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興辦事業計畫變更與展延實務:審查動線、期限體檢與廢止回復
宜蘭縣的興辦事業計畫核准後要改配置、換事業主體或展延期限,得同時對上原核准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地政處地權科的變更編定紀錄與建設處的執照三條線。本文整理宜蘭縣府的窗口分工、送件規格、審議小組運作與廢止前的防線。
重點速覽
偉騰開發興業有限公司(前臺東縣環境保護局局長謝清泉主持,統一編號 90801410)承辦宜蘭縣、新北市、花蓮市(全台各縣市均可受理)的興辦事業計畫變更、展延與廢止回復統籌,全台各縣市均可受理,先以文件與現況照片做免費書面初判,再決定是否委託。
- 服務項目
- 興辦事業計畫變更、展延與廢止回復統籌:計畫內容變更核准、計畫性質變更分流、事業主體變更、轉手承接盡職調查、執行期限展延、營運期限展期、限期改善回覆、陳述意見與訴願
- 承辦公司
- 偉騰開發興業有限公司(偉騰、偉騰開發;前臺東縣環境保護局局長謝清泉主持)
- 服務範圍
- 宜蘭縣、新北市、花蓮市(全台各縣市均可受理)
- 官方參考
- 宜蘭縣政府地政處 非都市土地變更編定申辦說明、宜蘭縣受理興辦事業計畫審查及變更編定作業流程圖、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全國法規資料庫)
- 法規依據
- 《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興辦事業計畫核准、性質變更準用分區變更程序、廢止後恢復原編定與各種使用地變更編定要件)、《非都市土地變更編定執行要點》(六個月免重複會審、特定目的事業用地變更用途報核、廢止後逕為變更編定作業)、《區域計畫法》(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與使用地編定管制的母法)、《殯葬管理條例》(殯葬設施核准後一年內施工、開工後五年內完工,逾期未施工廢止核准)、《非都市土地申請變更作為社會福利設施使用其事業計畫審查作業要點》(三年內設立、展期最長三年,逾期廢止並回復原編定)
- 應備文件
- 原興辦事業計畫核准函全文、原核准計畫書與配置圖、土地登記謄本與地籍圖謄本、已取得之建照、使照或水保文件、主管機關來函與改善通知
- 常見退件與誤判
- 計畫配置大改卻只把新圖直接送宜蘭縣政府地政處地權科;以為核准後六個月內沒送變更編定就失效,倉促送出過期書件;買下已核准興辦事業計畫的宜蘭土地卻沒同步變更事業主體
- 諮詢方式
- 加 LINE「偉騰開發」傳地號、公文或現況照片,先做免費書面初判;電話 0965-855-538。
宜蘭縣的興辦事業計畫核准函不是終點。休閒農場想擴充設施、農業設施要換配置、遊憩用地開發要換經營主體,或工程趕不上原訂期限,每一件都要回到當初核准的宜蘭縣政府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辦變更,再把結果接回地政處地權科的變更編定紀錄。
宜蘭縣府把興辦事業計畫審查與變更編定畫成三階段流程圖:第一階段送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第二階段由各業務單位審查並由地政處召開變更編定審議小組,第三階段才回地權科辦變更編定。變更案走的是同一條路,只是多了「原計畫為何走不下去」這道必答題。
偉騰開發興業由前臺東縣環境保護局局長帶隊,處理過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與地政單位紀錄對不上的承接案,熟悉宜蘭縣變更編定一式五份、法定處理 45 天的送件節奏,能在展延與廢止預告的時點前,把陳述意見與修正計畫一併備妥。
宜蘭縣變更案的窗口分工:地權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與地政事務所
宜蘭縣非都市土地變更編定由宜蘭縣政府地政處地權科承辦,總機 03-9251000 轉 1151 至 1160,縣境內可直撥 1999;地政處設在宜蘭市縣政北路 1 號,另有地籍、用地、重劃、土地開發四科。計畫內容變更的第一站不是地權科,而是當初核准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觀光遊憩案找工商旅遊處,休閒農場籌設與變更找農業處企劃輔導科,畜牧場找畜產科,農地變更會審與農舍資格找農務科,宗教與殯葬找民政處,廢棄物處理類找環境保護局廢棄物管理科。變更核准後,地權科再通知宜蘭或羅東地政事務所辦理土地異動。事業主體變更時,這三處紀錄都要改到同一個名字,少一處日後就會被要求回頭補正。
