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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法遵顧問:環保法遵總體檢・環保總體檢・工廠環保健檢

定義:環保法遵總體檢是把事業七大環保系統義務一次盤點、分級並排補救時程的顧問服務。

被稽查之前,先用審查端的眼睛把自己看一遍。

由前臺東縣環境保護局局長親自把關。一家事業的環保義務散在水污、空污、廢棄物、毒化物、噪音、土壤與環保費申報七個系統裡,每個系統各有許可、專責、申報、紀錄與檢測義務,多數裁罰不是不知道法規,而是沒有人把七條線放在同一張表上盯。本所以審查端的稽查邏輯做全廠總體檢,產出缺口分級與補救時程,並以年度顧問制度把合規變成例行工作。

重點速覽

偉騰開發興業有限公司(前臺東縣環境保護局局長謝清泉主持,統一編號 90801410)承辦全台 22 縣市(含離島),各縣市均有配合團隊就近現勘與送件的環保法遵總體檢與年度顧問,全台各縣市均可受理,先以文件與現況照片做免費書面初判,帶著初判結果約時間細談。

服務項目
環保法遵總體檢與年度顧問:
  • 七大系統總體檢
  • 許可證載落差比對
  • 缺口三級分類
  • 補救時程表
  • 異動變更判定排程
  • 申報行事曆代管
  • 專責異動管理
  • 法規變動通知
承辦公司
偉騰開發興業有限公司(偉騰、偉騰開發;前臺東縣環境保護局局長謝清泉主持)
服務範圍
全台 22 縣市(含離島),各縣市均有配合團隊就近現勘與送件
法規依據
  • 《水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措施、許可、定期檢測申報與專責人員)
  • 《空氣污染防制法》(固定污染源許可、空污費、檢測申報與專責人員)
  • 《廢棄物清理法》(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申報、聯單與貯存清除處理)
  •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運作許可、紀錄申報、應變計畫)
  • 《噪音管制法》與《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管制區時段、公告事業調查義務)
應備文件
  • 全部環保許可證與核定計畫書影本
  • 最近兩年各項申報紀錄與檢測報告
  • 廠區配置圖
  • 製程流程與原物料清單
  • 專責人員設置與異動報備資料
  • 歷次稽查紀錄
  • 裁處書與改善回覆(如有)
常見退件與誤判
以為許可證都有、就是合規;專責人員離職後由廠務「先頂著」;各系統申報由不同人各報各的
諮詢方式
加 LINE「偉騰開發」傳地號、公文或現況照片,先做免費書面初判,初判後再約時間細談。

環保合規是一組持續性義務,不是拿到許可證就結束。

水污有水措計畫與定期檢測申報、空污有操作許可與空污費季報、廢棄物有廢清書與每月申報聯單、毒化物有運作紀錄與應變計畫、噪音有管制區與時段、土壤有公告事業的調查義務、環保費有各自的期別,加上專責人員設置與異動申報,一家中型工廠一年要處理的環保時點動輒數十個。

稽查機關看事業的方式很固定:先調許可證載內容,再對現場設備與操作條件,然後翻申報紀錄與檢測報告,最後看廢棄物與化學品的流向是否自洽。任何一處對不上,就從例行稽查變成查處。多數被罰的事業不是惡意,而是證載過時、專責空窗、申報漏期、紀錄斷線這類「制度性缺口」。

偉騰的作法是把稽查邏輯反過來用在自己身上:由前臺東縣環保局長帶隊,用審查端的查核清單做全廠總體檢,逐項標記缺口並依後果分級,排出補救順序;總體檢之後轉入年度顧問,代管申報行事曆、許可效期、專責異動與法規變動通知,並在稽查前做演練。

目標不是一次補完,而是讓合規變成有人負責、有紀錄可查的例行工作。

LINE 諮詢

把環保法遵顧問的資料傳過來,先免費書面初判。

傳什麼
  • 地號或地籍謄本手機拍照即可
  • 現場照片或位置圖看得出現況就好
  • 公文、裁處書或既有文件若有
多久回
週一至週五 09:00–18:00 依序回覆;LINE 全天可傳資料
下一步
  1. 免費書面初判
  2. 約時間細談
  3. 委任代辦

