寵物業許可代辦:寵物寄養執照・犬貓繁殖場申請・寵物買賣執照
定義:寵物業許可即特定寵物業許可證,是犬貓繁殖、買賣或寄養業者向縣市主管機關取得、效期3年的營業許可。
毛孩經濟起飛,無照業者的退場倒數也開始了。
犬貓繁殖、買賣、寄養要特定寵物業許可,動物展演要展演許可,寵物食品要完成申報——動保法規逐年加嚴,稽查與檢舉同步升溫。偉騰統籌場所整備、專任人員與許可申請全程,全台受理。
重點速覽
偉騰開發興業有限公司(前臺東縣環境保護局局長謝清泉主持,統一編號 90801410)承辦全台 22 縣市(含離島),各縣市均有配合團隊就近現勘與送件的寵物業與動物事業許可,全台各縣市均可受理,先以文件與現況照片做免費書面初判,帶著初判結果約時間細談。
- 服務項目
- 寵物業與動物事業許可:
- 特定寵物業許可證
- 寵物繁殖場申請
- 寵物買賣業許可
- 寵物寄養旅館許可
- 動物展演許可申請
- 寵物美容業合規
- 寵物食品業者申報
- 寵物登記站申請
- 承辦公司
- 偉騰開發興業有限公司(偉騰、偉騰開發;前臺東縣環境保護局局長謝清泉主持)
- 服務範圍
- 全台 22 縣市(含離島),各縣市均有配合團隊就近現勘與送件
- 法規依據
- 《動物保護法》
- 《特定寵物業管理辦法》
- 《動物展演管理辦法》
- 《寵物食品管理辦法》
- 《寵物登記管理辦法》
- 應備文件
- 營業項目與服務清單
- 場所地址
- 平面與現況照片
- 飼養或營業動物的品種數量
- 既有公文或檢舉紀錄(如有)
- 常見退件與誤判
- 家庭式接單寄養收費;自家犬貓生產後販售幼犬;寵物咖啡的動物互動沒辦展演許可
- 諮詢方式
- 加 LINE「偉騰開發」傳地號、公文或現況照片,先做免費書面初判,初判後再約時間細談。
一間寵物複合店可能同時踩在三條法規線上:
- 碰犬貓的繁殖、買賣、寄養就是特定寵物業,要許可證與專任人員;
- 以動物吸引消費可能構成動物展演,要另一張許可;
- 賣寵物吃的要完成食品申報。
偉騰的分流起點是「營業行為清單」——逐項對照三條線,先知道要辦幾張證,再談怎麼辦。
最該打掉的直覺是「家庭式、小規模就不算業者」。收費寄養一單、幼犬售出一胎,就跨進許可制;檢舉獎勵、晶片溯源與社群貼文巡查,正讓無照經營的匿名空間快速歸零。被查獲的代價也不只罰鍰——動物沒入與公布名單對品牌的殺傷力往往比罰單更痛,補救成本遠高於事前辦證。
偉騰把場所標準當工程辦:籠位尺寸、隔離空間、通風與清消動線先對表整備,專任人員資格、展演計畫書、食品申報同步統籌,現場勘查全程陪同。創辦人謝清泉為前臺東縣環保局長、主持過稽查業務,勘查會問什麼我們先替您備妥答案;已營業者另按最低營運中斷原則設計補正節奏。
LINE 諮詢
把寵物業許可的資料傳過來,先免費書面初判。
- 傳什麼
- 地號或地籍謄本手機拍照即可
- 現場照片或位置圖看得出現況就好
- 公文、裁處書或既有文件若有
- 多久回
- 週一至週五 09:00–18:00 依序回覆;LINE 全天可傳資料
- 下一步
- 免費書面初判
- 約時間細談
- 委任代辦
先傳資料做初判,需要時再約時間細談
服務重點
- 繁殖買賣寄養是分水嶺:純美容、純用品零售不用特定寵物業許可;收費寄宿一單、媒合買賣一次、母犬產下一胎進入販售,就跨進許可制。先把營業行為逐項寫下來對表,執照需求才會從模糊變成清單。
- 場所標準是硬體天花板:籠位尺寸、隔離區、通風與清消動線都有明文標準,老店面改裝常卡在建物先天極限。簽租約前先用平面圖與現況照片做達標評估,比裝潢完再敲掉重做,省下的是一整輪成本。
