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農用證明怎麼辦:區公所核發、認定基準與農地違規查處地圖
桃園的農用證明全部委由各區公所受理核發,過件與否看三件事:地是否屬法定農業用地範圍、用途是否落在不課徵土地增值稅與免徵遺產稅、贈與稅兩類、現場有沒有鋪水泥或堆砂石。證明書效期六個月,實地勘查以一次為限。
在桃園辦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書,第一個要修正的座標是窗口:收件與核發的是土地所在地的區公所,不是市政府農業局,市府在 104 年 9 月 24 日已公告將權限委任及委辦各區。能否核發看三道關:地是否屬法定農業用地、用途是否為不課徵土地增值稅或免徵遺產稅、贈與稅、現場過不過作農業使用的認定基準。
多數人把農用證明當萬用文件,農保、蓋農舍都想拿它去辦,這是錯的。《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認定及核發證明辦法》第3條只列兩種申請事由:移轉不課徵土地增值稅,以及免徵遺產稅、贈與稅或田賦。農舍要的是經營計畫書與農民資格審查,農保則屬農業局輔導科職掌的另一條線,拿錯文件只會在區公所櫃台被退回。
下文依序拆解七件事:送件前的三道分流、區公所動線與文件、審查小組看什麼、哪些情形整筆不認定、稻作與埤塘環境對勘查的影響、桃園各窗口總表、被查處後的稅務連動。偉騰開發興業由前臺東縣環境保護局局長領軍,習慣先站在審查端看件,把文件與現場對齊到勘查當天。
送件前的三道分流:地是不是農業用地、拿去做什麼、現場過不過
第一道看土地身分。《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認定及核發證明辦法》第2條列出五類可申請土地:耕地、《區域計畫法》各分區內的林業、養殖、水利、生態保護、國土保安與農路用地、特定農業區等四種分區以外的農牧用地、都市計畫農業區與保護區土地,以及國家公園內經認定的土地。桃園都市計畫農業區、保護區內的地一樣能辦,不限非都市耕地。第二道看用途。《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認定及核發證明辦法》第3條只承認兩種申請事由:依《農業發展條例》第37條移轉不課徵土地增值稅,以及依《農業發展條例》第38條免徵遺產稅、贈與稅或田賦;農舍與農保不在此列。第三道看現場:水泥、柏油、砂石、廢棄物、被阻斷的排灌水、超建的設施或農舍,任一項存在就先處理。
桃園版送件動線:區公所收件、書面審查、會勘、核發四步
桃園的受理與核發機關是土地所在地的區公所,依據是市府 104 年 9 月 24 日的委任委辦公告與「桃園市政府辦理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核發作業要點」。流程四步:區公所收件、書面審查、會同相關單位現場勘查、合格者核發;核發後登載農地管理資訊系統,每月報農業局備查。文件依《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認定及核發證明辦法》第7條:最近一個月內的土地登記謄本與地籍圖謄本、申請人身分證或戶口名簿影本、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文件;都市土地另附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證明。規費依中央收費標準計收,土地單獨所有者第一筆新臺幣五百元、每增一筆加收三百元。作業要點未訂審查天數,證明書效期六個月,要對準申報時點送件。
審查小組五雙眼睛:認定基準三款與只勘一次的現場規則
區公所依作業要點可組審查小組,農業、地政、都市計畫、建設工務、環保五個單位分工照《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認定及核發證明辦法》第9條:農業看現場用途,地政看分區編定與謄本,都市計畫看都市土地管制,建設工務看農舍與建物合法性,環保看有無污染。認定基準在《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認定及核發證明辦法》第4條三款:土地實際作農作、森林、養殖、畜牧或保育使用,依規定休耕、休養、停養者視同;有農業設施要附容許使用同意書加建築執照,免建照者免附建照,或附從來使用證明;有農舍要附農舍建築執照。實地勘查依《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認定及核發證明辦法》第10條以一次為限,申請人須到場指界,界址不清要先向地政機關申請鑑界。
