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太陽能板回收代辦:光電板電池回收・光電板處理・廢電池回收業
定義:廢太陽能板與廢電池回收處理業設立是取得清除或處理機構許可並符合廠址要件的程序。
綠能退役潮的下游生意:廢光電板與廢電池的回收處理業入場券
二十年前種下的光電板開始退役,電動車與儲能的電池汰役潮接著來——回收處理端的量能缺口就是商機。但這門生意的入場券不便宜:廢棄物清除處理的許可體系、廠址的土地與環保要件、以及處理技術的查核。偉騰開發興業替想進場的業者把設立路徑鋪平,全台各縣市均可受理。
重點速覽
偉騰開發興業有限公司(前臺東縣環境保護局局長謝清泉主持,統一編號 90801410)承辦全台 22 縣市(含離島),各縣市均有配合團隊就近現勘與送件的廢太陽能板與廢電池回收處理業設立,全台各縣市均可受理,先以文件與現況照片做免費書面初判,帶著初判結果約時間細談。
- 服務項目
- 廢太陽能板與廢電池回收處理業設立:
- 廢光電板回收許可
- 廢電池處理設立
- 清除許可申請
- 處理許可申請
- 廠址合規檢核
- 鋰電池貯存安全
- 破碎分選流程文件
- 產出物再利用
- 承辦公司
- 偉騰開發興業有限公司(偉騰、偉騰開發;前臺東縣環境保護局局長謝清泉主持)
- 服務範圍
- 全台 22 縣市(含離島),各縣市均有配合團隊就近現勘與送件
- 法規依據
- 廢棄物清理法
- 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
- 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
- 資源回收再利用法
- 再生能源發展條例
- 應備文件
- 商業計畫概要
- 預定廠址資料(若有)
- 團隊與設備構想
- 目標處理量能估算
- 常見退件與誤判
- 先租廠房再查分區;拿清除許可兼做破碎分選;電池貯存區省掉防火分區設計
- 諮詢方式
- 加 LINE「偉騰開發」傳地號、公文或現況照片,先做免費書面初判,初判後再約時間細談。
退役潮看得見:台灣第一波大量安裝的光電案場設計壽命約二十年,正陸續到期;電動運具與儲能的電池汰役量逐年墊高,處理量能缺口就是商機。偉騰把進場評估拆成三題——當清除、處理還是再利用角色?
廠址過不過得了關?技術文件寫不寫得實?三題答完,設立路線圖就成形。
這門生意最大的風險不是市場,是把入場券想簡單:
- 清除許可只能運不能拆,拿清除證做破碎分選是撤照等級的越權;
- 廠房分區不允許廢棄物處理,租約簽了也是白簽;
- 鋰電池熱失控讓貯存與破碎的防火設計成為審查與保險的雙重門檻。
哪一關漏想,投資就變沉沒成本。
偉騰三條線疊著辦:土地端查使用分區與建物使照,環保端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備齊專業技術人員、設備與技術文件,營運端建流向紀錄制度。操盤的是前臺東縣環保局長:處理設施審查會議上委員追什麼、現勘量什麼,他坐過審查那一側,文件就照那個強度寫。
LINE 諮詢
把廢太陽能板回收的資料傳過來,先免費書面初判。
- 傳什麼
- 地號或地籍謄本手機拍照即可
- 現場照片或位置圖看得出現況就好
- 公文、裁處書或既有文件若有
- 多久回
- 週一至週五 09:00–18:00 依序回覆;LINE 全天可傳資料
- 下一步
- 免費書面初判
- 約時間細談
- 委任代辦
先傳資料做初判,需要時再約時間細談
服務重點
- 許可組合是入場門票:只運輸=清除業、破碎分選=處理業、產出物資源化=再利用管理,三種身分要件各異。先定商業角色再申請對應許可——想做處理卻只辦清除,開工那天就是違規的第一天,門票要買對層級。
- 選錯廠址是最貴學費:土地使用分區、建物使照與周邊條件是許可審查的前置門檻,環保、土地、消防三面要件要疊著看。簽租約前做一次廠址雙檢核,成本是零頭;租下不能用的地,押金、時間與規劃全數沉沒。
- 防火設計是保單門檻:鋰電池貯存與破碎區的防火分區、放電前處理與應變設計,審查委員逐項追問,保險公司同樣照圖核保。安全設施與技術路線一體規劃、用工程語言寫實——這道檻墊高投資,也擋掉低價競爭者。
- 流向交代是審查核心:審查端最在意產出物去向:玻璃、鋁框、電池材料的流向與下游再利用身分,要在技術文件裡先交代清楚,講不清就是一輪又一輪補件。先綁定下游收受者的資格與契約,技術說明才有落點。
