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業登錄代辦:食品業許可・食品製造許可・農村酒莊申請
定義:食品業登錄是公告類別與規模的食品業者向縣市衛生局登錄、取得登錄字號後始得營業的義務,與食品工廠登記是兩件事。
食品加工、酒類製造,把生產線辦成合法事業。
從農產加工、食品工廠到農村酒莊,食品製造的合法之路橫跨衛生、經發、農政、環保四個機關:食品業者登錄、工廠登記、酒製造業許可、水污廢清文件環環相扣。偉騰把整條鏈一次辦齊,讓您的產品能安心上架、進通路、出口外銷。
重點速覽
偉騰開發興業有限公司(前臺東縣環境保護局局長謝清泉主持,統一編號 90801410)承辦全台 22 縣市(含離島),各縣市均有配合團隊就近現勘與送件的食品業登錄與製造許可,全台各縣市均可受理,先以文件與現況照片做免費書面初判,帶著初判結果約時間細談。
- 服務項目
- 食品業登錄與製造許可:
- 食品業者登錄字號申請
- 食品工廠登記
- 餐飲營業登記
- 食品加工室容許
- 中央廚房設立
- 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查核
- 餐廳營業場所合規
- 飲料店設立登記
- 承辦公司
- 偉騰開發興業有限公司(偉騰、偉騰開發;前臺東縣環境保護局局長謝清泉主持)
- 服務範圍
- 全台 22 縣市(含離島),各縣市均有配合團隊就近現勘與送件
- 法規依據
- 《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與食品業者登錄辦法
- 《工廠管理輔導法》(工廠登記與特定工廠)
- 《菸酒管理法》及酒製造業相關許可規定
- 《申請農業用地作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審查辦法》(農產加工設施)
- 《水污染防治法》與《廢棄物清理法》(製造場所環保文件)
- 應備文件
- 營業與產品內容說明(品項、產量、通路)
- 場所土地建物謄本與現況照片
- 公司或商業登記資料(如有)
- 既有登錄
- 登記或稽查公文(如有)
- 常見退件與誤判
- 產品已上架多年,才發現連食品業者登錄都沒辦;在農地鐵皮屋加工食品,工廠登記與土地程序全數空白;自釀酒類直接上網販售,誤觸菸酒管理法製造販售管制
- 諮詢方式
- 加 LINE「偉騰開發」傳地號、公文或現況照片,先做免費書面初判,初判後再約時間細談。
食品事業的合法架構是多層的:
- 所有食品業者都要完成食品業者登錄(取得登錄字號);
- 達工廠規模的製造場所要辦工廠登記(或特定工廠納管);
- 特定品項還要產品登錄或查驗登記。
通路與電商平台近年全面要求上架業者提供登錄字號,沒有文件,產品做得再好也進不了市場。
酒是另一個世界:製酒屬《菸酒管理法》管制事業,無論規模大小都要先取得酒製造業許可執照才能生產販售,私釀販售是刑責等級的風險。農民以自產農產原料設立農村酒莊有專屬輔導路徑,但土地、場所與衛生條件一樣要過關。
多數食品案件卡關的根源在場所:加工場設在農地上、建物無使照、或位於不能設工廠的分區。
偉騰的優勢正是把「場所合法化」與「事業許可」綁在一起辦——農業設施容許(農產加工室)、特定工廠納管、變更編定,哪條路可行我們先判讀,再串接衛生與經發程序,環保端的水污廢清由前臺東縣環保局長親自把關。
LINE 諮詢
把食品業登錄的資料傳過來,先免費書面初判。
- 傳什麼
- 地號或地籍謄本手機拍照即可
- 現場照片或位置圖看得出現況就好
- 公文、裁處書或既有文件若有
- 多久回
- 週一至週五 09:00–18:00 依序回覆;LINE 全天可傳資料
- 下一步
- 免費書面初判
- 約時間細談
- 委任代辦
先傳資料做初判,需要時再約時間細談
服務重點
- 登錄是底線,工廠登記看規模:食品業者登錄是所有食品事業的第一張文件;製造場所達工廠門檻(一定規模的廠房與設備)就要辦工廠登記。兩者對象不同、機關不同,常被混為一談。