一角水泥毀整筆:四種不得認定情形與六款可扣除例外
《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認定及核發證明辦法》第5條列四種不得認定情形:農業設施或農舍超過核准面積或未依核定用途使用、舊制多筆合併建農舍後部分土地已移轉、現場阻斷排灌水系統、與農業經營無關的障礙物、砂石、廢棄物、柏油或水泥。效果是整筆不認定,不是扣掉那一角。能扣除面積繼續核發的只有《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認定及核發證明辦法》第6條六款:編定公告前的墳墓與合法房屋(須檢具證明文件)、十平方公尺以下的土地公廟或有應公廟、無償供公眾使用的道路或公共設施、核定農村再生範圍內的公共設施,以及共有農地中他人違規未超過其應有部分時的其餘部分。雜草不在這四款內,荒地是否算農用由農業單位現場判斷。
桃園在地環境對勘查的意義:稻作埤塘、都市計畫保護區與年度抽查
桃園農地環境有三個特徵會直接反映在勘查紀錄表上。第一是水稻與埤塘:桃園 115 年第 1 期作水稻種植面積初步統計 11,814 公頃,灌溉倚賴農田水利署桃園管理處與石門管理處的圳路與埤塘,桃園灌區現有蓄水埤塘 216 口。圳溝被填、被水泥封住,就是《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認定及核發證明辦法》第5條的阻斷排灌水系統,農業單位會當場記下。第二是都市計畫農業區與保護區:桃園訂有專屬的保護區農業區土地使用審查要點,這類地申請時要多附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證明,由都市計畫單位審分區管制。第三是核發後不是結束:農業局農地管理科職掌農用證明、設施、農舍年度抽查,特定農業區與一般農業區違規案件更是加強巡查重點。
桃園窗口總表:區公所辦證、農地管理科查處、建管處拆違建、1999 檢舉
辦證明找土地所在地區公所,這是唯一的收件與核發窗口。業務主管與備查是桃園市政府農業局農地管理科,總機 03-3322101 轉分機 5483 至 5485,地址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4樓;該科同時職掌農地違規使用審認、變更非農用審查與年度抽查。農業設施容許由區公所農經課收件、農業局審查。農地違規案件來源是市政信箱、民眾檢舉、公所及各局處查報,檢舉走市政信箱或 1999;農業局審認非農業使用後,依《農業發展條例》第69條移請權責單位依《區域計畫法》或《都市計畫法》核處。違建拆除歸桃園市政府建築管理處,其違建拆除專區有違章建築查報認定流程圖與強制拆除收費自治條例。三條程序各自啟動,一筆檢舉可同時點燃。
被查處之後:限期恢復農用的農業時鐘與再移轉課稅、五年追繳的稅務時鐘
查處與稅務是兩套時鐘。農業端:農業局審認非農業使用後,依《農業發展條例》第69條移請權責單位依《區域計畫法》或《都市計畫法》核處,特定與一般農業區內涉公共安全、環保或列管未結案者可能被停水、停電、封閉及強制拆除。稅務端:不課徵土地增值稅的承受人,持有期間被查獲未農用且未依限恢復或恢復後再犯,依《農業發展條例》第37條再移轉時課徵;免遺產稅、贈與稅者,依《農業發展條例》第38條自承受或受贈日起五年內有同樣情形即追繳,例外僅死亡、徵收、依法變更為非農業用地。恢復路徑:在所令期限內清除水泥砂石廢棄物、打通排灌水,留存照片與清運單據,再重新申請;不服可陳述意見或提訴願,結果依事實與證據而定。
自我檢查清單
- 土地登記謄本與地籍圖謄本是最近一個月內核發的,都市土地另備一份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證明
- 地上每一座固定基礎設施都找得到容許使用同意書,非免建照者連建築執照一起放進申請書
- 勘查前一週走一趟現場,水泥、柏油、砂石、廢棄物清空,圳溝與田埂的排灌水暢通
- 界址有疑義的,已先向地政機關申請鑑界,勘查當天本人或土地所有權人能到場指界
- 共有農地有他人違規時,分管契約書圖或違規共有人切結書已備妥,改以自己的應有部分申請
