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噪音管制實務:115年管制區修正、其他場所標準公告與車輛科技執法
雲林的噪音管制區每隔一兩年就修正,最新版2026年1月2日公告並附管制區圖,另有一張公告把管制區內其他場所、工程及設施全部納入噪音管制標準第8條;車輛噪音靠科技執法設備與智慧稽查監控車。本文把管制區判定、陳情稽查流程、工廠營業營建擴音的分貝上限、量測方法與裁罰救濟寫成雲林版噪音合規地圖。
雲林的噪音源分布在四個園區與無數畜牧場、餐飲店之間:離島式基礎產業園區與麥寮港、雲林產業園區、斗六工業區、雲林科技工業區的廠房是第四類聚落,斗六與虎尾市區的餐飲商圈、鄉鎮的廟會與建案則散落在第二、三類。《噪音管制法》第3條把噪音定義為超過管制標準的聲音,同一台設備在哪一類、哪個時段,決定合法還是違法。
雲林縣環境保護局的噪音管制區公告更新頻率高:108年12月27日府環空二字第1083642769號公告修正、111年1月25日再修正、112年12月依《噪音管制法》第7條重新劃定並於公告三十日期滿施行,最新一版2026年1月2日公告修正雲林縣噪音管制區並附管制區圖;環保局另公告各類噪音管制區內之場所、工程及設施所發出之聲音不得超過噪音管制標準第8條規定,讓五類法定音源以外的設備也有明確數字。
偉騰開發興業由前臺東縣環保局長帶隊,處理過工廠、畜牧場與營業場所的噪音陳情應對、改善計畫撰寫、營建工程噪音防制與施工時段安排、易發生噪音設施許可,全台各縣市受理。以下依雲林縣環境保護局的實際科室、歷次公告與公開資料,把管制區判定、陳情稽查流程、分貝上限、量測方法、裁罰救濟與在地窗口逐段講清楚。
雲林的管制區歷次公告:從108年版到2026年版、四個園區與其他場所標準公告
雲林的噪音管制區公告有一條清楚的時間線:108年12月27日府環空二字第1083642769號公告修正本縣噪音管制區並自即日生效,111年1月25日再修正,112年12月依《噪音管制法》第7條檢討重新劃定、公告三十日期滿施行並分第一到第四類,2026年1月2日公告修正雲林縣噪音管制區並附公告與管制區圖,比噪音管制區劃定作業準則第11條每二年檢討的頻率更密,看圖前先確認版本日期。判定邏輯是都市計畫看分區、區域計畫看用地:準則第4條把工業區與倉庫區、丁種建築用地對第四類,商業區與乙種建築用地對第三類,文教區與學校用地與行政區與農業區、甲種建築用地與農牧用地對第二類,風景區與保護區、丙種建築用地對第一類,第7條把鐵路與快速道路周界三十公尺內劃第三類。離島式基礎產業園區與麥寮港、雲林產業園區、斗六工業區、雲林科技工業區屬第四類,周邊村落與農牧用地多為第二類。雲林另有一張公告把各類噪音管制區內之場所、工程及設施所發出之聲音全部納入噪音管制標準第8條規定,法源是《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6款,等於五類法定音源以外的設備也有數字:第二類管制區日、晚、夜間全頻五十七、五十二、四十二分貝與低頻三十七、三十二、二十七,第三類全頻六十七、五十七、四十七與低頻三十七、三十七、三十二。學校、圖書館與醫療機構周界外五十公尺得劃為特定噪音管制區,噪音管制標準第10條讓所有數值再降五分貝。
雲林被陳情後怎麼走:兩條報案專線、環境稽查科與空氣噪音管理科、量測的三個問題
