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用地變更同意代辦:農地變更同意・農地變更回饋金・農業用地變更使用同意
定義:農業用地變更同意是農地變更為非農業使用前,由農業主管機關依法出具的同意。
農政同意先過關,興辦事業計畫才核得下來
農業用地變更為非農業使用,依《農業發展條例》第10條、第12條,須先徵得農業主管機關同意,並視事業性質繳交回饋金。偉騰開發興業由前臺東縣環境保護局局長領軍,專責這道農政關卡:把區位無可替代性、灌排與隔離綠帶寫進變更使用說明書,並精算回饋金比率與繳納節點,全台受理。
重點速覽
偉騰開發興業有限公司(前臺東縣環境保護局局長謝清泉主持,統一編號 90801410)承辦全台 22 縣市(含離島),各縣市均有配合團隊就近現勘與送件的農業用地變更同意與回饋金統籌,全台各縣市均可受理,先以文件與現況照片做免費書面初判,帶著初判結果約時間細談。
- 服務項目
- 農業用地變更同意與回饋金統籌:
- 變更使用說明書
- 區位無可替代性論證
- 灌排系統影響評估
- 隔離綠帶配置
- 特定農業區例外判定
- 養殖漁業生產區判定
- 農地光電門檻判定
- 回饋金比率試算
- 承辦公司
- 偉騰開發興業有限公司(偉騰、偉騰開發;前臺東縣環境保護局局長謝清泉主持)
- 服務範圍
- 全台 22 縣市(含離島),各縣市均有配合團隊就近現勘與送件
- 法規依據
- 《農業發展條例》(第10條農業用地變更為非農業使用應先徵得農業主管機關同意;第12條回饋金與三種免繳情形)、《農業發展條例施行細則》(第5條農業主管機關作業規定之法律授權;第8條政府興辦公益性設施之範圍)、《農業用地變更回饋金撥繳及分配利用辦法》(應繳情形、繳交基準比率、縣市調增、繳納時點與撥交分配)、《農業主管機關同意農業用地變更使用審查作業要點》(變更使用說明書十項、七項不同意事由、特定農業區例外、隔離綠帶寬度、徵詢對象分流)、《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第30條興辦事業計畫核准前徵得變更前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同意;第11條應辦理使用分區變更之開發規模)
- 應備文件
- 土地登記謄本與地籍圖
- 現況照片與鄰近灌排位置
- 興辦事業計畫書草稿
- 土地使用配置圖與位置圖
- 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往來公文
- 常見退件與誤判
- 把農業用地變更使用說明書當成向縣市農業單位提出的獨立申請;區位必要性只寫交通便利、地價合理;隔離綠帶只留一條窄植栽帶
- 諮詢方式
- 加 LINE「偉騰開發」傳地號、公文或現況照片,先做免費書面初判,初判後再約時間細談。
農業用地變更使用同意不是一張獨立的申請案,而是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依《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第30條核准興辦事業計畫前,先徵得變更前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同意的會辦程序;農業主管機關依《農業發展條例》第10條審查的只有一件事:變更是否影響農業生產環境之完整。
多數案件卡關,不是計畫本身不好,而是農政這一關的說明書沒寫到審查者要看的點。
偉騰開發興業只做農政關卡:
- 依《農業主管機關同意農業用地變更使用審查作業要點》第三點擬具十項農業用地變更使用說明書,或納入興辦事業計畫書專章;
- 逐條對照第五點七項不同意事由與第十點隔離綠帶寬度預審;
- 再依《農業用地變更回饋金撥繳及分配利用辦法》試算回饋金與免繳條件。
變更編定程序、容許使用與農用證明另由其他服務承接。
三條線要分清:農業主管機關的變更使用同意、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的興辦事業計畫核准、地政主管機關的變更編定,是三個機關、三份文件;建築執照另由建築主管機關核發。回饋金由直轄市、縣(市)政府計算並通知一次繳交,非都市土地變更編定案的繳納節點是變更編定異動登記前,不是取得建照前。節點排錯,資金與時程會在最後一步斷掉。
LINE 諮詢
把農業用地變更同意的資料傳過來,先免費書面初判。
- 傳什麼
- 地號或地籍謄本手機拍照即可
- 現場照片或位置圖看得出現況就好
- 公文、裁處書或既有文件若有
- 多久回