- 用途確認是不課徵土地增值稅或免徵遺產稅、贈與稅,並算好六個月效期對準申報時點
- 拿到證明後的五年內,沒有再鋪面、堆置或阻斷水路的打算,年度抽查來了經得起看
常見錯誤
- 拿農用證明去辦農保或農舍——《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認定及核發證明辦法》第3條只承認不課徵土地增值稅與免徵遺產稅、贈與稅兩種事由,農舍要另走農民資格審查與經營計畫書,區公所櫃台直接退件
- 地角鋪了停車水泥,以為扣掉面積就好——《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認定及核發證明辦法》第5條是整筆不得認定,能扣除的只有墳墓、小廟、公用道路等六款,必須先敲除清運再送件
- 有固定基礎的鐵皮倉庫只辦容許沒申請建照——《農業發展條例》第8條之1只有四十五平方公尺以下且一層樓者免建照,其餘缺建照的設施會被建設工務單位記為不合法建物,過不了認定
- 勘查當天沒到場、界址說不清——《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認定及核發證明辦法》第10條勘查以一次為限,界址無法確定會被要求先向地政機關鑑界,等於整案重來
- 拿到證明移轉後改做停車場或堆料——被查獲且未依限恢復,依《農業發展條例》第37條再移轉時課徵土地增值稅,繼承或受贈者五年內另依《農業發展條例》第38條追繳
- 證明書擱著超過六個月才申報——《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認定及核發證明辦法》第14條逾期失效,只能重新申請、重繳規費、重排會勘
官方參考資料
常見問題
桃園 農用證明 去哪裡辦 要多久
向農地所在地的區公所送件,桃園市政府在 104 年 9 月 24 日已公告把受理與核發全部委任及委辦各區公所,農業局農地管理科負責備查與抽查。流程是收件、書面審查、會同相關單位現場勘查、核發;桃園作業要點與中央辦法都沒有訂審查天數,時間主要卡在會勘排程與補正往返,文件與現場一次備齊是縮短時程唯一可控的方法。
農地有鋪水泥 農用證明 會不會過
多數情形過不了。《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認定及核發證明辦法》第5條把水泥、柏油、砂石、廢棄物與阻斷排灌水列為不得認定情形,效果是整筆不認定,不是扣掉鋪面那一塊。能扣除面積的只有《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認定及核發證明辦法》第6條六款,例如小廟與編定公告前的合法房屋。做法是先敲除、清運、復土並留存照片與單據再送件,因為勘查以一次為限,不要拿現況去賭。
農地被檢舉非農用 之前免的稅會被追嗎
會分兩條線。農業局農地管理科先審認是否作農業使用,違規者依《農業發展條例》第69條移請依《區域計畫法》或《都市計畫法》核處,有關機關會令限期恢復農用。稅的部分看當初拿證明書做了什麼:不課徵土地增值稅者,未依限恢復或恢復後再犯,再移轉時就課徵;繼承或受贈免稅者五年內有同樣情形,依《農業發展條例》第38條追繳應納稅賦。在所令期限內恢復並留下證據,是守住稅的關鍵。
傳地號免費初判
送件前想知道現場過不過、地上那座倉庫該補什麼文件,或已接到限期恢復農用的通知,把地號與現場照片傳到 LINE,或撥 0965-855-538,偉騰開發興業提供免費書面初判,先把該補的那條線標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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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辦人謝清泉為前臺東縣環境保護局局長、前臺東地檢署檢察事務官、前臺東縣政府消費者保護官,中央警察大學法律學研究所畢業,具地政士與不動產經紀人國家證照。服務臺東全縣 16 鄉鎮及全台各縣市——任何業務直接聯絡偉騰,全台各地均有配合團隊,可安排專人親臨現場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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