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教場所認證代辦:環教認證・環境教育設施場所・環教人員認證
定義:環境教育設施場所認證是場域、課程與人員經環境部審查後可提供法定環教時數的資格。
把門票變學費:環教認證讓你的場域接住每年四小時的法定人潮。
全國公部門與學校每人每年四小時環境教育的法定需求,只有通過認證的設施場所接得住——農場、園區、工廠觀光化的下一步就是環教場域。偉騰統籌場所認證與人員認證的整套申請,全台受理。
重點速覽
偉騰開發興業有限公司(前臺東縣環境保護局局長謝清泉主持,統一編號 90801410)承辦全台 22 縣市(含離島),各縣市均有配合團隊就近現勘與送件的環境教育場所與人員認證,全台各縣市均可受理,先以文件與現況照片做免費書面初判,帶著初判結果約時間細談。
- 服務項目
- 環境教育場所與人員認證:
- 環教設施場所認證
- 環境教育人員認證
- 環教課程方案設計
- 環教教案撰寫
- 場域環教資源盤點
- 環教認證展延評鑑
- 環教人員研習時數
- 機關學校課程對接
- 承辦公司
- 偉騰開發興業有限公司(偉騰、偉騰開發;前臺東縣環境保護局局長謝清泉主持)
- 服務範圍
- 全台 22 縣市(含離島),各縣市均有配合團隊就近現勘與送件
- 法規依據
- 《環境教育法》
- 《環境教育法施行細則》
- 《環境教育設施場所認證及管理辦法》
- 《環境教育人員認證及管理辦法》
- 《環境教育機構認證及管理辦法》
- 應備文件
- 場域現況與資源照片
- 既有導覽或課程內容(如有)
- 人員名單與學經歷
- 營運模式與目標客群
- 常見退件與誤判
- 把導覽詞換標題就送審;場域主題塞好塞滿;環教人員全靠外聘兼任
- 諮詢方式
- 加 LINE「偉騰開發」傳地號、公文或現況照片,先做免費書面初判,初判後再約時間細談。
環教認證回答的是一個市場問題:機關、公營事業與學校每人每年四小時的環境教育時數,原則上要在通過認證的設施場所、或由認證人員執行的課程完成——《環境教育法》創造的法定內需,只有持證場域接得住。
分流也單純:場域走場所認證、人走人員認證,兩證串起來才是完整的接團資格。
落選的主因從來不是場域不夠美,而是把觀光導覽誤當環境教育——委員審的是教育專業:學習目標、教案結構、對象分級與評量設計,導覽詞換個封面送審,第一輪書審就現形。另一個盲點是人:試教時對主題的掌握深度與臨場調整能力,比場域的硬體投資更能左右給證與否。
偉騰把認證當內容工程承作:場域可教資源盤點與主題定位、具環教專業的課程方案設計、人員依學歷、經歷、專長、薦舉、考試、訓練六管道對表選路,送審文件與實地審查、試教演練一路陪同到給證,之後的評鑑展延與機關對接不缺席。
由前臺東縣環保局長創辦的團隊,環教體系的審查語言是我們的日常。
LINE 諮詢
把環教場所認證的資料傳過來,先免費書面初判。
- 傳什麼
- 地號或地籍謄本手機拍照即可
- 現場照片或位置圖看得出現況就好
- 公文、裁處書或既有文件若有
- 多久回
- 週一至週五 09:00–18:00 依序回覆;LINE 全天可傳資料
- 下一步
- 免費書面初判
- 約時間細談
- 委任代辦
先傳資料做初判,需要時再約時間細談
服務重點
- 教案專業度就是通過率:課程方案要有學習目標、教案結構、對象分級與評量設計,這是《環境教育設施場所認證及管理辦法》審查的核心文件。教育專業的完整度,決定書審能不能走到實地審查那一關。
- 選對管道,少繞數月:人員認證有學歷、經歷、專長、薦舉、考試、訓練六條路,條件與時程差很多——有相關年資者走經歷管道最快,素人以訓練管道最穩。先對表個人條件再啟動,省下的往往是數月。
