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資源回收與再利用業登記實務:回收場、再利用機構與聯合稽查
在雲林設回收場或再利用機構,先分清三個窗口:回收業登記與清理計畫書送雲林縣環境保護局資源循環科,個案與通案再利用許可向經濟部或環境部申請,異味與堆置陳情由環境稽查科處理。下文整理用地、送件、稽查與證照順序。
雲林縣的回收再利用案件,決勝點在送件前的身分判斷。收應回收廢棄物的回收場、依附表收料的再利用機構、要拿個案或通案許可的再利用機構,三種身分對應三條路:前兩種的主審機關是雲林縣環境保護局,第三種的許可要向經濟部或環境部申請,雲林只做後段核准與稽查。
雲林不是稽查鬆的地方。雲林縣自 113 年起執行非法棄置及污染熱點智慧圍籬監控計畫,115 年 8 月又結盟檢警調環林查緝平台,並把檢舉獎金比例最多拉到實收罰鍰的 50%。回收場的堆置、粉塵與異味,在雲林同時被鄰里與科技工具盯著,沒有先做再補的空間。
以下依雲林在地事實整理六件事:科室分工、工業帶與畜牧業的收料結構、線上申辦入口、縣訂審查要點與工廠登記連動、稽查與檢舉獎勵變化、證照先後順序。偉騰開發興業由前臺東縣環保局長領軍,熟悉審查端怎麼看件,雲林案件可先免費書面初判。
雲林縣環境保護局資源循環科:登記、清理計畫書與再利用檢核的在地窗口
雲林縣的回收再利用案件,窗口集中在雲林縣環境保護局。依官網科室分工,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與清除處理機構許可歸資源循環科,114 年雲林縣資源回收專案作業推動執行及稽查管制計畫也掛在該科;公害稽查與陳情由環境稽查科負責。局址在斗六市雲林路一段170號,總機 05-534-0417。業者最常走錯的一步,是把再利用機構的檢核送去中央:依《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5條,再利用機構要先把清理計畫書送地方主管機關核准,才能依附表收料,在雲林就是送資源循環科。環保局「申辦服務」頁另列有「再利用機構身分申請或登記檢核」與「申請清除機構自主檢查表」兩個項目,附申辦須知、流程圖、空白表單與填寫範例,送件前照表自檢,能少掉一輪補正。
雲林的收料結構:斗六與麥寮工業帶、畜牧糞尿與營建混合物
依環境部環境保護許可管理資訊系統列管資料,雲林縣列管事業合計 14226 家,近三年裁處 1234 件。斗六市列管 2714 家,斗六工業區 259 家、雲林科技工業區大北勢區 254 家;麥寮鄉列管 1444 家,麥寮工業區 310 家;虎尾鎮列管 1586 家。這三個工業帶是雲林再利用機構的主要收料來源。農業端,環保局 113、114 年度連續辦理畜牧糞尿資源化利用推動暨評估計畫,沼液沼渣與廚餘回收變資源是縣府主推路線。營建端最敏感:113 年 6 月環檢警查獲北部土資場車隊把未分類營建混合物運到雲林過半鄉鎮傾倒上百車次,還把事業廢棄物打碎做成「環保砂」,此後營建混合物的來源與流向在雲林是查核重點。
送件動線:從環保局線上申辦廢棄物頁到環境部申報系統
雲林縣環保局官網「線上申辦 › 廢棄物」頁集中四個入口:申報作業流程、事業廢棄物申報系統、再利用者登記查詢、清除證照查詢。送件順序:先在「申辦服務」頁下載申辦須知與空白表單;屬公告事業者依《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審查管理辦法》第11條,於通知後 7 日內繳審查費,審查期限 45 日、必要時延長 45 日,補正以 3 次、總日數 30 日為限。清理計畫書核准後,每月 10 日前連線環境部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申報前月營運紀錄。個案與通案再利用許可不在雲林審:依《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5條、第6條向經濟部申請,一式十份,核發後才副知雲林縣主管機關。環保局各申辦頁面均未載明審查規費數額,繳費方式送件前向資源循環科確認。
雲林審查端在看什麼:用地、工廠登記與縣訂興辦事業計畫審查要點
