砂石場用地合法化完整指南:瀝青拌合廠與預拌廠用地路徑、流程、文件與時程
砂石場用地合法化是砂石碎解洗選場、瀝青拌合廠與預拌混凝土廠設廠的第一道門。本文從四條用地路徑的判斷、興辦事業計畫與變更編定流程、應備文件、審查重點到時程與核定後義務,一次講清楚廠址怎麼走得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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偉騰開發興業有限公司(前臺東縣環境保護局局長謝清泉主持,統一編號 90801410)承辦澎湖・金門・馬祖、台北市、苗栗縣(全台各縣市均可受理)的砂石場與瀝青預拌廠用地合法化與興辦事業計畫統籌,全台各縣市均可受理,先以文件與現況照片做免費書面初判,再決定是否委託。
- 服務項目
- 砂石場與瀝青預拌廠用地合法化與興辦事業計畫統籌:廠址用地路線判定、河川區域設場判定、丁種建築用地設廠、特定目的事業用地變更、農牧用地替代路線、都市計畫工業區適用、興辦事業計畫撰寫、使用地變更編定申請
- 承辦公司
- 偉騰開發興業有限公司(偉騰、偉騰開發;前臺東縣環境保護局局長謝清泉主持)
- 服務範圍
- 澎湖・金門・馬祖、台北市、苗栗縣(全台各縣市均可受理)
- 官方參考
- 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全國法規資料庫)、工廠管理輔導法(全國法規資料庫)、水利法(全國法規資料庫)、區域計畫法(全國法規資料庫)
- 法規依據
- 《工廠管理輔導法》(設廠用地限制、設立許可與登記、遷廠重新登記、特定工廠登記與使用地變更)、《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使用分區與使用地類別、容許使用、興辦事業計畫與變更編定、環境敏感地區限制)、《區域計畫法》(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之法源、使用分區劃定與管制)、《水利法》(河川區域內禁止建造工廠、施設建造物與堆置土石之許可、違規罰鍰與沒入機具)、《河川管理辦法》(河川區域使用管理、堆置土石之暫置限制)
- 應備文件
- 土地登記謄本及地籍圖謄本、土地所有權人同意書或租約、預定製程與設備配置說明、土地使用配置圖及位置示意圖、既有場址工廠登記或停工通知影本
- 常見退件與誤判
- 把河川區域內的碎解洗選設備當成「暫置」:《水利法》第78條禁止的是建造工廠,設備與廠房一落地就不是暫置,罰鍰與沒入機具都在後面。;先簽約買農牧用地,再回頭問能不能變更:落在第一級環境敏感地區的地,興辦事業計畫連送件資格都沒有。;拿到興辦事業計畫核准公文就整地建廠:登記簿使用地類別還沒異動,公所與聯合取締小組看到的仍是違規使用。
- 諮詢方式
- 加 LINE「偉騰開發」傳地號、公文或現況照片,先做免費書面初判;也可填寫官網線上表單,初判後再約時間細談。
砂石場用地合法化,是讓砂石碎解洗選場、瀝青拌合廠或預拌混凝土廠所在的土地,在使用分區與使用地類別上取得設廠身分,讓工廠登記與環保許可有地可落。卡關的通常不是設備而是廠址:河川區域內蓋廠房屬絕對禁止,農牧用地容許項目沒有碎解洗選場,丁種建築用地又少又難找,都市計畫工業區則對進駐種類有限制。
撞上這道門的不只新設場業者。手上有農牧用地或河川地想設場的地主、現址用地不符而接到停工通知的瀝青廠與預拌廠經營者、找不到丁種建築用地的投資人,都在同一條路上。本文從機關分工、四條用地路徑、流程文件與時程,寫到核定後義務、稽查回應與遷廠替代方案。
偉騰開發興業有限公司(前臺東縣環境保護局局長謝清泉主持)承辦全台各縣市砂石場用地合法化、瀝青拌合廠用地變更與預拌混凝土廠設廠用地的統籌,從候選地查核、環境敏感地區套疊、興辦事業計畫到變更編定與工廠登記接軌。審查端第一眼看的是地而不是機器,這是我們多年承辦最確定的事。
砂石場用地合法化在管什麼,哪些人一定會遇到
管的是三件事的交集:土地能不能作這種用途、廠房能不能蓋、工廠能不能登記。砂石碎解洗選場用地、瀝青拌合廠與預拌混凝土廠設廠用地,都要先通過使用分區與使用地類別這一關,才談得上建築管理與工廠登記。依《工廠管理輔導法》第9條,設廠用地限於都市計畫工業區、非都市土地丁種建築用地、依法編定開發的工業區,以及其他依法令可供設廠的土地;廠址不在這幾類上,後面的證照一張也進不了門。一定會遇到的人有四種:想在非都市土地新設場的業者;瀝青拌合廠或預拌廠現址用地不符、已被檢舉或接到停工通知的經營者;手上有農牧用地或河川地想設場的地主與投資人;以及承接河川疏濬料、必須在河川區域外找碎解洗選場址的疏濬料處理業者。候選地若位於山坡地範圍,還會疊上水土保持與環境敏感地區的限制,門檻只會更高。
