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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內空品代辦:室內空品合規・室內空氣品質管理・空品檢測

定義:室內空氣品質合規是公告場所設置專責人員、定期檢測申報並維持標準的法定管理。

被公告列管的那一天起,室內空氣就是法定考科。

醫院、賣場、車站、圖書館、補教與托育場所——被公告列管的場所要設專責人員、定期檢測申報、不合格限期改善。偉騰把室內空品的法定義務做成一套代管服務,列管前的預備體檢也能先做,全台受理。

重點速覽

偉騰開發興業有限公司(前臺東縣環境保護局局長謝清泉主持,統一編號 90801410)承辦全台 22 縣市(含離島),各縣市均有配合團隊就近現勘與送件的室內空氣品質合規管理,全台各縣市均可受理,先以文件與現況照片做免費書面初判,帶著初判結果約時間細談。

服務項目
室內空氣品質合規管理:
  • 室內空品專責人員設置
  • 空品維護管理計畫
  • 室內空氣品質檢測
  • 空品定檢申報
  • CO2甲醛改善方案
  • 公告場所義務確認
  • 巡檢紀錄制度
  • 空品自動監測連線
承辦公司
偉騰開發興業有限公司(偉騰、偉騰開發;前臺東縣環境保護局局長謝清泉主持)
服務範圍
全台 22 縣市(含離島),各縣市均有配合團隊就近現勘與送件
法規依據
  • 《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
  • 《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施行細則》
  • 《室內空氣品質標準》
  • 《室內空氣品質維護管理專責人員設置管理辦法》
  • 《室內空氣品質檢驗測定管理辦法》
應備文件
  • 場所類別與樓地板面積
  • 營運型態與人流概況
  • 既有專責人員與檢測紀錄(如有)
  • 裝修與通風系統現況
常見退件與誤判
以為沒收到公文就不在列管內;專責人員離職沒補報備;檢測超標放著不動
諮詢方式
加 LINE「偉騰開發」傳地號、公文或現況照片,先做免費書面初判,初判後再約時間細談。

一紙公告,就能讓場所多出一整套法定義務:被《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列管的醫療機構、車站、圖書館、大型賣場、補教與托育等場所,要設置專責人員、建立維護管理計畫、依頻率委託檢測並申報,超標即進入限期改善。

這項服務先比對您在不在列管邊界,再把應辦事項與頻率攤成一張表全程託管。

「沒收到公文就沒事」是這部法最普遍的誤判——公告生效即義務開始,機關不會逐家通知。實務上義務斷線也很少因為做不到,而是沒人管:兼任的專責人員離職沒補報備、檢測時程無人追、申報期限過了才發現;等機關發文才補救,面對的巡查密度與罰則風險已是另一個級別。

偉騰把室內空品做成全託管:義務盤點、專責人員訓練與報備、檢測機構排程與陪同、申報期限管理一路顧到底;超標時從污染源診斷——裝修材料、通風效率、人流密度——到改善方向與複測收斂。前臺東縣環保局長出身的創辦人謝清泉,深知機關文件先行的查核邏輯,我們先替您把文件做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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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室內空品的資料傳過來,先免費書面初判。

傳什麼
  • 地號或地籍謄本手機拍照即可
  • 現場照片或位置圖看得出現況就好
  • 公文、裁處書或既有文件若有
多久回
週一至週五 09:00–18:00 依序回覆;LINE 全天可傳資料
下一步
  1. 免費書面初判
  2. 約時間細談
  3. 委任代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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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重點