- 酒類無小廠豁免:製酒不分規模一律要許可執照,家庭式釀造拿到市集販售也一樣。想合法化,農村酒莊與一般酒製造業兩條路的門檻差異很大,先評估再投產。
- 場所合法性決定天花板:農地上的加工場可評估農業設施容許或特定工廠路徑,市區廠房要查分區相容。場所不合法,登錄與許可遲早被撤,通路稽核也過不了。
速查表
| 主管機關 | 中央為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地方為直轄市、縣(市)政府衛生局;工廠登記歸經濟發展主管機關,酒製造業許可歸菸酒主管機關。 |
|---|---|
| 法規依據 | 《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工廠管理輔導法》、《菸酒管理法》、《申請農業用地作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審查辦法》、《水污染防治法》、《廢棄物清理法》。 |
| 誰要辦 | 以販售為目的從事食品製造、加工、販賣者都要辦食品業者登錄;製造場所達工廠規模另辦工廠登記;製酒不分規模一律先取得酒製造業許可執照。 |
| 受理窗口與層級 | 食品業者登錄向場所所在地直轄市、縣(市)政府衛生局辦理;工廠登記向經發單位;酒製造業許可向菸酒主管機關;農產加工室容許向農業主管機關。 |
| 審查期限 | 食品業者登錄為線上登錄,完成後由衛生局給予登錄字號(食品業者登錄辦法第5條);初級加工場經書面審查與實地勘查後發登記證,辦法未定日數。 |
| 有效期與展延 | 食品業者登錄無有效期限,但每年應申報確認、變更30日內申請(登錄辦法第7條);初級加工場登記證效期5年,期滿前3至6個月申請展延。 |
| 應備文件 | 營業與產品內容說明(品項、產量、通路)、場所土地建物謄本與現況照片、公司或商業登記資料、既有登錄、登記或稽查公文。 |
| 規費依據 | 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工廠管理輔導法》、《菸酒管理法》與規費收費標準計收,法定規費與本所服務費分列。 |
| 線上系統或表單 | 食品業者登錄於食藥署非登不可平台以工商憑證、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辦理;工廠登記查產發署工廠公示資料;酒製造業書表見國庫署菸酒管理業務。 |
| 最常見退件原因 | 產品上架多年卻未辦登錄、農地鐵皮屋加工致場所身分不合法、只辦衛生端文件而漏辦水污與廢清計畫、自釀酒直接上網販售觸及菸酒製造販售管制。 |
| 前置與後續許可 | 前置:場所合法化(農業設施容許、特定工廠納管或用地變更)、水污與廢清環保文件;後續:工廠登記、食品標示審查、衛生講習與食品業保險。 |
| 偉騰承辦範圍 | 食品事業合法化總體檢與路徑報告、登錄申請與變更、工廠登記與特定工廠納管、酒製造業與農村酒莊許可、環保文件整合,到取得登錄字號與許可文件。 |
法規依據(條號)
| 法規 | 條號 | 重點 |
|---|---|---|
| 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 | 第3條、第8條、第9條、第13條、第22條 | 公告類別及規模之食品業者應向主管機關登錄始得營業,並依公告建立追溯系統、投保產品責任保險;包裝食品應中文標示。 |
| 食品業者登錄辦法 | 第3條、第4條、第5條、第6條、第7條、第8條 | 以書面或憑證網路向縣市衛生局登錄,完成後給予登錄字號;變更應於30日內申請,每年申報確認登錄內容;歇業應申報廢止。 |
| 工廠管理輔導法 | 第3條、第10條 | 有固定場所從事製造加工,廠房達一定面積或電力熱能達一定容量者為工廠;設廠完成應申請登記,核准後始得製造加工。 |
| 工廠從事物品製造加工範圍及面積電力容量熱能規模認定標準 | 第2條、第3條 | 一般工廠廠房達150平方公尺或馬力與電熱合計達75千瓦即應登記;同一門牌製造零售麵包豆腐及登記之初級加工場不算工廠。 |
