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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農田水利搭排與灌溉用水:七星管理處窗口、搭排同意與水質承諾

臺北市灌區集中在北投、士林,放流水搭排與圳水引取都要向農業部農田水利署七星管理處申請,農地容許使用與農用證明則歸產業發展局農業發展科。本文整理七星管理處窗口、文件、水質承諾、使用規費、稽查廢止與市府稽查小組的在地作法。

重點速覽

偉騰開發興業有限公司(前臺東縣環境保護局局長謝清泉主持,統一編號 90801410)承辦台北市、新北市、基隆市(全台各縣市均可受理)的農田水利搭排與灌溉用水,全台各縣市均可受理,先以文件與現況照片做免費書面初判,再決定是否委託。

服務項目
農田水利搭排與灌溉用水:搭排同意申請、搭排費用試算、搭排展延變更、灌溉排水路排放銜接、農田水利設施使用申請、圳路加蓋申請、水利小組協調、灌溉用水申請
承辦公司
偉騰開發興業有限公司(偉騰、偉騰開發;前臺東縣環境保護局局長謝清泉主持)
服務範圍
台北市、新北市、基隆市(全台各縣市均可受理)
官方參考
農田灌溉排水管理辦法(全國法規資料庫)、農業部農田水利署七星管理處、臺北市政府產業發展局農地管理專頁
法規依據
《農田水利法》、《農田水利事業計畫排水管理辦法》、《水污染防治法》、《灌溉用水水質標準》、《農田水利事業人員服務管理相關規章》
應備文件
廠區位置與放流口示意、水污許可與放流水質數據、排放量與營運概況、土地與水路相對位置圖資
常見退件與誤判
把市區排水溝當成灌排水路送件七星管理處;水污染防治許可核下來就直接排入圳路;計畫書只寫水質符合標準卻沒有檢測與應變配套
諮詢方式
加 LINE「偉騰開發」傳地號、公文或現況照片,先做免費書面初判;電話 0965-855-538。

在臺北市問「廠房旁邊那條溝能不能排」,答案常常和其他縣市相反:本市耕地集中在關渡平原與北投、士林一帶的山腳,農業部農田水利署七星管理處的灌區只涵蓋北投、士林、內湖、南港四區與新北市汐止區,其餘大多數水路是市區排水或雨水下水道,根本不走農田水利的程序。

一旦確認落在七星灌區,工廠與畜牧場的放流水搭排、農地引取圳水、圳路加蓋或架設橋涵,都要向七星管理處申請許可;市府這邊則由產業發展局農業發展科負責農地容許使用、農用證明與農地違規稽查,臺北市沒有農業局,也不採區公所初審。兩條線分開走,是本市案件最常搞混的地方。

偉騰開發興業由前臺東縣環保局長帶隊,把搭排同意、水污染防治許可與農地容許使用三件事一次統籌,全台各縣市受理,熟悉管理處審查者站在下游農民立場看水質的思維。本文把臺北市的窗口、文件、水質承諾、使用規費與稽查廢止規則整理成在地路線圖,讀完就知道該先敲哪一扇門。

臺北市的搭排與灌溉窗口:七星管理處管水路,產業發展局管農地

臺北市的灌溉排水路由農業部農田水利署七星管理處管理。七星管理處於 109 年 10 月 1 日由臺北七星農田水利會改制而來,事業區域涵蓋臺北市北投、士林、南港、內湖四區與新北市汐止區。放流水要搭排灌排水路、農地要引圳水灌溉,第一線窗口都是七星管理處,而不是市府。臺北市沒有農業局,農業行政由臺北市政府產業發展局農業發展科承辦,諮詢電話 02-27208889 轉 6603 或 6596,地址在信義區市府路 1 號 10 樓北區,農地容許使用、農用證明與農地違規稽查都在這一科整合。山坡地農地涉及水土保持則歸工務局大地工程處。因此在臺北市辦搭排,申請人常要同時面對兩套機關:管理處看水路能不能接,市府看土地與使用是否合法。