- 展演邊界比直覺更寬:店貓互動、農場餵食體驗、市集動物攤位——只要以動物吸引消費,就可能落入《動物展演管理辦法》,須提出動物福利計畫申請許可。開幕前確認要不要辦,比收到公文後補救划算。
- 勘查考的是日常可持續:現場勘查的重心不是開幕當天的硬體達標,而是管理制度撐不撐得住日常:排泄物去化、疾病隔離、緊急送醫安排都是必考題。把制度寫進文件並實際演練,現場問答才接得住。
- 公文回覆有期限節奏:檢舉與限期改善公文都有回覆與補正期限,屆期未完成得按次處罰;裁處前可依《行政程序法》陳述意見。收文當天先定時間軸,把改善項目對應到具體工項,回覆才有證據力。
速查表
| 主管機關 | 中央主管機關為農業部,業務由農業部動物保護司主政;特定寵物業許可證、動物展演許可與現場勘查由直轄市、縣(市)政府動物保護處或農業局處辦理。 |
|---|---|
| 法規依據 | 《動物保護法》、《特定寵物業管理辦法》、《動物展演管理辦法》、《寵物食品管理辦法》;犬貓晶片與寵物登記站業務依《寵物登記管理辦法》。 |
| 誰要辦 | 犬貓繁殖、買賣或寄養收費者,不分規模,均須取得特定寵物業許可證;以動物吸引消費的店家與農場須辦展演許可;製造或輸入寵物食品者須完成申報。 |
| 受理窗口與層級 | 特定寵物業許可證與展演許可向所在地直轄市、縣(市)政府動物保護處或農業局處申請,並接受現場勘查與年度查核;寵物食品業者申報向農業部辦理。 |
| 審查期限 | 法規未定審查日數;桃園市流程為收件、書件審查、動保人員會勘、複審後核發;文件不全者限期補正,屆期不補得不受理(辦法第6條)。 |
| 有效期與展延 | 許可證有效期間不得超過3年,屆滿前3至6個月申請展延,每次不逾3年;負責人、地址或面積變更須重新申請(辦法第7條、第8條)。 |
| 應備文件 | 營業項目與服務清單、場所地址、平面圖與現況照片、飼養或營業動物的品種與數量、專任人員資格證明;已收到公文或檢舉紀錄者一併附上。 |
| 規費依據 | 許可證核發、變更、展延規費由各直轄市、縣(市)政府依規費法訂定公告;展演許可另依動物展演管理辦法第8條繳保證金;規費與服務費分列。 |
| 線上系統或表單 | 申請書表依受理縣市公告(桃園市動保處有申請作業流程與申請書 PDF);合法業者與寵物登記查寵物登記管理資訊網;寵物食品向申報網申報。 |
| 最常見退件原因 | 籠位尺寸、隔離空間或清消動線不符標準、專任人員資格不足、排泄物去化與疾病隔離制度只寫不做、營業行為漏列致許可不全、展演案缺動物福利計畫。 |
| 前置與後續許可 | 前置:營業行為對表、公司或商業登記、場所依標準整備、專任人員資格取得;後續:年度查核、寵物食品申報與標示、犬貓晶片與寵物登記、項目變更。 |
| 偉騰承辦範圍 | 從營業行為對表與場所達標評估、專任人員資格對接、許可文件製作與送件、現場勘查陪同與補正,到展演計畫書撰擬、寵物食品申報與檢舉公文回覆統籌。 |
辦理流程與時程
- 業態分類:營業行為逐項對照特寵、展演、食品三條許可線。
- 場所整備:籠位、隔離與清消動線依標準規劃,人員資格到位。
- 送件勘查:許可申請送件,現場勘查陪同與缺失補正。
- 永續合規:年度查核、變更擴充與檢舉公文的長期後盾。
法規依據(條號)
| 法規 | 條號 | 重點 |
|---|---|---|
