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東縣產業園區開發與進駐實務:用地存量、申請設置與變更動線
臺東縣國土計畫把未來 20 年產業用地寫成「暫不予新增」,既有非都市土地工業區只有約 13.12 公頃。想在臺東取得產業用地,要在 17 處都市計畫區的工業區、深層海水產業發展園區,或自辦變更編定三條路裡選一條。
在臺東找產業用地,先查的不是地價,而是臺東縣國土計畫的城鄉發展總量:既有非都市土地工業區約 13.12 公頃,未來 20 年產業用地「暫不予新增」,只保留 4 處中央核定重大建設。這個框架讓民間報編園區幾乎沒有新增空間,路徑要往既有工業區與變更編定走。
常見誤判是照西部經驗,以為湊到 5 公頃平地就能依《產業創新條例》申請設置園區。臺東山坡地佔全縣約 93.68%,山坡地上的興辦事業計畫依《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第52條之1 原則不得少於 10 公頃,且全部要送縣府專案審查小組,門檻與審查層級都不同。
本文依序整理財政及經濟發展處、地政處地用科等窗口分工、產業用地存量、申請與變更動線、審查加嚴點、回饋金與規費、工廠登記與環保許可的先後,以及違規處罰基準。偉騰開發興業由前臺東縣環境保護局局長領軍,長期在東部承辦土地變更與環保許可案,熟悉縣府各處室的看件習慣。
窗口分工:財政及經濟發展處招商、地政處地用科變更編定、建設處都市計畫
臺東縣的園區進駐與設廠案,窗口分在三個處。臺東縣政府財政及經濟發展處是工商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產業發展科主辦招商、促進民間參與與「重大投資單一窗口」,並承辦深層海水產業招商輔導;工商管理科受理工廠登記、商業登記與用電場所登記;財產管理及開發科辦理縣有非公用財產出租、標租與讓售,承租縣有地進駐從這裡起手。非都市土地使用地變更編定與開發計畫許可審議,由臺東縣政府地政處地用科承辦,業務電話 089-343145,縣府總機 089-326141 轉 379。都市計畫個案變更與分區證明歸建設處都市計畫科,建築執照歸建築管理科。農業用地變更同意向農業處提出,山坡地開發利用回饋金由林務保育科承辦,環保許可由臺東縣環境保護局核發。
用地存量:17 處都市計畫區、約 13.12 公頃非都市工業區與 4 處重大建設
臺東縣國土計畫於 110 年 4 月 30 日公告實施,既有城鄉發展總量裡 17 處都市計畫區 8,844 公頃、非都市土地工業區約 13.12 公頃、開發許可 17 案約 395.55 公頃,分項裡沒有科學園區或加工出口區。計畫寫明未來 20 年「暫不予新增產業用地」,只把 4 處中央核定重大建設劃為城鄉發展地區第二類之三,合計約 306.10 公頃,其中真正屬產業園區型態的只有約 32.57 公頃的深層海水產業發展園區,招商輔導由財政及經濟發展處產業發展科主辦。另一個數字是都市計畫區工業區發展率約 59.39%,其餘工業區土地尚未建築使用,這是臺東設廠者最現實的用地來源。
申請動線:面積門檻分流、地政處四件文件與山坡地專案審查小組
動線先依面積分流。《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第11條規定,開發為工業使用達 10 公頃以上,或依《產業創新條例》申請達 5 公頃以上,應變更為工業區;其他開發達 2 公頃以上應變更為特定專用區,兩者都要走分區變更與開發許可。未達門檻者依《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第30條先擬興辦事業計畫報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再依《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第28條向臺東縣政府地政處送變更編定申請書、興辦事業計畫核准文件、變更編定同意書、土地使用計畫配置圖及位置圖四件;縣府未公告處理時程。臺東的特點是山坡地案件依「臺東縣政府受理非都市土地申請變更編定專案審查小組設置要點」全數提交副縣長召集的小組,得以會簽運作,必要時現場勘查。
審查加嚴點:總量凍結、特定農業區隔離綠帶與重點景觀地區小組
