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農業資材室與溫網室容許申請:門檻與退件
屏東的農業設施容許一律先向土地所在鄉鎮市公所送件,一式三份,農作產銷設施還要多附設施立面與剖面圖;農作產銷設施 660 平方公尺以下由公所審查核定、超過 660 平方公尺公所初審後函送縣府,林業設施 330 平方公尺、水產養殖設施 5,000 平方公尺、畜牧設施 1,000 平方公尺各有自己的公所線,自然保育設施一律縣府核定。縣要點沒有高度樓層基準、沒有審查天數,也沒有定期抽查條文;農地整地另有縣訂要點,向農業處送一式五份、限土地所有權人申請。
屏東申請農業設施容許,第一個要弄清楚的是哪一類設施走哪一條線。「屏東縣農業用地作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審查作業要點」(民國 102 年 12 月訂定、107 年 4 月修正)把公所自行核定的門檻按設施類別分開:農作產銷設施 660 平方公尺以下由公所審查核定,超過 660 平方公尺公所初審通過後函送縣府核定;林業設施 330 平方公尺以下公所核定,位屬森林區、風景區、水質水源保護區及水庫集水區者或超過 330 平方公尺送縣府;水產養殖設施 5,000 平方公尺、畜牧設施 1,000 平方公尺以下公所核定;自然保育設施一律由縣府審查核定。資材室、溫網室與農機具室都是農作產銷設施,多數停在公所。
《申請農業用地作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審查辦法》附表一給三種熱門設施各一套算法:農業資材室依坐落農地面積換算,每 0.1 公頃 20 平方公尺、上限 200 平方公尺,農地已有農舍者不能申請;溫室看透光材質與栽培占比,植物栽培區樓地板須達總樓地板 50% 以上;農機具室則按自有農機具與附掛犁具垂直投影面積的 2.5 倍計算。屏東的文件是依中央辦法第4條一式三份,農作產銷設施另附設施立面與剖面圖,這張剖面圖在別縣多半不用附。屏東沒有縣訂高度樓層基準,高度回到中央辦法第8條的 14 公尺。
本文依屏東的四類公所線、三份文件與剖面圖拆解三種設施的門檻、文件與退件原因,再講農用整地要點對資材室基地整地的影響、山坡地水保與容許後的建照時限,最後整理公所農業課或建設課、農業處農業企劃科的動線。偉騰開發興業由前臺東縣環境保護局局長領軍,處理屏東案時會先分類設施、算對公所線,再畫圖送件。
先看兩條線:四類設施各自的公所核定門檻、一式三份加剖面圖
「屏東縣農業用地作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審查作業要點」依《申請農業用地作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審查辦法》第35條的委辦授權訂定,法規體系歸農業處。第 3 點規定依審查辦法第4條填具申請書及檢附相關文件一式三份,向土地所在之鄉(鎮、市)公所提出,農作產銷設施另附設施(立)剖面圖。審查權限的分工按設施類別走:農作產銷設施 660 平方公尺以下由公所審查核定,超過 660 平方公尺公所初審通過後函送縣府核定;林業設施 330 平方公尺以下公所核定,但位屬森林區、風景區、水質水源保護區及水庫集水區者公所初審後送縣府,超過 330 平方公尺送縣府;自然保育設施一律由縣府審查核定並核發同意書;水產養殖設施 5,000 平方公尺以下公所核定、超過送縣府(本縣另有水產養殖特別規定者從其規定);畜牧設施 1,000 平方公尺以下公所核定,位於前述四類區域或超過 1,000 平方公尺送縣府;附屬於農業設施的綠能採兩階段,第一階段依各類設施原程序核定,第二階段農業設施完工並有農業生產事實後附生產實績向原核定機關申請變更經營計畫,非附屬者公所初審後送縣府核定。