- 主題定位寧深勿廣:場域資源盤點的目的,是找出撐得起系統化課程的核心環境主題——生態、水資源、能源或農業文化;貪多求全只會讓委員看不出教育定位,深挖單一主題的申請反而更會過。
- 試教是實地審查的主戰場:實地審查看的是人與課的真實互動:人員對主題的掌握、對不同年齡對象的即場調整,委員在試教現場逐項檢視。照審查情境彩排、安全管理與動線同步備妥,硬體只是配角。
- 拿證只是通路經營的起點:機關學校的四小時時數是真實預算,但不會自動上門——課程上架環教平台、對接鄰近機關學校窗口、設計半日與一日套裝方案,營運節奏決定變現速度,也累積評鑑展延要看的紀錄。
速查表
| 主管機關 | 《環境教育法》中央主管機關為環境部;設施場所由環境部認證(第14條);人員與機構認證由中央主管機關及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辦理(第10條)。 |
|---|---|
| 法規依據 | 《環境教育法》及其施行細則、《環境教育設施場所認證及管理辦法》、《環境教育人員認證及管理辦法》、《環境教育機構認證及管理辦法》。 |
| 誰要辦 | 想接住機關學校每人每年四小時環境教育時數的休閒農場、觀光工廠與生態園區經營者;想取得環教人員資格的解說員與退休教師。 |
| 受理窗口與層級 | 場所認證向環境部提出,經書面審查、實地審查(含試教)後給證;人員認證依學歷、經歷、專長、薦舉、考試、訓練六管道對表後送件。 |
| 審查期限 | 場所認證收件次日起3個月內審查、延長合計不逾6個月(場所辦法第6條);人員認證7日程序審查、3個月內完成(人員辦法第11、12條)。 |
| 有效期與展延 | 均5年,屆滿前3至6個月展延(場所辦法第9條、人員辦法第15條);人員展延須研習15小時含法規3小時;場所第3年評鑑(第15條)。 |
| 應備文件 | 場域現況與資源照片、既有導覽或課程內容、人員名單與學經歷、營運模式與目標客群;送審核心為含學習目標、教案與評量的課程方案及安全計畫。 |
| 規費依據 | 審查費與展延審查費依環境教育設施場所認證及管理辦法、環境教育人員認證及管理辦法明定;薦舉申請免審查費(人員辦法第11條)。 |
| 線上系統或表單 | 環境教育認證系統線上申請;申請須知、下載專區與相關法規同站;認證場所名單於系統查詢;每季網路申報成果(場所辦法第13條)。 |
| 最常見退件原因 | 把導覽詞換標題就送審、場域主題塞滿致教育定位模糊、環教人員全靠外聘兼任被質疑量能、試教未經演練致對象分級調整失靈。 |
| 前置與後續許可 | 前置:場域合法基礎(如休閒農場許可)、環教資源盤點與主題定位、人員認證並行啟動。後續:課程上架、機關學校對接、營運紀錄累積與展延評鑑。 |
| 偉騰承辦範圍 | 場域可教性盤點與主題定位、課程方案與教案設計、人員認證管道規劃、送審文件備件、實地審查與試教陪同,到給證後的評鑑展延與機關對接輔導。 |
辦理流程與時程
- 場域盤點:環教資源與主題定位評估,可教性先驗證。
- 內容工程:課程方案教案設計,人員認證管道並行。
- 認證審查:申請文件送審,實地審查與試教陪同。
- 營運變現:課程上架、機關對接與評鑑展延管理。
法規依據(條號)
| 法規 | 條號 | 重點 |
|---|---|---|
| 環境教育法 | 第10條、第14條、第19條 | 中央主管機關及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辦理機構與人員認證,人員得依學歷、經歷、專長、薦舉、考試或訓練申請;環境部對設施場所辦理認證;機關學校等每年每人 4 小時以上環境教育。 |