法規依據與主管機關分工:三部法、四個窗口
三部法各管一段。《區域計畫法》是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的法源;《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決定擬辦事業走容許使用、變更編定或分區變更,環境敏感地區的限制也寫在這裡;《工廠管理輔導法》把用地、設立許可、登記與特定工廠登記串成一條線。廠址臨河的,再加《水利法》與《河川管理辦法》:前者明定河川區域內禁止建造工廠,後者管河川區域的使用與土石暫置。窗口有四個:用地變更的中央主管機關是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受理興辦事業計畫核准的是直轄市或縣(市)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變更編定與登記異動由縣市政府地政單位辦理;工廠設立許可與登記由經濟部主管、縣市政府受理;河川區域的許可與查處歸經濟部所屬河川分署;農牧用地變更前另須徵得農業主管機關同意。四個窗口的意見互相牽動,任一處沒對齊,整案就卡在會辦。
四條用地路徑怎麼判:丁種建築用地、變更編定、特定目的事業用地與工業區
第一條,砂石場丁種建築用地:謄本上已是丁種建築用地且擬辦事業在容許項目內,依《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第6條申請容許使用,直接接設立許可,最快但最稀缺。第二條,興辦事業計畫加變更編定:擬辦事業不在容許項目內,依第30條擬具興辦事業計畫報經直轄市或縣(市)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核准前先徵得變更前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同意,再向地政單位申請變更編定。第三條,砂石場特定目的事業用地變更:程序相同,目標類別改為特定目的事業用地,適用與否由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依事業性質認定,變更後只能依核准計畫使用。第四條,工業區:都市計畫工業區或依法編定開發的工業區可直接設廠,但預拌廠可以設在工業區嗎,要看該區的工業種類限制。達一定規模者走分區變更的開發許可。四條路文件量與時程差距極大,先判路再買地。
農牧用地可以設砂石場嗎、河川區域可以設砂石場嗎:三種地況自我檢核
拿地號對三個問題。第一,農牧用地可以設砂石場嗎:不能直接設。容許項目沒有砂石碎解洗選場,得先取得興辦事業計畫核准、農業主管機關同意,再辦變更編定;落在優良農地或其他第一級環境敏感地區者,依《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第30條之1原則不得申請,簽約前就要查清。第二,河川區域可以設砂石場嗎:不能。《水利法》第78條將河川區域內建造工廠列為絕對禁止;第78條之1允許的只是經許可施設建造物與採取或堆置土石,堆置還受《河川管理辦法》施工暫置、不得超過七天使用量的限制。碎解、洗選與拌合設備一律放河川區域外,河川端只留採取與短期暫置。第三,山坡地範圍:疊加水土保持與環境敏感地區查核,落在特定水土保持區者同屬第一級,原則不能當計畫基地。三題任一答不過,這塊地就不該進入路徑比較。
砂石場用地變更編定流程逐步拆解:從用地盤點到工廠登記
流程分六步,順序不能倒。第一步用地盤點:調土地登記謄本與地籍圖謄本,確認使用分區、使用地類別、是否在河川區域,套疊環境敏感地區。第二步路徑判斷:對照《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第6條附表一,決定走容許使用、變更編定或開發許可。第三步興辦事業計畫:依第30條擬具計畫書送直轄市或縣(市)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位於第二級環境敏感地區者另依第30條之3說明防範補救措施並徵詢各該主管機關。第四步變更編定:憑核准公文向地政單位申請,完成登記簿使用地類別異動。第五步建管與環保配套:廠房走建築管理程序,環保許可同步準備。第六步工廠設立許可與登記:依《工廠管理輔導法》申請設立許可,建廠完成後辦登記,行業細類依行政院主計總處《行業統計分類》歸屬。瀝青廠興辦事業計畫核准只是第三步,不是終點。
