農保、農職保與農民退休儲金向戶籍所在地基層農會加保與提繳,新北有 25 家農會)。中央的「農糧產業調整與轉型計畫」(115 至 118 年)申報期全國統一 115 年 1 月 2 日至 2 月 6 日,新北的補申報期是 6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青壯年農民從農貸款要點」18 至 45 歲與逾 45 至 55 歲的壯年農民都能貸;「115 年推動青年農民農業經營準備金方案」上半年 1 月 19 日、下半年 8 月 17 日開放。新北市府另有 115 年起農民職業災害保險自付額 100% 加碼與農漁民長者健檢。本文把設施、農機、轉作給付、青農、縣補助、天災救助與農保七條線的窗口與期程排好。
新北的補助體系有三層。中央層是農業部各署:農糧署的「推動智能防災設施型農業計畫補助原則」(114 年 3 月 13 日修正版)補助農民與農民團體的蔬菜、果樹、花卉及其種苗(含茶苗)、菇類設施,溫網室設施西部地區補助 50%、東部、離島及原住民地區補助 60%、設備補助 50%,流程是向農會、公所提出計畫申請、分署與縣市政府查核、執行、驗收、請撥款;「農糧作物生產設施與設備計畫補助原則」補助符合《農業發展條例》農民定義的自然人或種苗業者,每申請人補助額度以新臺幣 100 萬元為限,設施完工後驗收前須取得驗證或溯源條碼,多數設備補助不超過 1/2;115 年溫網室設施補助專區列特作、果樹、花卉、種苗、蔬菜五項計畫「本年度受理申請至 4 月 15 日」、智能防災設施型農業計畫「至 5 月 30 日」,申請向所在地鄉鎮市區農會(或農業合作社場、公所)提出,新北的諮詢窗口是農糧署北區分署臺北辦事處郭先生(02-23937231 分機 290,轄臺北市、新北市、基隆市)。市府層是新北市政府農業局:縣自有補助要點與農業發展基金、青農輔導、農保與老農津貼。農會層是 25 家農會(新北市農會 1 家、區農會 20 家、地區農會 4 家)與 5 家漁會:農機補助的省工農業機械申辦、農保與農職保與農退儲金的加保提繳、農業貸款的信用部。
新北的青農與補助窗口在農業局兩個科。農漁會輔導科:科長分機 2902,技士林先生分機 2907 職掌「青農輔導」,技士分機 2909 職掌「農民健康保險及老農福利津貼補助」,技佐分機 2913 職掌農漁民長者健康檢查與希望市集輔導;「新北青農力計畫」建置服務平臺、通路媒合、課程與專案輔導,成果包括全國百大青農 18 位、全國模範農民 1 位、希望市集 20 處、小農鮮舖 26 處與朱銘美術館青農商品專櫃,設青農 LINE 單一窗口;新北市青年農民聯誼會由新北市農會籌組(民國 102 年 5 月 8 日成立),參加資格 18 至 45 歲且戶籍及耕種地點皆在新北市,入會費 1,000 元、常年會費 500 元,115 年 3 月 29 日第 6 屆幹部改選由淡水區「樹林口農場」許元耀連任會長。農牧經營管理科:技士分機 2992 職掌「有機輔導、有機促進區、蔬菜輔導及設施補助、智慧農業」,約僱人員分機 3004 職掌「肥料管理計畫、農業生產資材補助、農業機械」,技士分機 2993 為農發基金窗口,江先生分機 3092 承辦農業產銷推展工作補助。新北市沒有查得自訂的農業設施補助加碼要點,設施補助以中央計畫為主、市府協助查核。
本文依七條線拆解:設施與農機補助的中央計畫與新北窗口、農糧產業調整與轉型計畫的申報與獎勵標準、青壯年農民從農貸款與準備金、縣自有的農業產銷推展工作補助要點、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與新北作業要點、農保與農職保與農退儲金、實際從事農業生產工作證明;每條線寫清窗口、期程、門檻與常被退件的原因。偉騰開發興業由前臺東縣環境保護局局長領軍,接新北補助案時先問三件事:申請人身分(農保、實耕者證明或農民團體)、土地是否合法農地且設施已有容許、期程有沒有錯過,再決定排哪幾張申請表。
