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農地注意事項:買農地體檢・農地買賣法規・農地可以蓋農舍嗎
定義:買農地前法規體檢是簽約前逐項核對分區編定、套繪、違規、農舍與農保資格及稅務路徑的檢查。
簽約前先驗地,別把別人的違規和套繪買回家
農地成交後才發現套繪管制、違規堆置或分區不能蓋農舍,價金付了就難回頭。偉騰開發興業由前臺東縣環境保護局局長領軍,在簽約前把分區編定、容許使用、套繪、稽查紀錄、農舍與農保資格、稅務路徑、共有與租約六大面向逐項驗證,交付書面體檢報告與可寫進契約的談判條件。
重點速覽
偉騰開發興業有限公司(前臺東縣環境保護局局長謝清泉主持,統一編號 90801410)承辦全台 22 縣市(含離島),各縣市均有配合團隊就近現勘與送件的買農地前法規體檢與資格規劃,全台各縣市均可受理,先以文件與現況照片做免費書面初判,帶著初判結果約時間細談。
- 服務項目
- 買農地前法規體檢與資格規劃:
- 分區編定核對
- 容許使用項目比對
- 農舍套繪查證
- 登記簿註記調閱
- 既有設施合法性
- 違規稽查紀錄
- 農舍資格預審
- 農保資格預審
- 承辦公司
- 偉騰開發興業有限公司(偉騰、偉騰開發;前臺東縣環境保護局局長謝清泉主持)
- 服務範圍
- 全台 22 縣市(含離島),各縣市均有配合團隊就近現勘與送件
- 法規依據
- 《農業發展條例》(耕地定義、第16條分割限制、第18條農舍、第37條至第39條移轉稅務與農用證明)
- 《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認定及核發證明辦法》(農用證明的認定基準、不得認定情形、實地勘查與 6 個月效期)
- 《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農舍申請人資格、不得申請農舍之土地、套繪管制與解除)
- 《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使用分區與用地別、附表一容許使用項目、變更編定與違規檢查)
- 《農民健康保險條例》(農保加保資格兩軌與投保單位)
- 應備文件
- 土地登記謄本與地籍圖謄本
- 地號清單與現場照片
- 買方戶籍資料與農保加保狀態
- 既有設施的容許同意書或建照
- 共有人名單與租約
- 分管約定
- 常見退件與誤判
- 只看謄本寫農牧用地就簽約,沒查使用分區;相信賣方說鐵皮倉庫「以前都這樣用」;沒調土地登記簿註記就買了曾配建農舍的地
- 諮詢方式
- 加 LINE「偉騰開發」傳地號、公文或現況照片,先做免費書面初判,初判後再約時間細談。
買農地最貴的錯誤發生在簽約前。謄本寫「農牧用地」,不代表能蓋農舍、能不課徵土地增值稅。
依《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特定農業區、一般農業區、山坡地保育區、森林區的農牧用地才是耕地,都市計畫農業區則是農業用地而非耕地,分割、農舍與稅務走的路完全不同。本服務在付訂金前替你先把這條路走一遍。
體檢分六面向:
- 分區編定與《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附表一容許項目;
- 農舍套繪管制與既有設施的合法文件;
- 鄉(鎮、市、區)公所的稽查與違規紀錄;
- 買方的農舍與農民健康保險資格;
- 不課徵土地增值稅與承受後的追課風險;
- 共有人結構與租約。
每項都比對現場、謄本與機關文件,不靠口頭保證。
體檢的產出是一份書面報告加一組談判條件:哪些缺陷可以用價金反映、哪些要求賣方在過戶前處理完、哪些是法規上補不了的死路,逐條寫清楚讓你帶上談判桌。若決定成交,移轉登記由本所土地登記代理與產權移轉服務接手。本服務只做一件事:在你付錢前,把風險攤在桌上。
LINE 諮詢
把買農地注意事項的資料傳過來,先免費書面初判。
- 傳什麼
- 地號或地籍謄本手機拍照即可
- 現場照片或位置圖看得出現況就好
- 公文、裁處書或既有文件若有
- 多久回
- 週一至週五 09:00–18:00 依序回覆;LINE 全天可傳資料
- 下一步
- 免費書面初判
- 約時間細談
- 委任代辦
先傳資料做初判,需要時再約時間細談
服務重點
- 先分清耕地與農業用地:《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的耕地只限特定農業區、一般農業區、山坡地保育區、森林區的農牧用地,第16條 0.25 公頃分割限制只管耕地;都市計畫農業區是農業用地而非耕地。體檢第一步先核對分區、用地別與《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附表一容許項目。
- 套繪管制是最常漏看的雷:依《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第12條,農舍建照核發後,提供興建的所有地號都會送地政機關在土地登記簿註記並列入套繪管制,未解除不得分割。賣方的地若曾配給別人的農舍,你買到的就是被綁住的地。體檢會核對註記與套繪狀態,並判斷能否依第12條第3項解除。