| 動物保護法 | 第3條、第6條之1、第19條、第22條、第22條之1、第22條之2、第25條之2 | 犬貓繁殖、買賣、寄養須經縣市主管機關許可,許可期間以3年為限;動物展演須許可;未經許可經營得裁罰並令停業。 |
| 特定寵物業管理辦法 | 第2條、第3條、第4條、第5條、第6條、第7條、第8條、第10條、第11條、第12條、第13條、第14條 | 適用犬、貓;場所設施依附表,每一營業場所專任人員1人以上;許可證效期不逾3年,屆滿前3至6個月申請展延。 |
| 寵物業查核及評鑑辦法 | 第3條、第5條、第6條、第8條、第10條 | 縣市每年查核1次、每2年評鑑至少1次;評鑑分優、甲、乙、丙等,丙等應於通知後3個月內改善並報備查。 |
| 動物展演管理辦法 | 第2條、第3條、第5條、第6條、第8條、第12條、第24條 | 展演須向縣市申請許可並繳保證金;展演場所須位於固定營業場所並符合土地法、建築法;許可證效期不逾5年。 |
| 寵物登記管理辦法 | 第3條、第6條、第7條、第8條 | 飼主應於寵物出生4個月內登記並植入晶片;取得、轉讓或住居所異動1個月內變更;遺失5日內申報、死亡1個月內註銷。 |
| 噪音管制法 | 第6條 | 不具持續性或不易量測而足以妨害生活安寧之聲音(如犬吠),由警察機關依有關法規處理。 |
特定寵物業三類條件表:繁殖業、買賣業、寄養業(寵物旅館)
| 項目 | 繁殖業(繁殖場) | 買賣業 | 寄養業(寵物旅館) | 法源 |
|---|---|---|---|---|
| 適用動物 | 犬、貓 | 犬、貓 | 犬、貓 | 特定寵物業管理辦法第2條 |
| 場所設施 | 應具飼養設施及運動場;犬繁殖場總面積66平方公尺以上且運動場占比不低於30%;貓繁殖場總面積66平方公尺以上,且不得兼營犬隻特定寵物業 | 飼養設施面積不得超過總面積60%;兼營犬貓者面積合併計算並分開飼養、適當隔間 | 同買賣業(附表二) | 第3條附表一、附表二 |
| 犬隻飼養設施底面積 | 15公斤以上每隻2平方公尺、10至15公斤1.5、5至10公斤1、未達5公斤0.5;寬90公分以上、高為肩高2倍以上 | 15公斤以上每隻2平方公尺、10至15公斤1、5至10公斤0.5、未達5公斤0.25且最小1平方公尺;寬90公分以上、高為肩高2倍以上 | 同買賣業 | 附表一、附表二 |
| 貓隻飼養設施底面積 | 2公斤以上每隻0.45平方公尺、未達2公斤0.225;寬45公分、高60公分以上 | 2公斤以上每隻0.225平方公尺;未達2公斤最小0.225可養2隻,每增1隻加0.056;寬45公分、高60公分以上 | 同買賣業 | 附表一、附表二 |
| 專任人員 | 每一營業場所1人以上,具獸醫師或畜牧技師證書、畜牧獸醫水產動物相關系科畢業、200小時以上專業訓練結業或現場工作3年以上經驗之一;負責人具前三項資格得兼任,限一場 | 同繁殖業 | 同繁殖業 | 第4條 |
| 特約人員 | 以特約由獸醫師或畜牧技師辦理諮詢、技術協助、檢視與通報;負責人或專任人員領有證書並切結者免 | 同繁殖業 | 同繁殖業 | 第10條第1項第2款、第3款 |
| 繁殖作業限制 | 供繁殖犬貓不得來自無許可證業者;滿1歲始得配種、逾7歲應絕育(申報並提繁殖管理說明者除外);連續2年度繁殖不逾3次、終生不逾7次;出生後即植晶片並登記;專任人員每年受訓6小時以上 | 不適用 | 不適用 | 第11條 |