設施補助:智能防災設施 50% 與 60%、農糧作物生產設施 100 萬上限、驗證或溯源條碼、合法農地與容許、臺北辦事處分機 290、農牧科分機 2992
農糧署兩套設施補助原則的共同前提是土地合法:「推動智能防災設施型農業計畫補助原則」要求設施搭建之土地應為合法農地或符合土地編定規定之土地,「農糧作物生產設施與設備計畫補助原則」要求用地為合法農地或符合土地編定,非自有土地應提出土地使用同意證明文件;補助的設施及設備必須為計畫辦理期間購置的新品,不得以舊品充當新品核銷,違反者應繳回全數補助款,請款須附施工前會勘表及施工前、中、後照片,補助金額達 100 萬元以上者才可分期撥付,撥款附含保固條款的合約影本或保固文件、領據、全額發票影本。智能防災設施補助對象是農民、農民團體,產業別蔬菜、果樹、花卉及其種苗(含茶苗)、菇類(限香菇、木耳、草菇、洋菇舊設施汰舊換新),溫網室設施西部地區補助 50%、東部、離島及原住民地區補助 60%,設備補助 50%,新北屬西部地區用 50%;農糧作物生產設施與設備計畫補助符合《農業發展條例》農民定義的自然人或植物品種及種苗法所定種苗業者,每申請人補助額度以新臺幣 100 萬元為限,設施(備)完工後、辦理成果驗收前須取得驗證或溯源條碼。新北的實務順序是:先向農業局農牧經營管理科申請農業設施容許(受理申請 40 天內完成、每項設施 200 元),再向農會或公所提計畫申請,因為補助的溫網室仍是有固定基礎的農業設施,沒有容許與建照的設施拿不到補助也過不了農用認定。115 年的期程:特作、果樹、花卉、種苗、蔬菜五項產業生產設施與設備計畫受理申請至 4 月 15 日,智能防災設施型農業計畫至 5 月 30 日,另有 114 年天然災害溫網室設施重建輔導措施;諮詢窗口農糧署北區分署臺北辦事處郭先生 02-23937231 分機 290(窗口表 115 年 3 月 3 日更新),市府端農牧經營管理科技士分機 2992 職掌設施補助與智慧農業。新北常見退件有三:設施用地為都市計畫保護區但未先過施行細則第28條與審查要點的核准、設施尚無容許同意書、施工前沒有會勘表與照片。
農機補助:115 年計畫 5 月 25 日至 8 月 31 日、一般 1/3 電動 1/2、原住民地區加 10%、農會與分署分工、農機使用證區公所 12 天、臺北辦事處分機 241
農糧署「115 年省工高效及碳匯農機補助實施計畫」(115 年 5 月 21 日訂定、6 月 24 日與 7 月 17 日修訂)補助七項:農事服務機械、省工農業機械、新研發農機、農噴無人機、引進省工農機、碳匯農機、汰舊換新電動農機;農民申請期間 115 年 5 月 25 日至 8 月 31 日,至遲須於 115 年 11 月 30 日前交貨並申領補助款;補助基準在表列上限內一般農機補助 1/3 為原則、電動農機補助 1/2 為原則,設籍原住民地區者酌增 10%;省工農業機械由農民於申請期間攜帶身分證明文件至所在地農會申辦,農事服務機械向農糧署各區分署及辦事處申請;申領時應附農機使用證影本,農機使用證於農民戶籍所在地鄉鎮市區公所申辦;分署於補助後隔年抽查 10% 以上且每縣市至少 2 件。新北的兩個窗口:農糧署農機補助業務由北區分署臺北辦事處承辦(聯絡人張小姐,02-23937231 分機 241,轄臺北、新北、基隆),北區分署本部在桃園市桃園區大同路 111 號(03-3322150)並設農機補助專區;市府端「農業機械使用證申請及核(換)發」由各區公所受理並核發,申請人本人或代理人至戶籍所在地區公所辦理,受理申請 12 天內完成、免費,法令依據《農業發展條例》與農業機械使用證管理作業規範,淡水區公所經建課許課員(分機 7507)承辦農機使用證與號牌;「農業機械使用免徵營業稅燃料用油憑單申請、展延」也列農業局申辦業務,農牧經營管理科約僱人員分機 3004 職掌農業機械。順序是先在公所辦農機使用證,再帶證到農會申辦補助,交貨與請款在 11 月 30 日前。新北綠竹筍與茶的小型農機(中耕、割草、採茶)多走省工農業機械項目。