雲林審查回收再利用場站,第一關看用地。非都市土地變更作清除處理機構設施,雲林縣訂有「雲林縣非都市土地申請變更為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設施使用之興辦事業計畫審查作業要點」,興辦事業計畫先過縣府審查,才談同意設置文件。第二關看工廠登記:環保局「申辦服務」頁單獨列有「未登記及臨時登記工廠申請環保許可文件」,未完成工廠登記的場站先確認走哪一條;依《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審查管理辦法》第16條第2項,工廠登記等設立許可文件被撤銷或廢止,清理計畫書同日失效。第三關看現場:依同辦法第11條第3項,再利用機構收受項目或數量增加、設備量能改變或申請展延,應辦理現場勘查;效期依第9條首次 3 年、展延 3 至 5 年,一年內未從事再利用業務者可被縮短。
稽查、陳情與補正:智慧圍籬、檢警調環林查緝平台與 50% 檢舉獎金
雲林廢棄物查緝明顯升級。113 年起有非法棄置及污染熱點智慧圍籬監控計畫;115 年 8 月 18 日環境稽查科結盟檢警調環林查緝平台,修正檢舉獎勵辦法,實收罰鍰達新臺幣 1,200 元以上者,獎金最多達實收罰鍰的 50%。回收場最常被檢舉的是異味、粉塵與堆置,陳情走 0800-066666 或環境部環境管理署公害污染陳情網路受理系統;斗六工業區 111 年就因異味陳情遭空污、水污與事業廢棄物聯合專案小組查核,可燃物堆置實務上常見消防與環保同日到場。無許可受託清除處理,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7條處 6 萬元以上 30 萬元以下罰鍰並命停止營業;再利用未依規定辦理,依第52條處 6,000 元以上 300 萬元以下罰鍰,按次處罰。
證照先後順序:回收業登記、清除處理許可、再利用許可與契約申報
先定身分:依《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1項標準回收應回收廢棄物者,依第41條第1項但書免公民營許可,達公告規模者依第18條第2項向雲林縣環保局登記;收非公告、非許可再利用廢棄物者,依「從事事業廢棄物再利用涉及違法清除處理及再利用認定原則」須先有公民營處理許可。再排許可:清除許可證向所在地核發機關申請,處理場先取同意設置文件,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5條 60 日內審結、得再延 60 日;同意設置文件最長 5 年、首次處理許可證最長 3 年,展延在屆滿前六至八個月送。後接再利用:通案許可依《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6條須附雲林縣環保局出具申請前 1 年內無按日連續處罰等處分證明,稽查紀錄乾淨才拿得到。
在地事實對業者的意義:在雲林設回收再利用場的三個判斷與三件事
雲林案件有三個判斷。收料端有量:斗六、虎尾、麥寮工業帶加畜牧與農業廢棄物,缺的不是來源,是能過審的用地與對得上附表的品項;口湖鄉近三年 27 件裁處中廢棄物清理法 15 件最多,大埤鄉 16 件中 7 件屬廢棄物案件,落腳這類鄉鎮,堆置與流向先被盯。稽查端有牙:智慧圍籬、查緝平台加 50% 檢舉獎金,通案許可所需的一年內無違規證明靠日常管理維持。去化端有缺口:雲林無自有焚化廠、家戶垃圾外運代燒,合法再利用有政策空間,但 111 年雲林科技工業區處理設施擬擴大收受外縣市一般事業廢棄物的爭議顯示,民意對收外縣市料高度敏感。現在能做三件事:地號與使用分區交專業初判、對照環保局申辦須知自檢、整理稽查與改善紀錄;任一項空白,就該找顧問。
自我檢查清單
- 已確認場址是否屬非都市土地,並對照雲林縣非都市土地申請變更為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設施使用之興辦事業計畫審查作業要點評估變更可行性。
- 已從雲林縣環保局「申辦服務」頁下載再利用機構身分申請或登記檢核的申辦須知、流程圖與空白表單。