| 農產品生產及驗證管理法 | 第18條 | 農民或農民團體以國產溯源、驗證、有機農產品為原料,於一定規模以下合法加工設施加工特定品項,得登記為初級加工場。 |
| 農產品初級加工場管理辦法 | 第2條、第3條、第4條、第5條、第6條、第9條 | 加工設施須為容許使用之加工室等、作業區樓地板面積上限200平方公尺,向縣市申請經書審與勘查發登記證,效期5年得展延。 |
| 菸酒管理法 | 第10條、第11條 | 設立酒製造業者向財政部申請設立許可,2年內附工廠登記等文件換發許可執照;農民於農牧用地產製原料者得於同一用地設立。 |
| 農民或原住民製酒管理辦法 | 第3條、第4條 | 製酒場所以一處為限、不得受託產製分裝;經商業預查後檢附容許使用同意、使用執照、環保證明向縣市申請核轉財政部許可。 |
| 菸酒業者申請設立及變更許可審查辦法 | 第2條、第3條 | 設立許可附負責人身分、生產營運計畫與環保證明;換發執照附工廠登記證明,免辦工廠登記者得以容許使用同意等文件代之。 |
食品業者登錄、食品工廠登記、農產品初級加工場與酒製造業許可(四軌對照)
| 制度 | 誰要辦 | 主管機關與受理 | 門檻與要件 | 程序與文件 | 偉騰承辦 |
|---|---|---|---|---|---|
| 食品業者登錄(非登不可) | 公告類別及規模之食品業者:具工廠、商業、公司或稅籍登記之製造加工、餐飲、輸入、販售、物流業者;經地方經建主管機關許可營業之攤(鋪)位使用人及攤販之餐飲與販售業者;取得登記證之農產品初級加工場 |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直轄市、縣(市)政府衛生局 | 登錄制,不發證書,完成後由系統給予登錄字號;同時從事不同產業類別者分別登錄;登錄辦法未規定登錄規費 | 以工商憑證、組織及團體憑證、自然人憑證、行動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於非登不可登錄,無電腦者得書面由衛生局鍵入;變更30日內申請、每年申報確認 | 代操登錄、變更與年度確認,納入證照效期管理;不是本頁主力,重點在場所合法化 |
| 食品工廠登記 | 有固定場所從事食品製造加工,廠房面積達150平方公尺以上,或馬力與電熱合計達75千瓦以上者;依法令訂有設廠標準之工廠門檻為50平方公尺、2.25千瓦 | 經濟部產業發展署/工廠所在地直轄市、縣(市)政府 | 土地使用分區與編定容許設廠、建物使用執照、環保與消防會辦;同一門牌製造零售麵包、麵條、豆腐、糖果及登記之初級加工場不列為工廠 | 設廠完成後申請登記,核准後始得從事製造加工(工廠管理輔導法第10條);規費依申請工廠設立許可及登記事項收費標準 | 承辦:新設工廠登記、特定工廠登記與食品工廠登記(見 /services/food-factory-license/、/services/factory-registration-agent/) |
| 農產品初級加工場登記 | 農民(農保被保險人、全民健保第三類被保險人、百大青年農民)或農會、漁會、農業合作社,以國產溯源、驗證、有機農產品為原料加工公告之特定品項 | 農業部農糧署/直轄市、縣(市)政府農業單位 | 加工設施為容許使用之農糧產品加工室、碾米機房、水產品初級加工設施或林業機具室,加工作業區樓地板面積上限200平方公尺;設施自有或配偶、直系血親所有;合法用水;至少一人取得40小時教育訓練及格證書 | 檢附經營計畫、容許使用同意書、使用執照、水源證明、訓練證書等向縣市申請,經書面審查及實地勘查後發登記證,效期5年,期滿前3至6個月申請展延 | 承辦:初級加工場申辦與農業設施容許(見 /services/primary-processing-plant-license/) |