轉作與對地給付:農糧產業調整與轉型計畫 115 至 118 年、基期年、申報 1 月 2 日至 2 月 6 日、新北補申報 6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獎勵標準、農地對地給付 5,000 元
115 年起原「綠色環境給付計畫」改名「農糧產業調整與轉型計畫」,中程計畫 115 至 118 年共 4 年(農糧署 114 年 12 月 12 日修正版);「農業環境基本給付」改名「農地對地給付(先行版)」。基期年:申報轉(契)作或生產環境維護以 83 至 92 年為基期年,在基期年 10 年中任何 1 年當期作種稻或契約蔗作有案,或 83 至 85 年種植保價收購雜糧或參加稻米生產及稻田轉作計畫轉作休耕有案的農田為對象,符合兩個期作基期年資格者得申報 2 次;契作硬質玉米、青割玉米、牧草及高粱以非都市土地特定農業區或一般農業區農牧用地為對象、不受基期年限制;農地對地給付(先行版)以非都市土地特定農業區或一般農業區農牧用地且維持農糧作物生產使用的土地為對象、不受基期年限制。申報:全國統一 115 年 1 月 2 日至 2 月 6 日,申請人得擇任一鄉(鎮、市、區)公所或農會申報,土地含多個鄉鎮者集中至同一鄉鎮辦理;補申報期分四組,臺北市、新北市、基隆市、臺中市、高雄市、屏東縣及金門縣為 6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補申報僅得補辦起始日為 6 月 1 日以後的耕作措施。耕作措施含繳交公糧、轉(契)作、生產環境維護及自行復耕種植登記,同一田區全年以 2 次為上限,耕作期間須連續 4 個月以上,生產環境維護每年限 1 次且每人自有農地全年合計上限 3 公頃,承租公有地不得申辦生產環境維護。獎勵標準(元/公頃/次,一般農友/大專業農):契作非基改大豆、硬質玉米 70,000/80,000;牧草及青割玉米 45,000/55,000;短期經濟林 55,000/65,000;小麥、蕎麥、胡麻、薏苡、仙草、高粱、綠豆 55,000/65,000;毛豆、矮性菜豆 50,000/60,000;採種蔬菜 40,000/50,000;基本類地方特色作物 35,000/45,000;生產環境維護種植綠肥、景觀作物 55,000;翻耕、蓄水措施 44,000;農地對地給付(先行版)5,000;二期作不種稻轉作獎勵加碼每公頃 1.5 萬元。稻作四選三:符合兩個期作基期年資格的田區於前 3 個期作至少 1 次轉(契)作、自行復耕水稻以外作物或生產環境維護,第 4 個期作始得申報繳交公糧或領大專業農種稻補貼,有機、友善耕作或產銷履歷水稻驗證的農地不受限。申請人要備土地所有權狀或最近三個月內謄本、租約、代耕證明、耕作協議書或土地使用同意書;承租公有地與三七五租約限承租人申報。諮詢免費專線 0800-015158,北區分署 03-3322150。新北的基期年田多在新店、坪林、三芝、淡水、金山、萬里的舊稻田,轉作茶、綠竹筍或景觀作物前先查該田區有沒有基期年資格。
青農三件事:青壯年農民從農貸款要點(18 至 45 歲、80 小時、壯年 55 歲、所得 1.25 倍)、115 年農業經營準備金方案、新北青農力計畫與青農聯誼會
貸款:現行名稱是「青壯年農民從農貸款要點」(民國 101 年 10 月 4 日公發布、114 年 10 月 9 日修正),農業部官網仍掛 101 年舊文「青年從農創業貸款要點簡介」(20 歲以上至 45 歲、訓練 150 小時),該名稱與門檻已非現行。貸款對象四類:一、18 歲以上 45 歲以下且符合條件之一——高中職以上農業相關科系畢業、申貸前 5 年內參加農業部所屬機關(構)、縣市政府、農(漁)會、農業學校辦理的農業訓練達 80 小時、農會會員或漁會甲類會員、農民職業災害保險被保險人、登記且評鑑合格產銷班班員、曾獲農業部或縣市政府農業獎項、具農場實習或農業生產經驗、申貸前 5 年內曾獲農村再生青年返鄉專案輔導或補助;二、申貸前 5 年內參加農業人力團結訓合格且實際從農;三、專案輔導青年農民;四、壯年農民——逾 45 歲至 55 歲以下且申貸前 3 年均有農業生產事實並符合第一款第一目至第六目及第八目條件之一。