應備文件清單與取得方式:地籍、權利、製程三類
文件分三類,缺一類就進不了收件。地籍類:土地登記謄本及地籍圖謄本,向地政單位申領,用來確認使用分區、使用地類別、面積與是否臨河,也是路徑判斷的起點。權利類:土地所有權人同意書或租約,租用者要確認租期撐得過整個流程與後續營運;既有場址另附工廠登記或停工通知影本,讓審查端知道現況與轉正的起點。製程類:預定製程與設備配置說明、土地使用配置圖及位置示意圖,這是興辦事業計畫書的核心章節,也決定行業細類依《行業統計分類》歸屬砂石碎解洗選、瀝青混凝土或預拌混凝土。環境敏感地區套疊結果、變更前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的同意文件、位於第二級環境敏感地區時各該主管機關的徵詢意見,都在計畫核准前陸續補齊。三類文件之間要對得上:謄本地號、配置圖範圍、同意書地號不一致,是最常見也最不必要的退件。
審查重點與常見退件原因:審查端第一眼看的是地
審查順序固定:先看地,再看敏感地區,最後看計畫。第一關比對使用分區與使用地類別,對照《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第6條附表一確認程序沒選錯;選錯不是補件能救,得整案重來。第二關套疊環境敏感地區:依第30條之1,基地不得位於第一級環境敏感地區;夾雜的零星敏感地依第30條之2不得超過基地開發面積百分之十;第二級者依第30條之3看防範補救措施與徵詢意見。第三關看計畫:製程與設備配置對得上行業細類嗎、配置圖與地號範圍一致嗎、變更前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同意到了沒。登記端另有互鎖:《工廠管理輔導法》第14條與第15條將違反土地使用管制、環境影響評估或污染防治計畫未經核准列為不得許可與不得登記事由,用地沒轉正,登記必退。退件最多的是程序選錯、碰到第一級敏感地區、同意缺漏、圖說與謄本不合。
時程規劃與可並行事項:拆階段,不給籠統月數
時程沒有單一答案,只有各路徑的階段數。走砂石場丁種建築用地或容許使用設場,只剩設立許可與登記兩段;走興辦事業計畫加變更編定,要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審查、變更前機關同意、地政審查與登記異動,第二級環境敏感地區再加一輪徵詢;分區變更的開發許可最長。每段都可能夾補正,補正循環才是拖時間主因。可並行的有四件:用地盤點時同步收集環保許可資料,新設瀝青廠、預拌廠的增量抵換本站另有三級防制區指南;計畫送審期間先與變更前機關溝通同意條件;變更編定送件時同步備妥設立許可文件,登記簿一異動就送;既有場址評估轉正時同步盤點遷入地。不能並行的是登記簿未異動前不得整地建廠。另依《工廠管理輔導法》第12條,設立許可有最長二年核定期限與三次延展,用地沒轉正、期限用完許可即失效,回推時程要算這段。
核定後的義務、變更與展延:核准不等於可以動工
興辦事業計畫核准公文是進入下一階段的門票,不是開工許可。第一項義務是完成變更編定:登記簿使用地類別未異動前,土地仍是原類別,整地建廠就是違反土地使用管制,鄉(鎮、市、區)公所隨時檢查,縣市聯合取締小組定期查處。第二項是依核准計畫使用:製程從碎解洗選加設瀝青拌合、設備配置大改、基地範圍增減,都屬計畫變更,要回到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辦理,不能自行擴張。第三項是設立許可時效:《工廠管理輔導法》第12條給設立許可最長二年核定期限與三次延展,建廠進度要對著這條線排。第四項是行業細類一致:製程若跨到《行業統計分類》另一細類,要回頭確認登記事項是否須配合變更。第五項是遷移廠址:依第16條應重新辦理設立許可或登記,不是把舊登記搬過去。核准後的維持義務很少被算進成本,卻是最常出事的一段。
砂石場土地使用管制被檢舉、接到停工通知時怎麼回應
