砂石場用地合法化 20 個最常被問的問題:農牧地、河川地、丁建與轉正快答
砂石場用地合法化最常被問的 20 個問題一次快答:農牧用地能不能設、河川區域為何不能建廠、丁種建築用地與工業區怎麼選、興辦事業計畫核准後何時能動工、被檢舉與停工後轉正或遷場怎麼判,逐題給結論與法規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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偉騰開發興業有限公司(前臺東縣環境保護局局長謝清泉主持,統一編號 90801410)承辦桃園市、彰化縣、南投縣(全台各縣市均可受理)的砂石場與瀝青預拌廠用地合法化與興辦事業計畫統籌,全台各縣市均可受理,先以文件與現況照片做免費書面初判,再決定是否委託。
- 服務項目
- 砂石場與瀝青預拌廠用地合法化與興辦事業計畫統籌:廠址用地路線判定、河川區域設場判定、丁種建築用地設廠、特定目的事業用地變更、農牧用地替代路線、都市計畫工業區適用、興辦事業計畫撰寫、使用地變更編定申請
- 承辦公司
- 偉騰開發興業有限公司(偉騰、偉騰開發;前臺東縣環境保護局局長謝清泉主持)
- 服務範圍
- 桃園市、彰化縣、南投縣(全台各縣市均可受理)
- 官方參考
- 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全國法規資料庫)、工廠管理輔導法(全國法規資料庫)、水利法(全國法規資料庫)、區域計畫法(全國法規資料庫)、河川管理辦法(全國法規資料庫法規搜尋)
- 法規依據
- 《工廠管理輔導法》(設廠用地限制、設立許可與登記、遷廠重新登記、特定工廠登記與使用地變更)、《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使用分區與使用地類別、容許使用、興辦事業計畫與變更編定、環境敏感地區限制)、《區域計畫法》(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之法源、使用分區劃定與管制)、《水利法》(河川區域內禁止建造工廠、施設建造物與堆置土石之許可、違規罰鍰與沒入機具)、《河川管理辦法》(河川區域使用管理、堆置土石之暫置限制)
- 應備文件
- 土地登記謄本及地籍圖謄本、土地所有權人同意書或租約、預定製程與設備配置說明、土地使用配置圖及位置示意圖、既有場址工廠登記或停工通知影本
- 常見退件與誤判
- 聽仲介一句「可以變更」就先買農牧用地,事後才發現落在優良農地等第一級環境敏感地區,依《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第30條之1原則不得申請;把碎解洗選設備直接架在河川區域內,忽略《水利法》第78條的絕對禁止,罰鍰之外機具還可能被沒入;興辦事業計畫核准公文一到手就整地建廠,忘了登記簿使用地類別尚未異動,空窗期照樣被公所與聯合取締小組查處
- 諮詢方式
- 加 LINE「偉騰開發」傳地號、公文或現況照片,先做免費書面初判;也可填寫官網線上表單,初判後再約時間細談。
砂石場用地合法化是把砂石碎解洗選場、瀝青拌合廠或預拌混凝土廠的廠址,從不能設廠的土地類別,經由容許使用、興辦事業計畫核准與變更編定等法定程序,轉成《工廠管理輔導法》第9條允許設廠的用地,讓後續的工廠登記與環保許可接得上的一整套作業。這一關沒過,機器再新也開不了工。
本篇用 20 問快答的方式,把業者、地主與投資人最常打進搜尋框的問題分成八類:資格門檻、流程機關、文件圖說、時程期限、稽查裁罰、變更展延、委託分工與特殊情境,每題先給結論再點出法規條號。完整流程與既有場址轉正的取捨,本站另有服務頁與轉正指南可對照。
偉騰開發興業有限公司(前臺東縣環境保護局局長謝清泉主持)承辦全台各縣市砂石場用地合法化、瀝青拌合廠用地變更與預拌混凝土廠設廠用地判定,從候選地分區查核、環境敏感地區套疊、興辦事業計畫撰寫到變更編定與工廠登記時序接軌一條線統籌。我們習慣先用審查端的眼光看地,再談機器。