案型熱點:關渡平原納管工廠、北投稻田與山坡地茶園

臺北市耕地不多,主要作物是茶葉、綠竹筍、花卉、稻米與草莓,農業區大多集中在關渡平原,其餘散布在保護區與盆地南北兩側山坡地。灌溉需求同樣集中:依改制前公開的資料,七星管理處灌區約 630.72 公頃,絕大部分在北投,士林次之,內湖、南港與汐止只有零星面積。這決定了本市搭排案型的樣貌:北投、士林的圳路下游仍有實際耕作的稻田,任何放流水搭排都直接觸及農民收成。關渡平原另有市府 109 年 1 月 1 日生效的輔導納管試辦計畫,納管工廠不得污染灌溉渠道及農田、須接受管末稽查,評點累計達 10 點即撤銷納管資格,這是搭排同意之外的另一層在地約束。內湖白石湖休閒農業區與每年夏天的北投水稻季,也讓灌區水質成為市民盯著看的焦點。

申辦動線:搭排文件直送七星管理處,市府端手續走台北服務通

臺北市的搭排、兼作或銜接設施申請,依《農田灌溉排水管理辦法》第25條得直接向設施所在地的管理處提出,實務上就是送七星管理處,不必經市府轉件。文件照《農田灌溉排水管理辦法》第10條備齊:申請書、身分或法人證明、計畫書、土地使用同意證明與機關指定文件;計畫書要把廠區位置、放流口、排放量與水質數據寫清楚。經通知補正而屆期未補或補不完全者,依《農田灌溉排水管理辦法》第12條不予受理,等於整案重送。市府端另有一條線:農地上要設蓄水、抽水或灌排設施屬容許使用,由產業發展局農業發展科全案受理,不經區公所初審,並自 114 年 7 月 30 日起改由台北服務通線上收件,屬非全程式,紙本仍要掃描上傳。兩條線分開送,缺一都會卡住。

在地審查重點:灌溉水質承諾、二十年效期與七星灌區的使用規費

七星管理處審查搭排,看的是放流水進圳路後,下游北投、士林稻田的用水能否符合《灌溉用水水質標準》。臺北市灌區小、農民對水色異味敏感,水質承諾、檢測頻率與停排應變越具體越好。核准也非永久資格:依《農田灌溉排水管理辦法》第14條,兼作、銜接設施或一般家戶與農舍搭排的有效期間不得超過二十年,排放時間、地點、水量都以許可內容為限。費用上,農業部 114 年 5 月 9 日訂定的《農田水利申請許可案件規費收費標準》,搭排費以水量乘上維護係數與渠道基數計算,七星管理處的維護係數與宜蘭、北基、瑠公等處同屬最低一級;土地所有權人申請兼作,或受益地農舍與農機橋涵長度在 6 公尺以下者,另有免繳規定。這是使用規費而非審查費,不是《農田水利法》罰鍰。

稽查與陳情:七星管理處的廢止八款,加上市府農地稽查小組的抽查

搭排核准後,七星管理處可到場稽查。《農田灌溉排水管理辦法》第18條列出八種廢止事由,包括排放超過許可的時間、地點或水量,一年內兩次規避稽查,一年內兩次限期改善屆期水質仍不合格,以及被通知停排卻不配合;情節輕微者先限期改善,廢止時會一併命令恢復原狀。臺北市的特殊之處是第二層監督:市府依《臺北市政府農業用地使用稽查小組作業要點》由產業發展局擔任幕僚,每月至少選一個行政區抽查列管案件不少於 5 件,成員含都市發展局、大地工程處、地政局與各區公所;農地填土改變排水或違規搭建就會落入這一層。市民反映水色異味走 1999 市民熱線與市府陳情系統,臺北市未設農地違規專線。收到限期改善或廢止通知,先在期限內提出陳述意見,對處分不服再依法提起訴願。

先後順序:水污許可、搭排同意、農地容許與市管排水怎麼排

臺北市多數廠房外的溝渠不是灌排水路,而是市區排水或雨水下水道,與七星管理處的申請邏輯不同;第一步永遠是查水路權屬,確認落在北投、士林、內湖、南港的七星灌區,才走《農田水利法》程序。順序也要對:水污染防治許可管排放行為合法,搭排同意管能否借道圳路,兩案並行,只辦其一就排放等於無照借道。農地新設蓄水、抽水或灌排設施,先向產業發展局農業發展科取得容許使用,依《申請農業用地作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審查辦法》第6條,妨礙農田灌溉或排水功能是不予同意事由。圳路加蓋、架橋涵或改線屬兼作或變更,涉及變更圳路者依《農田灌溉排水管理辦法》第16條,動工前要無償提供新圳路土地並設定權利。畜牧場另有動物保護處防疫檢驗組登記,山坡地案再加大地工程處水土保持。