| 環境教育設施場所認證及管理辦法 | 第4條、第6條、第9條、第13條、第15條 | 檢具申請書、權利與設立營運證明、計畫書向環境部申請;3 個月內審查、延長合計不逾 6 個月;效期 5 年、屆滿前 3 至 6 個月展延;每季網路申報成果;第 3 年評鑑。 |
| 環境教育人員認證及管理辦法 | 第4條、第10條、第11條、第12條、第15條 | 學歷管道須修畢環境相關領域 24 學分含核心科目 6 學分;受理後 7 日程序審查、3 個月內完成得延 3 個月一次;效期 5 年,展延需研習 15 小時含 3 小時法規或政策。 |
環境教育設施場所認證:文件、審查、效期、評鑑
| 項目 | 規定 | 法源 |
|---|---|---|
| 申請文件 | 申請書;設施場所所有權、管理權或使用權證明;依法須設立登記者之核准證明;依法須營運許可者之許可證明;計畫書(環境現況與自然、人文特色主題、環境教育專業人力、課程方案等) | 環境教育設施場所認證及管理辦法第 4 條 |
| 受理機關 | 向中央主管機關環境部提出,於環境教育認證系統線上辦理 | 同辦法第 4 條;環境教育法第 14 條 |
| 審查期限 | 收到申請文件及審查費次日起 3 個月內完成;必要時延長,合計不逾 6 個月;補正日數不計入 | 同辦法第 6 條 |
| 認證效期 | 5 年;屆滿前 3 至 6 個月檢具申請書、經營管理規劃、最近一次評鑑建議回覆表申請展延,每次 5 年;依期申請者審查期間得依原認證內容辦理 | 同辦法第 9 條 |
| 成果申報 | 每季以網路傳輸申報前一季環境教育執行成果 | 同辦法第 13 條 |
| 評鑑 | 通過認證或展延當年起算第 3 年實施評鑑,受評單位提出自評報告 | 同辦法第 15 條 |
資料來源:環境教育設施場所認證及管理辦法第 4 條、第 6 條、第 9 條、第 13 條、第 15 條 law.moj.gov.tw neecs.moenv.gov.tw
環境教育人員認證六管道與應附文件
| 管道 | 應附文件 | 法源 |
|---|---|---|
| 學歷 | 學位證書及學分證明;須修畢環境相關領域課程 24 學分以上,含 3 個核心科目 6 學分以上(行政人員);申請專業領域各 18 學分以上(教學人員) | 環境教育人員認證及管理辦法第 4 條、第 10 條 |
| 經歷 | 教學、工作年資或志願服務證明文件 | 同辦法第 5 條、第 10 條 |
| 專長 | 著作或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 同辦法第 6 條、第 10 條 |
| 薦舉 | 推薦書及敘明受薦舉者具體事蹟之說明文件;薦舉取得者免審查費且認證無效期限制 | 同辦法第 7 條、第 10 條、第 11 條、第 15 條 |
| 考試 | 依第 8 條規定之考試及格證明 | 同辦法第 8 條、第 10 條 |
| 訓練 | 依第 9 條規定完成環境教育人員訓練之證明 | 同辦法第 9 條、第 10 條 |
| 審查與效期 | 受理後 7 日內程序審查;收到審查費次日起 3 個月內完成,得延長 3 個月一次;效期 5 年,屆滿前 3 至 6 個月展延,須研習 15 小時以上含 3 小時環境教育法規或政策 | 同辦法第 11 條、第 12 條、第 15 條 |
資料來源:環境教育人員認證及管理辦法第 4 條、第 10 條至第 12 條、第 15 條 law.moj.gov.tw 10 條 law.moj.gov.tw
官方書表、申辦入口與法規
- 申辦入口:環境部 環境教育認證系統(環境部)
- 官方說明:環境教育認證系統 設施場所認證申請須知(環境部)
- 申請書表:環境教育認證系統 下載專區(申請書表)(環境部)
- 法規條文:環境教育認證系統 相關法規(環境部)