審查端先看總量。縣國土計畫規定城鄉發展地區第二類之三,須同類型既有地區均已申請新訂或擴大都市計畫或使用許可仍不足才得調整,且應避開國土保育地區第一類與農業發展地區第一類;民間報編園區若不在 4 處重大建設之列,第一關是說服縣府調整總量。第二關是農地:農業處依「農業主管機關同意農業用地變更使用審查作業要點」審查,特定農業區原則不同意變更,工業區、科學園區毗鄰特定農業區須留至少 30 公尺隔離綠帶,工商綜合區 20 公尺;非都市土地開發審議作業規範另要求與周邊不相容者退縮至少 10 公尺緩衝綠帶。第三關是景觀:建築基地 1 萬平方公尺以上或總樓地板 1,500 平方公尺以上的重點景觀地區案件,改提縣長召集、專家學者不少於三分之一的小組。
成本結構:回饋金 50%、山坡地回饋金與按件計收的縣訂規費
臺東用地成本分三筆。第一筆是農業用地變更回饋金:依《農業用地變更回饋金撥繳及分配利用辦法》第3條,變更為工業區或丁種建築用地者以變更面積乘當期公告土地現值的 50% 計,特定農業區或辦竣農地重劃地區縣府得調增 20%,於異動登記前繳納;山坡地基地改依山坡地開發利用回饋金繳交辦法,由農業處林務保育科承辦。第二筆是免繳誤區:《農業發展條例》第12條第4項雖列偏遠、離島地區免繳,但農業部公告以鄉鎮為單位,臺東縣哪些鄉鎮在列須逐案查對,「臺東全縣免回饋金」不能直接採信。第三筆是縣訂規費:「臺東縣非都市土地申請變更編定規費收費標準」按每件計收而非面積級距,是否附興辦事業計畫核准文件、是否送專案審查小組、是否經區域計畫委員會審議,費額各異。
證照先後:環保許可先於工廠登記,用地類別決定能否進入登記程序
《工廠管理輔導法》第9條限定設廠用地為都市計畫工業區、非都市土地丁種建築用地、依法編定開發之工業區及其他依法令可供設廠之土地,變更編定未完成前,財政及經濟發展處工商管理科不會受理登記;《工廠管理輔導法》第15條列明環境影響評估或污染防治計畫未核准者不得登記,所以水污、空污與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要先取得臺東縣環境保護局核准,再送工廠登記。進駐都市計畫工業區者另核對《都市計畫法臺灣省施行細則》第18條、第19條:乙種工業區限公害輕微工廠,甲種工業區供輕工業與無公共危險的重工業;臺東縣另訂「臺東縣都市計畫甲種乙種工業區申請設置工業發展有關設施與公共服務設施及公用事業設施審查要點」處理非生產性設施,建蔽率上限 70%。
違規代價與在地判斷:縣訂罰鍰級距、聯合取締小組與三個先問
在臺東未經變更先整地或設廠,處罰有縣訂級距。「臺東縣違反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罰鍰裁量基準」依《區域計畫法》第21條,違規面積 2,500 平方公尺以下處 6 萬元,每增 1,000 平方公尺加 2 萬元,13,501 平方公尺以上處 30 萬元;濫倒廢土等情節重大者得加倍,限期未改善者按次處罰並得逐次加重,還可經「臺東縣政府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聯合取締小組」審認停水停電。工廠端依《工廠管理輔導法》第30條,未登記擅自製造加工會被令停工並按次處罰。對臺東業者,這換成三個先問:基地是否在 17 處都市計畫區的工業區內、是否屬山坡地而受 10 公頃下限拘束、是否為原住民保留地須經原住民族行政處同意。答完才決定進駐、變更編定或等總量檢討。
自我檢查清單
- 已用「臺東縣國土功能分區圖公展查詢系統」輸入地號,確認基地在草案裡落在哪一類國土功能分區。
- 已確認基地是否位於 17 處都市計畫區內;若在工業區,已依《都市計畫法臺灣省施行細則》第18條、第19條核對乙種或甲種工業區的容許範圍。
- 已判定基地是否屬山坡地範圍;屬山坡地者已對照《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第52條之1 的 10 公頃下限與各款例外。
- 已把開發面積比對《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第11條門檻,確定走使用地變更編定、特定專用區或工業區分區變更。
- 已向臺東縣政府地政處地用科確認變更編定申請書、興辦事業計畫核准文件、變更編定同意書與土地使用計畫配置圖四件文件的版本。
