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實務:場址特性、評估調查與解除列管
屏東的土污案件集中在屏東市、長治鄉與枋寮鄉三個園區聚落,加上加油站與食用作物農地兩條線。窗口是屏東縣政府環境保護局水污染防治科,不是土污科。本文講公告事業申報動線與列管後六個月提控制計畫的節奏。
在屏東處理土壤及地下水污染,先判斷三件事:你的用地是不是《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8條、第9條的公告事業用地,場址落在屏東市、長治鄉還是枋寮鄉的園區聚落,以及窗口在屏東縣政府環境保護局水污染防治科。三個答案決定你要先申報、先查證,還是先談責任。
屏東業者常見兩個誤判。以為土污只跟農地有關,但環境部環保許可管理資訊系統(EMS)列管的屏東市土污管制事業有 38 家,主力是園區工廠。以為換負責人就要重做評估調查,但《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施行細則》第7條寫明,換負責人或股東不算變更經營者。
下文依屏東的辦案順序排列:窗口與科室、列管熱點與三種案型、公告事業的申報時點與採樣規格、中央申報系統與屏東縣政府環境保護局的審查期限、列管後的計畫節奏與解除列管、稽查與處分、證照先後順序。偉騰開發興業由前臺東縣環保局長帶隊,看件角度就是審查端的角度。
屏東土污窗口在水污染防治科,加油站儲槽申請也歸同一科
屏東縣政府環境保護局沒有獨立的土污科,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業務由水污染防治科掌理,同一科還管水污染、海洋污染、水質與飲用水衛生。局址在屏東市北興街 56 號,總機 (08)735-1911。這個編制對業者有兩層意義。加油站地下儲槽的「防止貯存系統污染地下水體設施及監測設備設置申請」也列在局網表單,聯絡分機 513,儲槽申報與土污評估調查在同一科串接,不必跨科室來回。違規案件的稽查與處分歸稽查科,環評與公害糾紛歸綜合企劃科,被檢舉的土污案常同時碰到三個科。局網另設「屏東縣境內公告之土壤及地下水污染場址」專頁,附「屏東縣轄內目前列管污染場址彙整表」,買地或承租前先對地號,是屏東最直接的第一手查核來源。
列管熱點在屏東市、長治鄉與枋寮鄉:園區、加油站、農地三種案型
依環境部環保許可管理資訊系統(EMS)列管資料,屏東縣土污管制事業最多的是屏東市 38 家,對應屏東工業區與屏東科技產業園區;長治鄉 19 家,落在農業科技園區與屏東農業生物技術園區;枋寮鄉 19 家,屏南工業區列管事業達 260 家。新園、里港、內埔居次。案型有三:園區工廠屬金屬表面處理、鋼鐵鑄造等公告事業者,檢測鎘、鉻、銅、鎳、鉛、鋅等重金屬;加油站與石油業儲運場所測苯、甲苯、乙苯、二甲苯與總石油碳氫化合物(TPH),環保局公告裡就有一件加油站場址整治變更計畫;食用作物農地適用《土壤污染管制標準》第5條加嚴值,鎘 5、銅 200、鉛 500 毫克/公斤,沼液沼渣農地貯存槽另有縣補助要點,農地重金屬背景實務上會先被問。
公告事業五種時點:屏東設廠、換手、歇業、移轉前先送評估調查
屏東縣政府環境保護局自 106 年 2 月 21 日起在局網掛出《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8條及第9條指定公告事業名單。依同法第9條,公告事業在辦理設立許可或登記、變更經營者、變更產業類別、變更營業用地範圍、歇業或關廠前,要先檢具用地的土壤污染評估調查及檢測資料送審;依第8條,公告事業用地移轉時,讓與人要提供資料並報備查。公告事業分兩批九個項次,工廠類門檻是廠房與空地面積達 100 平方公尺,金屬表面處理、加油站、廢棄物處理都在內。採樣點數依《土壤污染評估調查及檢測作業管理辦法》第5條按面積計算,1,000 到 10,000 平方公尺至少 10 點;用地不連續的分廠各自計點,實務上屏東多廠區業者最常在這項被要求補點。
申報動線:中央系統上傳、屏東環保局審查、同意函六個月內用掉
屏東的公告事業資料一律走環境部「土壤污染評估調查及檢測資料申報與人員管理系統」上傳,網路申報自 106 年 7 月 1 日起實施,收件與審查機關則是屏東縣政府環境保護局。時間軸有四個數字:依《土壤污染評估調查及檢測作業管理辦法》第10條,資料要在採樣日起六個月內提出;第11條形式確認七日內完成;第12條通知後十五日內繳審查費,逾期駁回;第15條審查通過後七日內核發審查同意函。同意函拿到後,第16條要求六個月內完成變更或歇業登記,逾期整份重送。第14條另訂同一理由補正兩次仍未核可即駁回並重新繳費,實務上屏東常見的補正是採樣點數不足與製程對應的檢測項目漏列。加油站地下儲槽另走貯存系統申報中心,環保局儲槽窗口分機 513。
被列管之後:控制計畫六個月、整治計畫六個月,解列靠自行驗證
屏東的控制場址由屏東縣政府環境保護局依《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12條公告,並囑託地政事務所登載於土地登記簿;整治場址由環境部審核公告,環保局在公告後七日內列冊送鄉鎮市公所閱覽。時程分兩軌:控制場址依第13條在六個月內完成調查並提污染控制計畫;整治場址依第14條三個月內提調查及評估計畫,再依第22條六個月內提整治計畫。整治計畫核定前依第23條陳列至少十五日。解除列管依第26條,計畫實施者先自行驗證污染物低於管制標準,再報環保局核准後公告解除並塗銷登記;審查端看的是《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施行細則》第24條的六項資料,自行驗證的採樣規劃最常被要求補件。屏東縣自治法規中未見土污加嚴標準,審查基準回到中央的管制標準與監測標準。
稽查與處分:屏東的土污案不多,但一張未申報罰單就是十五萬起