- 週一至週五 09:00–18:00 依序回覆;LINE 全天可傳資料
- 下一步
- 免費書面初判
- 約時間細談
- 委任代辦
先傳資料做初判,需要時再約時間細談
服務重點
- 特定農業區原則不同意變更:農業部審查作業要點將特定農業區農業用地列為原則不同意,七項例外多屬國防防災、行政院核定計畫、政府公共建設等公共性用途,或零星農業用地、既成道路、中央農業主管機關核准之農業設施。私人工廠、住宅、遊憩案原則拿不到同意,也不再以是否辦竣農地重劃為判準。
- 七項不同意事由是硬門檻:審查者先對照農業部審查作業要點七項不同意事由,前六項具體列出:隔離綠帶未設、灌溉系統排廢污水或妨礙輸水、夾雜未變更農地、妨礙農路、分割致坵塊零碎、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未表態支持,任一成立即不同意。灌排與隔離綠帶最常退件,送件前就要在配置圖上標繪清楚。
- 回饋金比率看變更用途:《農業用地變更回饋金撥繳及分配利用辦法》第4條把非都市土地變更為特定目的事業用地分兩檔:供農(漁)業產、製、儲、銷、休閒等農業相關設施,以變更編定面積乘獲准變更當期公告土地現值的百分之三計算;其他事業設施為百分之五十。住宅社區、工業區等另有百分之五十基準。
- 同意與核准是三個機關:農業主管機關的變更使用同意,是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依《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第30條核准興辦事業計畫前的徵詢程序;核准後才向地政主管機關申請變更編定,回饋金要在變更編定異動登記前一次繳清。土地面積達 2 公頃以上者另走使用分區變更並徵詢農業部,時程另計。
- 光電案兩公頃門檻與農業部徵詢:農牧、林業、養殖用地與都市計畫農業區、保護區變更作太陽光電設施,變更使用面積未達 2 公頃原則不同意,例外限零星農業用地,或民國 109 年 7 月 31 日前已取得台灣電力公司併聯審查意見書、列管專案推動區域者。109 年 8 月 1 日後受理的光電案,縣市農業主管機關還要轉徵詢農業部同意。
速查表
| 主管機關 | 農業主管機關:中央為農業部,地方為直轄市、縣(市)政府農業處或農業局;達應送區域計畫擬定機關審議規模且屬中央審議者,轉徵詢農業部。 |
|---|---|
| 法規依據 | 《農業發展條例》第10條、第12條,《農業用地變更回饋金撥繳及分配利用辦法》第4條,《農業主管機關同意農業用地變更使用審查作業要點》。 |
| 誰要辦 | 要在農牧用地設廠或設倉儲物流的企業主、興辦事業計畫被要求補農政同意的申請人,以及收到回饋金繳款通知想核對比率與現值的地主。 |
| 受理窗口與層級 | 不是獨立申請:由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於核准興辦事業計畫前,向直轄市、縣(市)農業主管機關徵詢;說明書作為計畫書附件或專章隨案送件。 |
| 審查期限 | 法規未訂審查期限,時程取決於徵詢層級與補正次數;面積達 2 公頃以上者另走使用分區變更並徵詢農業部,實際時程依現行規定,於書面初判時確認。 |
| 有效期與展延 | 農業主管機關同意的效期與展延依現行規定,於書面初判時確認;回饋金須於變更編定異動登記前一次繳清,繳納節點排錯會卡住登記。 |
| 應備文件 | 土地登記謄本與地籍圖、現況照片與鄰近灌排溝渠位置、興辦事業計畫書草稿、土地使用配置圖與位置圖、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往來公文。 |
| 規費依據 | 審查費由直轄市、縣(市)政府依審查作業要點收取,轉送農業部者附收據影本;回饋金依《農業用地變更回饋金撥繳及分配利用辦法》由縣市政府核算。 |
| 線上系統或表單 | 變更使用說明書隨興辦事業計畫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書面送件;桃園市可經桃園網路e指通線上申辦;其他縣市依農業主管機關公告書表。 |
| 最常見退件原因 | 隔離綠帶未設或寬度不足、借灌溉系統排放廢污水或妨礙輸水、區位必要性只寫交通便利、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未表態支持、特定農業區不符例外情形。 |
| 前置與後續許可 | 前置:分區編定判讀與特定農業區例外判定、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支持意見;後續:興辦事業計畫核准、向地政主管機關辦變更編定,異動登記前繳清回饋金。 |