  • 列管邊界,自己先算:公告批次逐年擴大,場所類別與樓地板面積是判斷基準,同類場所可能一列一免。對照現行公告主動確認、評估下一批入列風險;預期入列的場所先做預備體檢,公文到的那天就是無縫接軌的一天。
  • 專責人員,盯人不盯證:專責人員完成訓練領證並報備後可由員工兼任,真正的風險在流動:離職沒交接、報備沒更新,義務立刻懸空。把人員異動納入追蹤、預排備位人選,是這部法成本最低的一張保險。
  • 檢測申報,照表不照感覺:依場所類別與規模適用不同的定期檢測頻率,巡檢與定檢搭配,結果依《室內空氣品質檢驗測定管理辦法》體系申報並公布於場所內。頻率算錯與漏申報是最常見的違規,交給期限代管制度就不會漏拍。
  • 超標改善,先診斷再動工:二氧化碳超標多指向通風量、甲醛指向裝修材料、PM2.5 與外氣及活動型態相關;先定污染源再選工程,改善費才花在刀口上。收到不合格報告立即啟動,逾期未改善才進入罰則,時間就是最大的籌碼。
  • 機關打分,文件先於現場:稽查是文件先行:機關先看維護管理計畫、專責人員報備與申報紀錄齊不齊,再決定現場怎麼查,文件有斷點的場所抽測強度明顯不同。超標後的反應速度同樣被評價——動得快,後續處置的空間就大。

速查表

主管機關中央主管機關為環境部,負責分批公告列管場所類別與規模;專責人員報備、檢測申報查核、稽查與限期改善由直轄市、縣(市)政府環境保護局辦理。
法規依據《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第6、8至10條、《公告場所室內空氣品質檢驗測定管理辦法》、《室內空氣品質維護管理專責人員設置管理辦法》。
誰要辦被環境部公告列管的場所,例如醫療機構、車站、圖書館、大型賣場、補教與托育場所;列管與否看場所類別與樓地板面積,同類場所可能一列一免。
受理窗口與層級專責人員報備、檢測申報與稽查對口為場所所在地直轄市、縣(市)政府環境保護局;跨縣市多據點者各據點分別向所在地機關辦理,總部統一追蹤期限。
審查期限無許可審查;定檢每2年1次、採樣日起45日內上傳並公布(檢測辦法第10、16條);專責人員於公告後1年內設置(設置辦法第3條)。
有效期與展延持續義務無效期;優良級標章者定檢放寬為每3年(檢測辦法第10條);專責人員異動15日內申請變更(設置辦法第4條)。
應備文件場所類別與樓地板面積、營運型態與人流概況、既有專責人員證照與報備紀錄、檢測報告與申報紀錄、裝修與通風系統現況;有維護管理計畫者一併提供。
規費依據專責人員訓練費與合格證書費依環境保護專責及技術人員訓練管理辦法及合格證書收費規定;檢測費由環境檢驗測定機構依委託報價。
線上系統或表單定檢結果與維護管理計畫經室內空氣品質資訊網申報及標章專區上傳;公告場所與標章查詢同站;專責人員訓練報名用環保訓練管理系統。
最常見退件原因誤以為沒收到公文就不在列管內、專責人員離職未補報備、檢測頻率算錯或漏申報、維護管理計畫套模板與現場做法不符、超標後未在期限內改善並複測。
前置與後續許可前置:列管邊界比對、專責人員完成訓練領證並報備、維護管理計畫建立;後續:依頻率委託檢測並申報公布、超標限期改善與複測、人員異動更新報備。
偉騰承辦範圍從列管義務盤點與邊界比對、維護管理計畫撰擬、專責人員訓練與報備管理,到檢測機構排程與現場陪同、申報期限代管;超標時統籌診斷、改善與複測。

辦理流程與時程

  1. 義務盤點:列管邊界比對,應辦事項與頻率一次攤開。
  2. 制度建立:維護管理計畫、專責人員與檢測排程到位。
  3. 檢測申報:機構對接、現場陪同與申報期限全代管。
  4. 改善收斂:超標診斷、改善工程方向與複測結案。
室內空品合規辦理流程圖:義務盤點、制度建立、檢測申報、改善收斂
室內空品合規辦理流程圖(共 4 個階段)

法規依據(條號)