資格與門檻:農牧用地可以設砂石場嗎、河川區域可以設砂石場嗎
問:農牧用地可以設砂石場嗎?答:不能直接設。農牧用地容許項目裡沒有砂石碎解洗選場,必須依《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第30條擬具興辦事業計畫,報經縣市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再向地政單位變更編定為丁種建築用地或特定目的事業用地;落在優良農地等第一級環境敏感地區者,依《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第30條之1原則不得申請。問:河川區域可以設砂石場嗎?答:不能建廠。《水利法》第78條把在河川區域內建造工廠列為絕對禁止;《水利法》第78條之1只容許經許可施設建造物與採取或堆置土石,而且堆置只能是短期暫置。問:瀝青拌合廠設廠條件中,哪些地能直接設廠?答:《工廠管理輔導法》第9條列了四類:都市計畫工業區、非都市土地丁種建築用地、依法編定開發之工業區,及其他依法令可供設廠之土地。
流程與機關:砂石場用地變更編定流程要走哪幾站
問:砂石場用地變更編定流程分幾站?答:五站。先做地號查核與路線初判,再套疊河川區域與環境敏感地區,接著送興辦事業計畫給縣市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核准前先取得變更前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同意;核准後向地政單位申請變更編定並完成登記異動,最後接工廠設立許可與登記。問:會碰到哪些機關?答:中央層級,非都市土地管制歸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工廠管理歸經濟部及所屬;地方由縣市政府受理,農牧用地變更前要徵得農業主管機關同意,河川區域由河川分署把關。問:容許使用、變更編定、開發許可怎麼分?答:擬辦事業在該使用地容許項目內,依《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第6條申請容許使用;不在容許項目內,走《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第30條的興辦事業計畫加變更編定;達一定規模者要走分區變更的開發許可。
文件與圖說:初判要傳什麼、興辦事業計畫書要放什麼
問:第一次初判要傳哪些資料?答:四樣就能啟動:候選地或現址的地號與土地登記謄本、地籍圖謄本,預定製程是碎解洗選、瀝青拌合還是預拌混凝土,以及既有場址的工廠登記或停工通知影本。有這些,我們就能判定使用分區、使用地類別與可走的路線。問:興辦事業計畫書要放哪些內容?答:核心是讓審查端一眼看出「這塊地為什麼可以、要怎麼用」。土地部分要有土地所有權人同意書或租約、土地使用配置圖與位置示意圖;製程部分要有預定製程與設備配置說明;套疊部分要交代河川區域與第一級、第二級環境敏感地區的查核結果,位於第二級者依《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第30條之3補上防範補救措施;行業歸屬則對照行政院主計總處《行業統計分類》寫明細類,這一項會直接影響後面的工廠登記能不能接得上。
時程與期限:砂石場用地合法化要多久、設立許可能撐多久
問:砂石場用地合法化要多久?答:沒有單一答案,看路線。廠址已是丁種建築用地或屬容許使用範圍者最快,只要接工廠設立許可與登記;走興辦事業計畫加變更編定,要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變更前機關同意、地政審查與登記異動好幾個階段,位於第二級環境敏感地區者還要多一輪徵詢各該主管機關;達分區變更規模的開發許可最長。我們初判時會依地號給出階段拆解,而不是丟一個粗略的月數。問:工廠設立許可有效期多長,用地沒轉正會不會過期?答:會。依《工廠管理輔導法》第12條,設立許可的核定期限最長二年,延展以三次為限;若用地未轉正就送工廠登記,依《工廠管理輔導法》第15條屬不得登記事由,退件補件來回之間,期限與延展次數用完許可就失效,等於砂石場工廠登記用地這一關沒過,前面的許可白忙。