公文到手先分清哪條線開的。土地線是公所或縣市聯合取締小組,查土地使用管制;工廠線是縣市政府,依《工廠管理輔導法》第30條對未登記擅自製造加工者令停工並限期登記;河川線是河川分署,依《水利法》第92條之3對河川區域內建造工廠處新臺幣十五萬元以上三百萬元以下罰鍰,並得依第93條之5沒入機具。三條線的期限與改善方向不同,回文各自對應。第一步在期限內書面陳述意見,寫清用地現況、已啟動的轉正程序與時程;第二步提出限期改善計畫,對到具體程序,例如已送興辦事業計畫、已申請變更編定或啟動遷場評估。繼續生產的代價:依第30條屆期仍生產處新臺幣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再不遵行按次處四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至停工為止,並得依第35條斷水斷電。不服處分的救濟是陳述意見與訴願,期限以公文為準。
瀝青廠用地不符怎麼辦:常見情境判斷與砂石場遷場評估
情境一,農牧用地且位於優良農地:原地幾乎無解,直接轉向丁種建築用地或工業區。情境二,碎解洗選設備架在河川區域:設備撤出,河川端只留採取與暫置,製程另找區域外合法用地;隔壁疏濬料場能留,是因為留的設施不同。情境三,瀝青廠用地不符怎麼辦:先看能否原地轉正;屬低污染且在《工廠管理輔導法》第28條之1所定105年5月20日前既已存在者,評估砂石場特定工廠登記,每年繳營運管理金,再依第28條之10以特定工廠使用地證明書辦變更編定,是否屬低污染須逐案對照主管機關公告;兩條都不通才進入砂石場遷場評估,依第16條在新址重新辦設立許可或登記。情境四,找不到夠大又近料源的丁種建築用地:把運距與工業區的種類限制一起算,有時比死等更快。既有場址取捨本站另有專文。
委託分工建議與對業者、地主的意義:先判路,再投資
分工很單純:地主與業者掌握地號與權利狀態、預定製程與產能、資金與時程底線;統籌方負責分區查核、敏感地區套疊、路徑比較、興辦事業計畫書撰寫、變更前機關同意協調、變更編定追蹤與設立許可登記接軌。砂石場用地合法化代辦與砂石場興辦事業計畫代辦的價值不在填表,而在路徑判斷時就擋掉買錯地、選錯程序的風險。對業者的意義:投資順序倒過來,先判路徑再簽約買地或購機。對地主的意義:農牧用地或河川地能不能設場,一張謄本加環境敏感地區套疊就能答大半。對既有廠經營者:轉正、特定工廠登記、遷場三條路同時攤開比,別等下一張公文。偉騰開發興業有限公司承辦全台各縣市這項統籌,下一步是把地號、謄本、製程說明與公文加 LINE「偉騰開發」傳來,或填官網線上表單,先做免費書面初判,初判後再約時間細談。
自我檢查清單
- 地號逐筆調土地登記謄本與地籍圖謄本,確認使用分區、使用地類別與面積,而不是聽仲介口述。
- 把候選地套疊河川區域圖層,任何碎解、洗選或拌合設備的落點都不在河川區域內。
- 套疊第一級環境敏感地區:優良農地、飲用水水源水質保護區、特定水土保持區任一命中,就停止路徑比較。
- 基地內夾雜的零星敏感地面積,核算未超過基地開發面積百分之十。
- 對照《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第6條附表一,確認走容許使用、變更編定或開發許可,三選一不模糊。
- 土地所有權人同意書或租約的地號、範圍與土地使用配置圖完全一致,租期撐得過流程與營運。
- 預定製程與設備配置說明能對應《行業統計分類》的單一細類,不混寫。
- 變更前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同意的取得順序與時點已排進時程,不等退件才補。
- 既有場址備妥工廠登記或停工通知影本,並確認是否在105年5月20日前既已存在。
- 興辦事業計畫核准後到變更編定登記完成前,現場沒有整地或建廠動作。
常見錯誤
- 把河川區域內的碎解洗選設備當成「暫置」:《水利法》第78條禁止的是建造工廠,設備與廠房一落地就不是暫置,罰鍰與沒入機具都在後面。
- 先簽約買農牧用地,再回頭問能不能變更:落在第一級環境敏感地區的地,興辦事業計畫連送件資格都沒有。
- 拿到興辦事業計畫核准公文就整地建廠:登記簿使用地類別還沒異動,公所與聯合取締小組看到的仍是違規使用。
- 用地未轉正先送工廠登記想卡位:《工廠管理輔導法》第15條列為不得登記事由,反覆退件只會耗掉第12條的許可期限。
- 被查獲後直接搬到另一塊地開工:依第16條遷移廠址要重新辦設立許可或登記,新址同樣要先過用地這一關。
- 以為砂石場特定工廠登記是萬用解:它只開放低污染產業且以105年5月20日為界,製程是否屬低污染要逐案對照公告。
- 一份陳述意見同時回三個機關:土地、工廠、河川三條線的法條與改善方向不同,混寫等於哪一條都沒回到。
官方參考資料
常見問題
砂石場用地合法化要多久?