法規條號重點
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第6條、第8條、第9條、第10條11 類場所經環境部逐批公告後成為公告場所;應訂定維護管理計畫、設置訓練合格之專責人員、委託檢驗測定機構定期檢測並公布;指定場所設自動監測設施。
公告場所室內空氣品質檢驗測定管理辦法第6條、第10條、第12條、第13條、第16條定檢委託檢驗測定機構於營業時段採樣;每 2 年 1 次,優良級標章每 3 年且採樣點減半;結果自採樣日起 45 日內上傳並公布;自動監測每 2,000 平方公尺 1 台。
室內空氣品質維護管理專責人員設置管理辦法第3條、第4條、第6條、第8條公告後 1 年內設置至少 1 人,符合條件得共同設置;檢具合格證書向縣市申請核定,異動 15 日內變更;3 年未設置者到職 6 個月內完成到職訓練。
室內空氣品質標準第2條二氧化碳、一氧化碳、甲醛、總揮發性有機化合物、細菌、真菌、PM10、PM2.5、臭氧九項標準值與時間基準。

公告場所的法定義務與期限

義務內容期限或頻率法源
維護管理計畫訂定室內空氣品質維護管理計畫並據以執行;室內使用變更影響空品時立即檢討修正公告後即應訂定,並隨定檢結果一併上傳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第 8 條;檢測辦法第 16 條
專責人員設置訓練合格之室內空氣品質維護管理專責人員至少 1 人,檢具合格證書、設置申請書向縣市環保局申請核定;同幢建築共用中央空調或同縣市同一所有人之場所得共同設置公告後 1 年內設置;異動 15 日內變更;3 年未設置者到職 6 個月內到職訓練管理法第 9 條;專責人員設置辦法第 3 條、第 4 條、第 8 條
定期檢測委託環境檢驗測定機構於營業及辦公時段採樣檢測,比對室內空氣品質標準每 2 年 1 次;取得自主管理優良級標章者每 3 年 1 次且採樣點數減半管理法第 10 條;檢測辦法第 6 條、第 10 條
結果上傳與公布定檢結果併同維護管理計畫網路上傳縣市環保局,並於主要入口明顯處公布;優良級或良好級標章者得張貼標章取代公布自採樣日起 45 日內檢測辦法第 16 條
自動監測經環境部指定之公告場所先上傳連續監測作業內容經核准後設置;數量依管制樓地板面積每 2,000 平方公尺(含未滿)1 台,超過 4,000 平方公尺之單一無隔間空間得減半但不少於 2 台;最新結果即時公布依指定公告之期限辦理管理法第 10 條;檢測辦法第 12 條、第 13 條

資料來源: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第 8 條至第 10 條 law.moj.gov.tw 6 條、第 10 條、第 12 條、第 13 條、第 16 條 law.moj.gov.tw 3 條、第 4 條、第 8 條 law.moj.gov.tw

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第 6 條的 11 類場所

款次場所類別
一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其他供兒童、少年教育或活動為主要目的之場所
二大專校院、圖書館、博物館、美術館、補習班及其他文化或社會教育機構
三醫療機構、護理機構、其他醫事機構及社會福利機構所在場所
四政府機關及公民營企業辦公場所
五鐵路運輸業、民用航空運輸業、大眾捷運系統運輸業及客運業等之搭乘空間及車(場)站
六金融機構、郵局及電信事業之營業場所
七供體育、運動或健身之場所
八教室、圖書室、實驗室、表演廳、禮堂、展覽室、會議廳(室)
九歌劇院、電影院、視聽歌唱業或資訊休閒業及其他供公眾休閒娛樂之場所
十旅館、商場、市場、餐飲店或其他供公眾消費之場所
十一其他供公共使用之場所及大眾運輸工具

資料來源: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第 6 條 law.moj.gov.tw iaq.moenv.gov.tw

室內空氣品質標準(第 2 條)