| 酒製造業許可(含農民、原住民製酒) | 任何產製酒類者,不分規模;農民或原住民於都市計畫農業區、非都市土地農牧用地生產釀酒原料者,得於同一用地申請設立 | 財政部國庫署(設立許可與許可執照);農民、原住民製酒向直轄市、縣(市)政府申請核轉 | 製酒場所符合環境保護、衛生及土地使用管制;農民製酒場所以一處為限、不得受託產製及分裝銷售、年產量不得超過財政部訂定之一定數量 | 先取得設立許可,2年內附工廠登記證明(免辦工廠登記者以容許使用同意、使用執照、衛生證明代之)換發許可執照後始得產製營業 | 承辦:酒製造業許可與農村酒莊路徑(見 /services/liquor-tobacco-license/) |
資料來源: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8條 law.moj.gov.tw law.moj.gov.tw Q&A 問答集 Q1-7、Q1-11、Q1-12、Q1-33 www.fda.gov.tw law.moj.gov.tw law.moj.gov.tw law.moj.gov.tw law.moj.gov.tw law.moj.gov.tw law.moj.gov.tw
哪些食品業者要辦登錄:公告類別、規模與實施時點
| 業者類別 | 規模條件 | 實施日期 | 出處 |
|---|---|---|---|
| 食品添加物製造、加工、輸入業者;食品添加物販售業者 | 全部 | 製造加工輸入自103年5月1日;販售自103年10月1日 | 103年4月24日公告 |
| 食品及含塑膠類材質食品器具容器包裝之製造加工、輸入、販售業者及餐飲業者 | 具商業登記、公司登記或工廠登記 | 103年12月31日;具工廠登記之食用油脂製造加工業及具登記之輸入業者為103年10月31日 | 103年10月16日公告「應申請登錄始得營業之食品業者、類別、規模及實施日期」 |
| 其他材質食品器具、容器包裝及食品用洗潔劑製造加工業者;應申請查驗產品之輸入業者;食品製造加工業者;攤(鋪)位使用人及攤販之餐飲業者與販售業者 | 具營業(稅籍)登記;攤販以經地方經建主管機關許可營業者為限 | 104年12月31日 | 104年9月18日公告修正 |
| 物流業者 | 具工廠登記、商業登記或公司登記 | 108年7月1日 | 108年4月26日公告修正 |
| 取得登記證之農產品初級加工場(農民或農民團體);辦理稅籍登記之輸入業者 | 取得初級加工場登記證;具稅籍登記 | 110年4月28日 | 110年4月28日公告修正 |
| 非公告業別 | 無強制,得自願登錄 | 隨時 | Q&A Q1-9 |
資料來源:食藥署 食品業者登錄 Q&A 問答集(115 年 5 月 19 日更新)Q1-7、Q1-9 www.fda.gov.tw law.moj.gov.tw
完成食品業者登錄後的法定義務
| 義務 | 內容 | 法源 |
|---|---|---|
| 登錄始得營業 | 公告類別及規模業者向直轄市、縣(市)衛生局登錄,完成後給予登錄字號,不發證書 | 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8條第3項;食品業者登錄辦法第5條;Q&A Q1-33 |
| 分業別登錄 | 同時從事製造加工、餐飲、輸入、販售、物流不同產業類別者,應分別辦理登錄;統一編號不同之總公司與分公司分別取得登錄字號 | 登錄辦法第4條第2項;Q&A Q1-15、Q1-17 |
| 登錄事項 | 製造加工業:填報人、業者基本資料、產品責任保險、工廠登記、製作場所、委託或受託代工、產品資訊、倉儲場所;餐飲業另含連鎖店資料;輸入業含輸入類別與產品資訊;販售業含販售產品類別;物流業含運輸工具 | 登錄辦法第4條第1項 |
| 變更登錄 | 登錄內容變更,自事實發生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錄 | 登錄辦法第7條第1項 |
| 年度確認 | 完成登錄後每年應申報確認登錄內容;登錄無有效期限;系統每年寄提醒信至填報人信箱 | 登錄辦法第7條第2項;Q&A Q1-38、Q1-40 |
| 歇業申報 | 歇業或應登錄之營業類別經廢止公司、商業或工廠登記者應申報,由衛生局廢止登錄;未申報經查獲者逕行廢止 | 登錄辦法第8條 |