- 農舍資格買方自己也要過關:《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第2條:申請人已成年、戶籍與農地同一直轄市或縣(市)且土地取得與戶籍登記均滿 2 年、該筆農地不小於 0.25 公頃、無自用農舍;農民身分依第3條之1認定。地合格、人不合格,農舍照樣蓋不成,體檢會同步排出買方資格時程。
- 不課徵土增稅是申請制:《農業發展條例》第37條:作農業使用的農業用地移轉給自然人,得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須檢附有效期限 6 個月的農用證明。承受人被查獲未農用且未依限恢復,再移轉時要課徵。體檢先預判能否通過農用認定,並把賣方取證寫進條件。
- 審查端看的是現場不是謄本:《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認定及核發證明辦法》第5條列四種整筆不得認定情形:設施或農舍超建或未依核定用途、阻斷排灌水、現場有砂石、廢棄物、柏油、水泥。第10條實地勘查以一次為限,一次沒過就得重新申請。體檢就是先用審查小組的眼睛走一遍現場。
速查表
| 主管機關 | 體檢不經機關審查;涉及的主管機關為直轄市、縣(市)政府農業與地政單位、鄉(鎮、市、區)公所、地政事務所,農保資格由戶籍所在地基層農會審查。 |
|---|---|
| 法規依據 | 《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第16條、第18條、第37條,《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第2條、第12條,《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附表一。 |
| 誰要辦 | 準備買第一塊農地想蓋農舍的家庭、看中共有或有租約農地怕接手後動不了的買方,以及想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怕承受後被追課的自然人買方。 |
| 受理窗口與層級 | 謄本、登記簿註記與套繪向地政事務所調閱;稽查與違規紀錄向鄉(鎮、市、區)公所查詢;分區證明與農用認定由直轄市、縣(市)政府主管。 |
| 審查期限 | 非機關審查案件,無法定期限;多數案件在謄本到齊與一輪現場勘查後即出報告,有共有人或租約要追查者會拉長,急件先出重點風險摘要。 |
| 有效期與展延 | 體檢報告依交付日現況;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書效期6個月,逾期失效須重新申請並重新勘查。 |
| 應備文件 | 土地登記謄本與地籍圖謄本、地號清單與現場照片、買方戶籍資料與農保加保狀態、既有設施的容許使用同意書或建築執照、共有人名單與租約、分管約定。 |
| 線上系統或表單 | 不需向機關遞件;分區與環境敏感地區以內政部國土規劃地理資訊圖台查詢,謄本向地政事務所或線上申領,現況由本所現場勘查比對。 |
| 最常見退件原因 | 曾配建農舍且套繪未解除、現場有水泥、砂石或未依核定用途的設施致整筆不得認定、買方戶籍與取得年限不符農舍資格、共有人違規或三七五租約未釐清。 |
| 前置與後續許可 | 前置:付訂前完成六面向體檢,把賣方待辦寫進契約;後續:成交後移轉登記由土地登記代理接手,農舍、農業設施容許與農用證明另由專責服務承辦。 |
| 偉騰承辦範圍 | 從地號與分區編定核對、套繪與註記調閱、現場勘查與違規比對、買方農舍與農保資格預審、稅務路徑評估,到書面體檢報告與談判條件交付。 |
辦理流程與時程
- 地號與分區編定核對
- 註記套繪與設施文件調閱
- 現場勘查與違規比對
- 買方資格與稅務路徑預審
- 風險分級與談判條件撰擬
- 體檢報告交付與成交建議
法規依據(條號)
| 法規 | 條號 | 重點 |
|---|---|---|
| 農業發展條例 | 第3條、第16條、第18條、第31條、第33條、第37條、第38條、第39條 | 耕地分割後每人面積未達0.25公頃者不得分割;自有農地興建農舍滿5年始得移轉;私法人不得承受耕地;作農業使用之農地移轉與自然人得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繼承或贈與繼承人免遺產贈與稅並列管5年。 |
| 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 | 第2條 | 申請人須為農民、已成年,戶籍與農地在同一縣市且土地取得與戶籍登記均滿2年,該筆農地面積不得小於0.25公頃,且無自用農舍。 |
| 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認定及核發證明辦法 | 第2條、第4條、第5條、第6條、第14條 | 界定農業用地範圍與作農業使用之認定基準;設施面積超過核准、阻斷排灌水、堆置砂石廢棄物或鋪設柏油水泥者不得認定;證明書效期6個月。 |