- 已判定自己是應回收廢棄物回收場、附表再利用機構,還是須申請個案或通案許可的再利用機構,並知道各自的主審機關。
- 工廠登記或商業登記狀態已確認有效,清楚登記被撤銷或廢止時清理計畫書會同日失效。
- 清理計畫書送件前已備妥審查費繳納時程與補正回覆機制,知道補正次數與總日數有上限。
- 已建立異味、粉塵、堆置的日常管理紀錄,足以應對雲林環境稽查科與檢舉獎勵制度帶來的查核。
- 已規劃每月 10 日前連線環境部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申報前月營運紀錄的人力與流程。
常見錯誤
- 把再利用機構的檢核直接送經濟部或環境部——依附表收料的機構其清理計畫書應由雲林縣環保局資源循環科核准,送錯機關等於從頭排隊。
- 先在農地或未變更的非都市土地堆料再申請——雲林縣訂有興辦事業計畫審查作業要點,用地沒過縣府審查,後續同意設置文件與清理計畫書都無法受理。
- 以為雲林偏鄉稽查鬆,堆置與異味先做再補——智慧圍籬、無人機與最多 50% 的檢舉獎金讓陳情成案率上升,處分紀錄會直接卡住通案許可所需的無違規證明。
- 沒有許可就受託收料清運——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7條處 6 萬元以上 30 萬元以下罰鍰並命停止營業,另有刑事責任規定。
- 把清理計畫書當成一次核准永久有效——依《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審查管理辦法》第9條,再利用機構首次核准效期 3 年,一年內未從事再利用業務還可能被縮短。
- 展延拖到屆滿前才送——公民營許可證的展延窗口是屆滿前六至八個月,錯過窗口而屆滿未准駁,就要自屆滿日起停止收受。
官方參考資料
常見問題
雲林回收場登記要找環保局哪一科?
雲林縣環境保護局資源循環科。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清除處理機構許可與資源回收專案都掛在這一科,官網「申辦服務」頁可依科別下載申辦須知、流程圖與空白表單;異味或堆置被檢舉則由環境稽查科處理。個案與通案再利用許可不在縣內審,要向經濟部或環境部申請,核發後才副知雲林縣主管機關。
雲林農地能不能做資源回收場或再利用機構?
非都市土地要先過用地這一關。雲林縣訂有非都市土地申請變更為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設施使用之興辦事業計畫審查作業要點,興辦事業計畫沒有通過縣府審查,同意設置文件與清理計畫書都進不了下一步。農地上先堆料再申請,實務上會被當成非法棄置或無許可處理查辦,先把地號與使用分區交專業初判再決定投入。
雲林再利用機構被檢舉異味或堆置會怎麼罰?
先看身分。無許可受託收料清運,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7條處 6 萬元以上 30 萬元以下罰鍰並命停止營業;再利用未依規定辦理,依第52條處 6,000 元以上 300 萬元以下罰鍰,按次處罰。雲林 115 年 8 月起檢舉獎金最多達實收罰鍰的 50%。收到通知先在期限內陳述意見並提改善計畫,結果依事實與證據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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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辦人謝清泉為前臺東縣環境保護局局長、前臺東地檢署檢察事務官、前臺東縣政府消費者保護官,中央警察大學法律學研究所畢業,具地政士與不動產經紀人國家證照。服務臺東全縣 16 鄉鎮及全台各縣市——任何業務直接聯絡偉騰,全台各地均有配合團隊,可安排專人親臨現場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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