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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化學物質登錄與關注化學物質運作實務:商辦區業者與環保局稽查

臺北市的化學物質登錄送環境部化學物質管理署,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運作許可則由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水質病媒管制科審查、環保稽查大隊三班制查核。本篇整理商辦區輸入商、實驗室與醫療機構的申辦動線、審查重點與稽查救濟。

重點速覽

偉騰開發興業有限公司(前臺東縣環境保護局局長謝清泉主持,統一編號 90801410)承辦台北市、新北市、基隆市(全台各縣市均可受理)的化學物質登錄與關注化學物質運作許可統包,全台各縣市均可受理,先以文件與現況照片做免費書面初判,再決定是否委託。

服務項目
化學物質登錄與關注化學物質運作許可統包:既有化學物質清冊比對、成分拆解判定、新化學物質標準登錄、簡易登錄、少量登錄、既有化學物質第一階段登錄、指定名單標準登錄、低關注聚合物事前審定
承辦公司
偉騰開發興業有限公司(偉騰、偉騰開發;前臺東縣環境保護局局長謝清泉主持)
服務範圍
台北市、新北市、基隆市(全台各縣市均可受理)
官方參考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環境部化學物質登錄平臺、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全國法規資料庫)
法規依據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30條至第34條、第69條(登錄義務、附款、共同登錄、資料公開與保密)、《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56條、第64條(未登錄、未申報與違反附款罰則、改善期限)、《新化學物質及既有化學物質資料登錄辦法》(類別級距、不適用情形、審查期間、展延、申報、保密)、《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3條與《新化學物質登記管理辦法》(勞動部新化學物質登記與單一窗口)、環境部公告指定應完成既有化學物質標準登錄之名單、數量級距及期限
應備文件
物質名稱、安全資料表與成分資訊、預估每年製造或輸入數量與用途、既有測試報告或原廠技術資料、公司登記或工廠登記證明、代理人委任書(國外業者委任時)
常見退件與誤判
以為臺北市環保局會收登錄案;商辦公司沒先申請管制編號就填毒化物許可;只辦登錄不辦毒化物運作許可
諮詢方式
加 LINE「偉騰開發」傳地號、公文或現況照片,先做免費書面初判;電話 0965-855-538。

在臺北市做化學品輸入、研發或販賣的公司,第一次碰到登錄時,最常搞混的是要找誰:登錄要送環境部化學物質管理署,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的運作許可才是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的事。兩套制度、兩個機關,卻常常同一批物質同時適用,商辦區的輸入商尤其容易只辦一邊。

本篇只談臺北市:毒化物承辦落在環保局水質病媒管制科、稽查交給大同區的環保稽查大隊、管制編號要先向廢棄物處理管理科取號;依環境部 EMS 列管資料,本市毒化物列管以中山區 530 家最多,商辦區的貿易商與研發單位遠多於工廠,這決定了臺北市案件的樣貌。

偉騰開發興業由前臺東縣環境保護局局長帶隊,熟悉主管機關端的毒化物許可審查與稽查裁處邏輯,知道審查人員在看什麼;臺北市的登錄與運作許可案件,我們從既有化學物質清冊比對、成分拆解、代理人登錄與保密申請,一路做到年度申報與展延變更。

臺北市化學物質登錄與毒化物運作的主管窗口

化學物質登錄的收件機關在中央,由環境部化學物質管理署受理既有與新化學物質的登錄案件;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不收登錄,卻掌管本市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的運作許可、核可與登記備查,以及後續的運作稽查與毒災應變。臺北市環保局本部設八科,沒有獨立的毒化物科,毒化物業務併在水質病媒管制科,總機 02-2720-8889 轉 7263 是毒化物承辦分機。現場稽查由環保稽查大隊執行,大隊設在大同區重慶北路三段,四個中隊分區負責,信義、大安、南港歸第二中隊,中山、松山、內湖歸第三中隊。線上申辦統一走環境部環境保護許可管理資訊系統(EMS),臺北市另有市府的市民線上申辦入口作為申請案件導引頁,運作業者兩邊都要會用。

