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農地稅務優惠申辦:土增稅、遺贈稅與地價稅
屏東的農地稅務優惠從公所核發的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開始(規費第一筆 500 元、效期六個月,長治鄉公所的書表還要簽無違章建築物切結書),到國稅局與縣稅務局結束;中間有一套用空照圖的抽查:縣府每年三月底前會同國稅局、稅務局商定,以前一年度核准免稅案件數的千分之六為原則,途徑含空照圖查核、函請公所稽核與小組現地勘查,未農用者限期回復、變更為非農業使用者通知國稅局追繳並由稅務局列管註記。與農業經營不可分離使用的審核在農業企劃科,這條線決定地價稅。
屏東的農地稅務優惠有一雙從天上看的眼睛。「屏東縣政府辦理農業用地申請賦稅減免案件抽查作業要點」(民國 103 年訂定)把國稅局核准免徵遺產稅、贈與稅及縣稅務局核准不課徵土地增值稅的案件列為抽查對象,比率以前一年度核准案件數之千分之六為原則,每年三月底前會同國稅局、稅務局商定,三種途徑是空照圖查核、函請所轄公所稽核、小組現地勘查(勘查小組由農業處召集,成員含地政處、城鄉發展處、地政事務所、稅務局或國稅局),查核符合者除必要外二年內得免抽查;未作農業使用者通知地主依《農業發展條例》第37條第3、4項或第38條第1、2項期限回復,變更為非農業使用者通知國稅局追繳應納稅賦並通知稅務局列管註記,屆期未改善依第40條辦理。
另一條線是時點。時點上,《土地稅法》第39條之3要求土地增值稅不課徵在申報土地移轉現值時註明農業用地字樣,漏了只剩繳納期間屆滿前一小段能補救;《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7條第1項第6款與第20條第1項第5款的五年列管,讓繼承與受贈的農地五年內不得停止農業使用;證明書本身效期六個月。屏東的果園在採收後常被拿來整地墊土,沒有農用整地同意的填土既是農用認定的障礙物,也是空照圖上最容易被看見的變化。
本文按三種稅拆三條申辦線,再講農用證明審查端的認定標準、屏東公所的書表與切結書、抽查要點與農用整地、大鵬灣特定區對優惠的影響,最後把屏東的窗口排成一張表。偉騰開發興業由前臺東縣環境保護局局長領軍,處理屏東農地稅務案時一律先查前手免稅移轉是否在五年內、地面有沒有整地紀錄,再排證明與申報時點。
先分清三條線:移轉時的土增稅、繼承贈與時的遺贈稅、每年課的地價稅與農經不可分離審核
三種稅的節奏不同:土地增值稅在移轉時向縣稅務局申請不課徵,遺產稅與贈與稅在繼承或贈與時向國稅局主張扣除或不計入,地價稅每年依土地現況課徵。三者用的是同一張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書,而《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認定及核發證明辦法》第3條只給它兩種用途:依《農業發展條例》第37條申請移轉不課徵土地增值稅,以及依第38條申請免徵遺產稅、贈與稅或田賦;第39條規定申請時檢具證明書向稅捐稽徵機關辦理。地價稅能否改課田賦不靠這張證明,而是《土地稅法》第22條的要件認定,屏東把「農業經營不可分離使用之審核」列在農業處農業企劃科的業務總覽,地價稅查編時要主張的是這一條。屏東的證明由土地所在地鄉鎮市公所受理核發,縣自訂委辦公所的核發作業要點在法規系統農業處 56 筆中未查得,縣府農業企劃科職掌「農地管理及協助農地農用證明核發事項」,農業發展基金的用途也列有「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執行相關費用」。《農業發展條例》第38條之1的證明(農地已依法變更為非農業用地但細部計畫未完成或應辦重劃、區段徵收尚未公告實施者)要另附都市計畫主管機關的認定文件;屏東有一個特例,「屏東縣大鵬灣風景特定區土地八十九年作農業使用審查作業要點」讓大鵬灣風景特定區內的土地另有 89 年是否作農業使用的審查,該區農地的稅務要先過這一關。
土地增值稅不課徵的三個時點:申報時註明、繳納期滿前補救、再移轉時回溯課徵