雲林的環保報案專線是0800-066666與0800-556003,網路報案頁導向環境部環境管理署公害污染陳情網路受理系統,另有公害陳情行動應用程式、局長信箱與多元檢舉管道;公害稽查與陳情由環境稽查科負責,空污許可與噪音管制歸空氣噪音管理科,陳情進來後由稽查科到場、噪音科負責標準與改善計畫的審視。現場量測依噪音管制標準第3條,回答三個問題就夠:在哪量,全頻在陳情人居住生活地點、低頻在陳情人室內關窗,陳情人未指定時由主管機關在周界外距最近建築物牆面線一公尺以上處指定;什麼條件下量,感應器離地或樓板一點二到一點五公尺、室外無雨且風速不超過每秒五公尺、背景音量須低於被測音源十分貝以上否則依公式修正、差距小於三分貝停測或另覓地點;怎麼算,工廠與營業場所的週期性或間歇性噪音取連續十次最大音量的算術平均,差異逾五分貝時取至少二十個最大音量算百分之五時間率音量,非週期性噪音以連續至少二分鐘、間隔不超過二秒的均能音量判定。環境部第9條執法應注意原則另規定測值落在應注意範圔內且超標者原則上複測一次,複測仍超標以較高的一次處分,測值在應注意範圍內但未超標則通知有超標之虞、要求自我檢視防制設備。
雲林工廠、餐飲與娛樂場所的數字:四園區周邊村落與市區商圈
噪音管制標準的時段是第一、二類管制區日間上午七時至晚上七時、晚間至晚上十時、夜間至翌日上午七時,第三、四類把晚間延到晚上十一時。工廠適用第4條,逐類列:第二類日、晚、夜間全頻五十七、五十二、四十七分貝,低頻三十九、三十九、三十六;第三類全頻六十七、五十七、五十二,低頻四十四、四十四、四十一;第四類全頻八十、七十、六十五,低頻四十七、四十七、四十四。麥寮的石化廠區與斗六、雲林科技工業區的廠房在第四類,但噪音管制標準把全頻測點放在陳情人住處,園區周邊的村落與農牧用地多是第二類,廠界外量到的數字要過第二類夜間四十七分貝,冷卻水塔、空壓機與大型風機的低頻是常客。餐飲、娛樂與營業場所適用第5條:第二類全頻五十七、五十二、四十七與低頻三十七、三十二、二十七,第三類全頻六十七、五十七、五十二與低頻三十七、三十七、三十二,第一類全頻五十五、五十、四十與低頻三十二、三十二、二十七;環保局2026年6月起對餐飲油煙到場輔導,抽風與排煙設備同時是油煙與低頻噪音的來源,一次改到位。不同行為人的音源合成超標時依第9條修正,兩個音源各減三分貝、三個減四、四個減六、五個減七、六個以上減八。
雲林營建工程與夜間施工:第6條兩組數字、承包商要記的五件事與工地檢舉電話
營建工程在噪音管制標準第6條有兩組數字都要過:均能音量第二類管制區日、晚、夜間六十七、五十七、四十七分貝,第三類七十二、六十七、六十二,第四類八十、七十、六十五;最大音量第一、二類一百、八十、七十,第三、四類一百、八十五、七十五,連續取樣至少二分鐘、間隔不超過二秒,任一組超標即違規。《噪音管制法》第10條的易發生噪音設施許可,承包商要記五件事:誰申請是營建工程的直接承包商;附什麼是設施基本資料、工程位置圖、防制措施、操作時間條件、依附表推估模式做的噪音估算表與操作期間噪音檢測計畫;幾天是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內完成審查、補正總日數不超過九十日;多久是許可證有效期間依工期、屆滿前一到二個月內申請展延;掛哪是操作時把許可證影本張掛在設施上,中央指定的設施種類依公告不在此列舉。雲林有沒有另訂第8條的禁止行為時段公告,本文未能在環保局公告中確認,夜間或假日施工前向空氣噪音管理科詢問;工地標示牌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5條要寫公害檢舉電話,鄰居撥0800-066666或0800-556003就直達工地負責人。
雲林擴音設施、禁止行為與車輛科技執法:第7條、第8條四款與智慧稽查監控車
第7條給擴音設施的表只有全頻一列:第二類管制區日、晚、夜間七十二、五十七、四十七分貝,第三類七十七、六十二、五十二,第四類八十二、七十二、六十二,量測地點距音源水平投影三公尺以上,會移動的音源以通過時的最大音量判定,固定的以至少二分鐘均能音量判定。《噪音管制法》第8條的禁止行為是另一軌:在縣主管機關公告的時間、地區或場所,不得燃放爆竹、不得辦神壇廟會婚喪等民俗活動、不得從事餐飲洗染印刷或其他使用動力機械操作的商業行為,以及其他經公告的行為,妨害安寧即違規、不以超標為要件,公告依施行細則第4條須報請環境部核定。雲林把車輛噪音當成重點:2026年7月宣布車輛噪音科技執法成效顯著並增設第二套設備擴大取締,同月投入人工智慧智慧稽查監控車查緝高污染車與噪音車,這一軌依《噪音管制法》第13條的檢舉制度與使用中機動車輛噪音妨害安寧檢舉辦法辦理,檢舉載明車號、車種、時間、地點與事實並於三十日內提出。店家、工廠與工地的噪音沒有檢舉獎金,雲林2026年8月大幅提高的檢舉獎勵金是廢棄物清理法案件限定,實收罰鍰一千二百元以上者比例最多提升到百分之五十且只在115年7月到9月適用,與噪音無關。