項目時間基準標準值單位
二氧化碳八小時值1000ppm
一氧化碳八小時值9ppm
甲醛一小時值0.08ppm
總揮發性有機化合物(12 種揮發性有機物總和)一小時值0.56ppm
細菌最高值1500CFU/m³
真菌最高值1000(室內外比值小於等於 1.3 者不在此限)CFU/m³
PM10二十四小時值75μg/m³
PM2.5二十四小時值35μg/m³
臭氧八小時值0.06ppm

資料來源:室內空氣品質標準第 2 條 law.moj.gov.tw

官方書表、申辦入口與法規

費用怎麼組成

費用分三塊:專責人員訓練費與合格證書費依環境保護專責及技術人員訓練管理辦法及合格證書收費規定繳納;定期檢測與自動監測設施費用由環境檢驗測定機構與設備廠商依採樣點數、項目與台數報價,點數受檢測辦法第 10 條、第 13 條規定影響;本所列管邊界比對、維護管理計畫撰擬、專責人員與檢測排程代管服務費於免費書面初判後依場所類別與據點數報價。

審查端觀點

  • 室內空品的稽查邏輯是「文件先行」:維護管理計畫、專責人員報備、申報紀錄三份文件的完整度,決定現場抽測之前你已經拿到幾分——文件斷線的場所,抽測從嚴幾乎是慣例。
  • 主管機關對超標場所看的是「反應速度」:收到不合格報告後多快啟動改善,比超標數值本身更影響後續處置的溫度。

常見錯誤與退件原因

  • 以為沒收到公文就不在列管內——公告生效即義務開始,首次查核文件直接掛零
  • 專責人員離職沒補報備——查核時義務人缺席,全案文件被視為斷線、從嚴檢視
  • 檢測超標放著不動——錯過限期改善,罰則加重之外還成為重點追蹤對象
  • 新裝修完急著開幕——甲醛濃度直接超標,開幕檔期撞上改善工程進退兩難
  • 多據點各自為政——各點檢測與申報時程互不同步,總部連漏了哪一點都不知道

常見痛點

  • 公告清單好像有我們這類場所,列不列管沒人說得準。
  • 專責人員一直換手,申報斷在哪一棒都查不出來。
  • 檢測報告寫超標,工程做了錢也花了,複測還是不過。
  • 分店遍布好幾個縣市,每家的檢測期限都靠人腦在記。
  • 家長開始問教室的空氣品質,我們連一份報告都拿不出來。

交付項目

  • 義務盤點報告
  • 維護管理計畫書
  • 檢測與申報完成紀錄
  • 改善方案與複測報告(如需)

建議準備文件

  • 場所類別與樓地板面積
  • 營運型態與人流概況
  • 既有專責人員與檢測紀錄(如有)
  • 裝修與通風系統現況

法規依據

  • 《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
  • 《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施行細則》
  • 《室內空氣品質標準》
  • 《室內空氣品質維護管理專責人員設置管理辦法》
  • 《室內空氣品質檢驗測定管理辦法》

細項業務全覽

  • 室內空品專責人員設置
  • 空品維護管理計畫
  • 室內空氣品質檢測
  • 空品定檢申報
  • CO2甲醛改善方案
  • 公告場所義務確認
  • 巡檢紀錄制度
  • 空品自動監測連線
  • 超標限期改善應對
  • 多據點空品代管
  • 裝修後空品驗證
  • 空品標章評估

全台在地辦理

常見問題

我的補習班規模不大,也會被列管嗎?

列管與否看兩個座標:場所類別是否在公告批次內、樓地板面積有沒有達到門檻,同類場所常因面積差異一列一免。把類別、面積與營運型態給本所,直接比對現行公告並評估下一批入列風險;未列管者可先做預備體檢,入列即無縫接軌。

維護管理計畫是什麼?一定要寫嗎?

是列管場所的法定文件,載明污染源管理、通風維護、檢測安排與異常處置方式,稽查時第一份被調閱的就是它。本所依場所實況撰擬而非套模板——計畫內容與現場做法對不上,查核時反而成為扣分證據。

檢測是你們自己做嗎?