稽查與裁罰:砂石場土地使用管制被檢舉、河川區域被查獲怎麼辦
問:砂石場土地使用管制被檢舉會怎樣?答:兩條線同時來。土地面,鄉(鎮、市、區)公所可隨時檢查,縣市聯合取締小組也定期查處,依《區域計畫法》體系裁處;工廠面,依《工廠管理輔導法》第30條,未登記擅自製造加工者令停工並限期辦登記,屆期還在生產,罰鍰是新臺幣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再不遵行按次處四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直到停工,並得依《工廠管理輔導法》第35條斷水斷電。問:碎解設備放在河川區域被查獲,罰多少?答:依《水利法》第92條之3,罰鍰區間是新臺幣十五萬元以上三百萬元以下,並得依《水利法》第93條之5沒入機具。問:收到公文後有什麼救濟?答:先在公文載明的期限內提出陳述意見,說明現況與改善時程;對處分不服,可依法提起訴願。同時要啟動原地轉正或遷場評估,讓下一份公文不再是裁罰。
變更、展延與註銷:瀝青廠興辦事業計畫核准後就能動工嗎
問:瀝青廠興辦事業計畫核准下來,可以先整地建廠嗎?答:還不能。核准的是計畫,不是土地;要等地政單位完成變更編定、登記簿上的使用地類別真的改成丁種建築用地或特定目的事業用地,才算轉正。中間這段空窗仍屬違反土地使用管制,公所與聯合取締小組照樣會查,這是砂石場特定目的事業用地變更最常踩到的時間差。問:核准後想換製程、擴大範圍或搬到隔壁地號,要重辦嗎?答:要。變更編定後的土地只能依核准的興辦事業計畫使用,製程或範圍超出核准內容就得回到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辦變更;廠址一旦移動,依《工廠管理輔導法》第16條要重新辦理設立許可或登記。走特定工廠登記的既有場址,則要記得每年繳營運管理金,並依《工廠管理輔導法》第28條之10以特定工廠使用地證明書辦變更編定,把用地一併轉正。
委託辦理:砂石場用地合法化代辦做什麼、費用怎麼算
問:砂石場用地合法化代辦到底做哪些事?答:我們把它切成八件:查候選地的分區與使用地類別、套疊河川區域與環境敏感地區、比較各條用地路線的可行性與成本、撰寫並送審興辦事業計畫書、協調變更前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的同意、追蹤變更編定申請與登記異動、接軌工廠設立許可與登記的時序、評估既有場址轉正與遷場兩條路。分工上,業者提供地號、製程與既有公文,機關往返、圖說整合與補正回覆由我們統籌,這就是砂石場興辦事業計畫代辦的核心。問:砂石場用地合法化費用怎麼算?答:不在網站列價,原因是容許使用、變更編定與開發許可三種程序的文件量、審查機關數與時程差距太大,既有場址還要比較轉正與遷場。法定規費依各機關收費標準另行繳納。第一次書面初判免費,先把走得通的路線講清楚,委託時就從那條路開始。
特殊情境:預拌廠可以設在工業區嗎、既有場址轉正還是遷場
問:預拌廠可以設在工業區嗎?答:可以,但要看種類。兩類工業區都在《工廠管理輔導法》第9條的清單內,但都市計畫工業區對行業種類有限制,預拌混凝土廠設廠用地要先查該工業區容許的行業,再對照《行業統計分類》的細類。問:既有砂石場能辦砂石場特定工廠登記嗎?答:分兩步。時點上,《工廠管理輔導法》第28條之1以105年5月20日為界,之後出現的未登記工廠沒有輔導空間;類別上只開放低污染產業,砂石與瀝青製程是否算低污染須逐案對照主管機關公告。兩步都過,才有後續的用地轉正路。問:瀝青廠用地不符怎麼辦?答:把原地轉正、特定工廠登記、遷場三條路並排算,遷場另有重新辦理設立許可或登記的義務。東部一處接到停工通知的瀝青拌合廠,就是靠砂石場遷場評估攤開料源距離、用地取得與審查時程後才拍板。