- 查詢系統:環境教育認證系統 環境教育設施場所查詢(環境部)
- 法規條文:環境教育法(全國法規資料庫)(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 法規條文:環境教育設施場所認證及管理辦法(全國法規資料庫)(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 法規條文:環境教育人員認證及管理辦法(全國法規資料庫)(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費用怎麼組成
費用分三塊:設施場所認證審查費與展延審查費依環境教育設施場所認證及管理辦法,人員認證審查費與展延審查費依環境教育人員認證及管理辦法,薦舉申請者免審查費;場域整備、教案設計與人員訓練費用依實際項目計價;本所可教性盤點、課程方案與教案設計、送審與實地審查陪同、展延評鑑輔導服務費於免費書面初判後依場域規模與人員數報價。
審查端觀點
- 環教審查的核心提問是「教育性在哪裡」:委員要看的是學習目標、教學設計與評量的專業結構——把導覽詞換個標題就送審的申請,在第一輪書審就會現形。
- 實地審查的隱形考點是「人」:試教時人員對主題的掌握深度、對不同年齡對象的調整能力,比場域的硬體投資更能說服委員給證。
常見錯誤與退件原因
- 把導覽詞換標題就送審——書審第一輪退件,教育專業空白直接曝光
- 場域主題塞好塞滿——定位模糊,委員看不出教育核心,評價反而更低
- 環教人員全靠外聘兼任——量能穩定性被質疑,成為審查保留意見
- 試教沒經演練就上場——對象分級調整失靈,實地審查當場失分
- 拿到認證不經營通路——時數人潮流向別家,展延評鑑也繳不出營運紀錄
常見痛點
- 我的農場風景很好,但我說不出這裡「可以教什麼」。
- 教案設計完全外行,寫出來的東西連自己都心虛。
- 想拿環教人員資格,六種管道看得我眼花撩亂。
- 認證掛在牆上快兩年,機關團體客卻還是零零落落。
- 評鑑年就要到了,營運紀錄東缺西漏不知怎麼補。
交付項目
- 場域評估與定位報告
- 課程方案與教案文件
- 場所認證證書
- 人員認證完成證明
建議準備文件
- 場域現況與資源照片
- 既有導覽或課程內容(如有)
- 人員名單與學經歷
- 營運模式與目標客群
法規依據
- 《環境教育法》
- 《環境教育法施行細則》
- 《環境教育設施場所認證及管理辦法》
- 《環境教育人員認證及管理辦法》
- 《環境教育機構認證及管理辦法》
細項業務全覽
- 環教設施場所認證
- 環境教育人員認證
- 環教課程方案設計
- 環教教案撰寫
- 場域環教資源盤點
- 環教認證展延評鑑
- 環教人員研習時數
- 機關學校課程對接
- 環教場所安全計畫
- 試教演練輔導
- 環教標案投標文件
- 部落環教場域輔導
全台在地辦理
- 台北環教場所認證代辦
- 新北環教場所認證代辦
- 桃園環教場所認證代辦
- 新竹環教場所認證代辦
- 苗栗環教場所認證代辦
- 台中環教場所認證代辦
- 彰化環教場所認證代辦
- 南投環教場所認證代辦
- 雲林環教場所認證代辦
- 嘉義環教場所認證代辦
- 台南環教場所認證代辦
- 高雄環教場所認證代辦
- 屏東環教場所認證代辦
- 宜蘭環教場所認證代辦
- 基隆環教場所認證代辦
- 花蓮環教場所認證代辦
- 台東環教場所認證代辦
- 澎湖金馬環教場所認證代辦
常見問題
觀光工廠已經有導覽團隊,還要整套重做嗎?
要轉譯,不必重來:導覽素材是好原料,但得重組成有學習目標、教學活動與評量的教案結構,並依對象分級出不同版本;既有團隊可規劃銜接人員認證。本所先評估現有內容與認證標準的差距,能沿用的絕不重做,缺的才補。
整個場所認證流程走完通常要多久?