| 接受查核 | 衛生局為確認登錄內容得進入作業場所查核並要求提供證明文件,業者不得規避、妨礙或拒絕 | 登錄辦法第6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1條 |
| 產品責任保險 | 公告類別及規模之食品業者應投保產品責任保險;保險資料為製造加工、餐飲、輸入業之登錄事項(115年7月1日施行) | 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3條;登錄辦法第4條、第10條 |
| 追溯追蹤與標示 | 公告類別規模業者建立原材料與成品來源流向之追溯或追蹤系統並電子申報;包裝食品應中文標示品名、內容物、有效日期、製造廠商等 | 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9條、第22條 |
資料來源:食品業者登錄辦法第4條至第8條、第10條 law.moj.gov.tw law.moj.gov.tw Q&A 問答集 www.fda.gov.tw
官方書表、申辦入口與法規
- 申辦入口: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食品藥物業者登錄平台(非登不可)(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 官方說明:食藥署 食品業者登錄專區(為何要登錄、公告與說明)(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 官方說明:食藥署 食品業者登錄 Q&A 問答集(115 年 5 月 19 日更新,PDF)(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 官方說明:衛生福利部 食品業者「登」出特色、「錄」出資訊(登錄制度說明)(衛生福利部)
- 申請書表:臺北市政府衛生局 食品業者登錄專區(輸入業申請表、保單上傳流程、憑證註銷流程、技術證照人員填寫步驟)(臺北市政府衛生局)
- 官方說明:臺中市食品藥物安全處 自然人憑證及健保卡登錄教學(PDF)(臺中市食品藥物安全處)
- 查詢系統:經濟部產業發展署 工廠公示資料查詢系統(經濟部產業發展署)
- 官方說明:農業部農糧署 農產品初級加工場 專區(農業部農糧署)
- 申辦入口:財政部國庫署 菸酒管理業務(財政部國庫署)
- 申請書表:財政部國庫署 菸酒業者管理書表下載(財政部國庫署)
- 法規條文:食品業者登錄辦法 全文(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 法規條文:工廠從事物品製造加工範圍及面積電力容量熱能規模認定標準 全文(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 法規條文:農產品初級加工場管理辦法 全文(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 收費標準:申請工廠設立許可及登記事項收費標準(經濟部)
費用怎麼組成
費用分三塊:食品業者登錄依食品業者登錄辦法以憑證於非登不可自行完成,辦法未規定登錄規費;食品工廠登記規費依申請工廠設立許可及登記事項收費標準、酒製造業許可規費依財政部公告計收,初級加工場登記依縣市規定;產品責任保險保費、憑證申請、農業設施容許、環保文件與檢驗等第三方費用依實際項目計價;本所服務費於免費書面初判後依場所合法化路徑書面報價,三者分列。
審查端觀點
- 食品業的多機關審查各有火力點:衛生局盯流程與設施衛生、經發局盯工廠登記要件、農政盯加工室的農業關聯、環保局盯廢水廢棄物——單點過關不等於全案過關。
- 審查端對「場所身分」的追查越來越嚴:登錄字號背後的加工場所是否合法,已是稽核的標準動作。
常見錯誤與退件原因
- 產品已上架多年,才發現連食品業者登錄都沒辦
- 在農地鐵皮屋加工食品,工廠登記與土地程序全數空白
