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儲能案場開發合法化實務:用地容許、電業登記與消防會審動線
新北市儲能案場多落在工業區廠房與都市計畫邊緣,都市計畫保護區占七成以上,用地判讀最先決。本篇拆解地政局編定管制科、城鄉發展局、消防局與經濟部能源署、台灣電力公司的分工,以及變更編定與電業備案兩條時鐘怎麼排。
重點速覽
偉騰開發興業有限公司(前臺東縣環境保護局局長謝清泉主持,統一編號 90801410)承辦新北市、台北市、基隆市(全台各縣市均可受理)的儲能案場開發合法化,全台各縣市均可受理,先以文件與現況照片做免費書面初判,再決定是否委託。
- 服務項目
- 儲能案場開發合法化:儲能選址可行性初判、儲能土地容許使用申請、儲能案場用地變更、電業登記申請、台電併聯審查程序、電力交易平台資格申請、儲能消防安全會審、儲能環保配套評估
- 承辦公司
- 偉騰開發興業有限公司(偉騰、偉騰開發;前臺東縣環境保護局局長謝清泉主持)
- 服務範圍
- 新北市、台北市、基隆市(全台各縣市均可受理)
- 官方參考
- 新北市政府地政局:非都市土地變更編定應備文件與流程、都市計畫法新北市施行細則(新北市政府法規查詢系統)、申請農業用地作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審查辦法(全國法規資料庫)
- 法規依據
- 《電業法》、《再生能源發展條例》、《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消防法》及儲能系統消防安全審查基準、《電力交易平台管理規範》
- 應備文件
- 候選土地地號(或既有廠址)、案場規模與商業模式(表前/表後)、預定電池系統規格(如有)、土地權屬與租約狀態
- 常見退件與誤判
- 先簽新北山坡地或保護區土地租約才查容許;把中央綠能設施定義套在電池櫃上申請農地容許;以為新北國土功能分區草案已經生效
- 諮詢方式
- 加 LINE「偉騰開發」傳地號、公文或現況照片,先做免費書面初判;電話 0965-855-538。
新北市的儲能案場不像南部那樣攤在大片農地上,而是塞進工業區廠房、立體化廠房屋頂與都市計畫邊緣的零星土地。都市計畫保護區占本市都市計畫面積七成以上,可發展地區僅兩成多,每一筆候選土地都得先過分區證明與容許判讀,才談得上電池櫃要放哪裡。
在新北,一座儲能案場要同時走四條線:用地線在地政局編定管制科與城鄉發展局,電業線在經濟部能源署與台灣電力公司,消防線在新北市政府消防局,鄰避線則由環境保護局受理陳情、各區公所查報違規。本文依序拆解本市的窗口分工、案型熱點、光儲合一的邊界、電業與併聯時程,以及會審與稽查的在地重點。
偉騰開發興業由前臺東縣環保局長帶隊,長年處理變更編定、環保配套與消防會審的整合,本篇只寫新北市查證過的在地事實,每個數字與機關名都有出處;市府尚未公布或本所未查得的部分,一律以定性描述說明,不替機關代答,也不替任何業者背書。
用地第一關:新北儲能基地落在都市計畫區或非都市土地的分流
新北市都市計畫46處,保護區占都市計畫面積71.37%,可發展地區僅21.63%,儲能選址第一步是釐清基地屬性。先到新北市城鄉資訊查詢平台線上申請城鄉發展局核發的土地使用分區證明,分辨基地屬工業區、保護區或非都市土地。都市計畫保護區與農業區受新北市都市計畫保護區農業區土地使用審查要點限制,單一基地不得超過3,000平方公尺,電池櫃陣列難以容納。非都市土地則看使用地類別能否容許電池儲能,不符時向地政局編定管制科申辦變更編定,處理期限60天,規費依新北市非都市土地變更編定收費標準繳納;山坡地案件另送副市長召集的新北市非都市土地使用編定審議小組。新北市國土功能分區圖公告期限已展延至120年4月30日前,過渡期仍依區域計畫法管制。
光儲合一在新北:保護區、農業區與非都市農地的綠能設施邊界