屏東縣政府環境保護局稽查科 24 小時待命,環保陳情專線 080-0066-666 與 (08)735-1928 均可通報。依環境部環保許可管理資訊系統(EMS)列管資料,屏東縣近三年裁處合計 2,546 件,各鄉鎮主要法規欄由廢棄物清理法、空氣污染防制法與水污染防治法領銜,土污案件沒出現在任何一個鄉鎮的欄位。件數少但罰得重。依《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40條,公告事業未依第9條送審,或讓與人未依第8條報備查,處十五萬元以上七十五萬元以下罰鍰並限期補正,屆期按次處罰;第37條未提控制或整治計畫,處一百萬元以上五百萬元以下並按次處罰。虛偽記載另有刑事責任規定。接到屏東環保局的處分書,救濟走陳述意見與訴願,實際結果依事實與證據而定。
證照先後順序:土污資料排在工廠登記與開發許可之前,屏東業者三件事
順序很硬,《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9條寫的是「行為前」,屏東公告事業辦工廠登記或加油站設置許可前,資料要先送屏東縣政府環境保護局審查,同意函再依《土壤污染評估調查及檢測作業管理辦法》第16條在六個月內用於登記。列管土地更受限,第17條管制區內禁止《環境影響評估法》的開發行為與非整治需要的建築,第51條整治場址的開發計畫要等公告解除列管後才能實施。屏東產業園區、內埔產業園區與屏南產業園區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依第6條第3項有定期檢測義務,備查資料是進駐廠商釐清責任的比對基準。屏東業者能做三件事:到場址資訊雲端展示查詢網對地號、核對是否屬公告事業與面積門檻、把評估調查排進登記時程;答不出任一項,就是找顧問的時機。
自我檢查清單
- 已用地號在場址資訊雲端展示查詢網與屏東縣轄內目前列管污染場址彙整表各查過一次
- 確認主要製程是否落在金屬表面處理、加油站、廢棄物處理等公告事業,且廠房與空地面積達 100 平方公尺
- 這次異動是換經營主體,還是只換負責人或股東,已對照《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施行細則》第7條判定
- 採樣點數已依《土壤污染評估調查及檢測作業管理辦法》第5條,按各筆不連續用地分別計算
- 送審資料在採樣日起六個月內上傳申報系統,審查費在通知後十五日內繳清
- 審查同意函取得後,工廠變更或歇業登記排在六個月內完成
- 列管場址的控制計畫或整治計畫已備妥自行驗證規劃,對應《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施行細則》第24條的六項解列資料
常見錯誤
- 以為換公司負責人就要重送評估調查——白跑一輪採樣檢測,真正觸發義務的經營主體異動反而漏報。
- 把土污評估調查排在工廠登記之後才做——違反《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9條「行為前」的要求,依第40條處十五萬元以上七十五萬元以下罰鍰並按次處罰。
- 拿到審查同意函後拖過六個月才辦變更登記——同意函失效,依《土壤污染評估調查及檢測作業管理辦法》第16條整份資料重送重審。
- 屏東市與內埔兩地分廠只算一次採樣點數——用地不連續各自計點,點數不足被屏東環保局退件補採。
- 買屏東工業區周邊舊廠地卻沒向讓與人索取第8條評估調查資料——土地一旦公告列管,受讓人成為污染土地關係人,未盡善良管理人注意義務時依第31條負連帶清償責任。
- 農地回填來源不明土方或長期施用未檢測資材,沒先比對食用作物農地加嚴值——鎘 5、銅 200 毫克/公斤就達《土壤污染管制標準》第5條,查證達標即公告為控制場址,並得依第18條禁種食用農作物。
官方參考資料
常見問題
屏東加油站要歇業或轉手,土壤檢測要找誰辦?
先找完成登記的評估調查人員規劃採樣,資料透過土壤污染評估調查及檢測資料申報與人員管理系統送屏東縣政府環境保護局審查,窗口是水污染防治科。加油站業屬公告事業,依《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9條歇業前就要送件,檢測項目是苯、甲苯、乙苯、二甲苯與總石油碳氫化合物(TPH),同意函拿到後六個月內辦妥歇業登記。
屏東的地被公告為控制場址,多久內要提控制計畫?
依《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13條,屏東縣政府環境保護局會命污染行為人或潛在污染責任人在六個月內完成調查並提出污染控制計畫;責任人不明時,土地所有人可以搶在環保局採取措施前自己提計畫。計畫內容要照《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施行細則》第14條的十四項寫,經技師簽證,控制目標寫到低於管制標準,解除列管才有依據。
屏東工業區旁的舊廠地,買之前要怎麼查有沒有被列管?
先到環境部場址資訊雲端展示查詢網用地號查控制場址與整治場址,再對照屏東縣政府環境保護局公布的屏東縣轄內目前列管污染場址彙整表,最後向讓與人索取《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8條的評估調查與檢測資料並確認已報環保局備查。屏東市、長治鄉、枋寮鄉這些土污管制事業密集的地方,建議在簽約前就把檢測條件寫進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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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辦人謝清泉為前臺東縣環境保護局局長、前臺東地檢署檢察事務官、前臺東縣政府消費者保護官,中央警察大學法律學研究所畢業,具地政士與不動產經紀人國家證照。服務臺東全縣 16 鄉鎮及全台各縣市——任何業務直接聯絡偉騰,全台各地均有配合團隊,可安排專人親臨現場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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