臺北市毒化物運作的案型:商辦區的進口商與研發單位多過工廠

依環境部 EMS 列管資料,臺北市列管事業合計 34,705 家,近三年裁處合計 12,947 件;毒化物管制別的家數以中山區 530 家最多,大安區 366 家、松山區 312 家次之,內湖區雖有內湖工業區 274 家列管事業,毒化物列管卻是 302 家。這個分布說明臺北市的化學物質運作者主要不是製造廠,而是設在商辦區的進口商、貿易商、研發單位、檢驗實驗室與醫療機構,物質多以輸入後分裝、販賣或研究使用為主。裁處方面,大安區近三年有《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案件 17 件,松山區 11 件、南港區 6 件。對登錄業務而言,臺北市的典型案型是輸入商替國外原廠辦新化學物質登錄,以及既有化學物質年量跨過門檻後的第一階段登錄與年度申報。

在臺北市申辦的實際動線:中央登錄系統與市府端窗口如何接起來

臺北市業者的化學物質登錄全程在中央系統完成,向環境部化學物質管理署送件,市府不設分收窗口;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的運作許可、登記與核可,則透過環境部環境保護許可管理資訊系統(EMS)填報後,由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水質病媒管制科審查,承辦分機是總機轉 7263。臺北市的特別之處在管制編號:沒有列管過的商辦型公司,要先在系統點選「新申請管制編號」,三至四天沒收到編號,要洽廢棄物處理管理科轉 7294,沒有編號就無法在系統建立毒化物運作申請案。文件面,臺北市案件常見的缺件是原廠技術資料與代理人委任書,因為輸入商多、製造廠少,成分資訊多掌握在國外原廠手上,送件前要先談妥委任與保密範圍,再備妥安全資料表、預估年量與用途說明,以及公司登記證明。

臺北市的審查重點與加嚴現況:沒有自治條例,但裁罰基準與中央指定名單要同時看

臺北市法規系統查不到針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的自治條例,也沒有市府自訂的加嚴運作標準,運作許可、登記與核可全依中央法規審查;臺北市真正在地的規範是「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各類違反環保法令案件裁罰基準」,稽查大隊裁處時據此量定,商辦區運作者要留意標示、紀錄與申報等行政義務。登錄面的審查重點則來自環境部化學物質管理署的指定名單:既有化學物質標準登錄第一期指定 106 種已在 113 年到期,環境部另指定三氧化二銻、硫酸、甲苯及氧化鋅四種物質,應於 115 年 12 月 31 日前提交危害及暴露評估資訊,並預告第二期先篩選 28 種優先蒐集資料。硫酸與甲苯是臺北市檢驗實驗室、醫療機構與貿易商常見的品項,登錄人要先確認是否被點名。

臺北市的稽查、陳情與補正:稽查大隊三班制與化管署兩次補正

臺北市的毒化物運作稽查由環保稽查大隊執行,大隊採二十四小時三班制執勤,市民打 1999 陳情會直接派工到稽查車巡組,毒性物質污染也在公害陳情範圍內。依 115 年 7 月公害陳情統計表,臺北市單月陳情總計 4,520 件,被陳情對象是工業(廠)的只有 20 件、機關團體學校醫院 38 件,多數陳情落在環境衛生與噪音;毒化物案件因此少由檢舉觸發,更常在水質病媒管制科例行查核或申報比對時被發現。收到稽查大隊的違規通知後,先向裁罰及救濟組提出陳述意見,對裁處書不服再依法提起訴願。登錄端的補正則在中央:環境部化學物質管理署補正期限三十個工作日、通知補正以二次為限,臺北市輸入商要先備妥原廠資料,避免兩次用盡被駁回。

臺北市業者的證照先後順序:管制編號、登錄、毒化物許可與專責人員

臺北市業者常把登錄與許可混成一件事,順序要拆開看。第一步是管制編號,沒有編號的商辦公司先向臺北市環保局取號;第二步是化學物質登錄,新化學物質在製造或輸入前向環境部化學物質管理署取得核准,既有化學物質達門檻則辦第一階段登錄,完成環境部登錄者依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公告免再向勞動部登記。第三步才是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的運作許可、登記或核可,由臺北市環保局水質病媒管制科審查,同一物質可能既要登錄又要許可。第四步是配套:運作量達門檻要設甲、乙、丙級專業技術管理人員,代理以三個月為限、得延至六個月;大量運作者另有危害預防及應變計畫與責任保險。內湖工業區、南港軟體工業園區與北投士林科技園區的研發實驗室,要特別留意第三、四步是否齊備。