| 土地稅法 | 第39條之2 | 作農業使用之農業用地移轉與自然人得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承受人持有期間經查獲未作農業使用且未依限恢復者,再移轉時課徵。 |
| 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 | 第6條 | 非都市土地應依使用分區與使用地類別之容許使用項目及許可使用細目使用,農牧用地可做什麼以附表一為準。 |
| 契稅條例 | 第2條 | 不動產買賣等應申報繳納契稅,但在開徵土地增值稅區域之土地免徵契稅。 |
| 土地法 | 第76條 | 聲請土地權利變更登記,由權利人按申報地價或權利價值千分之一繳納登記費。 |
買農地前 7 項法規體檢清單:去哪查、依據、風險
| 體檢項目 | 去哪查 | 法規依據 | 沒查清楚的風險 |
|---|---|---|---|
| 1. 使用分區與用地別 | 地政事務所土地登記謄本;內政部國土規劃地理資訊圖台 | 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第6條 | 買到林業、養殖或保育用地,想做的用途根本不在容許項目內 |
| 2. 是否為耕地與分割限制 | 謄本地目與使用地類別;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耕地定義 | 農業發展條例第16條 | 共有持分無法分割成單獨所有,每人未達0.25公頃不得分割 |
| 3. 農舍套繪與既有農舍 | 縣市建管單位查套繪管制;使用執照紀錄 | 農業發展條例第18條;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第2條 | 土地已被前手農舍套繪,無法再申請農舍;農舍未滿5年不得移轉 |
| 4. 現況是否作農業使用 | 現場勘查對照農用證明認定基準 | 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認定及核發證明辦法第4條至第6條 | 水泥地、鐵皮倉庫、廢棄物堆置導致農用證明核發不下來,稅務優惠落空 |
| 5. 買方身分限制 | 買方為自然人或私法人 | 農業發展條例第33條 | 以公司名義買耕地被駁回登記,或無法適用不課徵土地增值稅 |
| 6. 稅務路徑 | 地方稅務局土地增值稅試算與不課徵要件 | 土地稅法第39條之2;農業發展條例第37條至第39條 | 未先取得農用證明就申報,不課徵申請被否准 |
| 7. 違規使用與裁處紀錄 | 縣市政府違規使用查處紀錄;區域計畫法罰鍰與限期改善公文 | 農業發展條例第31條;區域計畫法 | 接手後被要求恢復原狀、拆除或停止供水供電,成本由新地主承擔 |
資料來源: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第16條、第18條、第31條、第33條、第37條至第39條 law.moj.gov.tw
官方書表、申辦入口與法規
- 查詢系統:內政部國土管理署 國土規劃地理資訊圖台(分區與環境敏感地區查詢)(內政部)
- 申辦入口:內政部地政司(土地登記、謄本與地籍資料)(內政部地政司)
- 申辦入口:農業部(農地相關法規與農用證明政策)(農業部)
- 法規條文:農業發展條例 全文(耕地分割、農舍、私法人承受限制、稅務優惠)(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 法規條文: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 全文(申請人資格)(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 法規條文: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認定及核發證明辦法 全文(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 法規條文: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 全文(使用分區、用地別與容許使用)(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費用怎麼組成
費用分三塊:謄本、地籍圖與分區證明等法定規費依地政與都市計畫主管機關公告之收費標準繳納;鑑界、測量或土壤檢測由第三方依實際項目計價;本所農地法規體檢與資格規劃服務費於免費書面初判後依筆數與複雜度報價。
審查端觀點