檢測由具法定資格的檢測機構依《室內空氣品質檢驗測定管理辦法》執行;本所的角色是排程、現場陪同與結果判讀,確保採樣時段與點位安排符合規範、又反映真實營運狀態,並看緊申報期限。分工清楚,數據才有公信力。

如果測出來超標,會馬上被罰嗎?

不會馬上罰:超標先進入限期改善程序,逾期未改善才進入罰則。正確動作是收到報告立即診斷污染源——通風、裝修材料或活動型態——把工程做在對的地方,複測達標程序即收斂;反應速度本身就是機關評價的一部分。

全年託管的收費方式是怎樣?

託管範圍隨場所類別、面積、據點數與檢測頻率而異,本所不在網站公開費用,也不提供概略區間——不看場所就報數字,對您沒有參考價值。了解場所資料後,以書面逐項列出服務範圍與費用結構;檢測費與規費依機構及機關公告另計。

從簽約到第一次申報完成,流程要走多久?

取決於三件事的現況:專責人員有沒有證、維護管理計畫有沒有底、檢測頻率落在哪一檔。人員與文件齊備者,主軸只剩檢測排程與申報作業;要從訓練與報備做起的場所,以一個完整檢測週期為尺度規劃最穩。開案即出時程表,每個期限有人盯。

沒收到公文,我的場所就不用管室內空品嗎?

不是,公告生效即義務開始,機關不會逐家通知。

《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以公告批次列管場所,判斷基準是場所類別與樓地板面積,醫療機構、車站、圖書館、大型賣場、補教與托育等類別都在名單內,且公告批次逐年擴大;等公文到才補救,首次查核文件直接掛零,面對的巡查密度已是另一個級別。

把場所類別、樓地板面積與營運型態交給本所,先比對現行公告做義務盤點,未列管的場所也能先做預備體檢,入列當天就無縫接軌。

室內空品專責人員可以由員工兼任嗎?

可以,員工完成訓練領證並報備後即可兼任。依《室內空氣品質維護管理專責人員設置管理辦法》設置的專責人員,真正的風險不在證照而在流動:離職沒交接、報備沒更新,義務立刻懸空,查核時義務人缺席,全案文件會被視為斷線、從嚴檢視。室內空品代管會把人員異動納入追蹤並預排備位人選,專責人員換手時由本所接續辦理訓練報名與報備更新,申報不會斷在任何一棒。

室內空品檢測多久做一次,申報期限怎麼算?

沒有單一答案,頻率依場所類別與規模分檔。

《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體系下,列管場所要依適用頻率委託具法定資格的檢測機構定期檢測,並搭配日常巡檢紀錄,結果依《室內空氣品質檢驗測定管理辦法》申報並公布於場所內;頻率算錯與漏申報是最常見的違規,多據點各自為政更容易漏拍。

室內空品代管先把您的類別與面積對照公告算出適用頻率,再由本所排程檢測機構、現場陪同並管理每一個申報期限,以一個完整檢測週期為尺度出時程表。

室內空品稽查時,機關會先查哪些文件?

稽查是文件先行,現場抽測之前分數已經在打。

機關先調閱三份文件:維護管理計畫、專責人員報備與檢測申報紀錄,再看巡檢紀錄與檢測結果是否已公布於場所內;文件有斷點的場所,抽測從嚴幾乎是慣例,計畫內容與現場做法對不上還會成為扣分證據。

本所先替您做室內空品義務盤點,依場所實況撰擬維護管理計畫、補齊專責人員報備與申報紀錄,稽查前把文件做滿,現場查核才有餘裕。

二氧化碳或甲醛超標,改善該從哪裡下手?

