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協會與財團法人設立實務:社會局許可、立案與法院登記順序
新北市成立協會,籌組、成立大會與立案都送板橋社會局人民團體科,立案後再向法院登記才是社團法人;基金會先由許可機關放行再登記。本文以新北社會局公告的流程、十一項文件與法制局訴願管道,排出一條時間線。
在新北成立協會,第一份文件不是章程,而是送到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25樓的籌組申請。新北市政府社會局人民團體科同時管人民團體許可立案、合作社與公益勸募,窗口單一,但流程分成籌組、成立、立案三個節點,每個節點都有自己的通知期與文件。
很多發起人把「立案」當終點,其實立案證書只證明團體資格;要以社團法人名義開戶、持產或勸募,還得向會址所在地的法院辦登記,再回社會局備查。基金會則反過來從許可機關談起,只在新北一地運作的屬地方性財團法人,由新北市政府許可,跨縣市的歸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
偉騰開發興業由前臺東縣環境保護局局長領軍,長年處理需要跨局處協調的申辦案件;在新北,我們把社會局的籌組流程圖、十一項立案文件與法制局的救濟管道整成一條時間線,讓發起人在成立大會前就知道每份文件會被誰審、卡在哪裡怎麼補。
新北市協會與基金會的主管窗口:社會局人民團體科與社會救助科怎麼分工
新北市的協會,不論社會團體或職業團體,籌組許可與立案都由新北市政府社會局人民團體科承辦,送件地址是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25樓,電話可撥新北市境內1999或02-29603456,服務時間為週一至週五08:30到12:30、13:30到17:30。這一科的職掌除了人民團體籌組許可立案登記與會務輔導,還包含合作社立案登記與公益勸募管理,協會成立後要在新北辦募款,收件的仍是同一科。財團法人則看目的分工:社會福利性質的基金會,會務評核與實地訪評由社會局社會救助科負責;其他目的的基金會,要先確認新北市哪個局處是許可機關。社會局另建「人民團體資訊網」,提供新北市團體查詢、會務申報、公益活動補助與表件下載,是新北團體日常申報的線上入口。
新北社會團體從籌組到立案的實務動線:一式二份送件、兩場會議與圖記規格
新北市社會局在「申請籌組社會團體」頁公開的動線是:先公開徵求會員,再備齊新北市設立社會團體組織申請書、發起人名冊、發起人身分證明文件影本與章程草案,一式二份送人民團體科,等市府函復准予籌組,未經核准的籌備作業無效。接著召開發起人暨籌備會議,須於七天前通知出席人員,並互推至少三位籌備委員組成籌備會;再召開成立大會暨第1屆第1次理監事聯席會,後者要在十五天前通知社會局與出席人員。大會後刻製團體圖記,新北市規定尺寸高7.6公分、寬5.2公分、邊寬0.8公分,字體限用陽文篆字。最後填具新北市社會團體立案申請書,免備公文直接送人民團體科,領到立案證書與理事長當選證明書後,再向會址所在地的國稅局分局或稽徵所申請統一編號並開戶。
立案、法院登記與稅籍統編在新北的先後順序:協會三段、基金會兩段
新北的協會領到社會局立案證書,只是取得團體資格,還不是法人。《人民團體法》第11條寫的是「得」向法院辦理法人登記,要以社團法人名義簽約或發起勸募,就要在立案後向會址所在地的法院登記處聲請設立登記,完成後三十日內把登記證書影本送回人民團體科備查。財團法人沒有立案這一段:先由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再向法院登記;主要業務或受益範圍只在新北市一地的,屬地方性財團法人,由新北市政府許可,名稱還要冠上新北市,跨縣市的則歸中央。稅籍方面,社會局流程把「向會址所在地國稅局申請統一編號並開戶」排在立案之後,新北市境內的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所屬單位有板橋分局、三重、中和、新莊、新店、淡水、汐止各稽徵所與瑞芳服務處,依會址所在區選擇。