- 農用證明的審查邏輯是「整筆看、看現場、只看一次」。依《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認定及核發證明辦法》第9條,直轄市、縣(市)政府的審查小組由農業、地政、建設(工務)、環境保護單位分工:農業看現場是否作農業用途,地政看分區與編定,建設看農舍與建物是否合法,環保看有無污染。第10條實地勘查以一次為限。受理層級為直轄市、縣(市)政府,各縣市依同辦法第15條委任或委辦鄉(鎮、市、區)公所的作法不同。
- 農舍審查是兩個機關兩道關卡。第一關由直轄市、縣(市)農業單位依《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第2條核定申請人資格,並以經營計畫書審查農地是否確供農業使用;第二關才是建築主管機關依同辦法第8條核發建造執照。建照核發後依第12條造冊列管、登記簿註記、套繪著色,第15條再由稽查小組定期檢查,未依規定使用會被限期改正、屆期廢止許可。買方在體檢階段就該知道自己在這兩關會被問什麼。
常見錯誤與退件原因
- 只看謄本寫農牧用地就簽約,沒查使用分區——買到特定農業區的地,才發現太陽光電不能設、集村農舍不能蓋,用途規劃整個重來。
- 相信賣方說鐵皮倉庫「以前都這樣用」——依《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認定及核發證明辦法》第4條,有固定基礎的設施要有容許使用同意書,非免建照者還要有建築執照,缺件整筆農用證明下不來,不課徵土增稅跟著泡湯。
- 沒調土地登記簿註記就買了曾配建農舍的地——依《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第12條未解除套繪管制不得分割,依《農業發展條例》第18條也不得再申請農舍。
- 以為買了農地就能加農保、就能蓋農舍——農舍依《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第2條要土地取得與戶籍登記均滿 2 年且在同一直轄市、縣(市),農保另有面積與農地位置門檻;時程沒排好,買了至少等 2 年。
- 共有農地只跟一位共有人談、租約只憑口頭——其他共有人的違規會拖累整筆農用認定,要依《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認定及核發證明辦法》第6條第6款、第8條另附分管契約書圖或切結書才切得開;有三七五租約的耕地,分割與處分更要租佃雙方協議。
常見痛點
- 仲介說這塊地可以蓋農舍,但我戶籍不在那個縣市,到底行不行?
- 地上有一間鐵皮倉庫和一片水泥地,賣方說沒人管過,我接手後會不會變成我的問題?
- 謄本上有一堆共有人,其中一位在上面堆了東西,我買他那份會不會被整筆拖下水?
- 賣方說可以不課徵土增稅所以價格算便宜,這個好處到底算誰的、會不會事後被追?
- 想買來當退休養老的地,農保加得了嗎、以後要分給小孩會不會分不了?
交付項目
- 農地法規體檢報告書
- 六面向風險分級與可補正判定表
- 買方農舍與農保資格時程表
- 契約談判條件與賣方待辦清單
- 農用認定預審意見與現場照片紀錄
建議準備文件
- 土地登記謄本與地籍圖謄本
- 地號清單與現場照片
- 買方戶籍資料與農保加保狀態
- 既有設施的容許同意書或建照
- 共有人名單與租約、分管約定
法規依據
- 《農業發展條例》(耕地定義、第16條分割限制、第18條農舍、第37條至第39條移轉稅務與農用證明)
- 《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認定及核發證明辦法》(農用證明的認定基準、不得認定情形、實地勘查與 6 個月效期)
- 《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農舍申請人資格、不得申請農舍之土地、套繪管制與解除)
- 《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使用分區與用地別、附表一容許使用項目、變更編定與違規檢查)
- 《農民健康保險條例》(農保加保資格兩軌與投保單位)
- 《從事農業工作農民申請參加農民健康保險認定標準及資格審查辦法》(自有與承租農地面積門檻、農地位置、審查程序)
細項業務全覽
- 分區編定核對
- 容許使用項目比對
- 農舍套繪查證
- 登記簿註記調閱
- 既有設施合法性
- 違規稽查紀錄
- 農舍資格預審
- 農保資格預審
- 不課徵土增稅路徑
- 共有結構盤點
- 租約關係確認
- 談判條件撰擬
- 重劃區欠費與套繪檢核
- 既有租約與搭排許可查核
官方參考資料
全台在地辦理
- 台北買農地注意事項
- 新北買農地注意事項
- 桃園買農地注意事項
- 新竹買農地注意事項
- 苗栗買農地注意事項
- 台中買農地注意事項
- 彰化買農地注意事項
- 南投買農地注意事項
- 雲林買農地注意事項
- 嘉義買農地注意事項
- 台南買農地注意事項
- 高雄買農地注意事項
- 屏東買農地注意事項
- 宜蘭買農地注意事項
- 基隆買農地注意事項
- 花蓮買農地注意事項
- 台東買農地注意事項
- 澎湖金馬買農地注意事項
常見問題
買農地前法規體檢的費用怎麼算?