法源有兩條:《土地稅法》第39條之2第1項與《農業發展條例》第37條第1項,作農業使用之農業用地移轉與自然人時得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農業發展條例》第37條第2項另讓耕地移轉給農民團體、農業企業機構與農業試驗研究機構時,經縣府同意也可申請,屏東農業企劃科的業務總覽就列有「農民團體、農企業法人及農業試驗研究機構承受耕地審核」。申請時點在《土地稅法》第39條之3:權利人與義務人於申報土地移轉現值時在土地現值申報書註明農業用地字樣提出申請,未註明者得在土地增值稅繳納期間屆滿前補行申請、逾期不得申請;無須申報移轉現值的案件由稽徵機關通知,於收到通知之次日起三十日內提出。第39條之2第2項至第4項寫的是後果:承受人持有期間內被查獲土地未作農業使用且未在所令期限內恢復,或恢復後再犯,再移轉時應課徵;配偶間相互贈與的未作農業使用情事合併計算;不課徵後再移轉依法應課徵時,以民國 89 年 1 月 6 日修正施行日當期公告土地現值為原地價計算漲價總數額。屏東的觸發點是抽查要點:縣稅務局核准不課徵土地增值稅的案件每年被納入千分之六的抽查母體,空照圖查核不需要到現場就能看見填土、鐵皮與鋪面,被認定未作農業使用者限期回復,變更為非農業使用者由稅務局列管註記。網路上常見的《土地稅法》第55條之2罰鍰已於 89 年刪除,現行法並無罰鍰,但回溯課徵的金額往往更重。
遺產稅與贈與稅:全數扣除的門與五年列管的牆,屏東的千分之六空照抽查怎麼運作
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7條第1項第6款,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承受遺產中作農業使用的農業用地及地上農作物,價值全數自遺產總額扣除;依第20條第1項第5款,贈與民法第1138條所定繼承人的農地不計入贈與總額,贈與其他人不適用。五年列管是牆:承受人或受贈人自承受或受贈之日起五年內未繼續作農業使用且未在有關機關所令期限內恢復,或恢復後再犯,應追繳應納稅賦,例外僅承受人死亡、土地被徵收、依法變更為非農業用地。依《農業發展條例》第38條,另有免徵田賦十年,數位繼承人協議由一人繼承而需以現金補償其他繼承人者,由主管機關協助辦理二十年土地貸款。屏東把五年列管做成年度作業:每年三月底前縣府會同國稅局、稅務局商定抽查案件,比率以前一年度核准案件數之千分之六為原則,途徑有空照圖查核、函請所轄公所稽核、小組現地勘查三種,查核符合者除必要者外二年內得免抽查;未農用者通知地主依《農業發展條例》第37條第3、4項或第38條第1、2項期限回復,變更為非農業使用者通知國稅局追繳並由稅務局列管註記。繼承的蓮霧園、芒果園與檸檬園要留下採收、銷售或災害救助的紀錄,果樹砍除後的空地在空照圖上就是一塊沒有作物的土地;國稅局的申報實務提醒是:五年內繼承取得且持續作農業使用的農地,下一次申報遺產稅時仍要先計入遺產總額,再檢附農用證明主張扣除。
地價稅與田賦:非都市看編定、都市看五款、農經不可分離的審核、農業房屋免徵與農舍課稅分開看
依《土地稅法》第22條,非都市土地依法編定之農業用地徵收田賦,都市土地須符合依都市計畫編為農業區及保護區限作農業用地使用等五款情形之一,其中第2款與第3款限自耕農地及依耕地三七五減租條例出租之耕地;第27條之1授權行政院停徵田賦,田賦自民國 76 年第 2 期起停徵,符合要件的農地實際上田賦與地價稅都不必繳。屏東國土計畫檢討後的特定農業區約 1.1 萬公頃、農業發展地區第一類 5,778.91 公頃是田賦的核心地帶,都市計畫農業區農地則要看五款要件,地上有非農業使用的設施、車庫、水泥鋪面或營業使用就會改課地價稅,閒置農地經通知限期使用仍不使用,《土地稅法》第22條之1定有荒地稅。與農業經營不可分離的土地(農舍基地以外供農業使用的道路、曬場、資材室等)在地價稅查編時可以主張,屏東的審核在農業處農業企劃科。房屋稅依《房屋稅條例》第15條第1項第6款免徵專供飼養禽畜之房舍、培植農產品之溫室、稻米育苗中心作業室等,以及專供農民自用之燻菸房、稻穀及茶葉烘乾機房、存放農機具倉庫與堆肥舍,減免須於每期房屋稅開徵四十日以前向稽徵機關申報、逾期自次期適用;農舍為建築物,按實際使用情形課徵房屋稅,符合自住要件者適用自住住家用稅率。屏東豬全國第二、鴨全國第一,禽畜房舍是條文明列的免徵大戶,但要記得每期開徵四十日前向縣稅務局申報。
農用證明審查端在看什麼:三款認定、四款不得、六款例外、一次勘查、六個月效期,加上屏東公所的切結書