先診斷污染源,再決定工程,順序反了錢就白花。

二氧化碳超標多指向通風量不足,甲醛超標指向裝修材料,新裝修完急著開幕是甲醛超標的典型情境;依《室內空氣品質標準》判定不合格後進入限期改善,逾期未改善才進入罰則,機關同時看您收到報告後多快啟動。

室內空品代管在收到不合格報告當下啟動診斷,鎖定通風效率、裝修材料或人流密度的問題點,統籌改善方向並安排複測,數值收斂後結案。

如何申請室內空氣品質認證?

一般所稱的「室內空氣品質認證」是環境部的「室內空氣品質自主管理標章」,分優良級與良好級,申請、審查與標章查詢都在環境部室內空氣品質資訊網的標章專區辦理。

取得標章的法定效果寫在公告場所室內空氣品質檢驗測定管理辦法:優良級標章場所的定期檢測放寬為每 3 年 1 次、採樣點數減半(第 10 條);優良級或良好級場所可在主要入口張貼標章取代公布定期檢測結果(第 16 條)。

申請前提是場所已依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第 8 條至第 10 條建立維護管理計畫、設置專責人員並有合格的檢測紀錄,標章是把既有合規紀錄轉成對外的信任憑證,不是另一套義務。

如何監控室內空氣品質?

法定作法分兩層。

第一層是所有公告場所都要做的定期檢測:依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第 10 條委託環境檢驗測定機構,在營業與辦公時段採樣(檢測辦法第 6 條),每 2 年 1 次(第 10 條),結果比對室內空氣品質標準的二氧化碳、一氧化碳、甲醛、總揮發性有機化合物、細菌、真菌、PM10、PM2.5、臭氧九項,並於採樣日起 45 日內上傳縣市環保局且在入口公布(第 16 條)。

第二層是經環境部指定的公告場所須設自動監測設施連續監測並即時公布,數量依管制樓地板面積每 2,000 平方公尺 1 台(第 12 條、第 13 條)。平日管理則由專責人員依維護管理計畫監督設備運作與紀錄(專責人員設置辦法第 6 條)。

室內 PM2.5 濃度降低不下來,該怎麼辦?

室內空氣品質標準對 PM2.5 訂的是二十四小時值(第 2 條),所以先確認檢測是否在營業時段、依檢測辦法第 6 條的方式採樣,再依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第 8 條檢討維護管理計畫。常見來源有三類:外氣(門口、停車場、外氣進氣口的位置與濾網等級)、室內活動(烹調、燃燒、影印與人流帶入)、系統(空調濾網久未更換、換氣量不足、負壓抽走乾淨空氣)。

專責人員依設置辦法第 6 條負責監督維護設備正常運作並提出改善建議,改善後應再委託環境檢驗測定機構複測並更新紀錄;若已被環保局限期改善,改善與複測時間要壓在公文期限內,逾期才進入罰則。

室內空氣品質檢測多久做一次?

依公告場所室內空氣品質檢驗測定管理辦法第 10 條,公告場所每 2 年實施定期檢測 1 次;取得室內空氣品質自主管理優良級標章者放寬為每 3 年 1 次,且採樣點數得減半計算。第一次定期檢測依環境部公告該批場所時規定的檢測期間辦理,之後各期依上述頻率起算。

檢測必須委託環境檢驗測定機構在營業及辦公時段採樣(第 6 條),結果自採樣日起 45 日內併同維護管理計畫上傳縣市環保局,並於主要入口公布(第 16 條)。經指定應設自動監測設施的場所另依第 12 條、第 13 條連續監測並即時公布,與定期檢測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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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一編號:90801410|LINE:加 LINE「偉騰開發」傳資料(免費書面初判;初判後再約時間細談;謝清泉 總經理主持)|營業時間:週一至週五 09:00–18:00。 創辦人謝清泉為前臺東縣環境保護局局長、前臺東地檢署檢察事務官、前臺東縣政府消費者保護官,中央警察大學法律學研究所畢業,具地政士與不動產經紀人國家證照。服務全台 22 縣市——任何業務直接聯絡偉騰,全台各地均有配合團隊,可安排專人親臨現場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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