- 自釀酒類直接上網販售,誤觸菸酒管理法製造販售管制
- 只辦了衛生端文件,水污與廢清計畫漏辦被環保稽查
常見痛點
- 通路或平台要求提供登錄字號與工廠登記,文件開天窗
- 加工規模長大了,家庭廚房模式已無法支撐
- 想做酒莊品牌,不知道許可門檻與土地條件
- 衛生局、環保局先後上門,不知道缺的文件有多少
交付項目
- 合法化路徑報告與缺口清單
- 登錄字號、工廠登記或製造許可文件
- 場所容許與環保核准文件
- 全案時程表與機關往來紀錄
建議準備文件
- 營業與產品內容說明(品項、產量、通路)
- 場所土地建物謄本與現況照片
- 公司或商業登記資料(如有)
- 既有登錄、登記或稽查公文(如有)
法規依據
- 《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與食品業者登錄辦法
- 《工廠管理輔導法》(工廠登記與特定工廠)
- 《菸酒管理法》及酒製造業相關許可規定
- 《申請農業用地作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審查辦法》(農產加工設施)
- 《水污染防治法》與《廢棄物清理法》(製造場所環保文件)
細項業務全覽
- 食品業者登錄字號申請
- 食品工廠登記
- 餐飲營業登記
- 食品加工室容許
- 中央廚房設立
- 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查核
- 餐廳營業場所合規
- 飲料店設立登記
- 食品標示審查
- 食品輸入查驗
- 衛生講習時數安排
- 食品業保險投保確認
全台在地辦理
- 台北食品業登錄代辦
- 新北食品業登錄代辦
- 桃園食品業登錄代辦
- 新竹食品業登錄代辦
- 苗栗食品業登錄代辦
- 台中食品業登錄代辦
- 彰化食品業登錄代辦
- 南投食品業登錄代辦
- 雲林食品業登錄代辦
- 嘉義食品業登錄代辦
- 台南食品業登錄代辦
- 高雄食品業登錄代辦
- 屏東食品業登錄代辦
- 宜蘭食品業登錄代辦
- 基隆食品業登錄代辦
- 花蓮食品業登錄代辦
- 台東食品業登錄代辦
- 澎湖金馬食品業登錄代辦
常見問題
小型加工在家做也要辦食品業者登錄嗎?
原則上只要以販售為目的從事食品製造、加工、販賣,就屬食品業者,應完成登錄。規模僅影響是否另需工廠登記與專門職業人員配置。實務上通路與平台一律要求登錄字號,越早辦越有利。
我的加工室在農地上,能合法嗎?
有兩條主要路徑:符合條件的農民或農民團體可申請農業設施容許(農產加工室),維持農地屬性;規模較大或非農民身分,則評估特定工廠納管歷史條件或用地變更。路徑選擇取決於土地、身分與規模,本所先判讀再建議。
想申請酒製造業許可,門檻高嗎?
一般酒製造業對場所(工廠登記)、設備、衛生管理有完整要求;農民用自產原料釀酒可走農村酒莊路徑,門檻較親民但有身分與原料條件。兩條路的場所土地要求都不能迴避,建議投設備前先做可行性評估。
食品工廠也適用特定工廠登記嗎?
適用。2016 年 5 月 19 日以前既有的農地食品加工廠,若當年完成納管,可走改善計畫、特定工廠登記到用地變更的合法化路徑。偉騰的特定工廠全套流程服務與食品業文件可整合承辦,一個窗口辦到底。
外縣市食品業者可以委託嗎?
可以。登錄與許可程序全國一致,本所以文件先行、現勘到場的模式承接全台案件,特別是場所合法化與環保文件這兩塊最需要跨域經驗的環節。
食品業登錄和食品工廠登記有什麼差別,兩個都要辦嗎?
不一樣,一個是身分登錄,一個看場所規模。
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與食品業者登錄辦法,所有食品業者都要完成食品業者登錄,由衛生局主管,這是食品事業的第一張文件;製造場所達到工廠門檻(一定規模的廠房與設備)才要依《工廠管理輔導法》向經發局辦工廠登記,或走特定工廠納管。
兩者對象不同、機關不同,常被混為一談;達工廠規模的兩張都要有,通路與電商平台上架時也會同時要求。我們會先依品項、產量與場所判讀該辦哪幾張,再依序送件。
辦食品製造許可要跑哪幾個機關,各自審什麼?