資材室最大 200 平方公尺與依投影計算的農機具室幾乎都停在公所,溫室與集貨場超過 660 平方公尺才進縣府。程序上公所受件後應會同相關機關(單位、課室)實地勘查作成紀錄,初審不符者敘明理由駁回,合格者依審查辦法第5條核發容許使用同意書;規費依「農業主管機關受理申請許可案件及核發證明文件收費標準」每件新臺幣 200 元。屏東市公所建設課的申辦頁把農作產銷、林業、自然保育、水產養殖、畜牧、休閒農業、綠能七類共用一份申請書,附審查辦法、農作產銷設施經營計畫書、會勘紀錄表與委託書。
農業資材室:農地面積尺、農舍排除、基地整地要先看農用整地要點
附表一把農業資材室歸在農事操作及管理設施,限供存放肥料、農藥、種子、農具、器皿、農產品等;坐落農業用地面積達 0.1 公頃以上者每 0.1 公頃得興建樓地板 20 平方公尺,樓地板最大 200 平方公尺,坐落農地已興建農舍者不得申請,管理室同受農舍排除且上限 150 平方公尺。屏東平原的蓮霧、香蕉、木瓜與檸檬園地號分割細,額度算出來常只有幾十平方公尺,圖面照 200 平方公尺畫會落入審查辦法第6條第1項第4款的面積不符;同款還看申請人其他農地或設施有無閒置或未依規定使用,農業處農業企劃科職掌農地管理,名下另一筆地的堆置會被比對。屏東多一道整地規則:「屏東縣申請農業用地農用整地審查作業要點」(105 年訂定、115 年 3 月 30 日修正)把須申請容許的農業設施基地整地列為免申請的四類之一,但只限設施基地本身;若要墊高整筆農地或引進土方,就要另向農業處送一式五份的整地申請,申請人限土地所有權人,土方限來自屏東縣內且不得為砂、石、磚、瓦、混凝土塊、營建剩餘土石方、廢棄物或其他有害物質,作業期限未達 0.5 公頃每次最多 10 日、0.5 至未達 1 公頃 15 日、1 公頃以上 20 日,每日 8 時至 17 時作業、禁架黑網鐵皮圍籬,完工一週內提完工報告並每 1,000 平方公尺取樣 5 處送檢。資材室的基地整地與農地填土在屏東是兩件事,混在一起就是違規填土。
溫室與網室:材質與栽培占比、不計入四成、660 平方公尺公所線、附屬綠能兩階段
附表一要求溫室及植物環控栽培設施使用透光材質,完全人工光源者才可以不透光,植物栽培區樓地板面積達總樓地板面積 50% 以上,附屬綠能不超過屋頂面積 40%;有固定基礎的網室限一層樓,材質限透光塑膠布或遮陰網,不得附屬綠能。這一類農業生產設施依審查辦法第7條不受農業設施總面積百分之四十的限制,屏東的木瓜、洋香瓜、番茄與蘭花正靠溫網室放大栽培面積。屏東的公所線是 660 平方公尺,中型溫室多數停在公所,只有大型連棟溫室才層送縣府;溫室在屏東多附綠能,縣要點把附屬綠能寫成兩階段:第一階段隨溫室依原程序核定,第二階段要等溫室完工並有農業生產事實後,附生產實績向原核定機關申請變更經營計畫,非附屬於農業設施的綠能由公所初審後送縣府核定。屏東沒有縣訂高度樓層基準,高度依中央辦法第8條以 14 公尺為上限。核發後受第33條核定計畫約束,栽培區改倉庫或加蓋管理空間超過比例就是未依計畫使用,縣要點規定應依核定計畫使用、不得作住宅、工廠或其他非農業用途(已核准工廠登記者除外),未依計畫使用時原核定機關得廢止許可並通知區域計畫或都市計畫主管機關處理,已領建照者並通知建築主管機關。
農機具室與乾燥設施:投影面積 2.5 倍、累計不超額、農機牌照與用油在農業企劃科
