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器買了、料源談好了,卡在這塊地能不能設場
砂石碎解洗選場、瀝青拌合廠與預拌混凝土廠,最常卡關的不是機器,而是廠址用地:河川區域不能建廠、農牧用地不能設場、丁種建築用地稀缺、都市計畫工業區又有種類限制。偉騰開發興業由前臺東縣環境保護局局長領軍,專辦廠址用地判定、變更編定與興辦事業計畫核准的統籌,讓工廠登記與環保許可有地可落。
砂石碎解洗選場、瀝青拌合廠與預拌混凝土廠被切成四條線:土石採取許可、河川區域許可使用、工廠登記與用地、環保許可與稽查。用地這一關由《工廠管理輔導法》第9條定調:設廠用地限於都市計畫工業區、非都市土地丁種建築用地、依法編定開發之工業區及其他依法令可供設廠之土地。廠址不在這幾類用地上,工廠登記與環保許可都進不了門。
非都市土地的路線要先分清三種程序:擬辦事業已在該用地容許項目內,只需依《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第6條申請容許使用;不在容許項目內,就要依第30條擬具興辦事業計畫,報經直轄市或縣(市)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核准前還要先徵得變更前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同意;達一定規模者則走分區變更的開發許可。程序選錯,整案重來。
偉騰開發興業在這條線上只做一件事:把廠址用地這一關打通。從候選地的分區與使用地類別查核、河川區域與環境敏感地區套疊、四種用地路線的可行性比較,到興辦事業計畫撰寫、變更編定申請,再接工廠設立許可與登記。既有場址用地不符者,同步評估原地轉正與遷場兩條路,並判斷一般工廠登記與特定工廠登記哪一條走得通,全台受理。
服務重點
- 四種用地路線先判定再買地:河川區域內建造工廠是《水利法》第78條的絕對禁止行為,不是許可事項;農牧用地容許項目內沒有砂石碎解洗選場;丁種建築用地可直接設廠但稀缺;都市計畫工業區則有種類限制。四條路線的可行性與成本差距極大,我們在買地與購機之前先把這一關判清。
- 計畫核准與變更編定兩處分:依《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第30條,變更編定必須先擬具興辦事業計畫,報經直轄市或縣(市)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核准前先徵得變更前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同意。核准後還要向地政單位申請變更編定,完成登記異動;變更後土地只能依核准計畫使用。
- 審查端先套環境敏感地區:依第30條之1,興辦事業計畫不得位於第一級環境敏感地區,例如優良農地與飲用水水源水質保護區;夾雜的零星敏感地依第30條之2面積不得超過基地開發面積百分之十。位於第二級環境敏感地區者,依第30條之3須說明防範補救措施並徵詢各該主管機關。
- 用地、工廠登記、環保互鎖:《工廠管理輔導法》第14條與第15條把違反土地使用管制、環境影響評估或污染防治計畫未經核准,列為不得許可與不得登記事由。用地沒轉正,工廠登記不會核下來;環保許可也需要合法設廠作為前提。我們把三條線的時序排好,避免任一證照卡住整案。
- 既有場址的轉正與遷場路線:現址用地不符者有三條路:走興辦事業計畫與變更編定原地轉正;屬低污染且在《工廠管理輔導法》第28條之1所定時點前既存者,評估特定工廠登記,再依第28條之10以特定工廠使用地證明書辦變更編定;都不通則遷場,依第16條重新辦設立許可或登記。
常見痛點
- 地是農牧用地,仲介說可以變更,地政卻說要先有興辦事業計畫核准,兩邊講的不一樣
- 河川分署說我的碎解設備算建造物要拆,可是隔壁的疏濬料場也在河邊,為什麼他們可以
- 工廠登記送件被退,理由寫違反土地使用管制,可是這塊地當年買來就一直在做砂石
- 想找丁種建築用地,問了一年沒有一塊夠大又靠近料源的,投資人開始催了
- 瀝青廠接到停工通知,是要花錢轉正現址,還是趁機遷到工業區,沒人能算給我聽
交付項目
- 廠址用地可行性初判書
- 用地路線比較與建議報告
- 興辦事業計畫書全套
- 變更編定申請文件與核准公文
- 產業類別歸屬與工廠登記時序表
- 既有場址轉正或遷場評估報告
建議準備文件
- 土地登記謄本及地籍圖謄本
- 土地所有權人同意書或租約
- 預定製程與設備配置說明
- 土地使用配置圖及位置示意圖
- 既有場址工廠登記或停工通知影本
法規依據
- 《工廠管理輔導法》(設廠用地限制、設立許可與登記、遷廠重新登記、特定工廠登記與使用地變更)
- 《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使用分區與使用地類別、容許使用、興辦事業計畫與變更編定、環境敏感地區限制)
- 《區域計畫法》(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之法源、使用分區劃定與管制)
- 《水利法》(河川區域內禁止建造工廠、施設建造物與堆置土石之許可、違規罰鍰與沒入機具)
- 《河川管理辦法》(河川區域使用管理、堆置土石之暫置限制)
- 行政院主計總處《行業統計分類》(砂石碎解洗選、瀝青混凝土、預拌混凝土之行業細類歸屬)
細項業務全覽
- 廠址用地路線判定
- 河川區域設場判定
- 丁種建築用地設廠
- 特定目的事業用地變更
- 農牧用地替代路線
- 都市計畫工業區適用
- 興辦事業計畫撰寫
- 使用地變更編定申請
- 環境敏感地區套疊
- 工廠設立許可接軌
- 特定工廠登記適用判斷
- 既有場址轉正與遷場
全台在地辦理
常見問題
我的地是農牧用地,可以直接申請設砂石碎解洗選場嗎?