| 偉騰承辦範圍 | 從分區編定書面初判、變更使用說明書擬具、七項不同意事由預審、灌排與隔離綠帶標繪、回饋金試算,到審查表答詢與補正回覆,取得農業主管機關同意。 |
辦理流程與時程
- 土地分區與編定判讀
- 變更使用說明書擬具
- 不同意事由預審補強
- 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徵詢
- 審查表答詢與補正
- 回饋金核算與繳納
法規依據(條號)
| 法規 | 條號 | 重點 |
|---|---|---|
| 農業發展條例 | 第10條、第12條 | 農業用地劃定或變更為非農業使用應以不影響農業生產環境完整為前提並先徵得農業主管機關同意;變更應視事業性質繳交回饋金撥入農業發展基金。 |
| 農業用地變更回饋金撥繳及分配利用辦法 | 第2條、第3條、第4條 | 非都市農牧、林業、養殖等用地變更為其他使用地、都市農業區保護區變更為非農業使用等情形應繳回饋金;以變更面積乘獲准變更當期公告土地現值再乘辦法所定比率計算,供農業相關設施使用者比率較低。 |
| 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 | 第11條、第30條 | 申請變更編定應擬具興辦事業計畫報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達第11條規模(如社區50戶或1公頃、工業10公頃)者應辦理使用分區變更。 |
農業用地變更同意三機關時間軸:誰審、審什麼、法源
| 階段 | 機關 | 審查或作業重點 | 法源 |
|---|---|---|---|
| 1. 興辦事業計畫送件 | 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依事業性質) | 申請人擬具興辦事業計畫,計畫內含農業用地變更使用說明書;達分區變更規模者依第三章程序 | 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第30條、第11條 |
| 2. 徵詢農業主管機關同意 | 直轄市、縣(市)農業主管機關;一定條件徵詢農業部 | 依審查作業要點檢視變更使用說明書、農業生產環境完整性、不同意事由與特定農業區之例外 | 農業發展條例第10條;農業主管機關同意農業用地變更使用審查作業要點 |
| 3. 回饋金繳納 | 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通知;撥交農業發展基金 | 依變更面積乘獲准變更當期公告土地現值與辦法所定比率計算,於變更編定異動登記前繳清;山坡地範圍案件改依山坡地開發利用回饋金繳交辦法 | 農業發展條例第12條;回饋金撥繳及分配利用辦法第2條至第4條;山坡地開發利用回饋金繳交辦法 |
| 4. 變更編定登記 | 地政機關 | 取得核准與繳費證明後辦理使用地變更編定異動登記 | 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第30條 |
資料來源:農業發展條例第10條、第12條 law.moj.gov.tw law.moj.gov.tw law.moa.gov.tw
回饋金怎麼組成:計算因子與適用情形(不含數字)
| 因子 | 內容 | 法源 |
|---|---|---|
| 應繳情形 | 非都市土地農牧、林業、養殖、水利、生態保護、國土保安用地變更為其他使用地;都市農業區、保護區農地變更為非農業使用;國家公園內農地變更;農地辦理新訂或擴大都市計畫;作非農業使用性質之容許使用 | 回饋金撥繳及分配利用辦法第2條 |
| 計算基準 | 變更使用面積 × 獲准變更當期公告土地現值 × 辦法所定比率;供農(漁)業產製儲銷休閒等相關設施使用之特定目的事業用地適用較低比率 | 回饋金撥繳及分配利用辦法第3條、第4條 |
| 免繳與例外 | 依農業發展條例第12條及辦法所列情形;其他目的事業法令已明定捐贈或繳交回饋性質金錢者依其法令,屬農業用地者其半數撥交農業發展基金 | 農業發展條例第12條第2項 |
| 山坡地案件 | 位於山坡地範圍者改繳山坡地開發利用回饋金,依該辦法之比率與時限 | 山坡地開發利用回饋金繳交辦法 |
| 繳納時點 | 於變更編定異動登記前繳清,否則無法完成登記 | 回饋金撥繳及分配利用辦法;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第30條 |
資料來源:農業發展條例第12條;農業用地變更回饋金撥繳及分配利用辦法第2條至第4條 law.moj.gov.tw law.moj.gov.tw