所得限制:借款人有農業以外職業者,自 112 年 1 月 1 日起年薪資所得加執行業務所得不得高於基本工資全年總額的 1.25 倍;貸款額度依資格分別為 500 萬元、1,000 萬元等,資本支出最長 15 年、週轉金最長 5 年;貸款經辦是設有信用部的農會、漁會或全國農業金庫,新北 25 家農會的信用部都是窗口。準備金:「115 年推動青年農民農業經營準備金方案」對象是 18 歲以上 45 歲以下、實際自營從事農業生產且從農未達 2 年的新進農民,年齡與從農年期基準日上半年以 115 年 2 月 28 日、下半年以 9 月 30 日計;技術資格為農業公費專班或高中職以上農業相關科系畢業,或非農業科系但農業專業訓練時數達 150 小時或農業學分達 9 學分;須已有經營場域並達產業門檻(農糧類 A 方案例如水稻 5 公頃、雜糧 2 公頃、果樹 0.7 公頃、茶 0.7 公頃、蔬菜 0.6 公頃、花卉 0.3 公頃、種苗 0.2 公頃、設施型農業 0.2 公頃、蜂箱 50 箱以上);給付第 1、2 年期最高 18 萬元或 36 萬元、第 3 年期最高 12 萬元,按月撥付;115 年 1 月 19 日(上半年)與 8 月 17 日(下半年)開放申請,每期名額原則 200 人次,執行單位財團法人中國生產力中心。新北坪林 0.7 公頃茶園、三峽 0.6 公頃綠竹筍或蔬菜是常見的達標組合。輔導:農業部青年農民輔導平台載共遴選七屆百大青農、輔導 782 位、累計 22,264 位在地青年投入農業;新北青農力計畫成果有全國百大青農 18 位、模範農民 1 位、希望市集 20 處、小農鮮舖 26 處,青農輔導窗口農漁會輔導科分機 2907;新北市青年農民聯誼會由新北市農會籌組,18 至 45 歲、戶籍及耕種地點皆在新北市,入會費 1,000 元、常年會費 500 元,線上填寫入會申請書或洽各區農會推廣部,加入後年逾 45 歲得以榮譽會員續留但不得參加幹部遴選。
新北自有補助:農業產銷推展工作補助要點(115 年 8 月 18 日修正)——五類對象、八類項目、1/2 與 1/4 與 1/3 上限、工作開始前 14 日申請、28 天、分機 3092;農業發展基金與其他要點
新北市法規查詢系統「農林類」自治法規中,農業局主管的補助或獎勵要點有:「新北市政府農業產銷推展工作補助要點」、「新北市政府農業局辦理公私有土地及開放空間營造綠美學景觀補助要點」、「新北市政府農業局辦理動物保護及防疫推展工作補助要點」、「新北市政府各機關採購有機農產品獎勵要點」、「新北市政府辦理食農教育傑出貢獻獎獎勵作業要點」與「新北市農業發展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核心是農業產銷推展工作補助要點(民國 115 年 8 月 18 日修正):補助對象五類——依法立案的本市農(漁)民團體、生態有關公益團體、家畜肉品市場、家畜禽屠宰場或農畜產加工廠;依法立案的本市人民團體;農業產銷班;農民;實際從事農業工作者。補助項目八類——農產品促銷展示;推廣講習、農漁民節、產業文化與休閒農業活動;乳牛品種更新、家畜保險、野生動物保育;產銷班會場所、農漁會推廣、畜牧場生產等設備及產銷、屠宰設施;有機與慣行農業推廣及栽培資材;漁港設施維護修建等;農產品及加工品檢驗檢疫;其他經市府專案簽准者。上限:農(漁)民團體等第一至三款對象補助款不得逾核定實施計畫總經費二分之一,第一款對象辦理基礎設施維護修建且有營利使用者上限四分之一,農民及實際從事農業工作者上限三分之一;重大政策或地方農特產推廣的專案補助不受當年度預算額度限制。程序:工作開始前十四日向市府提出申請,附公職人員之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及實施計畫書;核銷於會計年度結束後五日內或實施計畫執行完成後一個月內;成效不佳或虛報浮報者得依情節停止補助一年至五年;農漁會理事、監事及會員代表單一性別比例不低於三分之一者優先補助。