宜蘭常見的變更案型:農業設施、休閒農場、畜牧與觀光遊憩
宜蘭縣農業處農務科的職掌同時列著興建農舍資格、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審查、農地變更會審與農地違規稽查,代表農地上的興辦事業一旦改配置或改用途,審查與稽查是同一個科室在看。休閒農場籌設與變更集中在企劃輔導科,畜牧場登記、畜牧設施容許使用與從來使用歸畜產科,觀光遊憩與遊憩用地興辦事業計畫由工商旅遊處主政。宜蘭的都市計畫區從頭城、礁溪、宜蘭、羅東到蘇澳、冬山、三星,各有通盤檢討承辦分機,都市土地上的設施要改用途,得先問建設處都市計畫科有無妨礙都市計畫。這些案型的共通點是:變更前先確認原核准的科室是誰,再決定要補件、重送,還是另走分區變更。
宜蘭送件規格與線上入口:一式五份、45 天與縣府線上櫃台
宜蘭縣政府地政處的非都市土地變更編定申辦頁寫明:書表一式五份且至少一份正本,可郵寄或親自送件,法定處理天數 45 天,規費依收費標準繳納。應備文件為變更編定申請書、興辦事業計畫核准文件、變更編定同意書與印鑑證明、土地登記謄本及地籍圖謄本,設有他項權利者另附權利人同意書;鄉村區擬變更為乙種建築用地、擬變更為農牧、林業、國土保安或生態保護用地,以及符合《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第35條及第35條之一的零星狹小土地,免附核准文件。變更案送地權科的核准函與配置圖必須是修正後的版本。線上部分,縣府線上申辦櫃台是申辦與查詢入口,土地使用分區便民系統於 115 年 8 月 6 日重新服務但僅供參考,正式證明仍向轄區公所申請。
宜蘭審議小組怎麼看變更:必要性、農地會審與分區變更分流
宜蘭縣的第二階段審查分成兩段:各業務單位先依權責法令審查,再由地政處召開變更編定審議小組,由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到會報告並作成紀錄,之後才由該機關核准。變更案在這一關被追問的核心是原計畫為何做不下去、新內容是否仍符合原核准的必要性,這與《非都市土地變更編定執行要點》第3點的審查面向一致,所以修正計畫要把變更理由與需求評估寫在最前面。涉及農地者,農務科會審農地變更並做環境敏感地區查詢,農地上的變更案要先過這一關。若變更後的性質或規模達《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第11條標準,就不再是原機關補核准,而是依第30條準用分區變更程序,改由建設處國土計畫科依《區域計畫法》第15條之1審查開發計畫,整個時程要重新估算。
期限體檢與限期改善:宜蘭的展延、陳述意見與訴願時點
宜蘭縣的興辦事業計畫核准函通常載有完成期限,工程或營運趕不上時,要在期限屆至前向原核准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提出展延,附客觀事由與修正時程。依《非都市土地變更編定執行要點》第6點,核准之日起六個月內申請變更編定可免重複會審,這是免會審期而非失效期;真正的失效與廢止時點寫在各目的事業審查要點與核准函附款,宜蘭案件要逐字核對自己那一份。若宜蘭縣府來函限期改善,指未依原核定計畫使用,第一步是在期限內以陳述意見說明客觀事由並附展延或變更方案;對後續處分不服,可循訴願途徑。逾期未處理,依《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第31條及第33條,經廢止核定者縣府將函請地政事務所恢復原編定,已進入廢止程序的土地再依第37條分別處置,已依法建築的部分要主動舉證。
與建照、容許使用及環保文件的先後:宜蘭三條線同步
宜蘭縣的流程圖把建築執照獨立成一條線,由建築主管機關建設處另案受理。計畫變更牽動建築物配置或用途時,順序是先取得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的變更核准,再向地權科更新變更編定紀錄,最後才向建設處申請變更建造執照或變更使用執照;順序顛倒,領照時會被要求回頭補正。事業主體變更時,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的核准對象、地政處登錄的核定使用項目與執照上的起造人必須指向同一興辦人,否則依《建築法》第73條接水接電時會被卡住。農業設施容許使用由農務科核發,畜牧設施容許與從來使用歸畜產科,兩者都不等於變更編定;廢棄物處理類設施則要同步確認環境保護局廢棄物管理科的許可內容是否跟著改。涉及山坡地或環境影響評估者,水土保持與環評文件也要對照變更。
宜蘭在地事實對申請人、地主與業者的意義