先傳資料做初判,需要時再約時間細談

服務重點

  • 七大系統一起看,缺口才會浮現:水污、空污、廢棄物、毒化物、噪音、土壤、環保費七條線各自有主管科室與申報系統,單線看都過得去,放在一起就會發現矛盾:空污費申報的溶劑用量對不上廢溶劑聯單、水污費排放水量對不上用水紀錄、廢清書登載的製程對不上操作許可證。總體檢的價值就在跨系統比對。
  • 缺口分三級,先補會被罰的:第一級是稽查到場就會開單的:無證操作、專責空窗、申報逾期、貯存超期;第二級是送件會被退的:證載與現場不符、檢測報告過期、計畫書內容過時;第三級是會被追問的:紀錄不完整、程序留痕不足。補救順序依這三級排,資源先放在第一級。
  • 許可證載是所有比對的基準:稽查人員手上的第一份文件是許可證與核定的計畫書,現場一切都拿來跟它比。設備汰換沒辦異動、製程調整沒改水措計畫、原物料換了沒更新廢清書,都是證載與現場的落差。總體檢會逐張核對證載內容,落差先分類為異動、變更或重辦,再排時程。
  • 專責與申報是最常見的制度性缺口:環保專責人員離職未在期限內報備、代理超過期限、定期檢測申報漏期、事業廢棄物月申報中斷、毒化物運作紀錄沒有按時申報,這些不涉及排放卻是高頻裁罰項目,因為查核只要看系統紀錄就能認定。年度顧問的核心工作,就是把這些時點放進行事曆並有人盯線。
  • 稽查演練把知識變成反應:稽查當天的應對決定了紀錄怎麼寫:核對人員身分、專人陪同、同步記錄與拍照、採樣留分樣、對稽查紀錄不符之處當場註記異議。年度顧問每年至少一次稽查演練,讓現場人員知道文件放哪裡、誰負責回答、哪些話不能隨口說,避免因為慌亂多出一條違規。

速查表

主管機關環境部主管水污、空污、廢棄物、毒化物、噪音、土壤與環保費七大系統法規;許可、稽查與裁處由各縣市環境保護局各業務科室執行。
法規依據水污、空污、廢棄物、毒化物、噪音、土壤六部母法與《空氣污染防制專責單位或專責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與《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各法之許可、專責、申報、紀錄與檢測義務一併核對。
誰要辦沒有專職環安人員、靠廠務兼辦環保的中小工廠;多廠區、多證照的企業集團;剛接手工廠、購併廠房或準備上架大型通路的經營者。
受理窗口與層級總體檢為本所顧問服務,不向機關送件;補救所需的異動、變更、展延與專責報備,向各縣市環境保護局各業務科室辦理。
審查期限文件審閱於廠外進行,現場僅需一到兩次走訪核對,不必停產;資料齊全的中型工廠通常數週內可拿到報告,急件先做第一級缺口快篩。
有效期與展延操作許可證5年、屆滿前3至6個月展延(空污法第30條);排放許可5年(水污法第15條);各線以展延窗口起始日而非到期日設提醒。
應備文件全部環保許可證與核定計畫書影本、最近兩年申報紀錄與檢測報告、廠區配置圖、製程流程與原物料清單、專責報備資料、歷次稽查裁處與改善回覆。
規費依據總體檢與年度顧問屬顧問服務,不涉機關規費;後續補救文件送件時,依各該法規與主管機關公告之規費收費標準另計。
線上系統或表單空污用固定污染源管理資訊系統、廢棄物用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化學物質用登錄平臺;起手式為新北市環保局工廠環保許可自我檢核表。
最常見退件原因證載內容多年未更新而與現場不符、專責人員空窗、申報漏期、各系統申報數據互相矛盾;限期改善下倉促送件,陷入退補循環。
前置與後續許可先做總體檢再辦文件;缺口分為會被罰、會被退、會被問三級,異動、變更、重辦、展延、專責報備與申報補正由本所各服務線承接。
偉騰承辦範圍七大系統全廠總體檢、許可證載與現場及申報的三向比對、缺口三級分類與補救時程表、年度申報行事曆代管、稽查演練與陪同。