通常要跨四個機關,單點過關不等於全案過關。
衛生局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審食品業者登錄與流程、設施衛生;經發局依《工廠管理輔導法》審工廠登記要件;農政機關依《申請農業用地作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審查辦法》審農產加工室的農業關聯;環保局依《水污染防治法》與《廢棄物清理法》審製造場所的廢水與廢棄物文件,只辦衛生端而漏辦水污與廢清,會被環保稽查。
我們把四線程序一站整合,先出合法化路徑報告與缺口清單,再依序向各機關送件。
申請食品業登錄與加工廠合法化,要先準備哪些資料?
先給四類資料,就能出路徑判讀。
第一類是營業與產品內容說明,包括品項、產量與通路;第二類是場所的土地建物謄本與現況照片,用來判斷加工場是否在農地、建物有無使用執照、分區能否設工廠;第三類是公司或商業登記資料;第四類是既有的登錄、登記或稽查公文。
有了這些,就能判讀該走農業設施容許(農產加工室)、特定工廠納管還是變更編定,並排出食品業者登錄、工廠登記與環保文件的順序。若正被通路要求補件或遭稽查,請註明期限,我們會依急迫性排定辦理順序。
自釀酒沒有許可就拿去賣會怎樣,農村酒莊申請是出路嗎?
風險很高,製酒不分規模都要先有許可。依《菸酒管理法》,製酒屬管制事業,無論規模大小都要先取得酒製造業許可執照才能生產販售,家庭式釀造拿到市集或網路販售也一樣,私釀販售是刑責等級的風險。
想合法化有兩條路:一般酒製造業對場所(工廠登記)、設備與衛生管理有完整要求;農民以自產農產原料設立農村酒莊有專屬輔導路徑,門檻較親民但有身分與原料條件,土地、場所與衛生條件一樣要過關。
我們會先評估您的身分、原料與場所適合哪條路,再投設備、再送件。
已經有食品業登錄字號,加工場所不合法會被撤銷嗎?
會,場所不合法,登錄與許可遲早會被撤。審查端對登錄字號背後的加工場所是否合法,已列為稽核的標準動作;加工場設在農地鐵皮屋、建物無使用執照或位於不能設工廠的分區,都會被追查,通路稽核也過不了。
解法是把場所合法化與事業許可綁在一起辦:農地上的加工場評估農業設施容許(農產加工室)或特定工廠納管,市區廠房查分區相容,再串接衛生與經發程序。我們先判讀哪條路可行,再排整條鏈的順序。
請問食品業者登錄要如何辦理?
分四步。一、判斷產業類別:製造加工、餐飲、輸入、販售、物流,同時從事多類者依食品業者登錄辦法第4條第2項分別登錄。
二、備妥憑證:具商業或公司登記者以工商憑證登錄,系統會自動介接工商登記基本資料;農會、財團法人用組織及團體憑證;無商業或公司登記者可用自然人憑證、行動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食藥署 Q&A Q1-11、Q1-27)。
三、到食藥署食品藥物業者登錄平台(非登不可)填報第4條所列事項:填報人與業者基本資料、產品責任保險、工廠或製作場所、產品資訊、倉儲場所等;沒有電腦者可暫以書面申請,由衛生局人員鍵入(Q1-12)。
四、完成後由直轄市、縣(市)衛生局給予登錄字號(第5條),不發證書(Q1-33);之後變更30日內申請、每年申報確認(第7條)。偉騰代操登錄並把年度確認納入證照效期管理。
食品業者登錄需要費用嗎?
食品業者登錄辦法第1條至第10條沒有任何登錄規費的規定,登錄是由業者以憑證在非登不可平台自行完成,或由衛生局人員依書面鍵入,完成後系統給予登錄字號、不發證書(食藥署 Q&A Q1-12、Q1-33)。
會產生費用的是周邊事項:工商憑證或自然人憑證的申請,以及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3條要求公告類別規模業者投保的產品責任保險保費。真正花錢的通常不是登錄本身,而是場所合法化:加工場所在農地要先辦農業設施容許與初級加工場登記,達工廠規模要辦工廠登記並依申請工廠設立許可及登記事項收費標準繳規費。偉騰於免費書面初判後依合法化路徑報價,規費與服務費分列。
食品業者登錄一定要保險嗎?