不行直接設。農牧用地的容許使用項目內沒有砂石碎解洗選場,要依《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第30條擬具興辦事業計畫,報經直轄市或縣(市)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核准前先徵得農業主管機關同意,再向地政單位申請變更編定為丁種建築用地或特定目的事業用地。若土地落在優良農地或其他第一級環境敏感地區,依第30條之1原則不得申請,買地前務必先查。
河川區域內可以申請設置碎解洗選設備和堆置砂石嗎?
河川區域內建造工廠是《水利法》第78條的絕對禁止行為,無法申請。第78條之1允許的是經許可施設建造物與採取或堆置土石,但堆置受《河川管理辦法》施工暫置、不得超過七天使用量的限制,不是常設料場。實務上疏濬料的碎解洗選與拌合要設在河川區域外的合法用地,河川端只留採取與短期暫置。我們協助釐清哪些設施能留在河川區域,哪些必須另找廠址。
從判定用地到能合法設廠,大概要多久?
時程取決於走哪一條路線。丁種建築用地或容許使用範圍內的設場最快,只需接工廠設立許可與登記;走興辦事業計畫加變更編定,要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變更前機關同意、地政審查與登記異動多個階段,位於第二級環境敏感地區者還要徵詢各該主管機關意見;達分區變更規模者最長。我們在初判時會就您的地號給出各路線的階段拆解,而不是一個籠統的月數。
委託偉騰統籌用地合法化,費用怎麼算?
服務費用在了解案情後個別說明,不公開於網站。原因是用地路線差距太大:容許使用、變更編定、開發許可三種程序的文件量、審查機關數與時程完全不同,既有場址還牽涉轉正或遷場的比較。法定規費另計,依各機關收費標準繳納。第一次書面初判免費,我們會先告訴您走得通的路線再談委託。
現址用地不符但一直在生產,繼續做會怎樣?
風險分三層。土地面:公所隨時檢查、縣市聯合取締小組定期查處。工廠面:依《工廠管理輔導法》第30條未登記擅自製造加工者令停工並限期登記,屆期仍生產處新臺幣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再不遵行按次處四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至停工為止,並得依第35條斷水斷電。河川面:設在河川區域者,依《水利法》第92條之3處新臺幣十五萬元以上三百萬元以下罰鍰。
既有的砂石場或瀝青廠可以申請特定工廠登記嗎?
要分兩步判斷。第一,《工廠管理輔導法》第28條之1以105年5月20日為界,其後新增的未登記工廠沒有輔導空間;第二,特定工廠登記只開放低污染產業類別,砂石碎解洗選、瀝青拌合或預拌混凝土製程是否屬低污染,須逐案對照主管機關公告認定。符合者取得登記後每年繳營運管理金,再依第28條之10以特定工廠使用地證明書辦變更編定;不符者走正規興辦事業計畫或遷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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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辦人謝清泉為前臺東縣環境保護局局長、前臺東地檢署檢察事務官、前臺東縣政府消費者保護官,中央警察大學法律學研究所畢業,具地政士與不動產經紀人國家證照。服務臺東全縣 16 鄉鎮及全台各縣市——任何業務直接聯絡偉騰,全台各地均有配合團隊,可安排專人親臨現場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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