了解案情後個別說明,不公開於網站。原因是體檢的工作量差很多:一筆單獨所有、無設施的空地,和多筆共有、地上有農舍與鐵皮倉庫、還有三七五租約的地,要調的文件、要跑的機關、要比對的現場完全不同。先把地號與現況照片給我們,我們會在初判時一併說明工作範圍與方式。
體檢要多久才會拿到報告?
定性上分三段:文件調閱與分區、註記核對最快;現場勘查與設施合法性比對要配合到場;買方資格與稅務路徑要等你的戶籍、農保資料到齊。實務上只要謄本與現場能同步安排,多數案件可以在一輪現場後出報告;有共有人或租約要追查的地會拉長。急件請在第一次聯絡時說明簽約日,我們會先出重點風險摘要。
我買的是都市計畫農業區的地,也需要體檢嗎?
需要,而且路徑不同。
都市計畫農業區土地依《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是農業用地但不是耕地,不受第16條 0.25 公頃分割限制,但仍可依《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認定及核發證明辦法》第2條第4款申請農用證明並適用不課徵土增稅,申請時要另附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證明。
農舍則依都市計畫法規另有面積與高度規定。體檢會依這塊地是都市或非都市土地切換整套檢核表。
不做體檢直接簽約,最壞會怎樣?
三種常見後果:地上有水泥、砂石或未依核定用途的設施,依《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認定及核發證明辦法》第5條整筆不得認定,不課徵土增稅拿不到;地曾配建農舍,依《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第12條未解除套繪不得分割,依《農業發展條例》第18條不得再申請農舍;非都市土地違規由鄉(鎮、市、區)公所檢查並報請縣市政府處理,恢復責任落在新地主。
實際結果依事實與證據而定。
買了農地就可以加農保嗎?
不一定。
依《從事農業工作農民申請參加農民健康保險認定標準及資格審查辦法》第2條,自有農地平均每人面積至少 0.1 公頃(林地 0.2 公頃),農地須與戶籍所在地農會組織區域在同一直轄市、縣(市)或相毗鄰鄉(鎮、市、區),還要實際從農且無農業以外專任職業,並親自向戶籍所在地基層農會申請,由農會審查小組現地勘查。
體檢會把這些門檻對照你的處境,告訴你差哪一項。
體檢之後,過戶和後續申請你們也做嗎?
體檢是獨立的交易前服務,報告與談判條件交付後就算完成。若決定成交,移轉登記由本所土地登記代理與產權移轉服務接手;若要蓋農舍或設農業設施,農業設施容許使用與農舍申請另有專責服務;若地上已有違規要先恢復農用,也有對應服務處理。分開的好處是每一段的責任邊界清楚,體檢報告不會為了後面的生意而放水。
買農地後可以蓋農舍嗎,戶籍不在同縣市怎麼辦?
人與地都要合格,戶籍不在同縣市就要先排時程,買了至少等 2 年。
依《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第2條,申請人須已成年、戶籍與農地在同一直轄市或縣(市)且土地取得與戶籍登記均滿 2 年、該筆農地不小於 0.25 公頃、無自用農舍;審查分兩關,先由縣市農業單位核定申請人資格與經營計畫書,再由建築主管機關依同辦法第8條核發建造執照。
曾配建農舍的地依《農業發展條例》第18條不得再申請。農地體檢會同步排出你的資格時程與套繪狀態,寫成書面報告帶去談。
買農地前怎麼查有沒有農舍套繪管制?