《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認定及核發證明辦法》第4條定了三款認定基準:土地實際作農作、森林、養殖、畜牧、保育使用(休耕、休養、停養或不可抗力視同);地上有農業設施者附容許使用同意書及建築執照,免建照者免附建照;地上有農舍者附農舍建築執照。不得認定的情形依第5條有四款:設施或農舍超過核准面積或未依核定用途使用、多筆合併申請農舍後土地已移轉致不符原要件、現場阻斷排灌水系統、現場有與農業經營無關的障礙物、砂石、廢棄物、柏油、水泥。部分面積例外依第6條有六款:編定前既存墳墓、十平方公尺以下土地公廟、無償供公眾使用道路、編定前合法房屋、農村再生公共設施、共有地他共有人違規。應附文件依第7條為最近一個月內土地登記謄本及地籍圖謄本與身分證明,都市土地加分區證明;第10條規定實地勘查以一次為限、申請人到場指界、界址不明自行向地政機關鑑界,第12條可補正者限期補正否則駁回,第13條規費第一筆新臺幣五百元、每增一筆加收三百元,第14條證明書有效期限六個月。屏東的公所書表多一張:長治鄉公所農業課提供申請書、勘查紀錄表、委託書、無違章建築物切結書、作業流程與審查表七份表格,屏東市公所建設課也提供申請書;「無違章建築物切結書」把第5條的設施與農舍合法性提前變成申請人的承諾,地上有沒有容許同意書、建照或縣府核定的農舍資格,簽切結書前就要對清楚。審查天數與線上申辦在屏東官方頁面未查得,時程直接問公所。
在地事實對申請人的意義:果園採後整地、豬鴨密度、重劃區與農業發展地區第一類、大鵬灣與沿海
屏東耕地 7.5 萬公頃,蓮霧、香蕉、木瓜、鳳梨、檸檬產量全國第一,洋蔥產量全臺第一且 37% 來自屏東,豬全國第二、鴨全國第一,農林漁牧總產值高達 650 億元、占全國 13.6% 居第二位。對稅務優惠的意義有四。第一,果園採收後的整地與墊土只能走「屏東縣申請農業用地農用整地審查作業要點」:向農業處送一式五份、申請人限土地所有權人、土方限縣內且不得含砂、石、磚、瓦、混凝土塊、營建剩餘土石方與廢棄物,完工一週內報告並每 1,000 平方公尺取樣 5 處送檢;沒有紀錄的墊土既是第5條的障礙物,也讓空照圖抽查直接落入未農用。第二,萬丹、鹽埔、九如、新園、高樹一帶豬鴨密度高,繼承的農地若含未登記的畜禽舍或廢污設施,第5條的未依核定用途使用會讓整筆不得認定,鄰場的廢水也可能牽動阻斷排灌水的認定。第三,早期農地重劃區居多的平原大量劃入特定農業區與農業發展地區第一類,五年列管期內幾乎沒有「依法變更為非農業用地」的例外可用,繼承分割也受《農業發展條例》第16條 0.25 公頃限制。第四,大鵬灣風景特定區的土地有 89 年農用審查的特別要點,沿海佳冬、枋寮的地層下陷區養殖用地要連登記證看,這兩類土地的稅務優惠要先確認身分。
在地窗口與申辦動線:公所農業課或建設課、農業企劃科、縣稅務局、國稅局
屏東的動線排四站。第一站土地所在地鄉鎮市公所(屏東市公所建設課,屏東市台糖街 61 號,總機 08-7560101;長治鄉公所農業課,總機 08-7368215;內埔鄉公所農業課,電話 08-7792001):申請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書,備妥申請書、最近一個月內土地登記謄本與地籍圖謄本、身分證或戶口名簿影本、設施的容許使用同意書與建照、農舍建照,簽無違章建築物切結書,都市土地加分區證明,配合一次勘查到場指界。第二站屏東縣政府農業處農業企劃科(屏東市自由路 527 號,總機 08-7320415,分機 3750 至 3759):農地管理、農業經營不可分離使用之審核、農用整地申請與完工報告、賦稅減免抽查列管、承受耕地審核都在這一科,名下農地若有整地或違規紀錄先處理再申請。第三站縣稅務局:土地增值稅在申報土地移轉現值時註明農業用地字樣並附證明書,地價稅改課田賦依《土地稅法》第22條提出認定申請、不可分離土地依農業企劃科的審核主張,農業房屋的房屋稅減免在每期開徵四十日以前申報。第四站國稅局:遺產稅與贈與稅申報時檢附證明書主張扣除或不計入,並把五年列管與每年千分之六的空照抽查記在行事曆。農業機關先、稅務機關後,證明書六個月效期要涵蓋稅務申報的那一天。
自我檢查清單
- 已確認要辦的是土地增值稅不課徵、遺產稅或贈與稅扣除、還是地價稅改課田賦或農經不可分離審核,並對到縣稅務局、國稅局與農業企劃科。
- 土地增值稅案已提醒代書在土地現值申報書註明農業用地字樣,未註明者在繳納期間屆滿前補行申請。
- 農地上的設施有容許使用同意書與建照、農舍有縣府核定的資格與建照,地面沒有未經農用整地同意的墊土、砂石、廢棄物、柏油、水泥,簽得下無違章建築物切結書。