辦理流程與時程

  1. 文件盤點審閱
  2. 現場核對走訪
  3. 跨系統比對
  4. 缺口三級分類
  5. 補救時程排定
  6. 年度顧問轉入
環保法遵總體檢辦理流程圖:文件盤點審閱、現場核對走訪、跨系統比對、缺口三級分類、補救時程排定、年度顧問轉入
環保法遵總體檢辦理流程圖(共 6 個階段)

法規依據(條號)

法規條號重點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30條公告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應取得許可證;許可證效期 5 年,屆滿前 3 至 6 個月申請展延。
水污染防治法第13條、第14條、第15條列管事業設立或變更前送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排放廢水須排放許可證或簡易排放許可文件;效期 5 年期滿前展延。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31條、第41條事業廢棄物自行、共同或委託許可機構清理;公告事業送清理計畫書並網路申報;受託清除處理者須取得許可。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30條製造或輸入達一定數量既有化學物質或新化學物質者應向環境部登錄,核准後始得製造輸入。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8條、第9條公告事業土地移轉、設立、變更經營者、變更用地或歇業前應提出土壤污染評估調查及檢測資料。
氣候變遷因應法第21條公告排放源應盤查溫室氣體排放量並登錄,達規模者經查驗機構查驗。
行政程序法第102條行政機關作成限制或剝奪人民自由或權利之行政處分前,除已依規定通知陳述意見或決定舉行聽證者外,應給予處分相對人陳述意見之機會。

環保法遵健檢六線檢核表

線別檢核項目法源系統
空氣是否屬公告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效期(5 年)與展延時點(屆滿前 3 至 6 個月);空污費每季申報;定期檢測與申報空氣污染防制法第 24 條、第 30 條;空氣污染防制費收費辦法第 3 條;檢測及申報管理辦法固定污染源管理資訊系統
水是否列管;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排放許可證或簡易排放許可文件效期 5 年;變更是否事前或事後 30 日內辦理;定期檢測申報水污染防治法第 13 條至第 15 條;審查管理辦法第 21 條、第 22 條水污染防治許可及申報系統(依環境部規定)
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是否核准且與現況一致;清除處理機構許可是否涵蓋種類;聯單與網路申報;有害廢棄物貯存 1 年限廢棄物清理法第 28 條、第 31 條、第 41 條;設施標準第 7 條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
化學物質新化學物質與既有化學物質登錄、年度申報;毒化物許可登記核可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 30 條化學物質登錄平臺
土壤地下水是否為公告事業;土地移轉、設立、變更、歇業前評估調查資料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 8 條、第 9 條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網
溫室氣體是否為公告排放源;盤查登錄與查驗;碳費申報氣候變遷因應法第 21 條、第 28 條環境部氣候變遷署系統

資料來源:空氣污染防制法 law.moj.gov.tw law.moj.gov.tw law.moj.gov.tw law.moj.gov.tw law.moj.gov.tw law.moj.gov.tw

官方書表、申辦入口與法規

費用怎麼組成

費用分兩塊:各線許可申請、展延與變更的規費依各該法規收費標準,空污費與碳費依收費辦法計算;本所六線法遵健檢、許可與義務行事曆建置、缺口改善路徑與稽查前自檢、陳述意見與訴願文件服務費於免費書面初判後依廠區數與許可張數報價,檢測與設備費由環境檢驗測定機構與廠商另計。