臺北市在地事實對業者的意義:先定位自己是哪一種運作者

臺北市業者要先定位自己是輸入商、研發實驗室、醫療機構還是分裝販賣者,因為本市毒化物列管集中在中山、大安、松山等商辦區,水質病媒管制科與稽查大隊看的就是這幾種型態。輸入商的重點在登錄時序,新化學物質要在輸入前向環境部化學物質管理署取得核准,替國外原廠登錄就要先談代理人委任與保密範圍;研發實驗室與醫療機構的重點在運作許可與專責人員,物質種類多但量少,容易漏掉管制編號與年度申報;分裝販賣者則要同時顧登錄後的販賣資訊提供與市府端的運作紀錄查核。臺北市沒有自治條例加嚴,門檻與全國一致,但稽查大隊三班制加上 1999 派工,發現問題並不慢。用一份物質清單對照既有化學物質清冊、中央指定名單與本市裁罰基準,送件前就知道自己站在哪一格。

自我檢查清單

  • 先查公司有沒有環境部管制編號,沒有就在環境保護許可管理資訊系統新申請,三至四天沒收到編號洽臺北市環保局廢棄物處理管理科
  • 把全部品項對照既有化學物質清冊,分出新化學物質與既有化學物質,混合物逐一拆成分判斷
  • 新化學物質確認輸入日期前已向環境部化學物質管理署取得核准,別讓臺北市的到貨排程跑在登錄前面
  • 屬毒性或關注化學物質者,另向臺北市環保局水質病媒管制科辦運作許可、登記或核可
  • 核對硫酸、甲苯、三氧化二銻、氧化鋅是否在自家清單,若有就排入 115 年 12 月 31 日前的危害及暴露評估資訊提交
  • 國外原廠不給配方時,先簽代理人委任書並規劃保密申請範圍,再排登錄時程
  • 登錄核准後排定每年四月一日至九月三十日的數量申報與五年展延,運作紀錄同時備妥供稽查大隊查核

常見錯誤

  • 以為臺北市環保局會收登錄案——登錄要送環境部化學物質管理署,送錯機關等於沒送,輸入日期照樣算逾期
  • 商辦公司沒先申請管制編號就填毒化物許可——系統無法建案,向臺北市環保局的申請卡在第一步
  • 只辦登錄不辦毒化物運作許可——兩套制度同時適用,稽查大隊查到未經許可運作,登錄碼救不了
  • 原廠不給配方就放著不登——可用代理人登錄與保密申請解決,拖到到貨才處理,臺北市的輸入商只能停貨
  • 拿到登錄碼後忘了年度申報與五年展延——未申報另有罰則,展延過期得重新登錄
  • 以為臺北市沒有大型工業區就不會被稽查——本市毒化物列管集中在商辦區,稽查大隊三班制加 1999 派工照樣查得到

官方參考資料

常見問題

臺北 化學物質 登錄 要 找 環保局 還是 環境部?

登錄找中央,許可找市府。既有與新化學物質的登錄一律向環境部化學物質管理署送件,透過化學物質登錄平臺辦理,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不收登錄案;但同一物質若屬毒性或關注化學物質,運作許可、登記或核可要向臺北市環保局水質病媒管制科申請,總機 02-2720-8889 轉 7263。兩邊都要查,才不會只辦一半。

臺北 貿易商 進口 化學品 沒有 工廠 也要 登錄 嗎?

要。登錄義務看的是製造或輸入行為,不看有沒有工廠,臺北市毒化物列管家數集中在中山、大安、松山商辦區,正是因為輸入商多。新化學物質要在輸入前向環境部化學物質管理署取得核准,既有化學物質年量達門檻則辦第一階段登錄;國外原廠不願給配方時,可用代理人登錄並申請保密,這是臺北市輸入商最常用的做法。

臺北 實驗室 用 毒化物 被 環保局 稽查 要 補 什麼?

臺北市的實驗室與醫療機構常見的缺項是管制編號、運作紀錄、標示與專業技術管理人員設置。稽查由環保稽查大隊執行,收到通知先向大隊裁罰及救濟組提出陳述意見,對裁處書不服可提起訴願。補件前先把物質清單對照既有化學物質清冊與環境部指定名單,例如硫酸與甲苯已被指定要提交危害及暴露評估資訊,一次補齊比較省事。

傳物質清單初判

臺北市的登錄與毒化物運作許可案件,先把物質清單、安全資料表與預估年量傳到 LINE,我們對照既有化學物質清冊與環境部指定名單後回覆書面初判;急件請撥 0965-855-538,由前臺東縣環境保護局局長團隊接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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