- 農用證明已向土地所在地公所申請,勘查當天到場指界,六個月效期涵蓋稅務申報時點,審查天數已向公所確認。
- 繼承或受贈農地已排好五年內的農業使用計畫並留下採收、銷售或救助紀錄,知道每年千分之六含空照圖的抽查與限期回復。
- 大鵬灣風景特定區土地已確認 89 年農用審查身分,都市計畫農業區農地已對照《土地稅法》第22條五款要件。
- 禽畜房舍、溫室、烘乾機房與農機具倉庫的房屋稅減免已在每期開徵四十日以前申報,農舍已設稅籍並依實際使用申報。
常見錯誤
- 拿到證明就停耕——屏東每年以前一年度核准案件數的千分之六抽查免稅案件,空照圖查核不用到現場就看得到,未農用者限期回復、變更者追繳並列管註記。
- 果園採收後直接墊土——沒有農用整地同意與檢測報告的填土是第5條的障礙物,農用證明出不來,三種優惠都沒有起點。
- 申報土地移轉現值時沒註明農業用地——依《土地稅法》第39條之3只能在繳納期間屆滿前補申請,逾期就要繳土地增值稅。
- 把不課徵當免徵——承受人被查獲未作農業使用且未依限恢復,再移轉時依《土地稅法》第39條之2課徵,原地價回溯到 89 年修正施行日當期公告現值。
- 地上有未登記畜禽舍還簽切結書——無違章建築物切結書簽了但第5條的未依核定用途使用被勘查到,整筆不認定,切結不實另有法律責任規定。
- 拿一年前的農用證明去辦稅——證明書依《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認定及核發證明辦法》第14條有效期限六個月,逾期失其效力。
官方參考資料
常見問題
屏東 農地 過戶 土增稅 不課徵 農用證明去公所辦嗎
是。屏東的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由土地所在地鄉鎮市公所受理核發,屏東市公所建設課(08-7560101)、長治鄉公所農業課(08-7368215)等公所提供申請書、勘查紀錄表、委託書、無違章建築物切結書、作業流程與審查表,規費依收費標準第一筆 500 元、每增一筆 300 元,證明效期六個月,縣自訂委辦要點與審查天數在官方頁面未查得。拿到證明後在申報土地移轉現值時於申報書註明農業用地字樣,檢具證明書向縣稅務局申請不課徵;漏註明只能在繳納期間屆滿前補行申請。
屏東 繼承農地 免遺產稅 會被空照圖查嗎
會。「屏東縣政府辦理農業用地申請賦稅減免案件抽查作業要點」規定抽查對象為國稅局核准免徵遺產稅、贈與稅及縣稅務局核准不課徵土地增值稅的案件,比率以前一年度核准案件數之千分之六為原則,每年三月底前會同國稅局、稅務局商定,途徑有空照圖查核、函請所轄公所稽核與小組現地勘查三種,查核符合者除必要外二年內得免抽查。未作農業使用者通知地主依《農業發展條例》第37條第3、4項或第38條第1、2項期限回復,變更為非農業使用者通知國稅局追繳應納稅賦並由稅務局列管註記,屆期未改善依第40條辦理。繼承的果園要留採收與銷售紀錄,砍樹後的空地在空照圖上就是空地。
屏東 農地 地價稅 資材室曬場的土地 怎麼免
要走「與農業經營不可分離使用」的審核。《土地稅法》第22條讓非都市土地依法編定的農業用地徵收田賦(田賦自民國 76 年第 2 期起停徵),都市土地要符合五款要件;農舍基地以外供農業使用的道路、曬場、資材室等土地,在地價稅查編時可主張與農業經營不可分離,屏東的審核在農業處農業企劃科(08-7320415 轉 3750 至 3759),核定後向縣稅務局主張。資材室與禽畜房舍本身的房屋稅另依《房屋稅條例》第15條第1項第6款申請免徵,要在每期開徵四十日以前申報,農舍不在免徵範圍、按實際使用課稅。
屏東農地稅務初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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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辦人謝清泉為前臺東縣環境保護局局長、前臺東地檢署檢察事務官、前臺東縣政府消費者保護官,中央警察大學法律學研究所畢業,具地政士與不動產經紀人國家證照。服務臺東全縣 16 鄉鎮及全台各縣市——任何業務直接聯絡偉騰,全台各地均有配合團隊,可安排專人親臨現場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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