官方書表、申辦入口與法規
- 法規條文:農業主管機關同意農業用地變更使用審查作業要點(農業部法規)(農業部)
- 收費標準:農業主管機關受理申請許可案件及核發證明文件收費標準(變更使用審查規費)(農業部)
- 申辦入口:桃園網路e指通(農業用地變更使用申請)(桃園市政府)
- 申辦入口: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山坡地範圍與水土保持)(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
- 法規條文:農業發展條例 全文(第10條、第12條)(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 法規條文:農業用地變更回饋金撥繳及分配利用辦法 全文(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 法規條文:山坡地開發利用回饋金繳交辦法 全文(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 法規條文: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 全文(第11條、第30條)(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費用怎麼組成
費用分四塊:農業用地變更使用審查之法定規費依《農業主管機關受理申請許可案件及核發證明文件收費標準》由縣市政府收取;回饋金依《農業用地變更回饋金撥繳及分配利用辦法》以變更面積、當期公告土地現值與法定比率計算,位於山坡地者改依《山坡地開發利用回饋金繳交辦法》;規劃設計、測量與技師簽證由第三方依實際項目計價;本所統籌服務費於免費書面初判後依面積與機關層級報價,回饋金為政府收入、本所不收取。
審查端觀點
- 農業主管機關收到徵詢,第一步是對照《農業主管機關同意農業用地變更使用審查作業要點》第五點七項不同意事由與第六點特定農業區例外,任一成立即填不同意。第二步才檢視說明書十項是否寫足:灌排系統有無借灌溉功能排放廢污水、隔離綠帶配置、對鄰近農業生產環境與農路通行的影響,以及區位、面積的必要性、合理性與無可替代性。圖說比例尺不小於一千二百分之一,缺圖等於缺論述。
- 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的表態是隱形門檻:審查作業要點要求其就事業設置必要性與農業用地區位、面積的必要性、合理性、無可替代性提出評估意見或具體表示支持,未表態即構成不同意事由;達應送區域計畫擬定機關審議規模且屬中央審議的案件,還要由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徵詢農業部。審查費由縣市依規定收取,轉送農業部者須附縣市收費收據影本。
常見錯誤與退件原因
- 把農業用地變更使用說明書當成向縣市農業單位提出的獨立申請——它是興辦事業計畫送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時的附件或專章,送錯窗口等於沒送,時程從頭再算。
- 區位必要性只寫交通便利、地價合理——審查要點要求證明區位、面積的必要性、合理性及無可替代性,抽象理由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不敢表態支持,直接落入不同意事由。
- 隔離綠帶只留一條窄植栽帶——最小寬度至少 1.5 公尺,特定農業區變更作工業區、科學園區至少 30 公尺、一般農業區至少 20 公尺,寬度不足即屬未依規定設置隔離綠帶,直接不同意。
- 以為山坡地案要同時繳兩種回饋金,或以為改繳山坡地回饋金就與農業無關——山坡地範圍案件只繳山坡地開發利用回饋金,比率百分之六至百分之十二,且其中二分之一仍存入農業發展基金。
- 回饋金用申請當期公告土地現值估算,還排在取得建照前才繳——法定基準是獲准變更當期現值,非都市土地變更編定案更須在異動登記前一次繳清,估算失準又卡住登記。
常見痛點
- 興辦事業計畫送到縣府,被要求補農業主管機關同意,卻不知道說明書要寫什麼。
- 地在特定農業區,設計圖都畫好了,才聽說農政這關原則不會同意。
- 收到回饋金繳款通知,金額比預估高出一截,不確定比率與現值算得對不對。
- 案子面積超過 2 公頃,聽說要送中央,不知道徵詢農業部要多久、由誰來送。
- 灌溉溝渠就在地界旁邊,怕排水規劃一寫錯,整案被以妨礙灌排退件。
交付項目
- 農業用地變更使用說明書
- 不同意事由逐項預審表