用階段看比用月份看實際:場域盤點與課程設計的速度取決於資源整備度,送審後的書審、實地審查與補正節奏由審查會期決定。經驗上「課程方案一次到位」是最大的時間槓桿,本所的前置設計就是為了避免重審輪迴。
輔導的費用怎麼談?
依場域規模、課程方案數與人員認證人數,在了解現況後個別說明,不公開於網站——每個場域的資源整備度落差太大,公版報價不負責任。認證程序的法定規費依公告辦理,輔導範圍與分工在委任前白紙黑字列明。
一定要先有認證人員,場所案才能送嗎?
場所認證審查涵蓋課程方案、場域資源與人員量能三個面向,人員是必要拼圖——實務上雙軌並行最省時:場域盤點與課程設計進行的同時,人員依最短管道啟動認證,兩案時程互相咬合。本所會把並行排程一次排定。
部落或社區型的場域也適合申請嗎?
適合,文化與土地知識正是環教的優勢主題:部落的自然資源利用、農業文化與地景知識,都能發展成有辨識度的課程方案。東部場域是本所的主場,人員培力與課程共作的輔導模式,全台場域同樣適用。
休閒農場再加環教認證,會不會兩頭忙不完?
兩案合併規劃反而省工:休閒農場許可解決場域與設施的合法基礎,環教認證打開機關學校的平日團體市場,文件與動線可以共用設計。假日散客加平日團體,營運曲線才會平滑——先後順序由本所依您的現況排定。
沒拿到環教場所認證,能接機關學校的四小時環教課嗎?
原則上接不住。依《環境教育法》,機關、公營事業與學校每人每年四小時的環境教育時數,原則上要在通過認證的環境教育設施場所、或由認證人員執行的課程完成,這筆法定內需只有持證場域接得住。
分流很單純:場域走場所認證、人走人員認證,兩證串起來才是完整的接團資格。先把場域現況照片、既有導覽內容與人員名單傳給本所,偉騰會回覆可教性盤點與雙認證路徑建議,再決定先送哪一案。
申請環教場所認證要準備哪些文件與課程方案?
核心文件是課程方案,必須有學習目標、教案結構、對象分級與評量設計,這是《環境教育設施場所認證及管理辦法》審查的重點,也是書審能不能走到實地審查的關鍵。
審查涵蓋課程方案、場域資源與人員量能三個面向,所以還要備妥場域資源盤點、環教人員名單與學經歷、安全管理與動線規劃。第一次諮詢只需傳場域現況與資源照片、既有導覽或課程內容、人員名單與營運模式,本所先做差距評估,能沿用的沿用,缺的才補寫教案。
環教人員認證有哪六種管道,怎麼選最適合的?
依《環境教育人員認證及管理辦法》,人員認證分學歷、經歷、專長、薦舉、考試、訓練六條路,條件與時程差很多。有相關年資的解說員或退休教師走經歷管道時程最短,完全沒有基礎的素人以訓練管道最穩,選錯管道往往多繞數月;而場所案審查又把人員量能列為必要拼圖,全靠外聘兼任會被寫進保留意見。本所會先對表每位人員的學經歷,排出各自的認證路徑,並與場所認證雙軌並行,讓兩案時程互相咬合。
環教場所認證拿到後,評鑑與展延要準備什麼?
拿證只是通路經營的起點,評鑑展延看的是持續營運的紀錄。依《環境教育設施場所認證及管理辦法》,認證後仍有評鑑與展延程序,常見失分是拿到認證卻不經營通路,機關學校的時數人潮流向別家,評鑑年到了才發現營運紀錄東缺西漏。建議從掛牌第一天就把環教課程上架環教平台、對接鄰近機關學校窗口、設計半日與一日套裝方案,本所可代為建置安全管理與營運制度,並在評鑑前整理紀錄、辦理展延。
環教場所認證第一輪書審最常被退件的原因是什麼?
