稽查通知與裁處書一起來,先穩住廠,再算清罰單
砂石場、瀝青廠、預拌廠一被檢舉,空污、水污、廢棄物、噪音稽查常在同一週分頭上門,裁處書各算各的。由前臺東縣環境保護局局長領軍,統整多頭稽查的應對節奏,逐項拆解裁罰準則的計算因子,把陳述意見、限期改善計畫、訴願、環境講習與罰鍰分期一次排好順序,廠繼續轉,罰單不失控。
砂石、瀝青、預拌三種廠的稽查很少單線進行。一件粉塵或異味檢舉進來,環保局空污、水污、廢棄物、噪音各科會分別到場,河川砂石還可能引來水利與土石採取主管機關聯合查核。每一科各開各的稽查紀錄、各發各的限期改善通知,廠方若零散回應、說法前後不一,往往把一張罰單拖成好幾張。
裁處書上的金額不是機關隨手填的,而是依《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以污染程度、污染物項目、污染特性、影響程度四個因子相乘,再加計加重或減輕事項後,乘上法定罰鍰下限算出來的。看懂哪個因子被抓高、哪個減輕事項沒被算進去,才知道陳述意見該往哪裡寫。
本服務只承接已經被檢舉、被稽查或收到裁處書的業者,從稽查當下的現場應對、稽查後的自主體檢、限期改善計畫送件,到裁處書判讀、陳述意見、訴願,再到環境講習出席安排與罰鍰分期,用一個窗口把全部程序排成一條時間線。合規建置、證照統包與一般檢舉應對另有專屬服務,這裡專注把眼前的裁處風險壓到最低。
服務重點
- 多頭稽查先統一說法:空污、水污、廢棄物、噪音各科分頭到場時,廠方對製程、產量、操作時間的回答必須一致。我們先建立一份廠內事實檔,由單一窗口回應每一科的紀錄與補件,避免甲科的稽查紀錄變成乙科加重裁罰的證據,也避免同一事實在不同裁處書被重複描述成兩件違規。
- 裁罰公式逐因子核對:裁處書金額依《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由污染程度、污染物項目、污染特性、影響程度四因子相乘,再乘上加重減輕係數與法定罰鍰下限。我們逐一回推機關採用的權重,找出被高估的因子與漏算的減輕事項,作為陳述意見的核心。
- 稽查端看配合度與紀錄:稽查人員在意的是防制設施是否照許可證與逸散管理辦法運作、操作紀錄是否完整保存、廠方是否配合提供資料與拍照。配合度會寫進稽查紀錄,直接影響附表二減輕事項的認定;規避或拒絕稽查則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1條處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
- 裁處與許可證互鎖:一張裁處書不只是罰錢。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屆期未改善會按次處罰,情節重大得令停工、停業,必要時廢止操作許可證;經確認的重大違規紀錄,也會在依同法第30條申請展延時成為縮短展延年限的理由。改善計畫因此要同時考慮許可證異動、工廠登記與用地狀態。
- 三個期限同表管控:陳述意見期限由機關在通知書載明,逾期依《行政程序法》第105條視為放棄;訴願須在處分書送達之次日起三十日內提起;環境講習通知在講習日十四日前送達,延期至遲須於講習日後三日內書面申請。我們接案第一件事,就是把這些日期排進同一張時程表。
常見痛點
- 一週內空污、水污、廢棄物三科輪流來,每科要的資料都不同,不知道該先回哪一份。
- 裁處書寫了幾十萬,看不懂金額是怎麼算的,也不知道有沒有少一點的空間。
- 限期改善期限快到,設備改善還沒完工,怕屆期又被按次開罰甚至停工。
- 去年同一條款已經被罰過,這次又被抓,聽說會加重,還怕影響許可證展延。
- 收到環境講習通知,負責人那天走不開,不知道能不能改派或延期。
交付項目
- 稽查應對事實檔與問答對照表
- 裁罰額度因子分析報告
- 陳述意見書定稿與送件回執
- 限期改善計畫書與進度佐證
- 訴願書與救濟時程表
- 環境講習與分期繳納申請文件
建議準備文件
- 稽查紀錄、採樣單與現場照片
- 裁處書與陳述意見通知(含送達日)
- 限期改善通知與已改善佐證
- 既有環保許可證與最近檢測報告
- 工廠登記與土地使用相關文件
法規依據
- 《空氣污染防制法》(固定污染源許可、限期改善、按次處罰、停工停業與規避稽查罰則)
- 《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罰鍰額度四因子公式與加重減輕事項)
- 《行政罰法》(故意過失推定、裁量因素、一行為違反數義務從重、裁處權時效三年與裁處前陳述意見)
- 《行政程序法》(陳述意見書面通知、陳述書期限與言詞陳述)
- 《訴願法》(處分書送達之次日起三十日內提起訴願)
- 《環境教育法》與《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罰鍰五千元以上或停工停業之環境講習時數、親自出席、改派與延期)
細項業務全覽
- 稽查現場陪同應對
- 稽查紀錄異議補充
- 稽查後自主體檢
- 多機關事實檔統整
- 裁罰額度因子判讀
- 陳述意見書代擬
- 限期改善計畫送件
- 改善展延理由說明
- 訴願書撰擬遞送
- 環境講習改派延期
- 罰鍰分期繳納申請
- 許可證展延風險評估
全台在地辦理
常見問題
裁處書上的金額是怎麼算出來的,有沒有降低的空間?