沒有固定月數,取決於路徑。已是砂石場丁種建築用地且在容許項目內,只剩設立許可與登記;走興辦事業計畫加變更編定,要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審查、變更前機關同意、地政審查與登記異動,位於第二級環境敏感地區再加徵詢;達分區變更規模走開發許可最久。每段補正一次就多一輪,時程要以階段數估,不是以月數猜。
砂石場用地合法化找誰辦?
找能同時處理土地端與工廠登記端的統籌方,因為興辦事業計畫核准在直轄市或縣(市)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變更編定在地政單位,設立許可與登記又在縣市政府另一個窗口,任何一端脫節整案就停。偉騰開發興業有限公司由前臺東縣環境保護局局長謝清泉主持,承辦全台各縣市砂石場用地合法化,從地號查核到工廠登記接軌一案到底。
砂石場用地合法化沒辦,繼續生產會怎樣?
會同時面對三條線的處分。工廠線依《工廠管理輔導法》第30條令停工並限期登記,屆期仍生產處新臺幣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再不遵行按次處四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至停工為止,並得依第35條斷水斷電;土地線由公所與縣市聯合取締小組查處;設在河川區域者另依《水利法》第92條之3處新臺幣十五萬元以上三百萬元以下罰鍰。
砂石場用地合法化被退件怎麼補?
先看退件理由屬於哪一類。程序選錯,例如該走變更編定卻申請容許使用,不能補正,要重擬興辦事業計畫重送;基地碰到第一級環境敏感地區是地的問題,補件無效,只能換地或調整基地範圍;同意文件缺漏、圖說與謄本地號不合、製程與行業細類不對,才是限期補正救得回來的範圍。補正回覆要逐點對應審查意見並附修正對照,不要整本重印卻不說改了哪裡。
砂石場用地合法化費用怎麼算?
砂石場用地合法化費用依路徑個別說明,不在網站公開。原因是容許使用、變更編定與開發許可三種程序的文件量、審查機關數與時程差距極大,既有場址還要比較轉正與遷場兩條路;法定規費依各機關收費標準另計,不含在服務費內。第一次書面初判免費,初判後再約時間細談。
瀝青拌合廠設廠條件有哪些?用地要先符合什麼?
瀝青拌合廠設廠條件第一條是用地:依《工廠管理輔導法》第9條,廠址須在都市計畫工業區、丁種建築用地、依法編定開發的工業區或其他依法令可供設廠的土地,且不能在河川區域內。第二條是環境:基地不得落在第一級環境敏感地區,第二級要寫防範補救措施。第三條是登記互鎖:依第14條與第15條,用地或污染防治計畫沒過,登記不會核下來。
砂石場工廠登記用地跟一般工廠有什麼不同?
砂石場工廠登記用地和其他工廠同受《工廠管理輔導法》第9條限制,差別有三。一,河川區域:《水利法》第78條將河川區域內建造工廠列為絕對禁止。二,農牧用地:容許項目沒有碎解洗選場,只能走興辦事業計畫加變更編定。三,行業細類:碎解洗選、瀝青混凝土、預拌混凝土在《行業統計分類》分屬不同細類,是否屬低污染決定能否走砂石場特定工廠登記。
傳地號免費初判用地路徑
砂石場用地合法化的第一步是判路,不是買地。加 LINE「偉騰開發」傳地號、公文或現況照片給偉騰開發興業,或填官網線上表單,我們先做免費書面初判,說明走得通的用地路徑,初判後再約時間細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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