最常見的是把導覽詞換個標題就送審。
委員審的是教育專業:學習目標、教案結構、對象分級與評量設計,導覽詞沒有這些結構,第一輪書審就會現形;其次是場域主題塞好塞滿,委員看不出教育核心,評價反而更低;再來是環教人員全靠外聘兼任,量能穩定性被質疑而留下保留意見。
被退件後不必重來,本所會逐條對照審查意見補正教案、把主題收斂到單一核心,並在實地審查前安排試教演練,讓補正一次做到位。
如何申請環境教育場域認證?
依環境教育法第 14 條由環境部辦理設施場所認證,程序寫在環境教育設施場所認證及管理辦法。
第 4 條要求檢具申請書、場所所有權或管理權或使用權證明、依法須設立登記或營運許可者的證明,以及計畫書(環境現況與自然或人文特色主題、環境教育專業人力、課程方案等),透過環境教育認證系統線上送件,申請須知與書表在系統的申請須知頁與下載專區。
環境部自收到文件與審查費次日起 3 個月內完成審查,必要時延長但合計不逾 6 個月(第 6 條),期間會安排實地審查與試教。通過後效期 5 年(第 9 條),每季網路申報成果(第 13 條),第 3 年接受評鑑(第 15 條)。場地本身的合法性(如休閒農場許可)是前提,第 4 條明列營運許可證明。
請問環境教育人員認證需要多少時間?
法定期限在環境教育人員認證及管理辦法:核發機關受理後 7 日內程序審查,文件符合者通知繳納審查費(薦舉申請與學校指定人員免繳)並限期補正(第 11 條);自收到審查費次日起 3 個月內完成認證,必要時得延長 3 個月且以一次為限,補正日數不計入(第 12 條)。
所以順利案約 3 個月、複雜案最長約 6 個月加補正時間。
前段準備時間依管道差異大:學歷管道要先湊齊環境相關領域 24 學分含核心科目 6 學分(第 4 條);訓練管道要先完成環境教育人員訓練課程(第 9 條);經歷、專長管道則看年資與著作證明是否齊備(第 10 條)。
取得後效期 5 年,屆滿前 3 至 6 個月申請展延並附研習 15 小時證明(第 15 條)。
環境教育講師 如何 認證?
「環境教育講師」在法規上就是環境教育人員,依環境教育法第 10 條得以學歷、經歷、專長、薦舉、考試或訓練六種管道向核發機關申請認證,細節在環境教育人員認證及管理辦法。
想以教學為主的人申請「環境教育教學人員」:學歷管道須修畢環境相關領域課程 24 學分以上(含核心科目 6 學分)且申請的專業領域各 18 學分以上(第 4 條);經歷管道附教學、工作年資或志願服務證明;專長管道附著作;訓練管道先完成環境教育人員訓練(第 9 條)。
應附文件依第 10 條逐管道列明,送件後 7 日程序審查、3 個月內完成(第 11 條、第 12 條)。取得後可在認證設施場所或環境教育機構授課,5 年一展延並累積 15 小時研習(第 15 條)。
請問環境教育認證課程有哪些?
「認證課程」有兩層意思。
一是機關、公營事業、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與政府捐助超過一定比例的財團法人,依環境教育法第 19 條每年所有員工、教師、學生須參加 4 小時以上環境教育,方式包含課程、演講、討論、網路學習、體驗、參訪等,到認證的環境教育設施場所參加課程方案是常見做法,場所名單可在環境教育認證系統查詢。
二是想取得環境教育人員資格者,依環境教育人員認證及管理辦法第 9 條的訓練管道完成環境教育人員訓練課程,或依第 4 條學歷管道修習環境相關領域 24 學分(含 3 個核心科目 6 學分);人員取得認證後每 5 年展延一次,須累積 15 小時研習且含 3 小時環境教育法規或政策(第 15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