審查端觀點

  • 稽查機關到場的查核順序幾乎固定:先拿許可證與核定計畫書比對現場設備、製程與操作條件,再翻定期檢測申報、廢棄物申報聯單、專責人員報備與運作紀錄,最後把各系統的數據交叉比對,看物料、用水、能源、廢棄物的流向是否自洽。事業自己先用同一套順序看過一遍,稽查當天就不會有意外。
  • 審查端最在意的是「有沒有人在管」:紀錄是否連續、申報是否準時、證載是否跟著現場更新、缺失是否有改善紀錄。制度化的事業即使偶有缺失,機關也看得出是可改善的疏漏;制度缺席的事業,每一個小缺失都會被視為整體管理失能的證據。

常見錯誤與退件原因

  • 以為許可證都有、就是合規——證載內容多年未更新,稽查一比對現場就是未依許可內容操作
  • 專責人員離職後由廠務「先頂著」——超過報備與代理期限,被認定專責空窗按次處罰
  • 各系統申報由不同人各報各的——空污費、廢清書、水污申報數據互相矛盾,被抽查後全數重核
  • 只在被檢舉後才緊急補課——限期改善壓力下倉促送件,退補循環把時間耗光
  • 多廠區一套制度複製貼上——各廠許可條件不同,同一份 SOP 在某一廠就是違規

常見痛點

  • 環保的事全靠一位廠務,他一請假公司就不知道下一個申報日是哪天
  • 同業被重罰之後,老闆問「我們有沒有一樣的問題」,沒人敢回答
  • 許可證是十年前辦的,現在的設備跟證上寫的差很多
  • 集團有五個廠,每個廠自己一套做法,總部完全看不到風險
  • 準備上架大型通路或接國際訂單,對方要看環保合規證明

交付項目

  • 全廠環保總體檢報告(含缺口分級)
  • 補救時程表與責任分工
  • 許可證載落差對照表
  • 年度環保申報行事曆
  • 稽查應對手冊與演練紀錄
  • 年度法規變動影響摘要

建議準備文件

  • 全部環保許可證與核定計畫書影本
  • 最近兩年各項申報紀錄與檢測報告
  • 廠區配置圖、製程流程與原物料清單
  • 專責人員設置與異動報備資料
  • 歷次稽查紀錄、裁處書與改善回覆(如有)

法規依據

  • 《水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措施、許可、定期檢測申報與專責人員)
  • 《空氣污染防制法》(固定污染源許可、空污費、檢測申報與專責人員)
  • 《廢棄物清理法》(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申報、聯單與貯存清除處理)
  •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運作許可、紀錄申報、應變計畫)
  • 《噪音管制法》與《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管制區時段、公告事業調查義務)
  • 《空氣污染防制專責單位或專責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與《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專責設置、異動與代理)

細項業務全覽

  • 七大系統總體檢
  • 許可證載落差比對
  • 缺口三級分類
  • 補救時程表
  • 異動變更判定排程
  • 申報行事曆代管
  • 專責異動管理
  • 法規變動通知
  • 稽查演練
  • 稽查陪同
  • 集團多廠儀表板
  • 合規證明文件整備
  • 鄉鎮環保管制密度判讀
  • EMS 列管狀態查核

官方參考資料

全台在地辦理

常見問題

環保總體檢跟一般的環保顧問差在哪?

一般顧問多半接單辦文件,一張證一張證處理;總體檢是先不辦任何文件,用稽查機關的查核清單把七大系統一起看過,找出跨系統的矛盾與制度性缺口,分級之後再決定哪些要辦、先辦哪個。由前臺東縣環保局長帶隊,看的是機關到場會怎麼查,而不是業者自己覺得哪裡有問題。

總體檢要花多少時間?會影響生產嗎?

文件審閱在廠外進行,現場只需要一到兩次走訪核對設備與操作條件,不需要停產。時程主要取決於證照張數與紀錄完整度,資料齊全的中型工廠通常數週內可以拿到報告。急件(例如已收到稽查通知或限期改善)會先做第一級缺口的快篩,其餘再補。

檢出缺口之後,補救也是你們做嗎?

是。總體檢報告會把缺口分為會被罰、會被退、會被問三級並排出時程,補救所需的異動、變更、展延、專責報備、申報補正等文件由本所各服務線承接,客戶可以選擇全包或只委託其中幾項。年度顧問則負責把補完之後的狀態維持下去。

年度顧問具體做什麼?