是否強制投保看公告。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3條規定,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類別及規模之食品業者應投保產品責任保險,保險金額及契約內容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食品業者登錄辦法第4條將產品責任保險資料列為製造加工業、餐飲業與輸入業的登錄事項,這三目依第10條自115年7月1日施行;販售業與物流業的登錄事項不含保險資料。臺北市政府衛生局食品業者登錄專區提供保單上傳流程教學。您的業別與規模是否落在公告投保範圍,偉騰在書面初判時一併核對食藥署公告。
食品業者每年需要登錄嗎?
不必重新登錄,但每年要申報確認。食品業者登錄辦法第7條第2項規定,食品業者完成登錄後每年應申報確認登錄內容;食藥署 Q&A Q1-40 說明登錄沒有有效期限,但每年應申報確認。
Q1-38 提醒系統每年會寄提醒信到填報人的電子信箱,人員離職要先更新填報人資料,而登錄資料異動應依第7條第1項於事實發生之日起30日內完成變更登錄。歇業或應登錄之營業類別經廢止公司、商業或工廠登記者,應依第8條申報,由衛生局廢止登錄。
攤販需要食品業者登錄嗎?
要,但以有營業登記且經許可營業者為限。
食藥署 Q&A Q1-7 說明,104年9月18日公告修正「應申請登錄始得營業之食品業者、類別、規模及實施日期」,將具營業(稅籍)登記及經地方經建主管機關許可營業之攤(鋪)位使用人及攤販之餐飲業者及販售業者納入,自104年12月31日起實施;非登不可的餐飲業分類中也列有固定攤販(餐食、飲料)與流動攤販(快餐車、行動咖啡車)類別。
非公告業別者仍可自願登錄(Q1-9)。應登錄而未登錄者,衛生局會限期改正,屆期不改正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處罰。
食品業者登錄需要準備哪些資料?
依食品業者登錄辦法第4條第1項,各類別登錄事項如下。製造及加工業:填報人基本資料、食品業者基本資料、產品責任保險資料、工廠登記資料、工廠或製作場所基本資料、委託或受託代工情形、製造加工之產品資訊、倉儲場所基本資料及其他製造行為說明。
餐飲業:填報人與業者基本資料、產品責任保險資料、工廠或餐飲場所、倉儲場所、連鎖店資料。輸入業:輸入類別、輸入之產品資訊、倉儲場所、分裝情形。
販售業:販售之產品資訊與倉儲場所。物流業:倉儲場所與運輸工具基本資料。另備工商憑證、組織及團體憑證、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供登入(食藥署 Q&A Q1-11)。
如何用手機登錄食品業者?
非登不可支援「行動自然人憑證」登入,這是綁定手機的憑證,食藥署 Q&A Q1-11 列為可用的登錄憑證之一,Q1-27 說明自然人憑證與行動自然人憑證的承辦窗口為各縣市戶政事務所,無商業或公司登記的食品業者可以自然人憑證、行動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登載資料;具商業或公司登記者仍建議以工商憑證登錄,系統會自動介接工商登記基本資料。
臺中市食品藥物安全處另提供自然人憑證及健保卡登錄教學。若完全沒有電腦或憑證,可依 Q1-12 暫以書面申請,由衛生局人員鍵入後再以憑證確認。
食品業者登錄要去哪裡辦?
受理機關是場所所在地直轄市、縣(市)政府衛生局,食品業者登錄辦法第3條規定以書面或電子憑證網路傳輸方式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登錄、變更、廢止與年度確認。
線上入口是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的食品藥物業者登錄平台(非登不可),各縣市衛生局另設有登錄專區提供申請表與操作教學,例如臺北市政府衛生局食品業者登錄專區。工廠登記與初級加工場登記則分別向經濟發展與農業主管機關辦理,酒製造業許可向財政部國庫署申請,這些才是需要專業代辦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