雲林在地事實對業者的意義:版本要對、其他場所公告的範圍、車廠分軌與陳情保密
第一個意義是版本要對:雲林的管制區公告在108年、111年、112年與2026年各修正一次,開店設廠或改善計畫引用的圖一定要是2026年1月2日版,用舊圖判定類別會差一級、標準差十分貝。第二個意義是其他場所公告的範圍比想像大:各類管制區內之場所、工程及設施所發出的聲音一律適用噪音管制標準第8條,畜牧場的風扇與飼料輸送設備、社區機電、宗教場所的設備聲音都有明確數字,不是只有五類法定音源才會被量。第三個意義是工廠在第四類、鄰居在第二類:四個園區周邊的村落與農牧用地多為第二類,測點在陳情人住處,廠房設計時要以第二類夜間四十七分貝與低頻三十六分貝為目標,交界處依噪音管制標準第10條取較嚴的一區。第四個意義是車與廠分軌:科技執法設備與智慧稽查監控車抓的是車輛噪音,工廠與店家的噪音走陳情與量測,被陳情時先分清是門口的車還是自己的設備。第五個意義是陳情不是檢舉:一般噪音陳情在雲林沒有獎金,陳情人身分依環境保護機關處理民眾陳情案件保密要點保密,猜是誰陳情沒有意義,把改善做給稽查人員看才是正解。第六個意義是餐飲要兩件事一起改:油煙到場輔導盯的是排煙,同一台風機的低頻同時是噪音陳情來源。
雲林在地窗口與線上申辦:雲林路總機、空氣噪音管理科與環境稽查科、裁罰救濟
雲林縣環境保護局位於斗六市雲林路一段170號,總機05-534-0417;噪音管制與空污許可洽空氣噪音管理科,公害稽查與陳情洽環境稽查科,環保報案專線0800-066666與0800-556003,網路報案頁、公害陳情行動應用程式、局長信箱與多元檢舉管道是線上入口,申辦服務頁依科別提供申辦須知、流程圖、空白表單與填寫範例,書表及檔案下載總頁可查公告全文。裁罰依《噪音管制法》第24條先限期改善再處罰,三欄數字:工廠新臺幣六千元以上六萬元以下、改善期限最長九十日,娛樂與營業場所三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最長三十日,營建工程一萬八千元以上十八萬元以下、最長四日,屆期仍未符合才按次或按日連續處罰或令停工停業停止使用;按日連續處罰依噪音管制法施行細則第14條須同時滿足測定超標五分貝以上、限期改善後仍逾三分貝以上,且固定噪音源未採吸音隔音防振措施或可移位未調整,被命停工停業者復工前依第15條、第16條提改善完成報告書申請查驗合格。金額依環境部115年7月3日修正的違反噪音管制法案件裁罰基準,影響程度乘累積特性乘加重減輕權重再乘罰鍰下限,同日發布的第26條情節重大認定要點把夜間或特定噪音管制區違規、經處罰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達二次以上列為情節重大。裁處書送達後先在期限內提出陳述意見,仍不服再向雲林縣政府提起訴願。
自我檢查清單
- 用2026年1月2日公告修正的雲林縣噪音管制區圖確認自己與最近住宅各落在第幾類,別用108年、111年或112年版
- 對照噪音管制標準的三個時段與適用條文:工廠看第4條、餐飲娛樂看第5條、工地看第6條、擴音看第7條,低頻另量
- 五類法定音源以外的設備也要對照第8條其他場所數值,畜牧場風扇、社區機電與宗教場所設備都在雲林的公告範圍內
- 園區周邊村落多為第二類,廠房設計以夜間全頻四十七、低頻三十六分貝為目標,冷卻水塔與大型風機先做防振消音
- 使用中央指定的易發生噪音設施,直接承包商先向環保局申請操作許可證並張掛影本,效期依工期、展延提前一到二個月