四件事:代管全廠環保申報行事曆並在每個時點前通知與備料;追蹤專責人員設置與異動、許可證效期與展延窗口;追蹤法規與標準變動,評估對貴廠的影響並通知;每年至少一次稽查演練與必要時的稽查陪同。

目的是讓合規有人負責、有紀錄可查,不再依賴某一位員工的記憶。

集團多廠區可以一起做嗎?

可以,而且更需要。各廠許可條件、所在縣市環保局的作法與產業聚落的稽查重點都不同,總部用同一套 SOP 管理反而是風險來源。本所會以同一套查核框架分廠體檢,再彙整成集團儀表板,讓總部看得到各廠的缺口等級與補救進度。

總體檢與年度顧問怎麼收費?

費用於了解廠況後個別說明,不公開於網站。總體檢的工作量取決於證照張數、製程複雜度與廠區數量,年度顧問則依納管的系統數量與申報頻率而異,沒看過資料就報的數字沒有意義。初次資料判讀與缺口方向的初判屬免費書面初判範圍,看完再談委任。

已經被檢舉、稽查在路上了,還來得及做總體檢嗎?

來得及,但順序會變。

先做第一級缺口快篩與稽查當天的應對準備,把會被開單的項目在稽查前能補的先補、不能補的準備好說明與改善計畫;稽查之後再依稽查紀錄完成全廠總體檢,把這次的缺口與其他潛在問題一起排進補救時程。

檢舉應對本身由本所環保檢舉與稽查應對服務承接。

法規沒有強制做環保總體檢,不做會有什麼風險?

法規確實沒有要求事業委託環保法遵顧問做總體檢,但水污、空污、廢棄物、毒化物、噪音、土壤與環保費七個系統各有許可、專責、申報、紀錄與檢測義務,多數裁罰不是不懂法規,而是證載過時、專責空窗、申報漏期、紀錄斷線這類制度性缺口,稽查一比對系統紀錄就成立。

總體檢用稽查機關的查核順序把七條線放在同一張表上盯,缺口依會被罰、會被退、會被問三級排出補救時程。想知道自家廠有多少缺口,加 LINE 傳許可證與最近兩年申報紀錄,本所先做書面初判。

做工廠環保健檢要先準備哪些文件與紀錄?

要備齊的是:全部環保許可證與核定計畫書影本、最近兩年各項申報紀錄與檢測報告、廠區配置圖、製程流程與原物料清單、專責人員設置與異動報備資料,以及歷次稽查紀錄、裁處書與改善回覆。

工廠環保健檢的第一步是文件盤點審閱,許可證載是所有比對的基準,資料齊全的話,現場只需一到兩次走訪核對設備與操作條件,不必停產。文件不齊也可以先送,偉騰會在書面初判時列出缺漏清單,再依缺口分級排補救順序。

環保法遵總體檢的七大系統是指哪些?

七大系統是水污、空污、廢棄物、毒化物、噪音、土壤與環保費申報,依據分別是水污染防治法、空氣污染防制法、廢棄物清理法、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噪音管制法與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專責人員則依空污、水污各領域的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設置與異動。

單線看都過得去,放在一起才會發現空污費申報的溶劑用量對不上廢溶劑聯單、水污費排放水量對不上用水紀錄。環保總體檢的價值就在跨系統比對,本所會先以書面初判確認貴廠納管哪幾條線,再排全廠體檢。

許可證載內容與現場設備不符,要辦異動還是變更?

要看落差的性質,可能是異動、變更或重辦,不能一概而論。

稽查人員手上的第一份文件就是許可證與核定計畫書,設備汰換沒辦異動、製程調整沒改水措計畫、原物料換了沒更新廢清書,都屬於證載與現場的落差,是送件會被退的第二級缺口,稽查一比對現場就會被認定未依許可內容操作。

環保法遵顧問會逐張核對許可證載內容,先把落差分類為異動、變更或重辦,再排時程送件、補正到核定,並在總體檢報告附上證載落差對照表。

環保稽查到場後,最常直接開單的缺口是哪些?