- 已查明基地是否為原住民保留地,並向臺東縣政府原住民族行政處確認土地使用權同意的辦理程序。
- 已排定工廠登記前的環保許可時程,確保臺東縣環境保護局的核准文件會在向財政及經濟發展處工商管理科送件前取得。
常見錯誤
- 相信「臺東全縣免繳農地變更回饋金」的網路說法——免繳偏遠地區以農業部公告的鄉鎮清單為準,估錯成本會在異動登記前被要求補繳。
- 把山坡地上的 3 公頃基地直接寫成工業使用的興辦事業計畫——面積未達《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第52條之1 的 10 公頃下限又不符例外款,計畫在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階段就被退回。
- 只看地政處網頁「預計 114 年 4 月 30 日前公告」就以為國土功能分區圖已生效——《國土計畫法》第45條第2項已修為縣國土計畫公告後十年內由中央指定日期,臺東非都市土地目前仍依區域計畫法體系管制。
- 先租廠房再問土地能不能設廠——《工廠管理輔導法》第9條限定設廠用地類別,租到非丁種建築用地也非工業區的土地,工商管理科依《工廠管理輔導法》第15條不得核准登記。
- 未取得環保核准就向工商管理科送工廠登記——《工廠管理輔導法》第15條列明環境影響評估或污染防治計畫未核准者不得登記,案件退回並重排整條時程。
- 在未完成變更編定的農牧用地上先整地——依「臺東縣違反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罰鍰裁量基準」,違規面積 2,500 平方公尺以下即處 6 萬元,涉及濫倒廢土者得加倍,並可能提聯合取締小組審認停水停電。
官方參考資料
常見問題
臺東 有 工業區 可以 直接 進駐 嗎 還是 要 自己 變更 土地
有。臺東縣 17 處都市計畫區內設有工業區,縣國土計畫統計工業區發展率約 59.39%,尚有未建築的工業區土地可洽購或承租。進駐既有工業區可省去分區變更與開發許可,先向建設處都市計畫科申請分區證明,自治條例訂三日內核發,再依《都市計畫法臺灣省施行細則》第18條、第19條核對製程是否在容許範圍內。
臺東 五公頃 土地 能 申請 產業園區 報編 嗎
面積上,依《產業創新條例》申請開發為工業使用達 5 公頃以上,依《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第11條應變更為工業區,走分區變更與開發許可。但臺東縣國土計畫載明未來 20 年產業用地「暫不予新增」,只保留 4 處中央核定重大建設;基地若屬山坡地,另受 10 公頃下限拘束。多數情形要先評估能否納入既有總量,或改走變更編定。
臺東 工業區 設廠 工廠登記 要 先 辦 環保 許可 嗎
要。《工廠管理輔導法》第15條列明環境影響評估或污染防治計畫未經核准者不得登記;臺東縣的工廠登記由財政及經濟發展處工商管理科受理,水污、空污許可與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由臺東縣環境保護局核發,順序是環保先、登記後。設廠用地也要符合《工廠管理輔導法》第9條,位於丁種建築用地或都市計畫工業區才進得了登記程序。
臺東用地免費初判
先加 LINE 傳臺東基地的地號、地籍圖與預定產業,本所以縣國土計畫與功能分區草案判定適用路徑與山坡地門檻後,回覆書面初判;需要通話再撥 0965-855-538。
全台各縣市受理|專業團隊承接辦理|親臨現場指導|統籌包辦到好
聯絡偉騰開發興業
統一編號:90801410|地址:臺東縣臺東市強國街 210 號|電話:0965-855-538(亦寫作 0965855538、0965 855 538;謝清泉 總經理)|LINE:加入好友|營業時間:週一至週五 09:00–18:00。
創辦人謝清泉為前臺東縣環境保護局局長、前臺東地檢署檢察事務官、前臺東縣政府消費者保護官,中央警察大學法律學研究所畢業,具地政士與不動產經紀人國家證照。服務臺東全縣 16 鄉鎮及全台各縣市——任何業務直接聯絡偉騰,全台各地均有配合團隊,可安排專人親臨現場指導。
取得案件初步判讀|服務總覽|案例解析|法規知識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