窗口是農牧經營管理科江先生(02-2960-3456 轉 3092),受理申請 28 天內完成(不含補正天數),應備補助申請表、補助計畫書、登記或立案證明文件影本、公職人員之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各 1 份。農發基金窗口在農牧經營管理科技士分機 2993;市府加碼實例是 2026 年 1 月 13 日配合農業部廚餘養豬場輔導轉型的飼料與設備補助。新北常見退件是工作已經開始才申請(要點要求開始前十四日)與缺揭露表。
天災救助: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115 年 6 月 29 日修正)10 個工作日、20%、0.01 公頃;新北執行要點 37 天與區公所;近一年核定茶、高接梨、蜂群、西瓜、稻米;漁業災害救助要點
中央法規「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民國 115 年 6 月 29 日修正)第3條的救助指現金救助、補助或低利貸款,第4條的天然災害指颱風、焚風、龍捲風、豪雨、霪雨、冰雹、寒流、旱災或地震所造成的災害;第5條的救助對象限實際從事農、林、漁、牧生產的自然人,依法應登記而未登記、使用土地水源設施不符法令者不予救助,農產業每筆土地申請面積不足 0.01 公頃、林業不足 0.1 公頃不予救助;第12條規定農民應於中央公告救助地區的翌日起十個工作日內填具申請表向受災地鄉(鎮、市、區)公所提出,公所於公告次日起 30 日內勘查完畢,無客觀證明文件者抽樣勘查 20% 以上,市府 7 日內抽查、中央 7 日內審核撥款;第12條之1 規定申報項目損失率未達 20% 不予救助;第19條的低利貸款受災證明書於公告翌日起十個工作日內向公所申請、公所 60 個工作日內核發。新北的執行規定是「新北市執行農業天然災害救助作業要點」(民國 100 年 10 月 17 日公發布):市府任務編組由農牧經營管理科負責農畜產業現金救助及農田流失、埋沒、海水倒灌救濟,漁業及漁港事業管理處負責漁產業現金救助及魚塭與漁船筏救濟,林務科負責林業,農漁會輔導科負責紓困貸款及督導農漁會信用部轉帳;區公所由區長召集,農情報告員辦理現金救助與清冊,民政課長動員里長與里幹事協助受理與勘查,受理地點為區公所或各里辦公處,勘查於公告日起三十日完成,救助金原則由區農漁會信用部轉帳入戶。農業局申辦業務「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承辦人為各區公所,申請人至受災耕作地所在區公所辦理或全程線上申辦,資格為實際從事農林漁牧生產的自然人且農作物受災損失率達 20% 以上,處理期限受理申請 37 天內完成,流程七步:向區公所申請、公所審核、公所會勘、公所彙送農業局、農業局抽查、農業部撥付區公所、轉撥申請人;低利貸款受災證明書受理申請 30 天內完成;農田及魚塭埋沒流失救助每戶達 0.05 公頃以上、受理 38 天。近一年(2025 年 9 月 11 日至 2026 年 9 月 11 日)新北列入現金救助地區的核定:114 年 8 月乾旱(遲發性)全市茶;115 年 2 月低溫淡水區、三芝區高接梨穗;115 年 1 至 2 月乾旱(遲發性)全市蜂群;115 年 0608 豪雨淡水區、三芝區西瓜;115 年巴威颱風林口區、金山區、萬里區稻米。額度參考:2025 年 10 月 22 日茶農損現金救助每公頃 5 萬 5,000 元(10 月 22 日至 11 月 5 日申請);一年以前的高接梨穗每公頃 6 萬 2,000 元、竹筍 4 萬 1,000 元、茭白筍 5 萬 1,000 元、塑膠布溫網室每 0.1 公頃 1 萬 5,000 元、農田流失每公頃 10 萬元、埋沒 5 萬元。漁業另有「新北市政府漁業災害救助要點」(民國 106 年 9 月 18 日修正,漁業及漁港事業管理處執行):自取得漁業災害證明文件之日起二個月內申請,養殖物流失、毀損或滅失每 0.1 公頃 1 萬元、上限 10 萬元。新北農情災害查報窗口是農牧經營管理科科員分機 3007,區公所例如淡水區公所經建課林技佐(分機 7505)。