新北市光電附掛儲能,分都市計畫與非都市土地兩條線。《都市計畫法新北市施行細則》第28條與第30條分別允許保護區經市府核准設置再生能源發電設備及其輸變電相關設施、農業區申請綠能設施;但《新北市都市計畫保護區農業區土地使用審查要點》限制基地不得逾3,000平方公尺、同一申請人相鄰土地合計上限1公頃,要點未提綠能字樣,儲能櫃能否併入須先向城鄉發展局確認。非都市農地則因新北市未自訂太陽能設施審查要點,直接適用中央的《申請農業用地作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審查辦法》第27條,其所稱綠能設施限太陽能、風力及非抽蓄式水力設施,電池儲能不在其列,附掛儲能須回到使用地類別另行判斷。容許使用由農業局農牧經營管理科受理,處理期限40天不含補正。
新北的分工地圖:市政大樓五個局處與能源署、台灣電力公司兩個外部窗口
新北市儲能案的市府窗口幾乎都在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市政大樓,只是樓層不同:經濟發展局在3、4樓,是毗連擴展工業等工業類興辦事業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城鄉發展局在11樓,掌管分區證明與開發許可;農業局在22樓,負責農地容許使用;地政局編定管制科在23、24樓,受理變更編定並提供區位預審,其一覽表尚未單列儲能案型,宜先預審確認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工務局管建管與山坡地,免雜項執照者依《設置再生能源設施免請領雜項執照標準》辦理;消防安全由新北市政府消防局依《消防法》與儲能系統消防安全審查基準審查;噪音陳情歸環境保護局。電業在市府之外:籌設許可、工作許可或同意備案依規模分由經濟部能源署或市府受理,併網審查意見書向台灣電力公司申請。
新北案型熱點:納管工廠與立體廠房的表後儲能、坡地住宅旁的表前案場
新北市儲能需求先從工廠談起。新北市國土計畫推估新增製造業用地尚需694公頃,中和灰磘、新泰塭仔圳、林口工一產業園區等案正整體開發,新店寶高則為市府自建園區;新建廠房另受中央太陽光電設置義務,光儲合一成為順手選項。既有廠區方面,《再生能源發展條例》第12條第3項要求契約容量達一定門檻的用電大戶自設再生能源或儲能設備,否則繳納代金,工業區立體化廠房與經濟發展局115年度雙金優惠輔導的納管工廠,都把表後儲能視為合規與電費工具;但特定工廠登記與儲能容許是兩件事,未合法廠地掛儲能只會加重違規。表前案場多沿大漢溪兩側、林口台地與汐止基隆河兩側的都市計畫邊緣找地,緊鄰土城、汐止的坡地住宅社區,鄰避與消防溝通壓力遠高於空曠農業縣。
電業與併聯這條線:新北案場的地政機關意見書、三型備案與兩條時鐘
電業是新北儲能案唯一不在市府樓層裡的一線,卻處處要市府文件。純儲能案場的電業身分依《電業法》認定,光儲合一則走《電業登記規則》三型:第一型附電業籌設許可、第二型附自用發電設備工作許可函、第三型直接申請同意備案。三型都要地政機關意見書與土地容許使用證明,前者由地政局所屬九所地政事務所核發,地面型另須證明符合土地使用管制項目。併網上,《再生能源發展條例》第8條規定引接線路由設置者自建自維並負擔費用,選址前先向台灣電力公司摸清容量。時程也要盯:同意備案後太陽光電兩個月、其他設備六個月內須與公用售電業簽約,第三型一年內完成併網並辦設備登記;而新北市變更編定會審意見在計畫核定後六個月就要重會,兩條時鐘得一起排。
會審與稽查:新北消防局要設計證據、坡地要水保完工證明、區公所也在查報
新北儲能會審重心在消防與坡地。新北市政府消防局依《消防法》與儲能系統消防安全審查基準審圖,要的是把熱失控設計掉的證據:電池櫃間距、防火區劃、自動滅火與溫度氣體監控、應變計畫都得在圖說交代,土城、汐止坡地住宅旁的案場,對疏散與延燒的追問更細。建管由工務局把關,山坡地開發案件依《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第13條須擬具水土保持計畫並取得完工證明;基地達2公頃以上另向城鄉發展局申請開發許可,由新北市區域計畫委員會審議。鄰避是雙軌:噪音陳情由環境保護局受理,土地違規依《新北市政府地政局執行非都市土地違規查報作業要點》查報,各區公所也受市府考核巡查。接到限期改善或裁處,先在期限內陳述意見,仍不服再依法訴願。
在地事實對申請人、地主與業者的意義:新北儲能先問地、再排時鐘