| 買賣限制與交付文件 | 不適用 | 未離乳、健康不佳、罹法定傳染病或檢出特定遺傳疾病者不得買賣;交易時交付寵物登記證明、飼養管理須知、3個月內診斷書或檢驗證明、來源母犬貓晶片號碼 | 不適用 | 第12條、第13條;動物保護法第22條之2 |
| 紀錄與申報 | 每日飼養管理紀錄保存2年;配種繁殖紀錄保存3年;每年1、4、7、10月底前彙報上一季晶片使用情形 | 每日紀錄保存2年;買賣紀錄表保存3年;展示籠外懸掛品種、晶片、來源等資訊文件;每季彙報晶片使用情形 | 每日飼養管理紀錄保存2年 | 第10條 |
| 許可證效期與展延 | 不逾3年;屆滿前3至6個月申請展延,每次不逾3年 | 同繁殖業 | 同繁殖業 | 動物保護法第22條;辦法第7條 |
| 查核與評鑑 | 每年查核1次、每2年評鑑至少1次;連續2次評鑑丙等應廢止許可 | 同繁殖業 | 同繁殖業 | 寵物業查核及評鑑辦法第3條;管理辦法第14條 |
資料來源:特定寵物業管理辦法第2條至第14條及附表一、附表二 law.moj.gov.tw law.moj.gov.tw law.moj.gov.tw
寵物相關營業要不要辦許可的判斷表
| 營業型態 | 是否須特定寵物業許可證 | 其他應辦事項 | 法源 |
|---|---|---|---|
| 犬貓繁殖並出售幼犬幼貓 | 須(繁殖業;兼營買賣、寄養應就全部項目一併申請) | 委託寵物登記機構之契約或自任登記機構、申請晶片、出生後即登記 | 動物保護法第22條;特定寵物業管理辦法第5條第3項、第10條、第11條 |
| 寵物店販售犬貓 | 須(買賣業) | 犬貓來源須為有許可證之繁殖或買賣業;完成晶片植入後始得買賣;廣告行銷須標示許可證字號 | 動物保護法第22條之2;辦法第12條、第13條 |
| 收費寄養、寵物旅館(犬貓) | 須(寄養業) | 場所符合附表二;每日飼養管理紀錄 | 動物保護法第22條;辦法第3條、第10條 |
| 寵物美容、寵物用品、飼料販售(不涉犬貓繁殖、買賣、寄養) | 不須特定寵物業許可證 | 依公司法或商業登記法辦理登記;場所須符合土地使用分區與建築物使用類組(桃園市要求使用執照屬 G3 類組或店鋪) | 辦法第2條;桃園市特定寵物業許可證申請作業流程 |
| 店內以動物供展示、表演或與人互動(寵物咖啡、農場、觀光遊樂業) | 不屬特定寵物業,但須動物展演許可(中央公告免經許可者除外) | 繳納保證金、置專任動物經理人員與專門技術人員、營運計畫書、展演場所須為固定營業場所 | 動物保護法第6條之1;動物展演管理辦法第2條、第3條、第5條、第8條 |
| 販售犬貓以外寵物(兔、鼠、鳥、觀賞魚) | 不須特定寵物業許可證(辦法適用種類為犬、貓) | 公司或商業登記;若供展示互動且非公告免經許可者,另辦展演許可 | 辦法第2條;動物保護法第6條之1 |
| 製造、輸入或販賣寵物食品 | 不須特定寵物業許可證 | 向農業部寵物食品申報網申報,依寵物食品業者申報辦法辦理 | 動物保護法第3條第9款;寵物食品業者申報辦法 |
資料來源:動物保護法第6條之1、第22條、第22條之2 law.moj.gov.tw law.moj.gov.tw law.moj.gov.tw ws.tycg.gov.tw
特定寵物業許可證申請流程與應備文件(以桃園市動物保護處公告為例)
| 步驟 | 內容 | 出處 |
|---|---|---|