農機具室的樓地板興建面積以自有農機具(檢附農機使用證)及附掛犁具邊緣垂直投影面積的 2.5 倍為準;乾燥機房、穀物儲存筒與碾米機房同樣以設備垂直投影面積的 2.5 倍計算,高度超過 14 公尺須檢附證明。屏東的農機牌照及農機用油管理歸農業處農業企劃科,農機使用證先辦好再算面積,借來的機具算不進去。《申請農業用地作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審查辦法》第11條規定同一農地上申請相同項目的設施,原有面積與新增面積的總和不得超過各項面積規定,已有農機具室再加一間要用累計面積對照;屏東要點的 660 平方公尺是以農作產銷設施的申請面積判斷,農機具室與資材室、溫室合計超過 660 平方公尺時要留意是否觸發縣府核定。萬丹紅豆、里港豇豆、屏東毛豆這些雜糧與蔬菜產區的農機具室與小型乾燥設備,是屏東平原最常申請的農作產銷設施。
共用文件、實地勘查與退件地圖
屏東的文件依中央審查辦法第4條:申請人國民身分證影本(法人附登記證明)、經營計畫、最近一個月內土地登記謄本及地籍圖謄本(可申請電子謄本者免附,都市土地另附分區證明)、比例尺不小於五百分之一的設施配置圖、土地使用同意書(單獨所有者免附)、其他主管機關規定文件,一式三份,農作產銷設施另附設施(立)剖面圖;農作產銷設施的經營計畫依審查辦法第12條載明設施名稱、設置目的、生產計畫、基地地號與興建面積、現耕農地及經營概況、農機具、建造方式、引用水來源及廢污水處理、對周邊農業環境影響、農業事業廢棄物處理再利用十項。公所受件後會同相關機關(單位、課室)實地勘查作成紀錄。審查辦法第6條第1項的九款退件事由:屆期不補正、經營計畫顯不合理或必要性顯不相當、不符《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容許項目、面積內容不合或其他農地設施閒置違規、妨礙道路通行、妨礙農田灌溉或排水、養殖池無法取得合法用水、養殖池土資源需外運或屬採土坑洞、違反其他土地使用管制法令,另外有影響農業產銷之虞者也得不予同意。屏東要點未訂縣府或公所的審查作業天數,也沒有定期抽查條文;縣府的便民服務整合申辦平台農業處項目清單為動態載入且標示尚未開放,容許使用的線上送件未查得,書表在屏東市公所建設課等公所頁下載後臨櫃或郵寄送件。
容許之後:建照六個月、山坡地水保先於開挖、廢止與建管的連動、蛋雞白肉雞暫停受理
縣要點第 13 點規定山坡地範圍內申請,依《水土保持法》第12條須擬具水土保持計畫或簡易水土保持申報書者,應於申請雜項執照或開挖前經水土保持主管機關審核通過;屏東國土計畫優先規劃的原住民鄉鎮有霧臺、三地門、瑪家、泰武、來義、春日、獅子、牡丹、滿州九處,山區農地的設施幾乎都要先過這一關。依建築法令須申請建照者應於取得容許後 6 個月內向建築主管機關提出,展延以 6 個月、一次為限,與審查辦法第32條一致;依《農業發展條例》第8條之1,有固定基礎且超過四十五平方公尺一層樓門檻的設施才要建照,無固定基礎的臨時性設施免建照。廢止的連鎖是:應依核定計畫使用,不得作住宅、工廠或其他非農業用途,未依計畫使用時原核定機關得廢止許可並通知區域計畫或都市計畫主管機關,已領建照者並通知建築主管機關。畜牧設施雖不是本文的三種設施,但要提醒一件屏東的時效:縣府 115 年 6 月 29 日公告暫停受理蛋雞及白肉雞畜牧場登記(容許)申請及既有牧場新建、增建畜牧設施、擴大飼養規模案件,期間自 115 年 7 月 1 日起至 116 年 6 月 30 日止,畜禽舍不要與資材室、溫室一起送。
在地事實對申請人的意義:五種水果全國第一、洋蔥與可可、地層下陷區、熱帶農業園區