- 回饋金試算與繳納節點表
- 隔離綠帶配置圖與說明
- 灌排水系統圖與影響分析
- 審查表答詢與補正回覆稿
建議準備文件
- 土地登記謄本與地籍圖
- 現況照片與鄰近灌排位置
- 興辦事業計畫書草稿
- 土地使用配置圖與位置圖
- 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往來公文
法規依據
- 《農業發展條例》(第10條農業用地變更為非農業使用應先徵得農業主管機關同意;第12條回饋金與三種免繳情形)
- 《農業發展條例施行細則》(第5條農業主管機關作業規定之法律授權;第8條政府興辦公益性設施之範圍)
- 《農業用地變更回饋金撥繳及分配利用辦法》(應繳情形、繳交基準比率、縣市調增、繳納時點與撥交分配)
- 《農業主管機關同意農業用地變更使用審查作業要點》(變更使用說明書十項、七項不同意事由、特定農業區例外、隔離綠帶寬度、徵詢對象分流)
- 《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第30條興辦事業計畫核准前徵得變更前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同意;第11條應辦理使用分區變更之開發規模)
- 《山坡地開發利用回饋金繳交辦法》(山坡地範圍案件改繳山坡地開發利用回饋金之比率與時限)
細項業務全覽
- 變更使用說明書
- 區位無可替代性論證
- 灌排系統影響評估
- 隔離綠帶配置
- 特定農業區例外判定
- 養殖漁業生產區判定
- 農地光電門檻判定
- 回饋金比率試算
- 回饋金免繳檢核
- 山坡地回饋金分流
- 徵詢農業部統籌
- 審查表補正答詢
官方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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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題
我的地是一般農業區農牧用地,想蓋自家工廠,一定要先取得農業主管機關同意嗎?
要。《農業發展條例》第10條規定農業用地變更為非農業使用,應先徵得農業主管機關同意;審查作業要點把非都市土地農牧用地變更為其他使用地類別列為應徵得同意的情形。實務上這道同意由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在核准興辦事業計畫前徵詢,你要準備的是農業用地變更使用說明書或計畫書專章,不是另外向農業單位提出申請。
回饋金怎麼算?你們的服務費又是多少?
法定回饋金以變更使用面積乘獲准變更當期公告土地現值,再乘法定比率:非都市土地變更為特定目的事業用地時,農業相關設施百分之三、其他事業設施百分之五十;都市計畫範圍內農業用地變更為百分之十;位屬特定農業區或辦竣農地重劃者,縣市政府得依所定繳交比率調增百分之二十。
本所服務費依區位、面積與是否達審議規模而異,了解案情後個別說明,不公開於網站。
農政同意這一關通常要多久?
時程取決於徵詢層級與補正次數。未達應送區域計畫擬定機關審議規模的案件,由縣市農業主管機關審查同意;達規模且屬中央審議者,要由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徵詢農業部,多一層往返。
多數情形卡時間的不是機關,而是說明書被以灌排、隔離綠帶或區位必要性不足要求補正;送件前把十項內容備齊,往返次數才會少。實際時程依個案而定。
沒取得農業主管機關同意就先動工,會怎樣?
沒有農業主管機關同意,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無法核准興辦事業計畫,地政主管機關也不會受理變更編定,土地仍維持農牧用地等原編定。此時任何非農業使用都屬違反土地使用管制,《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第5條規定由鄉(鎮、市、區)公所隨時檢查、直轄市或縣(市)政府聯合取締小組定期查處。先動工再補件,等於同時面對查處與補正,得不償失。
哪些情形可以免繳回饋金?私人辦學校或醫院算公益性設施嗎?
《農業發展條例》第12條列出三種免繳情形:政府興辦之公共建設及公益性設施、政府興辦之農村建設及農民福利設施、位於經濟部公告嚴重地層下陷地區或農業部所定偏遠與離島地區的建設設施。施行細則將公益性設施解釋為政府興建之文教、慈善、醫療、衛生、社會福利及民眾活動中心等,主體限政府,私人或財團法人興辦的學校、醫院不在免繳範圍。
土地在山坡地範圍,回饋金要繳兩份嗎?