在地事實對申請人與業者的意義:先查權屬,再讓兩條線同時開工

把前面的事實收攏,臺北市的申請人可以做三個判斷。第一,看地址:廠房或農地不在北投、士林、內湖、南港,大致就不在七星灌區,該問的是市府排水單位而不是管理處,先查權屬能省掉整輪白做的文件。第二,看灌區脈絡:七星灌區大半集中在北投,下游是仍在耕作、每年辦水稻季的稻田,水質承諾與異常停排機制寫得保守一點最能取得信任;一年內兩次改善不合格就會失去資格,檢測排程要排進廠務行事曆。第三,看兩條線:七星管理處管水路,產業發展局農業發展科管農地容許與農用證明,關渡平原的納管工廠還多一層評點約束,任何一環缺件都會讓另一環停下來。臺北市案件少、灌區小,承辦人對每一件都看得仔細,第一次送件就把權屬、水質與土地三件事同時備齊,才是最省時間的路。

自我檢查清單

  • 先查廠房或農地旁的水路權屬:落在北投、士林、內湖、南港的七星灌區才走七星管理處,其他多為市區排水或雨水下水道
  • 搭排、兼作、銜接或引水,依《農田灌溉排水管理辦法》第10條備妥申請書、身分或法人證明、計畫書與土地使用同意證明,直送七星管理處
  • 水污染防治許可與搭排同意並行辦理,放流水質數據共用,兩份都到手才開始排放
  • 計畫書寫明放流口位置、排放時間地點與水量、自主檢測頻率與異常停排應變,逐項對照《灌溉用水水質標準》
  • 農地新設蓄水、抽水或灌排設施,先向產業發展局農業發展科申請容許使用,可經台北服務通線上送件
  • 核准後記下有效期間與使用規費繳納期,兼作、銜接與農舍搭排效期不得超過二十年,到期前辦展延或變更
  • 關渡平原納管工廠另確認管末稽查與評點紀錄,避免累計達 10 點被撤銷納管資格

常見錯誤

  • 把市區排水溝當成灌排水路送件七星管理處——機關不受理,文件與圖資全部重做
  • 水污染防治許可核下來就直接排入圳路——被視為無照借道,面臨停排與廢止
  • 計畫書只寫水質符合標準卻沒有檢測與應變配套——北投、士林下游農民反映異味時無從舉證,改善通知接連而來
  • 一年內兩次限期改善都沒補到位——依《農田灌溉排水管理辦法》第18條許可遭廢止並須恢復原狀
  • 農地填土改變排水卻沒辦容許使用——落入市府農業用地使用稽查小組抽查,被限期恢復原狀
  • 以為臺北市有農業局或由區公所初審——找錯窗口,時間全耗在轉件

官方參考資料

常見問題

臺北 工廠 廢水 要 排 進 水溝 要 找 七星管理處 還是 市政府

先看那條溝是誰的。落在北投、士林、內湖、南港七星灌區內的灌排水路,搭排要向農業部農田水利署七星管理處申請許可,並同時辦水污染防治許可;臺北市其他多數溝渠是市區排水或雨水下水道,不屬農田水利程序,要問市府排水單位。查權屬做在最前面,才不會送錯機關重做一輪。

臺北 農地 想 引 圳水 灌溉 或 在 圳溝 上 蓋 板橋 怎麼 申請

引取灌溉用水、圳路加蓋或架設橋涵,都屬《農田水利法》的許可事項,直接向七星管理處送件,文件依《農田灌溉排水管理辦法》第10條備妥申請書、計畫書與土地使用同意證明。土地所有權人申請兼作,或受益地農舍與農機橋涵長度在 6 公尺以下,另有免繳使用規費的規定;涉及改圳路則要先無償提供土地並設定權利才能動工。

臺北 搭排 被 七星管理處 通知 限期 改善 或 廢止 該 怎麼 辦

先在通知期限內以書面提出陳述意見,說明改善措施、檢測數據與時程;依《農田灌溉排水管理辦法》第18條,情節輕微者會先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才廢止許可並命恢復原狀。一年內兩次水質不合格或兩次拒絕稽查都是廢止事由,臺北市灌區下游是實際耕作的稻田,補正要拿出實際檢測數字。對廢止處分不服,可依法提起訴願。

臺北搭排先查權屬

臺北市的搭排案,先確認水路是不是七星灌區,再決定敲哪一扇門。把廠區位置圖、放流水質數據與土地資料加 LINE 傳給我們,或撥 0965-855-538,偉騰先幫您做書面初判,再規劃七星管理處與產業發展局兩條線的送件順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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