屏東全縣面積約 27.7 萬公頃、海岸線 146 公里、耕地面積 7.5 萬公頃,農業人口約 38 萬人,農林漁牧總產值高達 650 億元、占全國 13.6% 居第二位;產量居全國第一的水果有蓮霧、香蕉、木瓜、鳳梨、檸檬,外銷重點是香蕉、鳳梨、蓮霧、棗子、芒果、木瓜、楊桃;洋蔥產量全臺第一、國產洋蔥有 37% 來自屏東,恆春、車城、枋山最多;可可全國種植 64.24 公頃、屏東約 40 公頃,許多客家鄉鎮農友把可可樹種在檳榔樹下。對申請人的意義有四。第一,果樹區的設施以資材室、農機具室、集貨包裝場所與冷藏庫為主,蓮霧與芒果的採後處理讓集貨場容易跨過 660 平方公尺,要預留縣府核定的時間。第二,恆春半島的洋蔥區與可可的檳榔園複層栽培,經營計畫要把作物與設施的必要性對上,審查辦法第6條的「設施與農業經營之必要性顯不相當」在這裡最常被勾。第三,沿海的佳冬、枋寮曾是地層下陷監測重點,112 年屏東地區顯著下陷面積 105.8 平方公里、佳冬最大年下陷速率 7.5 公分,113 年度顯著下陷面積雖降為 0,局部區域仍有 1 至 3 公分的下陷速率,沿海農地的設施基礎與排水要寫進計畫。第四,縣府 115 年 7 月公告出租售「屏東縣熱帶農業特色產業園區」開產業用地,受理至 116 年 1 月 29 日,想做集貨加工的業者多了一條不用農地容許的路。
在地窗口與申請動線:公所農業課或建設課、農業企劃科、水土保持主管機關、建管
屏東申請人的動線排四步。第一步分類與算面積:判定設施屬農作產銷、林業、水產養殖或畜牧,算申請面積是否超過各類公所線(農作產銷 660、林業 330、水產 5,000、畜牧 1,000 平方公尺),山區與森林區、風景區、水質水源保護區、水庫集水區的土地先查是否屬層送區位。第二步向土地所在鄉(鎮、市)公所送一式三份加剖面圖,例如屏東市公所建設課(屏東市台糖街 61 號,總機 08-7560101,電話 08-7519350 轉 311 至 315)、長治鄉公所農業課(進興村潭頭路 1 號,總機 08-7368215)、內埔鄉公所農業課(內埔村廣濟路 26 號,電話 08-7792001);公所線以下由公所核定,以上由公所初審後函送屏東縣政府農業處(屏東市自由路 527 號,總機 08-7320415,農業企劃科分機 3750 至 3759)核定。第三步山坡地案件在申請雜項執照或開挖前經水土保持主管機關審核通過水土保持計畫或簡易申報書。第四步依《農業發展條例》第8條之1判定免建照或在六個月內向建築主管機關申請建照,整筆農地要墊土者另向農業處送整地申請一式五份。屏東沒有容許的線上送件,補正通知要留意公所來電。
自我檢查清單
- 已判定設施類別並算出面積是否超過公所線:農作產銷 660、林業 330、水產養殖 5,000、畜牧 1,000 平方公尺,自然保育設施一律送縣府。
- 文件一式三份,農作產銷設施已附設施立面與剖面圖,配置圖比例尺不小於五百分之一。
- 資材室額度已按坐落農地每 0.1 公頃 20 平方公尺累計、最大 200 平方公尺,農地上沒有農舍;整筆墊土已另向農業處申請農用整地。
- 溫室植物栽培區占總樓地板 50% 以上、材質透光;網室有固定基礎者一層、不附綠能;屋頂綠能已排在完工並有生產事實後的第二階段。
- 農機具室與乾燥設備按自有機具或設備垂直投影面積 2.5 倍計算,農機使用證已向農業企劃科辦妥,累計面積未超額。
- 山坡地與原住民鄉鎮的案件已確認在申請雜項執照或開挖前先過水土保持審核。
- 已預排容許後六個月內申請建照的時程,並知道蛋雞及白肉雞畜牧場自 115 年 7 月 1 日至 116 年 6 月 30 日暫停受理。
常見錯誤
- 資材室文件只準備一式三份沒附剖面圖——屏東要點要求農作產銷設施另附設施(立)剖面圖,缺圖公所會退。
- 把畜牧設施的 1,000 平方公尺線套到溫室——農作產銷設施的公所線是 660 平方公尺,林業 330、水產 5,000,各類分開算。
- 蓋資材室順便把整筆地墊高——設施基地整地免申請,但整筆農地引進土方要另依農用整地要點向農業處申請一式五份,否則就是違規填土。
