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土地徵收權益實務:公聽會、協議價購與補償救濟動線
新北市的徵收由需用土地人報內政部核准、市政府地政局執行。從公聽會、協議價購、市價查估、補償費領取到陳述意見與訴願,本文以新北在地窗口與系統,帶被徵收人把每一站的主張時點抓準。
在新北市,土地被劃進徵收範圍的通知先以公聽會開始,接著是協議價購、公告與領款,每一站都有期限。需用土地人是各興辦事業機關,核准機關是內政部,執行機關是新北市政府,承辦落在地政局的徵收科、區段徵收科與地價科,先看懂這條分工線,新北地主才知道該向誰主張。
本文只談新北:開發中的中和秀朗橋北側、新店十四張與安坑輕軌周邊三處區段徵收案,公共設施保留地的一般徵收案型,地價科的市價查估與地價異議,保管款查詢系統與到府到院核對身分,還有法制局受理訴願的方式與期限。全國性的法規只在對照時帶一句,重點放在新北怎麼做。
偉騰開發興業由前臺東縣環境保護局局長領軍,長年替地主對照徵收公告、補償清冊與查估報告,把漏列的地上物、營業損失與殘餘地一併徵收逐項補回。新北的案件我們全程用書面往來,從公聽會意見到訴願書都留下可追溯的紀錄,讓地主每一次主張都有憑有據。
新北市徵收業務由地政局哪些科室分工
新北市的徵收執行機關是新北市政府,實際承辦落在新北市政府地政局,局址在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23、24樓。局內與徵收直接相關的科室有三個:徵收科負責私有土地與地上物徵收、公有土地撥用;區段徵收科專辦區段徵收開發;地價科處理土地徵收地價異議並管理不動產估價師。地主收到通知時先看是哪一種徵收,再找對科室,可以省下轉介時間。徵收公告後的登記、謄本與地上物查對,則回到土地所在區的地政事務所,例如中和區、永和區歸中和地政事務所,新店區與安坑一帶歸新店地政事務所。地政局另設「徵收及撥用專區」,把徵收簡介、領取補償費、市價徵收、一併徵收、撤銷與廢止徵收、保管款查詢集中在同一入口,是新北地主查程序的第一站。
新北開發中的區段徵收案與一般徵收案型
新北市近年的徵收案型有兩條主線。第一類是區段徵收,地政局「開發中」頁目前列出中和秀朗橋北側、新店十四張「B單元」、新店安坑輕軌「K8」站周邊地區「J單元」三處區段徵收開發案,其中安坑案綁著輕軌場站周邊的整體開發。第二類是一般徵收,多出現在都市計畫公共設施保留地要闢建公共設施時,由各興辦事業機關擔任需用土地人,擬具徵收計畫書報內政部核准後,再由新北市政府公告並發放補償。兩種案型對地主的意義不同:區段徵收可以在領現金與領抵價地之間選擇,一般徵收只有補償費一途,殘餘地問題也更常出現。新北地主收到公聽會通知時,先確認自己落在哪一條主線,後面每一步主張的內容才不會用錯。
公聽會與協議價購階段,新北地主能先主張什麼
新北市的徵收案在報內政部核准前,需用土地人必須依《土地徵收條例》第10條及內政部「申請徵收前需用土地人舉行公聽會與給予所有權人陳述意見機會作業要點」,先辦至少2場公聽會,並以書面通知所有權人陳述意見,期限不得少於7日。這是新北地主最有槓桿的窗口,公聽會上可以就事業的公益性、必要性與徵收範圍是否以事業所必須者為限表達意見,需用土地人依法應就社會、經濟、文化及生態因素綜合評估。協議價購則是《土地徵收條例》第11條要求的徵收前最後一道談判,地主可以要求說明價格的查估依據,也可以把地上物、遷移與殘餘地方案一併放上桌。公告後到地政局「徵收案件公告資料查詢」系統核對地號有無列入,並在「徵收及撥用專區」追蹤徵收計畫書圖與工程進度。
補償怎麼算:新北地價科的市價查估與地價異議
新北市徵收補償的核心是地價。《土地徵收條例》第30條採市價補償,新北市的市價查估由不動產估價師辦理,估價師管理與地價異議案件都歸地政局地價科,地價科還編有「土地徵收補償市價查估行政救濟彙編」供估價師參考。若被徵收的是都市計畫公共設施保留地,《都市計畫法》第49條另有規定:地價以徵收當期毗鄰非公共設施保留地的平均公告土地現值為準,加成最高不超過百分之四十,加成標準由新北市的地價評議委員會於評議當年期公告土地現值時決定,地上建築改良物按重建價格補償。新北市政府身為執行機關還要發放地上物補償費與遷移費,土地負擔在補償地價時一併清算。被切剩的畸零地可在專區「一併徵收」頁確認要件後申請,店面的營業損失則要自備帳證舉證,兩項都常被忽略。
補償費領取、保管款查詢與新北的到府核對身分服務
徵收公告期滿後,新北市政府會依公告通知地主領取地價補償與地上物補償費。補償費沒能在期限內領取時會轉為保管款,地政局在專區提供「土地徵收補償費保管款查詢」系統,可先確認補償款是否已在保管狀態。領款要核對身分,新北市9個地政事務所都受理實際居住本市、年滿65歲行動不便、持身心障礙手冊,或持醫療證明、長期照顧服務申請核定函證明行動不便的地主,以書面、電話或口頭申請「到府到院服務」,由人員到住居所或醫療院所核對身分,用於無法提供印鑑證明而要領取價金保管款的情形。稅捐服務櫃檯自民國100年4月1日起進駐每一處地政事務所,補償款涉及的土地增值稅問題可在同一地點詢問。淡水、汐止、新店、瑞芳四所轄區另有地政專車巡迴提供諮詢與代收。
對徵收處分不服:陳述意見與訴願在新北怎麼走