不用。《農業用地變更回饋金撥繳及分配利用辦法》第2條規定,變更案件屬山坡地範圍者,改依《山坡地開發利用回饋金繳交辦法》繳交山坡地開發利用回饋金,免再依前者繳交。山坡地回饋金以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發之開發利用許可面積乘當期公告土地現值的百分之六至百分之十二計算,通知後一個月內一次繳交,其中二分之一仍存入農業發展基金。
農業用地變更同意要準備哪些文件與圖說?
以農業用地變更使用說明書為核心。
依《農業主管機關同意農業用地變更使用審查作業要點》第三點擬具十項內容,或納入興辦事業計畫書專章;重點是區位、面積的必要性、合理性與無可替代性,灌排系統有無借灌溉功能排放廢污水,隔離綠帶配置,對鄰近農業生產環境與農路通行的影響,圖說比例尺不小於一千二百分之一。
另附土地登記謄本與地籍圖、現況照片與鄰近灌排位置、配置圖與位置圖、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往來公文。我們先做不同意事由逐項預審,再把說明書與圖說備齊送件。
農業用地變更同意最常被退件的原因是什麼?
灌排與隔離綠帶最常卡關。
農業部審查作業要點列七項不同意事由,前六項是隔離綠帶未依規定設置、灌溉系統排放廢污水或妨礙輸水、夾雜未變更農地、妨礙農路、分割致坵塊零碎、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未表態支持,任一成立即不同意;隔離綠帶最小寬度至少1.5公尺,特定農業區變更作工業區、科學園區至少30公尺,一般農業區至少20公尺,不足即不同意。
區位必要性只寫交通便利、地價合理,會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不敢表態。我們送件前逐項預審,把綠帶與排水標繪在配置圖上。
特定農業區的農地也能拿到農業用地變更同意嗎?
原則不會。
農業部審查作業要點把特定農業區農業用地列為原則不同意變更,第六點的例外多屬國防防災、行政院核定計畫、政府公共建設等公共性用途,或零星農業用地、既成道路、中央農業主管機關核准的農業設施;私人工廠、住宅與遊憩案原則拿不到同意,也不再以是否辦竣農地重劃為判準。
位屬特定農業區而獲准變更者,縣市政府得將回饋金繳交比率調增百分之二十。我們會先判讀使用分區與編定,落在特定農業區就先確認是否符合例外,不符合就不建議送件。
農地變更回饋金什麼時候繳,用哪一期公告現值?
以獲准變更當期的公告土地現值為基準,非都市土地變更編定案要在變更編定異動登記前一次繳清。
回饋金由直轄市、縣(市)政府依《農業用地變更回饋金撥繳及分配利用辦法》計算並通知一次繳交,基準是變更編定面積乘獲准變更當期公告土地現值再乘法定比率,不是申請當期的現值,繳納節點也不是取得建照前;山坡地範圍案件改繳山坡地開發利用回饋金,通知後一個月內一次繳交。
我們在回饋金計算時就把繳納節點排進變更編定時程,避免估算失準卡住異動登記。
農地變更面積達2公頃以上,要送農業部審查嗎?
要多一層徵詢。
土地面積達 2 公頃以上者另走使用分區變更並徵詢農業部,應辦理使用分區變更的開發規模規定在《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第11條;達應送區域計畫擬定機關審議規模且屬中央審議的案件,由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徵詢農業部,未達規模者由縣市農業主管機關審查同意。
審查費由縣市依規定收取,轉送農業部者須附縣市收費收據影本。農業用地變更同意在中央層級同樣對照七項不同意事由,我們承接達審議規模案件徵詢農業部的統籌,時程另計。
農地變更建地要找誰,先從哪個機關開始?
起點不是農業單位,而是你要興辦事業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
農地變更為非農業使用要過三個機關、三份文件: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依《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第30條核准興辦事業計畫,核准前先徵詢農業主管機關的農業用地變更同意(《農業發展條例》第10條);核准後再向地政主管機關申請變更編定,建築執照另由建築主管機關核發。
多數案件卡關的是農政同意這一步。加 LINE「偉騰開發」傳地號與預定用途,先由我們判讀分區與編定,排出三個機關的順序。
一般農地可以變更嗎,農政同意容易過嗎?
