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農地變更同意與回饋金實務:農政關卡地圖
雲林農地變更非農業使用,先過農業處同意這一關,再談地政變更編定。特定農業區與一般農業區案件依縣自訂要點送審查小組;回饋金在變更編定異動登記前一次繳清,特定目的事業用地比率分百分之三與百分之五十兩級。
把雲林農地變更案想成一張關卡地圖,第一關不在地政處,而在農業處。《農業發展條例》第10條要求農業用地變更為非農業使用前,先徵得農業主管機關同意,並以不影響農業生產環境之完整為實體要件;這道同意是興辦事業計畫核准前的必經會辦,缺了它,變更編定無從送件。
多數申請人直覺「一般農業區比特定農業區好過」,在雲林只對一半。依縣府審查小組設置要點,特定農業區、一般農業區與辦竣農地重劃地區的案件都送審查小組;真正拉開難度的,是基地是否切斷灌排、周邊農業使用比例,以及有無落入第一級環境敏感地區的優良農地。
本文依審查順序拆成七站:分區與用地定性、三條線接力、審查端拆題方式、回饋金計算與免繳、雲林在地事實、各窗口電話與動線,最後附自查清單。偉騰開發興業由前臺東縣環保局長領軍,長期站在審查端角度替申請人預判會被退件的理由,先把論述補齊再送件。
先定性:農業用地、耕地、特定農業區三個判斷決定關卡高度
第一個判斷是用地:《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的「農業用地」涵蓋非都市土地及都市土地農業區、保護區內依法供農業使用的土地,「耕地」只限特定農業區、一般農業區、山坡地保育區及森林區的農牧用地;《農業發展條例》第10條變更同意與《農業發展條例》第12條回饋金針對範圍較寬的農業用地,養殖、林業用地變更同樣要過農業處。第二個判斷是分區:雲林的特定農業區與一般農業區案件都送審查小組,但特定農業區另有三道加壓:《農業用地變更回饋金撥繳及分配利用辦法》第6條授權縣府得調增比率、縣自訂宗教用地要點排除辦竣農地重劃的特定農業區農業用地、優良農地列為第一級環境敏感地區。第三個判斷是規模:面積跨過 2 公頃門檻,依《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第30條第2項改走分區變更與開發許可。
三條線接力:農業處同意、目的事業核准、地政變更編定各是一張文件
《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第30條第4項:興辦事業計畫報經縣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前,應先徵得變更前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及有關機關同意。農牧用地變更時的「變更前主管機關」就是農業處,農業處依《農業發展條例》第10條出具同意與否的意見;農業用地變更同意另依農業主管機關同意農業用地變更使用審查作業要點劃分權責,達一定規模者送農業部審查,其餘委辦縣府代為審議。拿到興辦事業計畫核准函後,申請人依《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第28條備齊變更編定申請書、核准文件、土地使用計畫配置圖及位置圖,向雲林縣政府地政處地用科申請變更編定;地政處核准時函請土地登記機關辦異動登記。建築執照是第三線,由建築主管機關另行核發,三張文件互不替代。
審查小組怎麼看件:生產環境完整拆成灌排、使用比例、區位三題
審查小組拆解《農業發展條例》第10條「不影響農業生產環境之完整」的方式是三個問題。灌排:基地會不會截斷灌溉渠道或排水路、變更後排水會不會倒灌鄰田,小組納入農田水利機關代表就是為了問這題,論述要附灌排現況圖與改道或保留方案。農業使用比例:周邊農業使用現況愈高、愈靠近辦竣農地重劃區或輔導生產專區,被認定破壞完整性的機率愈高,要附基地與周邊使用現況調查。區位:《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第30條之1原則禁止興辦事業計畫位於第一級環境敏感地區,優良農地在列,例外含供農業生產及必要產銷設施並經農業主管機關認定者;位於第二級者依《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第30條之3說明防範補救措施。雲林退件多卡在前兩題。