最常見的是第一級缺口:無證操作、專責空窗、申報逾期與貯存超期,稽查人員只要調系統紀錄就能認定。

其中環保專責人員離職未在期限內報備、代理超過期限、定期檢測申報漏期、事業廢棄物月申報中斷、毒化物運作紀錄未按時申報,是不涉及排放卻高頻裁罰的項目,依據分別在水污染防治法、空氣污染防制法、廢棄物清理法與各領域的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

年度環保顧問就是把這些時點放進申報行事曆並有人盯線,每年至少一次稽查演練。

環保法遵健檢會查哪些項目?

六條線逐一對照法規與現場。空氣:是否屬空氣污染防制法第 24 條公告固定污染源、許可證效期與屆滿前 3 至 6 個月的展延時點(第 30 條)、每季空污費申報與定期檢測申報。水:水污染防治法第 13 條措施計畫、第 14 條排放許可、第 15 條 5 年效期,以及製程或水量變更是否依審查管理辦法辦理。

廢棄物:廢棄物清理法第 31 條清理計畫書與現況是否一致、第 41 條受託機構許可是否涵蓋種類、聯單與申報、有害廢棄物貯存不逾 1 年。化學物質: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 30 條登錄與年度申報。

土壤: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 8 條、第 9 條公告事業的評估調查時點。溫室氣體:氣候變遷因應法第 21 條盤查登錄。新北市環保局的「工廠應取得環保許可文件自我檢核表」是很好的起手式,健檢的產出是一張有到期日與負責人的行事曆。

工廠環保許可到期怎麼追?

先把每張許可的三個日期抓出來:核發日、效期屆滿日、法定展延窗口。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 30 條規定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效期 5 年,應於屆滿前 3 至 6 個月申請展延;水污染防治法第 15 條排放許可證與簡易排放許可文件效期 5 年,期滿前依審查管理辦法展延;毒化物許可、環境檢驗測定機構許可等各有效期與展延窗口。

逾期未申請展延即失效,重新申請的審查期間內不得操作或排放,所以行事曆要以「展延窗口開始日」而不是「到期日」為提醒點,並往前預留檢測與補正時間。再把週期性義務排進去:空污費每季(收費辦法第 3 條)、水污定期檢測申報、廢棄物每批聯單與網路申報(廢棄物清理法第 31 條)、化學物質每年 4 月 1 日至 9 月 30 日申報。承辦離職是最常見的斷點,帳號、密碼與行事曆要落在制度而不是個人。

環保稽查前要準備什麼?

三件事。一、文件到位:各線許可證正本或影本、最近一期申報與檢測報告、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與聯單、防制設備操作紀錄與維護紀錄、專責人員設置核定文件,全部放在同一個稽查資料夾。二、現場與文件一致:許可證記載的製程、原料、排放口、防制設備要與現場相同,變更未辦異動是最常被開的缺失;有害廢棄物容器標示與貯存日期、油水分離與洗車設備運轉、堆置覆蓋狀況要先自檢。

三、程序權利:稽查後若有缺失,環保局依各法限期改善並可能裁處,依行政程序法第 102 條處分前應給予陳述意見機會,收到通知後在期限內以書面提出事實與改善證明,不服處分再依訴願法於法定期間內提起訴願。

健檢報告會把每條線的缺口、法源、期限與負責人列成表,稽查前照表補齊。

聯絡偉騰開發興業

統一編號:90801410|LINE:加 LINE「偉騰開發」傳資料(免費書面初判;初判後再約時間細談;謝清泉 總經理主持)|營業時間:週一至週五 09:00–18:00。 創辦人謝清泉為前臺東縣環境保護局局長、前臺東地檢署檢察事務官、前臺東縣政府消費者保護官,中央警察大學法律學研究所畢業,具地政士與不動產經紀人國家證照。服務全台 22 縣市——任何業務直接聯絡偉騰,全台各地均有配合團隊,可安排專人親臨現場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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