農保、農職保、農退與從農工作證明:20,400 元、2.55%、自付 156 元、新北 115 年起加碼 100% 農職保自付額、農退 40% 60%、實耕者 25 萬與 15 萬、三年效期
《農民健康保險條例》(民國 112 年 2 月 8 日修正)第5條:農會會員以所屬基層農會為投保單位,非會員年滿十五歲從事農業工作的農民以戶籍所在地基層農會為投保單位;第11條月投保金額 20,400 元、費率 2.55%;第12條保險費被保險人負擔 30%、政府補助 70%,直轄市部分中央負擔 40%、直轄市負擔 30%;第44條之1 的農民職業災害保險以勞動部勞工保險局為保險人、基層農會為投保單位,保險費被保險人負擔 60%、直轄市部分中央補助 20%、直轄市補助 20%。勞保局「保費概述」:自 112 年 2 月 10 日起農保月投保金額 20,400 元、費率 2.55%,每月自付 156 元(增加的 78 元由中央補助);加保資格含年滿 15 歲、每年國內居留 90 天以上、無農業以外專任職業、全年出售自營農產品平均每人達 3 萬 600 元(或達 3 萬 600 元且投入生產資材每人 5,100 元)、自耕農地林地平均每人 0.2 公頃以上、其他農地 0.1 公頃以上或室內固定農業設施 0.05 公頃以上、承租三七五減租耕地平均每人 0.2 公頃以上、養蜂 100 箱(18 至 45 歲青年至少 50 箱並於 2 年內達 100 箱)。新北市農業局 2025 年 10 月 16 日新聞稿宣布自 115 年度起再加碼 100% 補足農民職業災害保險自付額,農漁民長者健檢資格為設籍本市滿 50 歲之投保農保、農會正會員及漁會甲乙類正會員(原住民農漁民滿 40 歲),每 2 年免費健檢 1 次,第一階段項目市值超過 1 萬 6,000 元,窗口農漁會輔導科(分機 2902,農保業務技士分機 2909)。《農民退休儲金條例》(民國 115 年 2 月 11 日修正)第3條未滿 65 歲且未領相關社會保險老年給付的農民得提繳,第7條每月共同提繳總額按每月最低工資乘以提繳比率之二倍計算、農民負擔 40%、主管機關負擔 60%(追溯自 115 年 1 月 1 日施行),提繳比率由農民於 10% 範圍內以整數決定,第8條向戶籍所在地基層農會或區漁會申請,第14條年滿 65 歲得請領;115 年 8 月 1 日起放寬參加勞保或國保且無雇主提撥職業退休金的實際從事農業工作者可提繳,每年 5 月或 11 月可申請調整比率。不是農保被保險人的實耕者,走「實際從事農業生產工作證明文件核發要點」(民國 115 年 8 月 21 日修正、8 月 1 日生效):以口頭約定於他人農地耕作或共同使用第三人承租公有農地者可申請,資格為本人全年實際出售農產品達 25 萬元以上或達 25 萬元且投入資材 15 萬元以上,或經營規模達附件一認定基準,且無其他 0.1 公頃以上農地或 0.05 公頃以上室內固定農業設施;向農地所在地農業部各區農業改良場申請,改良場書面查核並會同申請人、農會、公所及農糧署分署現地勘查,證明有效三年,取得後六個月內向戶籍所在基層農會申請農保或農退儲金,逾期失效。新北的農保審查在各區農會,區公所(例如淡水區公所經建課王課員分機 7508)另有農保審查業務。
自我檢查清單
- 申請人身分已確認:農保或健保第三類被保險人、實耕者證明(改良場核發、三年效期)、農會漁會或合作社、產銷班;青農已確認 18 至 45 歲(壯年逾 45 至 55 歲)與訓練時數(貸款 80 小時、準備金 150 小時或 9 學分)。
- 設施補助:土地為合法農地或符合土地編定,設施已先取得農牧經營管理科容許(40 天、200 元);溫網室 115 年受理至 4 月 15 日、智能防災至 5 月 30 日,向農會或公所提計畫,臺北辦事處分機 290 諮詢;施工前會勘表與施工前中後照片已準備。