回饋金計算基準:百分之三還是百分之五十,雲林目前沒有加收
公式只有一條:變更使用面積乘以獲准變更當期公告土地現值再乘比率,面積指申請變更編定、容許或臨時使用的部分。非都市土地變更為特定目的事業用地依《農業用地變更回饋金撥繳及分配利用辦法》第4條分兩級:供農(漁)業產、製、儲、銷、休閒及其他農業使用相關設施為百分之三,其他事業設施為百分之五十;變更為丁種建築用地、住宅社區、工商綜合區同為百分之五十,都市計畫農業區、保護區為百分之十。《農業用地變更回饋金撥繳及分配利用辦法》第6條授權縣府對特定農業區、辦竣農地重劃地區依所定繳交比率調增百分之二十;雲林縣 106 年 7 月 20 日訂定的調增處理規定已於 108 年 3 月 4 日廢止停用,目前無有效自訂加收。
繳納時點、免繳三款與逾期失效:異動登記前一次繳清
繳納依《農業用地變更回饋金撥繳及分配利用辦法》第7條,非都市土地變更編定案在異動登記前一次繳清,由縣府計算通知,辦法無分期或退還條文;沒有「建照前繳」這回事。免繳依《農業發展條例》第12條第4項三款:政府興辦的公共建設及公益性設施、政府興辦的農村建設及農民福利設施、建設設施位於經濟部公告嚴重地層下陷地區或農業部所定偏遠離島地區。前兩款限政府興辦;第三款不限主體,雲林多項縣自訂要點都設有嚴重地層下陷地區用水計畫書條款,送件前先比對經濟部公告範圍。山坡地範圍改繳山坡地開發利用回饋金。跨程序連動:以縣自訂廢棄物設施要點為例,核准函限申請人六個月內申請土地變更,逾期失效;變更後土地只能依核准的興辦事業計畫使用。
在地事實對申請人的意義:審查小組組成、分區占比與檢討變更
雲林縣政府農業用地變更使用審查小組依 103 年發布的設置要點運作:委員 7 人至 9 人,農業處長召集,含專家學者及農業處、地政處、城鄉發展處、農田水利機關代表,專家學者不少於二分之一,任期 2 年。必送小組者除特定農業區、一般農業區、辦竣農地重劃地區案件外,還含委辦縣府代為許可審議且農業使用現況百分之七十以上仍從事農業經營者;決議由農業處簽奉核准後復知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雲林非都市土地約 122,757 公頃,特定農業區占 45.02%、一般農業區占 23.61%,多數基地繞不開這一關。縣府依 106 年 5 月 16 日修正全國區域計畫辦理特定農業區檢討,107 年 10 月 12 日報內政部核備,調整為一般農業區 532.129208 公頃。縣國土計畫審議會已納入農業發展地區使用許可審議,國土計畫上路後這張關卡地圖會改版。
在地窗口與申請動線:農業處、地政處地用科、城鄉發展處與規費四級
農業處總機 05-5522470;農地利用科 05-5522508 依鄉鎮市分區承辦農業用地使用變更;畜牧類興辦事業計畫由畜產科諮詢,依飼料廠、屠宰場與堆肥場、化製場分線。地政處地用科受理變更編定,洽詢 05-5522724;達開發許可規模者由城鄉發展處都市計畫科 05-5522765 審議 30 公頃以下開發計畫。三個處同在雲林路二段 515 號縣府辦公。變更編定規費依縣自訂標準分四級:免附興辦事業計畫核准文件每件 3,000 元、附核准文件免提專案小組審查 5,000 元、需提專案小組審查 12,000 元、經區域計畫委員會審議通過 10,000 元。回饋金由縣府計算後通知繳納,縣府未另訂自訂作業規定,繳款窗口以通知函為準。動線:先電洽農地利用科確認分區與送審路徑,再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遞件。
自我檢查清單
- 已用最新地籍資料確認基地屬特定農業區或一般農業區,並查明是否位於辦竣農地重劃地區。
- 灌排現況圖已標出基地周邊灌溉渠道與排水路,並寫明改道或保留方案。