新北社會局立案審查看什麼:十一項文件不裝訂、直轄市級理監事名額與名稱限制
新北市社會團體立案申請要備齊十一項文件:新北市社會團體立案申請書、成立大會會議紀錄、第1屆第1次理監事聯席會議紀錄、新北市人民團體現況調查表、章程、會址使用同意書或註明供作會址的租賃契約、會址建物所有權狀或最近一年房屋稅單影本、聘僱工作人員簡歷冊、年度工作計畫、年度經費收支預算表與會員名冊,社會局註明請勿裝訂膠裝以利抽換。審查重點在三處:一是章程,要對得上《人民團體法》第12條的十三項應載事項,視訊開會授權也要寫入;二是理監事名額,新北市級團體屬直轄市級,依《人民團體法》第17條理事不得逾二十五人、監事不得超過理事名額三分之一,算錯就得重選;三是名稱,不得與新北已許可團體相同,也不得讓人誤認與市府機關或營利團體有關。
新北常見退補與不服處分的救濟:先陳述意見,再向市府訴願審議委員會訴願
新北社會局公告的退件點很具體:未先取得准予籌組函就召開會議,籌備作業無效;成立大會後未填送新北市社會團體立案申請書,一律不予受理;發起人暨籌備會議與成立大會分別少於七天、十五天的通知期,會議紀錄就會被要求補正甚至重開。若對社會局不予許可、不予立案或不予備查的處分不服,可先向社會局陳述意見;仍不服則向新北市政府訴願審議委員會提起訴願,該會由法制局承辦,設在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27樓西側,委員五至十五人,主任委員由法制局局長兼任。訴願書要附原處分書影本,委任他人代理另附訴願委任書,也可用自然人憑證或工商憑證電子簽章寄到訴願書專用信箱;訴願審理中還能透過法制局「線上申請陳述意見」或數位化視訊方式陳述,不必專程到板橋。
成立之後:新北人民團體資訊網會務申報、公益勸募許可與社福基金會訪評
協會立案後在新北的日常運作,集中在社會局「人民團體資訊網」:會務申報、會務一覽、表件下載與公益活動補助都在同一入口。想對外募款,先確認團體身分:只拿到立案證書、尚未完成法院登記的協會,不是《公益勸募條例》第5條的公益性社團法人,不得發起勸募,經制止仍不遵從者處新臺幣四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鍰並公告名稱,募得款項還要返還捐贈人;完成登記後,勸募許可向社會局人民團體科申請,社會局公開資訊區另有公益勸募專頁可供查核。社會福利性質的基金會另有一條線,由社會局社會救助科負責會務評核、表揚與實地訪評,年度申報與資訊公開不到位,訪評時會被逐項檢視。新任理事長與總幹事可先讀社會局「新北好團結」人團培力專區與會務運作教學頁,再進系統申報。
新北在地事實對申請人的意義:四個判斷決定走哪條線、排多久
把新北的在地事實收攏,申請人可以先做四個判斷。一看業務範圍:協會與只在新北市一地運作的地方性基金會,找新北市政府許可;主要業務或受益範圍跨出新北,就變成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連名稱冠字都不同。二看時程倒推:成立大會十五天前、籌備會議七天前要通知,大會後三十日內要申請立案,發起人名冊與章程草案越早定稿,越不會被通知期卡住。三看用途決定要不要法院登記:只是聯誼性質,立案即可;要開法人帳戶或對外勸募,立案後就接著向會址所在地法院辦登記,再回社會局備查。四看格式細節:新北的立案文件請勿裝訂膠裝、圖記限陽文篆字與固定尺寸,這類退件最冤。偉騰的做法是先把發起人資格、章程十三項與理監事名額對照表備妥,再排定兩場會議日期,讓板橋送件一次過。
自我檢查清單
- 確認會址設在新北市境內,備妥會址使用同意書或註明供作會址的租賃契約,加上建物所有權狀或最近一年房屋稅單影本。
- 發起人名冊逐人核對成年與四項消極資格,預留備位發起人,避免送到人民團體科後因單一人選資格疑義卡關。
- 籌組申請書、發起人名冊、身分證明影本與章程草案一式二份,先送板橋人民團體科取得准予籌組函,再排任何會議。
- 籌備會議七天前、成立大會十五天前發出通知,成立大會通知同時送社會局,並保留寄送證明備查。