| 1 建物用途確認 | 營業地址的建築物使用執照須屬 G3 類組或店鋪;不符者先向建築管理處申請變更使用執照,再申請許可證 | 桃園市特定寵物業許可證申請作業流程 |
| 2 備件送件 | 申請書;負責人與專任人員身分證影本(法人附公司或商業名稱預查核定或登記證明);載明名稱、地址、面積之位置圖與平面配置圖;專任人員資格證明;土地建物登記謄本與非自有之合法使用證明;特定寵物繁殖及飼養管理規劃書(未申請繁殖者免);無法繼續飼養時之處置規劃書;特約獸醫師或畜牧技師證明或切結;繁殖業與買賣業附登記機構委託契約 | 特定寵物業管理辦法第5條;桃園市申請作業流程 |
| 3 書件審查與會勘 | 收件後審查書件是否齊備,不全者限期補正;通知動物保護人員會勘;書面資料與現場查核資料複審 | 辦法第6條;桃園市申請作業流程 |
| 4 核發與後續登記 | 核發許可證(規費於核發時繳納);領證後依公司法或商業登記法辦理登記並加入商業同業公會;許可證懸掛於營業場所明顯處 | 辦法第7條第4項、第10條第1項第5款;桃園市申請作業流程 |
| 5 持續義務 | 每年查核、每2年評鑑;晶片使用情形每季彙報;記載事項變更1個月內辦理,負責人、地址或面積變更須重新申請;許可證屆滿前3至6個月申請展延 | 寵物業查核及評鑑辦法第3條;辦法第7條、第8條、第10條 |
資料來源:桃園市政府動物保護處 特定寵物業許可證申請作業流程 ws.tycg.gov.tw law.moj.gov.tw
官方書表、申辦入口與法規
- 查詢系統:合法寵物業者名單(農業部寵物登記管理資訊網,查各縣市已取得特定寵物業許可證之業者)(農業部)
- 申辦入口:寵物登記管理資訊網(寵物登記、晶片與登記站查詢)(農業部)
- 申辦入口:農業部寵物食品申報網(寵物食品業者申報入口)(農業部)
- 申請書表:桃園市政府動物保護處 特定寵物業許可證申請作業流程與申請書(PDF,含應備文件、繁殖及飼養管理規劃書、平面配置圖範式)(桃園市政府動物保護處)
- 官方說明:桃園市政府動物保護處 115 年度特定寵物業評鑑參考表(桃園市政府動物保護處)
- 查詢系統:臺北市動物保護處 合法登記特定寵物業者查詢(依行政區列名單)(臺北市動物保護處)
- 查詢系統:動物保護資訊網 展演動物專區(已核發動物展演許可業者清冊)(農業部)
- 法規條文:特定寵物業管理辦法 全文(設施、專任人員、申請文件、許可證效期與展延)(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 法規條文:特定寵物業管理辦法 附表一 繁殖場應具備之設施(ODT)(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 法規條文:特定寵物業管理辦法 附表二 特定寵物買賣或寄養應具備之設施(ODT)(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 法規條文:動物保護法 全文(第 22 條特定寵物業許可、第 6 條之 1 動物展演、第 19 條寵物登記)(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 法規條文:動物展演管理辦法 全文(申請文件、保證金、人員資格、許可效期)(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 法規條文:寵物業查核及評鑑辦法 全文(查核頻率、評鑑項目與等級)(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 法規條文:寵物登記管理辦法 全文(登記期限、變更、遺失與死亡註銷)(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費用怎麼組成