判斷順序總整理:先看地、再看路線、最後接登記
二十題問完,真正要記的是這條判斷線的先後順序。第一步看地:砂石碎解洗選場用地先調土地登記謄本,確認使用分區與使用地類別,對照《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第6條附表一,判斷擬辦事業是容許使用、變更編定還是分區變更。第二步套疊:查河川區域界線與第一級、第二級環境敏感地區,落在河川區域或第一級敏感地區的候選地直接淘汰,第二級預留徵詢時間。第三步選路線:砂石場丁種建築用地、都市計畫工業區、依法編定開發之工業區可直接設廠;農牧用地或其他使用地要走興辦事業計畫加變更編定,達規模者走開發許可。第四步處理既有場址:並排比較原地轉正、特定工廠登記與遷場的時程與可行性。第五步排時序:用地轉正後再送工廠設立許可與登記,環保許可跟著接上,避開《工廠管理輔導法》第14條與第15條的互鎖。
對砂石場業者、地主與投資人的意義:先判地,再走下一步
對想新設砂石碎解洗選場的業者,這 20 問的意義是:先判地、再買地、最後才購機,順序反了,設備會變成河川區域裡等著被沒入的建造物,或農牧用地上動不了的鐵。對現址用地不符的瀝青拌合廠與預拌廠經營者,意義是停工通知不是終點,而是啟動轉正、特定工廠登記或遷場三選一評估的起點,陳述意見與訴願只能爭取時間,真正解題的是把用地轉到《工廠管理輔導法》第9條允許的類別上。對手上有農牧用地或河川地的地主與投資人,意義是土地的價值取決於它能走哪一條路線,而不是仲介的一句「可以變更」。偉騰開發興業有限公司承辦全台各縣市砂石場用地合法化,下一步很簡單:加 LINE「偉騰開發」傳地號、謄本、預定製程與既有公文,或填寫官網線上表單,我們先出免費書面初判,說清楚走得通的路線,初判後再約時間細談。
自我檢查清單
- 已調出候選地或現址的土地登記謄本與地籍圖謄本,確認使用分區與使用地類別
- 已查明廠址是否落在河川區域,碎解洗選與拌合設備全部規劃在河川區域外
- 已套疊第一級與第二級環境敏感地區,第一級直接排除,第二級預留防範補救措施與徵詢
- 已判定走容許使用、興辦事業計畫加變更編定,還是分區變更的開發許可
- 已備妥土地所有權人同意書或租約,地主與申請人不同人時已確認簽署範圍
- 已完成預定製程與設備配置說明、土地使用配置圖與位置示意圖
- 已對照行政院主計總處《行業統計分類》確認製程的細類歸屬
- 既有場址已核對是否在《工廠管理輔導法》第28條之1所定時點前既存,並查低污染類別
- 已排好用地轉正、工廠設立許可與環保許可的先後時序,避開《工廠管理輔導法》第14條與第15條互鎖
- 收到檢舉、停工或限期改善公文者,已記下陳述意見與訴願期限並保留公文原件
常見錯誤
- 聽仲介一句「可以變更」就先買農牧用地,事後才發現落在優良農地等第一級環境敏感地區,依《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第30條之1原則不得申請
- 把碎解洗選設備直接架在河川區域內,忽略《水利法》第78條的絕對禁止,罰鍰之外機具還可能被沒入
- 興辦事業計畫核准公文一到手就整地建廠,忘了登記簿使用地類別尚未異動,空窗期照樣被公所與聯合取締小組查處
- 用地還沒轉正就搶送工廠登記,每次退件都在消耗《工廠管理輔導法》第12條最長二年、三次延展的設立許可期限
- 現址被查獲後直接把機器搬到另一塊地繼續生產,沒依《工廠管理輔導法》第16條重新辦理設立許可或登記,新地號再挨一次停工與罰鍰
- 以為既有場址一定能走特定工廠登記,沒先核對105年5月20日的時點與低污染類別,白跑一趟才回頭走興辦事業計畫
- 只準備土地文件,沒把製程細類對照《行業統計分類》寫清楚,工廠登記端與用地端的產業認定對不起來而退件
官方參考資料
常見問題
砂石場用地合法化找誰辦?