把上面的在地事實收攏,對三種人各有一個結論。對開發業者:新北都市計畫保護區占七成以上,可用土地稀少,表前案場的合理路線是工業區與都市計畫邊緣,並在簽約前完成分區證明、地政局區位預審、台灣電力公司容量摸底三件事;變更編定經簡化審議流程方案後標準作業程序為60天、實務平均57天,慢的是補正與消防重工。對地主:保護區與農業區單一基地3,000平方公尺上限決定你的地能否放電池櫃,租約要載明拆除回復與許可取得期限,別讓沒有容許的設施掛在自己名下。對工廠申請人:用電大戶義務讓表後儲能從選配變必需,但順序應是先完成特定工廠登記與用地合法,再把儲能納入廠區消防與電業登記;廠地不合法,儲能只會多添一條違規。
自我檢查清單
- 到新北市城鄉資訊查詢平台申請土地使用分區證明,確認基地屬工業區、保護區或非都市土地,再談租約
- 非都市土地先向地政局編定管制科做區位預審,確認使用地類別容許電池儲能,或需走變更編定
- 保護區、農業區基地先核對新北市都市計畫保護區農業區土地使用審查要點的3,000平方公尺上限與禁設地區
- 光儲合一的農地案,把電池儲能與太陽能設施的容許依據分開列出,送農業局農牧經營管理科前先問清楚
- 選址階段就向台灣電力公司摸底併網容量,並把同意備案簽約期限與變更編定會審重會排成同一張時程表
- 設計階段導入新北市政府消防局的儲能消防審查要求,圖說先交代電池櫃間距、滅火與溫度氣體監控
- 山坡地基地先確認水土保持計畫與完工證明、2公頃以上開發許可門檻,並規劃坡地住宅周邊的說明會
常見錯誤
- 先簽新北山坡地或保護區土地租約才查容許——基地受3,000平方公尺上限或使用地類別不符,回到選址重來,租金與前期投入白付
- 把中央綠能設施定義套在電池櫃上申請農地容許——農業局農牧經營管理科退件,附掛儲能的容許依據要重找
- 以為新北國土功能分區草案已經生效——過渡期仍依區域計畫法管制,用錯基準判讀地目與容許項目
- 變更編定與電業備案分頭跑、沒有對時——會審意見在計畫核定後六個月重會,同意備案簽約期限也逾期,兩邊都要重辦
- 消防設計等取得用地後再補——新北市政府消防局會審意見一輪輪補正,電池櫃與滅火設備規格重買
- 納管工廠的廠地直接掛儲能——特定工廠登記不等於儲能容許,反而加重地政局違規查報的風險
官方參考資料
常見問題
新北 儲能 案場 要 先 找 哪個 單位
先看基地屬性再找人。都市計畫土地先到新北市城鄉資訊查詢平台申請城鄉發展局的土地使用分區證明;非都市土地找地政局編定管制科做區位預審;農地容許找農業局農牧經營管理科;消防設計找新北市政府消防局;電業許可或同意備案依規模找經濟部能源署或市府,併網則向台灣電力公司申請審查意見書。市府局處都在板橋區市政大樓,只是樓層不同。
新北 工廠 自己 裝 儲能 要 申請 什麼
表後儲能仍有三件事:一是確認廠地的工業區或使用地類別容許電池儲能;二是把儲能納入新北市政府消防局的消防安全審查;三是電業端依規模辦自用發電設備工作許可或同意備案,並向台灣電力公司辦併網。契約容量達門檻的用電大戶另受《再生能源發展條例》第12條第3項義務。納管工廠要先完成特定工廠登記與用地合法,否則儲能會變成新的違規項目。
新北 農地 光電 加 儲能 可以 嗎
要分開看。新北市沒有自訂農地綠能審查要點,直接適用中央的《申請農業用地作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審查辦法》第27條,綠能設施只包含太陽能、風力及非抽蓄式水力設施,電池儲能不在其中,所以不能直接以綠能設施名義申請容許,須回到該筆土地的使用地類別另行判斷。都市計畫保護區、農業區另受單一基地3,000平方公尺上限。簽約前先向農業局農牧經營管理科與城鄉發展局問清楚。
傳地號做新北初判
手上有新北的候選地號、廠址或業者送來的租約,先加 LINE 傳地號、分區證明與案場規模,我們依本市分工做書面初判,再回覆該先跑哪一線;急件請撥 0965-855-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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