費用分三塊:特定寵物業許可證核發、變更與展延的規費由各直轄市、縣(市)政府依規費法訂定之收費標準計收,動物展演許可另依動物展演管理辦法第8條繳納保證金;場所設施施作、登記機構契約、特約獸醫師與保險等第三方費用依實際項目計價;本所服務費於免費書面初判後依營業項目與場所現況書面報價,三者分列。
審查端觀點
- 動保稽查的線索網比想像綿密:晶片登記資料、社群販售貼文、鄰里檢舉三方交叉,無照繁殖與寄養的匿名空間正在快速歸零。
- 特寵勘查的重心是「動物福利的可持續性」:不只看開業當天的硬體達標,更看管理制度能不能撐住日常運作——排泄物去化、疾病隔離、緊急送醫的安排,都是勘查提問的必考題。
常見錯誤與退件原因
- 家庭式接單寄養收費——被鄰居檢舉無照經營特定寵物業,罰鍰與停業風險一起來
- 自家犬貓生產後販售幼犬——構成無照繁殖,動物沒入與名單公布重創品牌
- 寵物咖啡的動物互動沒辦展演許可——開幕即接獲公文,營運模式被迫急改
- 自製寵物零食上網販售——漏了食品申報與標示,遭下架後通路信任難重建
- 收到限期改善公文放著不回——屆期未完成按次處罰,罰單一張接著一張
常見痛點
- 想開寵物旅館,看了法規還是不知道自己算哪一種
- 場地改了又改,始終沒人告訴我到底符不符合標準
- 被匿名檢舉收到公文,第一次面對機關不知怎麼回
- 生意做起來想加寄養與展演項目,怕一擴就違規
- 愛動物起家的小店,最怕被貼上不合法的標籤
交付項目
- 許可需求對表報告
- 特定寵物業許可證
- 展演許可文件(如適用)
- 食品申報完成證明(如適用)
建議準備文件
- 營業項目與服務清單
- 場所地址、平面與現況照片
- 飼養或營業動物的品種數量
- 既有公文或檢舉紀錄(如有)
法規依據
- 《動物保護法》
- 《特定寵物業管理辦法》
- 《動物展演管理辦法》
- 《寵物食品管理辦法》
- 《寵物登記管理辦法》
細項業務全覽
- 特定寵物業許可證
- 寵物繁殖場申請
- 寵物買賣業許可
- 寵物寄養旅館許可
- 動物展演許可申請
- 寵物美容業合規
- 寵物食品業者申報
- 寵物登記站申請
- 專任人員資格訓練
- 犬舍貓舍設施規劃
- 寵物殯葬服務評估
- 特寵業年度查核陪同
全台在地辦理
- 台北寵物業許可代辦
- 新北寵物業許可代辦
- 桃園寵物業許可代辦
- 新竹寵物業許可代辦
- 苗栗寵物業許可代辦
- 台中寵物業許可代辦
- 彰化寵物業許可代辦
- 南投寵物業許可代辦
- 雲林寵物業許可代辦
- 嘉義寵物業許可代辦
- 台南寵物業許可代辦
- 高雄寵物業許可代辦
- 屏東寵物業許可代辦
- 宜蘭寵物業許可代辦
- 基隆寵物業許可代辦
- 花蓮寵物業許可代辦
- 台東寵物業許可代辦
- 澎湖金馬寵物業許可代辦
常見問題
我只做寵物美容、順便賣飼料用品,這樣算特定寵物業嗎?
不算——特定寵物業的範圍是犬貓的繁殖、買賣、寄養,純美容與用品零售在圈外。但兩個常見跨線點要盯住:替客人的毛孩留宿過夜就是寄養,媒合轉讓涉及對價就是買賣。把服務清單逐項對表一次,就能安心把生意做大。
特寵許可證的申請,大家最常卡在哪一關?