- 基地與周邊農業使用現況調查已完成,能回答審查小組對農業生產環境完整性的提問。
- 已查詢《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第30條之1所列第一級環境敏感地區項目,優良農地與第二級敏感區都比對過。
- 回饋金已依《農業用地變更回饋金撥繳及分配利用辦法》第4條試算,分清是百分之三還是百分之五十。
- 已比對經濟部公告的嚴重地層下陷地區範圍,確認是否符合《農業發展條例》第12條第4項第3款免繳。
- 興辦事業計畫核准函上的申請土地變更期限已記入時程,變更編定送件日排在期限之前。
常見錯誤
- 先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遞件、把農業處同意當成事後補的會辦——《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第30條第4項要求核准前先徵得同意,計畫書退回補件,時程從頭算。
- 以為一般農業區不必送審查小組而省掉灌排與周邊使用論述——雲林的一般農業區案件同樣必送小組,委員一問灌排就卡關。
- 回饋金用送件當期公告現值乘整筆地號面積估算——辦法規定以獲准變更當期現值乘實際變更使用面積,估算失準會打亂資金安排。
- 以為雲林特定農業區要照縣自訂規定調增百分之二十回饋金——該調增處理規定已於 108 年 3 月 4 日廢止停用,拿舊規定質疑縣府只會拖慢核算。
- 等到申請建照才準備回饋金——依《農業用地變更回饋金撥繳及分配利用辦法》第7條非都市土地案件須在變更編定異動登記前一次繳清,繳不出來編定改不了。
- 核准函到手後放著不動——縣自訂審查要點多設有申請土地變更期限,逾期核准函失效,興辦事業計畫得重送。
官方參考資料
常見問題
雲林 農地變更 回饋金 怎麼算
先看變更後用地類別。非都市土地變更為特定目的事業用地,供農(漁)業產、製、儲、銷、休閒設施是變更編定面積乘獲准變更當期公告土地現值的百分之三,其他事業設施是百分之五十;變更為丁種建築用地、住宅社區也是百分之五十。雲林目前沒有有效的縣自訂調增規定,特定農業區不必再加算。由縣府計算後通知,在變更編定異動登記前一次繳清。
一般農業區 變更 雲林 要送審查小組嗎
要。依雲林縣政府農業用地變更使用審查小組設置要點,位屬特定農業區、一般農業區、辦竣農地重劃地區的農業用地變更案,以及具爭議性且有審查必要的案件,都送審查小組。小組由農業處長召集,專家學者不少於二分之一,並有農田水利機關代表,灌排與周邊農業使用現況一定會被問。一般農業區只是回饋金與敏感區的加壓較少,不代表免審。
地層下陷區 農地變更 回饋金 可以免繳嗎
《農業發展條例》第12條第4項第3款規定,興辦的建設、設施位於經濟部公告為嚴重地層下陷地區者得免繳回饋金,且不像前兩款限定政府興辦,私人事業也適用。雲林多項縣自訂審查要點都寫有嚴重地層下陷地區的用水計畫書條款,顯示縣內確有公告範圍;送件前先比對經濟部公告圖資確認基地是否在內,並在計畫書中主張免繳,縣府計算回饋金時才會排除。
先看分區再送件
把地號、目前使用現況與想做的事業類型傳給我們,偉騰先替你判斷會不會進審查小組、回饋金落在哪一級、有沒有免繳空間,免費出具書面初判。電話 0965-855-538,或加 LINE 傳地籍謄本照片,雲林全縣受理。
全台各縣市受理|專業團隊承接辦理|親臨現場指導|統籌包辦到好
聯絡偉騰開發興業
統一編號:90801410|地址:臺東縣臺東市強國街 210 號|電話:0965-855-538(謝清泉 總經理)|LINE:加入好友|營業時間:週一至週五 09:00–18:00。
創辦人謝清泉為前臺東縣環境保護局局長、前臺東地檢署檢察事務官、前臺東縣政府消費者保護官,中央警察大學法律學研究所畢業,具地政士與不動產經紀人國家證照。服務臺東全縣 16 鄉鎮及全台各縣市——任何業務直接聯絡偉騰,全台各地均有配合團隊,可安排專人親臨現場指導。
取得案件初步判讀|服務總覽|案例解析|法規知識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