- 成立大會前先算好直轄市級理事不逾二十五人、監事不逾理事名額三分之一,選票與當選名單照名額印製。
- 圖記依新北規格高7.6公分、寬5.2公分、邊寬0.8公分、陽文篆字刻製,立案文件十一項不裝訂、不膠裝。
- 立案證書到手後依序辦法院登記、回社會局備查、向會址所在區的國稅局分局或稽徵所申請統一編號並開戶。
常見錯誤
- 准予籌組函還沒收到就先開籌備會——新北社會局明示未經核准的籌備作業無效,會議通知與紀錄整套重做。
- 成立大會開完只送會議紀錄、忘了填新北市社會團體立案申請書——人民團體科不予受理,立案時程從補件日重新起算。
- 把立案證書當成法人證明去銀行開戶或對外募款——沒有法院登記證書就不是社團法人,勸募會被制止並面臨罰鍰與退還捐款。
- 拿網路上各部會的舊財團法人設立許可及監督準則規劃新北基金會——這批準則已於《財團法人法》施行後廢止,捐助章程與財產目錄會被要求重擬。
- 基金會名稱沒有冠上新北市——《財團法人法》要求地方性財團法人冠以所屬地方自治團體名稱,名稱不合就進不了許可審查。
- 收到不予立案或不予備查的處分後置之不理——陳述意見與訴願都有法定期間,錯過只能重新籌組送件,時間成本遠高於準時救濟。
官方參考資料
常見問題
新北 成立協會 要去哪裡申請 社會局在哪一樓
新北市成立社會團體或職業團體,找新北市政府社會局人民團體科,位於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25樓,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08:30到12:30、13:30到17:30,市境內可撥1999諮詢。先送籌組申請一式二份,取得准予籌組函後才開籌備會與成立大會,立案申請書同樣送這一科。
新北 協會 立案了 為什麼 銀行 不讓 開 法人帳戶
因為社會局核發的立案證書只證明團體已合法成立,尚非法人。《人民團體法》第11條的法院登記是「得」辦而非必辦,銀行要看的是會址所在地法院登記處核發的法人登記證書。新北協會補辦登記後三十日內把證書影本送回人民團體科備查,再帶證書與統一編號去開戶。
在新北 成立基金會 要找 市政府 還是 中央部會
看捐助章程寫的主要業務或受益範圍:只在新北市一地,屬地方性財團法人,由新北市政府依目的事業許可,名稱要冠新北市;範圍跨出新北就是全國性,由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並適用其公告的捐助財產門檻。兩者都是先取得許可再向法院登記,社福性質基金會成立後由社會局社會救助科負責評核訪評。
傳章程草案初判
新北成立協會或基金會,先把發起人名冊、章程草案或捐助章程用 LINE 傳給我們,由前臺東縣環境保護局局長團隊做書面初判,再撥 0965-855-538 排定送件時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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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偉騰開發興業
統一編號:90801410|地址:臺東縣臺東市強國街 210 號|電話:0965-855-538(亦寫作 0965855538、0965 855 538;謝清泉 總經理)|LINE:加入好友|營業時間:週一至週五 09:00–18:00。
創辦人謝清泉為前臺東縣環境保護局局長、前臺東地檢署檢察事務官、前臺東縣政府消費者保護官,中央警察大學法律學研究所畢業,具地政士與不動產經紀人國家證照。服務臺東全縣 16 鄉鎮及全台各縣市——任何業務直接聯絡偉騰,全台各地均有配合團隊,可安排專人親臨現場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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