現場勘查的硬體不合格最大宗:籠位尺寸、隔離空間、清消動線受限於建物先天條件,事後補救最貴;其次是專任人員資格與管理文件。本所的作法是簽租約前先做場地達標評估、文件依勘查清單備齊,讓勘查變成驗收而不是抽考。
店裡養貓陪客人,需要辦動物展演許可嗎?
看互動是不是消費賣點:以店貓互動吸引來客,就可能落入展演管理,須附動物福利計畫申請許可;單純寵物友善、讓客人自帶毛孩消費則不用。界線判斷有專業空間,把營業型態與動線描述給本所,先書面初判再決定辦不辦。
從找店面到掛牌營業,時間軸大概怎麼排?
定性地說分三段:場地評估與整備最長、彈性也最大;人員資格與管理文件是能平行準備的固定工;送件後的現場勘查與補正,取決於第一次的達標程度。順序排對,時間就花在裝修而不是重工——本所開案先給節點表,每段都有交付。
輔導到拿證的收費方式,可以先說嗎?
費用在了解案情後個別說明,不公開於網站——每個案子的場地底子、要辦幾張證、有沒有公文在身,工作量差異太大,公開數字對您沒有參考價值。書面初判後,本所逐項列出工作範圍與付款節點;法定規費依公告另計。
已經被檢舉了才想辦證,還來得及嗎?
來得及,但節奏要對:先在公文期限內回覆並視需要陳述意見,同步啟動場所整備與許可申請,讓機關看到具體的改善時間軸;置之不理,屆期未完成就是按次處罰一路疊上來。把公文與場地現況傳來,本所當日排出補正順序。
在家收費寄養或賣幼犬,沒辦寵物業許可會怎樣?
會被當作無照經營特定寵物業處理,家庭式、小規模都不是豁免理由。
依《動物保護法》與《特定寵物業管理辦法》,收費寄宿一單、幼犬售出一胎就跨進許可制;查獲後除了罰鍰與停業風險,還可能面臨動物沒入與名單公布,晶片登記資料、社群販售貼文與鄰里檢舉三方交叉比對,讓無照經營的匿名空間快速歸零。
先把營業行為逐項寫下來對表,本所做書面初判後排定場所整備、專任人員與許可送件的順序,已營業者按最低營運中斷原則設計補正節奏。
申請寵物業許可要準備哪些文件和場地資料?
分成營業、場所、動物、人員四類。
營業面是營業項目與服務清單,用來對照特寵、展演、食品三條許可線;場所面是地址、平面圖與現況照片,依《特定寵物業管理辦法》的籠位、隔離與清消動線標準做達標評估;動物面是飼養或營業犬貓的品種與數量;人員面是專任人員的資格與訓練證明,涉及展演另附動物福利計畫,既有公文或檢舉紀錄一併附上。
委託本所時,先傳這四類資料做書面初判,出具許可需求對表報告,再進入場所整備、送件與現場勘查陪同。
犬貓繁殖場申請對場所和專任人員有什麼門檻?
門檻有兩道:硬體要符合場所標準,人要有專任人員資格,少一項許可證就核不下來。依《特定寵物業管理辦法》,籠位尺寸、隔離區、通風與清消動線都有明文標準,老屋改裝常卡在建物先天極限;專任人員須完成資格訓練,繁殖犬貓的晶片登記資料也要能溯源。
勘查看的不只是開業當天的硬體,更看排泄物去化、疾病隔離、緊急送醫等管理制度能否撐住日常。簽租約前,先把平面圖與現況照片交給本所做達標評估,再依勘查清單備妥人員與制度文件送件。
拿到寵物業許可後,年度查核和加開寄養項目要注意什麼?