新北地主對徵收不服有兩個層次。第一層在核准前:需用土地人書面通知的陳述意見期限不少於7日,意見要在期限內書面送達,才會隨徵收計畫書進到內政部審議卷內。第二層是處分作成後的訴願,依《訴願法》第14條,要在處分達到的次日起30日內提起,訴願書附原處分書影本,有代理人另附委任書。向誰提起看處分書上的原處分機關:以新北市政府所屬機關名義作成的處分,由新北市政府訴願審議委員會審議,主任委員由法制局局長兼任,外聘委員不少於二分之一,名單中就有地政局專門委員;訴願書可親送或郵寄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27樓西側的法制局,也可用自然人憑證經電子簽章專用信箱遞送。若原處分機關是新北市政府本身,管轄往上一級,處分書末尾的教示文字會寫明受理機關。
在地事實對新北被徵收地主的意義
在地事實可以收成五個判斷。第一,新北的徵收執行機關是市政府、承辦是地政局,但核准權在內政部,公益性與必要性的意見要在公聽會與陳述意見階段就書面提出,核准後再談就晚了。第二,區段徵收案集中在中和秀朗橋北側、新店十四張與安坑輕軌周邊,地主要在通知期限內決定領抵價地或領現金,兩者對日後持有與變現的影響差很多。第三,補償爭議的專責科室是地價科,質疑查估報告要對照估價師的市價查估方法,而不是只拿鄰地成交價喊價;公共設施保留地則另按《都市計畫法》第49條算。第四,訴願期限是處分達到次日起30日,錯過就難以再爭執處分本身。第五,領款前先查保管款系統,行動不便的長輩可申請到府到院核對身分。新北地主每一站前先做書面盤點,補償才不會少拿。
自我檢查清單
- 確認通知上的需用土地人與案型:一般徵收找地政局徵收科,區段徵收找區段徵收科。
- 公聽會前備妥書面意見,針對公益性、必要性與徵收範圍提出,留存送達證明。
- 陳述意見期限不少於7日,收到書面通知當天就把截止日標在日曆上。
- 協議價購階段要求需用土地人說明價格查估依據,地上物與殘餘地一併談。
- 公告後到「徵收案件公告資料查詢」核對地號,補償清冊逐項比對地價、地上物與遷移費。
- 對地價有異議走地價科的土地徵收地價異議程序,公共設施保留地另核對《都市計畫法》第49條基準。
- 領款前查「土地徵收補償費保管款查詢」,行動不便的長輩向地政事務所申請到府到院核對身分。
常見錯誤
- 公聽會只口頭反對沒有書面——意見不會進入徵收計畫書卷內,核准後再主張公益性已無著力點。
- 協議價購時沒要求說明查估依據就簽——後續對地價異議的空間被自己壓縮。
- 以為新北市政府會主動幫忙申請一併徵收——殘餘地要地主自己提出,沒申請就只補償被徵收的部分。
- 店面營業損失沒有帳證——查估時無法舉證,補償清冊上這一項就是零。
- 訴願書寄錯機關或逾30日——期限依《訴願法》第14條計算,逾期不受理,處分確定。
- 補償費沒去領也沒查保管款——款項轉為保管款後,領取時還要另跑核對身分與查詢程序。
官方參考資料
常見問題
新北 土地 被 徵收 補償 有 問題 要 找 哪個 單位
看問題類型。一般徵收與地上物補償找新北市政府地政局徵收科,區段徵收開發案找區段徵收科,對地價補償金額有意見則是地價科負責土地徵收地價異議。地政局在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23、24樓,登記與謄本回到土地所在區的地政事務所辦理,例如新店區歸新店地政事務所。
新北 徵收 公聽會 通知 收到 了 可以 不 同意 嗎
可以,而且這是最重要的時點。需用土地人依《土地徵收條例》第10條至少要辦2場公聽會,並書面通知你在不少於7日的期限內陳述意見。把不同意的理由寫成書面,針對公益性、必要性與範圍是否為事業所必須提出,並保留送達證明;這些意見會隨徵收計畫書送內政部審議,口頭反對沒有留下紀錄就等於沒說。
新北 徵收 補償費 太 低 想 訴願 要 去 哪裡 幾天 內
先看處分書上的原處分機關與末尾教示文字。訴願依《訴願法》第14條要在處分達到次日起30日內提起;若原處分機關是新北市政府所屬機關,由新北市政府訴願審議委員會審議,訴願書親送或郵寄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27樓西側的法制局,也可用自然人憑證從電子簽章專用信箱遞送,記得附原處分書影本。
新北徵收案免費初判
收到新北市的徵收公聽會或協議價購通知,先別急著簽。把公文與謄本拍照傳 LINE,或撥 0965-855-538,偉騰以前臺東縣環保局長帶隊的團隊,免費書面初判你現在站在哪一站、還有哪些補償能主張。
全台各縣市受理|專業團隊承接辦理|親臨現場指導|統籌包辦到好
聯絡偉騰開發興業
統一編號:90801410|地址:臺東縣臺東市強國街 210 號|電話:0965-855-538(亦寫作 0965855538、0965 855 538;謝清泉 總經理)|LINE:加入好友|營業時間:週一至週五 09:00–18:00。
創辦人謝清泉為前臺東縣環境保護局局長、前臺東地檢署檢察事務官、前臺東縣政府消費者保護官,中央警察大學法律學研究所畢業,具地政士與不動產經紀人國家證照。服務臺東全縣 16 鄉鎮及全台各縣市——任何業務直接聯絡偉騰,全台各地均有配合團隊,可安排專人親臨現場指導。
取得案件初步判讀|服務總覽|案例解析|法規知識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