- 農機補助:已向戶籍所在地區公所辦農機使用證(12 天),115 年 5 月 25 日至 8 月 31 日向所在地農會申辦省工農業機械(一般 1/3、電動 1/2),11 月 30 日前交貨請款。
- 轉作與對地給付:田區基期年資格已查明,115 年 1 月 2 日至 2 月 6 日向任一公所或農會申報(新北補申報 6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租約或耕作協議書已備。
- 縣自有補助:農業產銷推展工作補助於工作開始前十四日向農牧經營管理科(分機 3092)申請,附實施計畫書與公職人員之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補助上限依對象為 1/2、1/4 或 1/3。
- 天災救助:中央公告翌日起十個工作日內向受災耕作地所在區公所申請,損失率達 20%、單筆 0.01 公頃以上;低利貸款受災證明同期限申請;已看近一年新北核定品項(茶、高接梨穗、蜂群、西瓜、稻米)。
- 農保 156 元自付、農職保新北 115 年起 100% 加碼、農退儲金 40% 自付比率已向戶籍所在地基層農會確認;準備金上半年 1 月 19 日、下半年 8 月 17 日申請。
常見錯誤
- 溫網室先蓋再申請補助——補助的設施須為計畫期間購置的新品且土地合法、設施有容許,先施工沒有會勘表與照片就拿不到請款。
- 農機補助直接找廠商——要先在戶籍所在地區公所辦農機使用證,再於 5 月 25 日至 8 月 31 日到所在地農會申辦,逾期或沒有使用證都不補助。
- 照農業部官網舊文申請青年從農創業貸款——現行是青壯年農民從農貸款要點(114 年 10 月 9 日修正),18 至 45 歲、訓練 80 小時,並增列逾 45 至 55 歲壯年農民與所得 1.25 倍限制。
- 轉作獎勵沒查基期年——申報轉(契)作與生產環境維護以 83 至 92 年為基期年,沒有資格的田區只能申報不受基期年限制的契作項目或農地對地給付(先行版)。
- 縣補助工作做完才申請——新北市政府農業產銷推展工作補助要點要求工作開始前十四日提出申請,並附公職人員之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
- 天災救助等農會通知——申請窗口是受災耕作地所在區公所,期限是中央公告翌日起十個工作日,農會僅協助;損失率未達 20% 不予救助。
官方參考資料
常見問題
新北 農民 溫室 網室 農機 補助 找誰 申請 什麼時候
設施補助走農糧署兩套原則:「推動智能防災設施型農業計畫補助原則」補助農民與農民團體的蔬菜、果樹、花卉及種苗、菇類設施,溫網室西部地區補助 50%(東部、離島及原住民地區 60%)、設備 50%,土地須為合法農地或符合土地編定;「農糧作物生產設施與設備計畫補助原則」每申請人補助額度以 100 萬元為限、驗收前須取得驗證或溯源條碼。115 年受理期:特作、果樹、花卉、種苗、蔬菜五項計畫至 4 月 15 日、智能防災設施至 5 月 30 日,向所在地農會(或農業合作社場、公所)提出,新北諮詢窗口農糧署北區分署臺北辦事處 02-23937231 分機 290;設施本身先向農業局農牧經營管理科取得容許(40 天、每項 200 元)。農機補助依「115 年省工高效及碳匯農機補助實施計畫」,農民申請期間 115 年 5 月 25 日至 8 月 31 日、11 月 30 日前交貨請款,一般農機補助 1/3、電動 1/2,省工農業機械攜身分證明至所在地農會申辦,申領附農機使用證影本(戶籍所在地區公所核發,12 天、免費),臺北辦事處農機窗口分機 241。
新北 青農 貸款 準備金 資格 幾歲 訓練 幾小時 去哪申請