- 溫室蓋好馬上申請屋頂光電——附屬綠能第二階段要等農業設施完工並有農業生產事實,附生產實績向原核定機關申請變更經營計畫。
- 山坡地先開挖再補水保——屏東要點要求水土保持計畫或簡易申報書在申請雜項執照或開挖前經審核通過。
- 拿到容許就改作倉庫或住家——未依核定計畫使用者原核定機關得廢止許可並通知都市計畫、區域計畫與建築主管機關。
官方參考資料
常見問題
屏東 農地 蓋資材室 要送公所還是縣政府 要幾份
先送土地所在鄉鎮市公所。依「屏東縣農業用地作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審查作業要點」,農作產銷設施 660 平方公尺以下由公所審查核定,超過 660 平方公尺公所初審後函送縣府,資材室最大 200 平方公尺落在公所範圍;文件依中央審查辦法第4條一式三份,農作產銷設施另附設施(立)剖面圖。面積依附表一每 0.1 公頃農地 20 平方公尺累計,已有農舍的農地不得申請;規費每件新臺幣 200 元,屏東市公所建設課(08-7560101)等公所頁有共用申請書。
屏東 農地 想墊高再蓋溫室 可以嗎
分兩件事。溫室基地本身的整地屬「屏東縣申請農業用地農用整地審查作業要點」免申請的四類之一(須申請容許之農業設施基地整地),但整筆農地墊高或引進土方就要另向縣府農業處送整地申請一式五份,申請人限土地所有權人,土方限來自屏東縣內且不得為砂、石、磚、瓦、混凝土塊、營建剩餘土石方、廢棄物或其他有害物質,作業期限未達 0.5 公頃 10 日、0.5 至未達 1 公頃 15 日、1 公頃以上 20 日,完工一週內提完工報告並每 1,000 平方公尺取樣 5 處送檢。溫室容許則依中央附表一:透光、栽培區占 50% 以上,660 平方公尺以下公所核定。
屏東 農業設施容許 要多久 會被退件的原因
屏東要點未訂縣府或公所的審查作業天數,也沒有線上送件,公所受件後會同相關機關實地勘查作成紀錄,時程要直接問承辦。退件對照《申請農業用地作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審查辦法》第6條第1項的九款:屆期不補正、經營計畫顯不合理或設施與必要性顯不相當、不符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面積內容不合或名下其他農地違規、妨礙道路通行、妨礙農田灌溉或排水、養殖池用水不合法、土資源需外運或採土坑洞、違反其他土地管制法令;屏東再加兩類在地原因:農作產銷設施沒附剖面圖、山坡地未先過水土保持審核。
屏東設施免費初判
把地號、農地上現有設施與農舍現況、想蓋的設施類型與面積、農機使用證與整地需求傳給偉騰開發興業,我們先分類設施、算對公所線,排出整地、水保、容許與建照的順序。電話 0965-855-538,或加 LINE 傳資料,免費書面初判。
全台各縣市受理|專業團隊承接辦理|親臨現場指導|統籌包辦到好
聯絡偉騰開發興業
統一編號:90801410|地址:臺東縣臺東市強國街 210 號|電話:0965-855-538(亦寫作 0965855538、0965 855 538;謝清泉 總經理)|LINE:加入好友|營業時間:週一至週五 09:00–18:00。
創辦人謝清泉為前臺東縣環境保護局局長、前臺東地檢署檢察事務官、前臺東縣政府消費者保護官,中央警察大學法律學研究所畢業,具地政士與不動產經紀人國家證照。服務臺東全縣 16 鄉鎮及全台各縣市——任何業務直接聯絡偉騰,全台各地均有配合團隊,可安排專人親臨現場指導。
取得案件初步判讀|服務總覽|案例解析|法規知識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