可以申請,但要看分區,也沒有一定過這回事。
一般農業區的農牧用地變更為非農業使用,只要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興辦事業計畫,並通過農業主管機關對七項不同意事由的審查,就拿得到農業用地變更同意;特定農業區的農地則原則不同意,例外多屬國防防災、政府公共建設等公共性用途,私人工廠、住宅與遊憩案原則拿不到。
實務上最常卡關的是隔離綠帶、灌排影響與區位無可替代性,送件前逐條預審是關鍵。加 LINE「偉騰開發」傳地號,先由我們判讀使用分區並預審不同意事由。
變更農地地目需要哪些程序?
地目已不是現行判準,農地變更指的是使用地類別的變更編定,程序分四步。
第一步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提出興辦事業計畫;第二步由該機關依《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第30條徵詢農業主管機關,取得農業用地變更同意;第三步計畫核准後向地政主管機關申請變更編定,並在異動登記前一次繳清回饋金;第四步才是建築執照。
土地面積達 2 公頃以上者另走使用分區變更並徵詢農業部,時程另計。加 LINE「偉騰開發」傳地號與用途,先由我們排出四步的文件與時程。
農地想做太陽光電,變更同意有什麼門檻?
門檻在面積與徵詢層級。
農牧、林業、養殖用地與都市農業區、保護區作太陽光電,變更使用面積未達 2 公頃者原則不同意,例外限零星農業用地,或民國 109 年 7 月 31 日前已取得台灣電力公司併聯審查意見書、列管專案推動區域者;109 年 8 月 1 日後受理的案件,縣市農業主管機關還要轉徵詢農業部。
光電案同樣要過七項不同意事由,才拿得到農業用地變更同意。加 LINE「偉騰開發」傳地號與設置面積,先由我們判定門檻與徵詢層級。
農業用地變更同意和農業設施容許使用有什麼不同?
一個是離開農業使用,一個是留在農業使用。
農業用地變更同意依《農業發展條例》第10條,處理農地改作工廠、倉儲、住宅、光電等非農業使用,要走興辦事業計畫、變更編定並繳回饋金;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則是農地維持農牧用地等原編定,在上面興建資材室、溫室、集貨場等與農業經營不可分離的設施,不涉及變更編定與回饋金。
只是要蓋農業設施走容許,要把土地改成非農業用途才走變更同意。加 LINE「偉騰開發」傳地號與預定用途,先由我們判定該走哪一條。
地界旁有灌溉溝渠,排水要怎麼規劃才不會被退件?
原則只有一條:不能借灌溉系統排放廢污水,也不能妨礙輸水。
農業部審查作業要點把它列為七項不同意事由之一,任一成立即不同意;所以變更使用說明書要寫清楚基地灌排系統現況、廢污水如何處理與排到哪裡、對鄰近農地供水與農路通行的影響,並在比例尺不小於一千二百分之一的配置圖上標繪排水路線與隔離綠帶,圖上沒畫等於論述沒寫,這是農業用地變更同意最常退件的點。
加 LINE「偉騰開發」傳地號與溝渠位置照片,先由我們預審灌排影響,再定排水與綠帶配置。
農地可以更改用途嗎?
可以,但要先分清三條路。
第一條是「容許使用」:在不變更編定的前提下,於農牧用地做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第6條附表一容許的項目,例如農業設施;第二條是「變更編定」:擬具興辦事業計畫報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並依農業發展條例第10條先徵得農業主管機關同意、依第12條繳回饋金後,向地政機關辦理使用地變更編定(管制規則第30條);第三條是「使用分區變更」:開發達第11條規模(如社區50戶或1公頃、工業10公頃)就要走區域計畫委員會審議的開發許可。
哪一條走得通,取決於分區、面積與事業性質,偉騰在書面初判時先判定路徑再談時程。
如何申請農業用地變更使用?
程序是三個機關接力。
先由申請人依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第30條擬具興辦事業計畫送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計畫中依農業主管機關同意農業用地變更使用審查作業要點附上農業用地變更使用說明書與比例尺合規的圖說;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再徵詢農業主管機關,由縣市農業主管機關(一定條件送農業部)審查是否影響農業生產環境完整、有無不同意事由,特定農業區另有例外規定(農業發展條例第10條);同意後依第12條計算回饋金,於變更編定異動登記前繳清,最後向地政機關辦理變更編定。
桃園市等縣市有線上申辦入口。偉騰統籌說明書撰擬、徵詢回覆與繳納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