貸款依「青壯年農民從農貸款要點」(114 年 10 月 9 日修正):18 歲以上 45 歲以下且符合條件之一(高中職以上農業相關科系畢業、申貸前 5 年內農業訓練達 80 小時、農會會員或漁會甲類會員、農民職業災害保險被保險人、評鑑合格產銷班班員、曾獲農業獎項、具農場實習或農業生產經驗、曾獲農村再生青年返鄉專案輔導),或農業人力團結訓合格實際從農者、專案輔導青年農民,以及逾 45 歲至 55 歲以下且申貸前 3 年有農業生產事實的壯年農民;有農業以外職業者年薪資與執行業務所得不得高於基本工資全年總額 1.25 倍;額度依資格 500 萬元、1,000 萬元等,資本支出最長 15 年、週轉金 5 年,向設有信用部的農會、漁會或全國農業金庫申貸。準備金依「115 年推動青年農民農業經營準備金方案」:18 至 45 歲、實際自營且從農未達 2 年,農業公費專班或農業相關科系畢業,或非農業科系但訓練 150 小時或農業學分 9 學分,並已有經營場域達門檻(例如茶 0.7 公頃、蔬菜 0.6 公頃、設施型農業 0.2 公頃、蜂箱 50 箱),第 1、2 年期最高 18 萬元或 36 萬元、第 3 年期最高 12 萬元按月撥付,115 年 1 月 19 日與 8 月 17 日開放申請、每期原則 200 人次。新北的青農輔導窗口是農業局農漁會輔導科(02-2960-3456 分機 2907),新北市青年農民聯誼會由新北市農會籌組(18 至 45 歲、戶籍及耕種地點在新北市,入會費 1,000 元、常年會費 500 元)。
新北 農作物 災損 救助 怎麼申請 期限 多久 賠多少
依「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115 年 6 月 29 日修正)第12條,農民應於農業部公告救助地區的翌日起十個工作日內填具申請表向受災耕作地所在的區公所提出(農會僅協助),區公所於公告次日起 30 日內勘查,損失率未達 20% 不予救助(第12條之1),農產業每筆土地不足 0.01 公頃不予救助(第5條),救助對象限實際從事農林漁牧生產的自然人。新北依「新北市執行農業天然災害救助作業要點」由區公所受理(或全程線上申辦),農業局申辦頁載處理期限受理申請 37 天內完成,流程為向區公所申請、公所審核、公所會勘、公所彙送農業局、農業局抽查、農業部撥付區公所、轉撥申請人;低利貸款受災證明書同樣於公告翌日起十個工作日內向區公所申請、30 天內核發;農田及魚塭埋沒流失救助每戶達 0.05 公頃以上、38 天。額度依農業部公告,參考:2025 年 10 月 22 日全市茶農損現金救助每公頃 5 萬 5,000 元(10 月 22 日至 11 月 5 日申請);一年以前高接梨穗每公頃 6 萬 2,000 元、竹筍 4 萬 1,000 元、茭白筍 5 萬 1,000 元、塑膠布溫網室每 0.1 公頃 1 萬 5,000 元、農田流失每公頃 10 萬元、埋沒 5 萬元。近一年新北核定的品項有茶(114 年 8 月乾旱)、淡水三芝高接梨穗(115 年 2 月低溫)、蜂群(115 年 1 至 2 月乾旱)、淡水三芝西瓜(0608 豪雨)、林口金山萬里稻米(巴威颱風)。漁業災害另依市府漁業災害救助要點於取得證明二個月內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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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辦人謝清泉為前臺東縣環境保護局局長、前臺東地檢署檢察事務官、前臺東縣政府消費者保護官,中央警察大學法律學研究所畢業,具地政士與不動產經紀人國家證照。服務臺東全縣 16 鄉鎮及全台各縣市——任何業務直接聯絡偉騰,全台各地均有配合團隊,可安排專人親臨現場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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