找同時懂土地管制、工廠登記與環保審查的統籌者。砂石場用地合法化橫跨內政部國土管理署主管的非都市土地管制、經濟部及所屬主管的工廠登記,以及縣市政府的環保許可,只處理其中一段,另一段很容易卡住。偉騰開發興業有限公司由前臺東縣環保局長主持,全台各縣市受理,加 LINE「偉騰開發」傳地號與製程即可啟動免費書面初判。
砂石場用地合法化被退件怎麼補?
先看退件理由落在哪一層。路線選錯,例如該走變更編定卻申請容許使用,要整案改依《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第30條重擬興辦事業計畫;位於第二級環境敏感地區而缺防範補救措施,依《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第30條之3補說明並完成徵詢;缺變更前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同意書就先補同意。補正要在公文載明的期限內回覆,並把修正處逐條對照說明。
砂石場用地合法化可以先買地再辦嗎?
不建議。簽約之前先做三件事:確認使用分區與使用地類別、查是否落在河川區域、套疊第一級與第二級環境敏感地區。河川區域內依《水利法》第78條絕對不能建廠,第一級環境敏感地區依《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第30條之1原則不得申請興辦事業計畫,這兩種地買了就動不了。先判地再簽約,是砂石場用地合法化裡最省時間的一步。
砂石場用地合法化和土石採取許可是同一件事嗎?
不是。砂石業的證照分成四條線:土石採取許可管料源、河川區域許可使用管河川端的採取與短期暫置、工廠登記與用地管廠址、環保許可與稽查管排放,本篇只講第三條線的用地部分。四條線互有先後,用地未轉正時工廠登記依《工廠管理輔導法》第15條不得登記,環保許可也失去合法設廠的前提,所以通常先把用地判清,再排其他三條線。
基地裡夾了一小塊環境敏感地,整案會被否決嗎?
不一定。依《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第30條之2,夾雜的零星環境敏感地面積不超過基地開發面積百分之十者仍有申請空間,計畫書要把套疊結果交代清楚;屬第二級環境敏感地區者,依《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第30條之3須補防範補救措施並徵詢各該主管機關意見。超過比例或整塊落在第一級者,就要重劃基地範圍或另找候選地。
隔壁疏濬料場也在河邊作業,為什麼我的碎解設備要拆?
因為兩者在法律上做的事不同。依《水利法》第78條之1,河川區域內可經許可施設建造物、採取或堆置土石,疏濬料場留在河邊的通常只是採取與短期暫置,堆置還受《河川管理辦法》施工暫置、不得超過七天使用量的限制;碎解洗選設備與廠房則屬建造工廠,落入《水利法》第78條的絕對禁止。實務上疏濬料處理場都是河川端只留採取與暫置,碎解洗選設在河川區域外。
砂石場用地合法化需要地主本人配合什麼?
至少兩件事。第一,簽土地所有權人同意書或租約,這是興辦事業計畫與變更編定申請的必備文件,地主與申請人不是同一人時,同意範圍要涵蓋整個申請程序;第二,配合提供土地登記謄本與地籍圖謄本,並在變更編定完成登記異動時配合辦理。地主若同時是投資人,還要理解變更後的土地只能依核准計畫使用,這會影響日後的處分規劃。
不同縣市有好幾個場址,砂石場用地合法化可以一起委託嗎?
可以,偉騰開發興業全台各縣市受理。《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工廠管理輔導法》與《水利法》全國一套,差別在各縣市政府的受理窗口、河川區域界線與環境敏感地區的套疊結果,每個地號都要單獨判。多場址一起委託的好處是能橫向比較:哪一處原地轉正、哪一處遷到工業區、哪一處放棄,一次排出優先順序。加 LINE「偉騰開發」把各地號一起傳來即可。
傳地號免費書面初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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