空污裁處依《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公式:污染程度、污染物項目、污染特性、影響程度四因子相乘,再乘上加重減輕係數與法定罰鍰下限。可爭取的減輕事項包括違規日前三年內首次違反且未涉二條以上規定、稽查配合度良好、未經檢舉查獲前主動補正,減輕合計最多為總權重的八成。若機關把污染程度或影響程度抓得偏高,也是陳述意見的重點。
同一件檢舉,空污、水污、廢棄物都來查,會被罰好幾次嗎?
不同法律、不同違規事實會分別裁處,《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也明定同場所二個以上固定污染源,或同一污染源排放多種污染物者,應分別處罰。但若是一行為同時違反數個行政法上義務,依《行政罰法》第24條應依法定罰鍰額最高之規定裁處,處罰種類相同且從一重已足者不得重複裁處。我們會先釐清各張裁處書的事實是否重疊,再決定用哪一張爭取合併或撤銷。
限期改善來不及完成怎麼辦?
屆期未完成改善,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會按次處罰,工商廠場每次罰鍰為新臺幣十萬元以上二千萬元以下,情節重大得令停工、停業,必要時廢止操作許可證;改善期間若再遭陳情且影響附近空氣品質,裁罰準則第5條允許機關縮短原核給的改善期限。因此改善計畫要寫得可驗證、可分階段,並在期限前主動提出進度佐證與展延理由,而不是等到屆期被動受罰。
我的廠是預拌混凝土廠,只是洗車廢水被開單,也適用這項服務嗎?
適用。預拌混凝土廠在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屬水泥業第(2)目,洗車廢水與污泥常同時牽動水污與廢棄物兩條線,加上筒倉與骨材堆置的粉塵,稽查往往一次帶出多張紀錄。只要是已被檢舉、被稽查或收到裁處書的砂石、瀝青、預拌業者,不論違規類別,都由本服務統整應對;尚未被稽查、想先把證照與設施補齊的,則由各業別的合規服務承接。
費用怎麼計算?
稽查應對與裁處救濟的工作量,取決於同時進行的稽查條線數、裁處書張數、是否已進入陳述意見或訴願期限,以及改善計畫涉及的設備規模,因此費用在了解案情後個別說明,不公開於網站。第一次書面初判免費,我們會先告訴您這張裁處書值得爭取的空間有多大、哪些程序有期限壓力,再由您決定是否進一步委託。
從接手到告一段落大概要多久?
時程取決於程序走到哪一步。只處理陳述意見與限期改善的案件,重點是在通知書載明的陳述期限與改善期限內把文件送齊;進入訴願的案件,訴願機關審議需要一段時間,期間依《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17條環境講習暫不執行。我們不承諾結案日期,但承諾每一個法定期限都提前備妥文件,並依進度隨時回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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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辦人謝清泉為前臺東縣環境保護局局長、前臺東地檢署檢察事務官、前臺東縣政府消費者保護官,中央警察大學法律學研究所畢業,具地政士與不動產經紀人國家證照。服務臺東全縣 16 鄉鎮及全台各縣市——任何業務直接聯絡偉騰,全台各地均有配合團隊,可安排專人親臨現場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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