調土地登記簿註記,並向地政機關核對套繪狀態。
依《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第12條,農舍建照核發後,提供興建的所有地號都會送地政機關在土地登記簿註記並列入套繪管制,未解除不得分割;曾配建農舍的地,依《農業發展條例》第18條也不得再申請農舍。
賣方的地若曾配給別人的農舍,買到的就是被綁住的地,能否依第12條第3項解除要逐筆判斷。農地體檢會調閱註記與套繪紀錄,把解除可能性與賣方過戶前的待辦事項寫進談判條件。
買農地想不課徵土地增值稅,要符合什麼條件?
要作農業使用、移轉給自然人,且採申請制。
依《農業發展條例》第37條,作農業使用的農業用地移轉給自然人得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須檢附有效期限 6 個月的農用證明;農用證明依《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認定及核發證明辦法》整筆看現場,第5條的超建設施、阻斷排灌水、現場有砂石、廢棄物、柏油或水泥都會整筆不得認定,第10條實地勘查以一次為限。
承受人被查獲未農用且未依限恢復,再移轉時要課徵。農地體檢會先預判能否通過農用認定,並把賣方取證寫進契約條件。
買共有農地的持分,其他共有人違規會影響我嗎?
會,農用認定是整筆看,其他共有人的違規會拖累整筆。
依《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認定及核發證明辦法》第6條第6款與第8條,共有農地要另附分管契約書圖或切結書,才有機會把自己使用的部分切開認定;有三七五租約的耕地,分割與處分還要租佃雙方協議,而《農業發展條例》第16條 0.25 公頃的分割限制只管耕地。
只跟一位共有人談、租約只憑口頭,是最常見的失誤。農地體檢會盤點共有人結構、分管約定與租約關係,把要賣方協調的事項寫成契約條件再簽。
農地上已有鐵皮倉庫和水泥地,買農地要注意什麼?
先看設施有沒有合法文件,再看水泥地會不會讓整筆農用認定卡住。
依《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認定及核發證明辦法》第4條,有固定基礎的設施要有容許使用同意書,非免建照者還要有建築執照;第5條規定現場有砂石、廢棄物、柏油、水泥,或設施超建、未依核定用途,整筆不得認定。
違規由公所檢查並報請縣市政府處理,恢復責任會落在新地主。這是買農地注意事項裡最常踩的雷,農地體檢會比對現場與文件,把要賣方在過戶前拆除或補件的事項寫進契約。
一般人怎麼買農地?
自然人買農地沒有農民身分的門檻:農業發展條例第33條只限制私法人不得承受耕地,所以個人可以買,過戶依土地法與民法辦理(第31條)。
真正卡人的是買了以後能做什麼:想蓋農舍要符合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第2條,戶籍與土地在同一縣市且都滿2年、該筆農地面積不得小於0.25公頃;想不課徵土地增值稅,要在移轉時取得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書;想分割共有農地,每人分割後面積未達0.25公頃不得分割(第16條)。
買之前先做這幾項體檢,比事後補救便宜得多。偉騰提供簽約前書面初判。
農地買賣需要農民的身份嗎?
買方是自然人的話,不需要農民身分就能買農地;法律只有農業發展條例第33條限制私法人不得承受耕地,農民團體、農業企業機構經許可者除外。農民身分影響的是後續權益:申請興建農舍必須是農民(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第2條),加農保則要符合從事農業工作農民的資格審查。
另一個常被混淆的是稅:不課徵土地增值稅看的是「土地作農業使用且移轉給自然人」(土地稅法第39條之2),不是看買方有沒有農保。偉騰會在書面初判時把身分、農舍、農保與稅務四條線一次核對。
買農地要繳什麼稅?
以買方角度,過戶時的主要負擔是土地登記費(依土地法第76條按申報地價千分之一計收)與買賣契據的印花稅(印花稅法第5條);土地位於開徵土地增值稅的區域,依契稅條例第2條免徵契稅。
賣方則面對土地增值稅,若土地作農業使用並移轉給自然人,可依土地稅法第39條之2、農業發展條例第37條申請不課徵,前提是先向農地所在縣市政府或委辦公所取得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書,且要在申報土地移轉現值時註明(第39條之3)。
持有期間,農地符合土地稅法第22條要件者課徵田賦而非地價稅;日後繼承或贈與再移轉,另有遺產稅、贈與稅的農地優惠與5年列管。稅額由稽徵機關核定,偉騰不代為試算但會協助備齊農用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