許可證不是終點,之後有年度查核,營業內容變更要先辦再開賣。
年度查核與勘查一樣,看管理制度撐不撐得住日常:排泄物去化、疾病隔離、緊急送醫安排要寫進文件並實際演練;原本只做買賣想加寄養,或擴充籠位與場地,屬於變更擴充,須依《特定寵物業管理辦法》先向主管機關辦理;若新增以動物吸引消費的互動體驗,另依《動物展演管理辦法》評估是否要申請展演許可。
擴充前把新增項目與平面變更傳給本所,先書面初判該辦哪些變更,再依序送件,避免一擴就違規。
寵物寄養執照、動物展演許可和寵物食品申報有什麼差別?
三張證對應三種營業行為,一間複合店可能同時踩到三條線。
碰犬貓的繁殖、買賣、寄養,就是特定寵物業,依《特定寵物業管理辦法》要取得許可證並設置專任人員;以動物吸引消費,例如店貓互動或農場餵食體驗,可能構成動物展演,依《動物展演管理辦法》提出動物福利計畫申請許可;賣寵物吃的,包含自製零食,依《寵物食品管理辦法》完成申報並依法標示。
純美容與用品零售則在三條線之外。本所從營業行為清單逐項對表,先確定要辦幾張證,再排送件順序。
開寵物店需要證照嗎?
看賣什麼、做什麼。
依動物保護法第22條,經營犬、貓的繁殖、買賣或寄養,必須先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特定寵物業許可證,許可期間以3年為限,領證後再依公司法或商業登記法辦理登記並加入商業同業公會(特定寵物業管理辦法第7條)。
只賣寵物用品、飼料或做美容,不涉犬貓繁殖、買賣、寄養,不需要特定寵物業許可證,但仍要辦公司或商業登記,場所也要符合土地使用分區與建築物使用類組。店內若以動物供展示或與人互動,另依第6條之1申請動物展演許可。偉騰於免費書面初判先把營業行為對表,再決定要辦哪幾張證。
開寵物美容店需要鄰居同意嗎?
法規沒有鄰居同意這一項。
特定寵物業管理辦法第5條列的申請文件是身分證明、設施與人員證明、位置圖與平面配置圖、土地建物合法使用證明與規劃書,動物展演管理辦法第5條也相同,都不要求鄰居同意書;純美容更不在特定寵物業許可範圍。
真正的門檻是場所本身:建築物用途要符合使用類組(桃園市要求建築物使用執照屬 G3 類組或店鋪,否則先辦變更使用執照),土地要在容許該營業的使用分區。至於犬吠等不具持續性、不易量測的噪音,依噪音管制法第6條由警察機關處理,與許可審查是兩件事。
開一間寵物店要多少錢?
沒有公定總價,可先拆成四塊估算。
一是場所整備:依特定寵物業管理辦法第3條附表一、附表二的設施標準(飼養設施面積比例、每隻犬貓的底面積、寬高、隔離設施)與建築物使用類組要求施作;二是人員:每一營業場所至少1名符合第4條資格的專任人員,並依第10條特約獸醫師或畜牧技師;三是法定規費:許可證核發規費由各直轄市、縣(市)政府依規費法訂定公告,桃園市於核發時繳納,公司或商業登記規費另計;四是登記機構契約、晶片與保險等第三方支出。
偉騰的服務費於免費書面初判後依場所現況與經營項目書面報價,與規費分列。
寵物登記的流程是什麼?
依寵物登記管理辦法第3條,飼主應於寵物出生日起4個月內,攜帶身分證明文件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或其委託的登記機構植入晶片並取得寵物登記證明;取得、轉讓或住居所異動應於1個月內辦理變更(第6條),遺失5日內申報、死亡1個月內註銷(第7條、第8條)。
對業者而言,特定寵物業管理辦法第10條、第11條要求繁殖業與買賣業向主管機關申請晶片,犬貓出生後即植入並登記,每年1、4、7、10月底前彙報上一季晶片使用情形;買賣時應交付寵物登記證明(第13條)。
登記站與登記資料可在農業部寵物登記管理資訊網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