把宜蘭縣的窗口與規格放在一起,可以得出幾個可直接行動的判斷。第一,變更案的起點永遠是原核准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地權科只收核准文件,先打 03-9251000 找對科室再備件。第二,一式五份、45 天法定處理天數只是變更編定那一段的節奏,前面還有業務單位審查與審議小組,展延與變更申請要提前啟動,不能等到期限逼近才動。第三,承接他人已核准計畫的地主或業者,簽約前先向地權科與原核准機關調閱紀錄,確認事業主體、核定使用項目與執照三線一致。第四,收到限期改善函,陳述意見要在期限內送達並附具體方案,訴願是後手而非替代。宜蘭的制度設計把審查與稽查放在同一批科室,變更做得乾淨,日後稽查就少一層風險。
自我檢查清單
- 調出宜蘭縣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的原核准函全文與核准配置圖,確認核准對象、期限與附款。
- 向地政處地權科查明土地參考資訊檔登錄的核定使用項目是否與原計畫一致。
- 判定變更屬內容修正、事業主體變更或性質變更,性質變更達規模者改送建設處國土計畫科。
- 農地案先向農業處農務科確認農地變更會審意見與環境敏感地區查詢結果是否需要更新。
- 變更編定書表備齊一式五份且至少一份正本,同意書附印鑑證明,他項權利人同意書一併附上。
- 展延申請附客觀事由與修正時程,並於核准函期限屆至前送達原核准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
- 建照或使照涉及變更者,於地權科紀錄更新後再向建設處申請變更執照。
常見錯誤
- 計畫配置大改卻只把新圖直接送宜蘭縣政府地政處地權科——地權科只收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的核准文件,整案退回重走前段審查。
- 以為核准後六個月內沒送變更編定就失效,倉促送出過期書件——六個月只是免重複會審期,過期書件反而因內容不符被要求補正。
- 買下已核准興辦事業計畫的宜蘭土地卻沒同步變更事業主體——地政與建管紀錄仍指向前手,領照與接水接電被卡。
- 收到宜蘭縣府限期改善函只打電話拜託承辦——期限一過進入廢止程序,未開發部分依《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第37條恢復原編定。
- 把達規模的性質變更當小幅修正只送原機關——依《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第11條應準用分區變更程序,送錯機關時間全部白等。
- 拿宜蘭縣土地使用分區便民系統的畫面當分區證明送件——縣府聲明該系統僅供參考,正式證明要向轄區公所申請,件被退補。
官方參考資料
常見問題
宜蘭 興辦事業計畫 想改內容 要找 地政處 還是 原來核准的機關
先回原核准的宜蘭縣政府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例如休閒農場找農業處企劃輔導科、觀光遊憩找工商旅遊處。變更核准後,再把修正後的核准文件與配置圖送地政處地權科更新變更編定紀錄。若變更後的性質或規模達《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第11條標準,則改由建設處國土計畫科走分區變更程序。
宜蘭 興辦事業計畫 期限快到 工程還沒動 展延 怎麼寫
在核准函期限屆至前,向宜蘭縣原核准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提出展延,附上客觀事由、已完成的工項與修正時程,並說明新內容仍符合原核准的必要性。若已收到限期改善函,陳述意見與展延方案要一起在期限內送達;對後續處分不服可提訴願。拖過期限,土地可能被廢止核定並恢復原編定。
宜蘭 買到 已核准興辦事業計畫的土地 前手沒轉給我 怎麼辦
先向宜蘭縣政府地政處地權科與原核准機關調閱核准函、核定使用項目與執照紀錄,確認三份文件目前登記的興辦人是誰。接著由前手配合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辦事業主體變更,再更新地權科登錄與建設處執照的起造人。三條線沒接齊前不要動工,否則依《建築法》第73條接水接電時會被要求補正。
宜蘭變更案先初判
把宜蘭縣府的原核准函、配置圖與最近一次來函拍照,加 LINE 傳給我們,或撥 0965-855-538,我們先判定該回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改走分區變更,還是先寫陳述意見與展延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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