- 夜間或假日施工前向空氣噪音管理科確認有無第8條禁止行為時段公告,工地標示牌寫上0800-066666或0800-556003
- 被陳情後備妥音源清單、運轉時段與已採吸音隔音防振措施,餐飲店把油煙與風機低頻一次改到位
常見錯誤
- 用舊版管制區圖選址——雲林在108年、111年、112年與2026年各修正一次,類別錯一級標準差十分貝
- 以為不是工廠、店家、工地、擴音就沒有標準——雲林公告讓所有場所、工程及設施適用噪音管制標準第8條
- 只量全頻不量低頻——營業場所第二類日間低頻三十七分貝、工廠三十九分貝,冷卻水塔與抽風機最常在這欄超標
- 以為廠在第四類園區就用園區的值——測點在陳情人住處,周邊村落是第二類就用第二類,交界取較嚴
- 收到限期改善只把音量關小沒改設備——施行細則第14條把未採吸音隔音防振或可移位未調整列為按日連續處罰要件
- 以為檢舉獎金提高到五成也適用噪音——那是廢棄物清理法案件限定,噪音陳情沒有獎金也不會揭露陳情人
官方參考資料
常見問題
雲林 噪音管制區 最新版 哪裡查?
雲林縣環境保護局2026年1月2日在公務公告發布公告修正雲林縣噪音管制區,附公告與管制區圖,這是最新版;前幾版是108年12月27日府環空二字第1083642769號、111年1月25日修正與112年12月依《噪音管制法》第7條重新劃定並於公告三十日期滿施行的版本。判定原則依噪音管制區劃定作業準則:工業區與丁種建築用地第四類、商業區與乙種第三類、文教區與農業區與甲種及農牧用地第二類、風景區與丙種第一類,鐵路與快速道路周界三十公尺內劃第三類。
雲林 畜牧場 風扇 被檢舉噪音 有標準嗎?
有。雲林縣環境保護局公告各類噪音管制區內之場所、工程及設施所發出之聲音不得超過噪音管制標準第8條規定,法源是《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6款,畜牧場、社區機電與宗教場所等五類法定音源以外的設備都適用第8條其他場所數值:第二類管制區日、晚、夜間全頻五十七、五十二、四十二分貝、低頻三十七、三十二、二十七,第三類全頻六十七、五十七、四十七、低頻三十七、三十七、三十二。全頻在陳情人住處量、低頻在室內關窗量,超標先限期改善,屆期不符依第24條處罰。
雲林 工廠 被檢舉噪音 罰多少 要多久改善?
依《噪音管制法》第24條先限期改善,工廠改善期限最長九十日,屆期仍不符才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六萬元以下並得按次或按日連續處罰或令停工,額度依環境部115年7月3日修正的裁罰基準以影響程度、累積特性與加重減輕權重相乘再乘罰鍰下限計算;按日連續處罰要同時符合超標五分貝以上、改善後仍逾三分貝以上且未採吸音隔音防振或可移位未調整。工廠第二類管制區夜間全頻上限四十七分貝、低頻三十六分貝,園區周邊村落多為第二類。裁處書送達後先提陳述意見,不服再向雲林縣政府訴願。
雲林噪音初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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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辦人謝清泉為前臺東縣環境保護局局長、前臺東地檢署檢察事務官、前臺東縣政府消費者保護官,中央警察大學法律學研究所畢業,具地政士與不動產經紀人國家證照。服務臺東全縣 16 鄉鎮及全台各縣市——任何業務直接聯絡偉騰,全台各地均有配合團隊,可安排專人親臨現場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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