- 拆除端是案源入口:退役案場的評估與拆除是量的源頭:光電工程業者可先以清除身分合法承接運輸,處理端自建或策略合作,把拆除、運輸、處理串成一條鏈。誰先把上游合規接起來,誰就先鎖住放量期的貨源。
速查表
| 主管機關 | 廢棄物清理的中央主管機關為環境部,廢太陽光電板與廢電池回收體系由環境部資源循環署主政;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由廠址所在地各縣市環境保護局受理。 |
|---|---|
| 法規依據 | 《廢棄物清理法》第15、16、18、38、41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再生能源發電設備設置管理辦法》第20條。 |
| 誰要辦 | 廢棄物清除處理業的擴業計畫、光電工程與儲能業者的垂直整合、資源回收業轉型升級;只運輸辦清除、破碎分選辦處理、產出物資源化走再利用管理。 |
| 受理窗口與層級 | 廢太陽光電板於能源主管機關廢止設備登記後在PVIS排出登記並委託循環署簽約機構;清除、處理許可向廠址所在地環保局申請(廢清法第41條)。 |
| 審查期限 | 模組回收費:115年7月1日起取得同意備案者於申請設備登記前一次繳清(設置管理辦法第20條);許可審查期限依許可管理辦法。 |
| 有效期與展延 | 清除、處理許可效期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未繳模組回收費得限期改善並暫停計算躉購期間(設置管理辦法第23條)。 |
| 應備文件 | 諮詢階段備妥商業計畫概要、預定廠址資料(若有)、團隊與設備構想、目標處理量能估算;送件核心為專業技術人員、設備清冊與處理流程技術文件。 |
| 規費依據 | 依《廢棄物清理法》、《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與規費收費標準;審查與證照費用項目於書面初判時列出,與設施投資分列。 |
| 線上系統或表單 | 廢太陽光電板排出登記與委託用環境部PVIS系統,受補貼機構名單同站;事業廢棄物申報用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 |
| 最常見退件原因 | 廠址分區不容許廢棄物處理、電池貯存區缺防火分區與放電前處理設計、產出物流向含糊帶過、專業技術人員未到位、技術文件寫不到審查要的深度。 |
| 前置與後續許可 | 前置:土地使用分區與建物使照檢核、消防與防火設計、下游收受者資格與契約;後續:流向紀錄制度、產出物再利用身分、退役案場拆除端串接。 |
| 偉騰承辦範圍 | 書面初判商業角色與許可組合,廠址土地環保雙檢核,代辦清除、處理許可的技術文件撰擬、備件送件、補正與現勘應對,取得許可文件並讓紀錄制度上線。 |
辦理流程與時程
- 角色與可行性:商業角色定位、許可組合與投資順序規劃,可行性一次定調。
- 廠址與文件:廠址土地環保雙檢核,處理流程與污染防治技術文件撰擬。
- 許可申請:清除/處理許可送件、審查補正與現勘應對全程代辦。
- 營運串接:紀錄制度上線,上游案源與下游流向的合規鏈串接。
法規依據(條號)
| 法規 | 條號 | 重點 |
|---|---|---|
| 再生能源發電設備設置管理辦法 | 第20條、第23條 | 適用 108 年度起躉購費率或 108 年 12 月 20 日後取得同意備案之太陽光電設置者,於完成設置併網後依通知繳納模組回收費用;115 年 7 月 1 日起取得備案者於申請設備登記前一次繳清;未繳者限期改善並暫停計算躉購期間。 |
| 廢棄物清理法 | 第15條、第16條、第18條、第38條、第41條 | 應回收廢棄物由中央指定,責任業者登記繳費,回收處理業達規模者登記申報;事業廢棄物輸出入須許可,有害者先經中央同意且以國內處理為原則;從事清除處理業務須取得許可文件。 |
| 有害事業廢棄物認定標準 | 第2條、第4條 | 依序以列表、有害特性認定、其他公告判定;有害特性包含毒性化學物質廢棄物與容器、溶出毒性(TCLP 超過附表四)、戴奧辛等。 |
| 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 | 第3條、第4條、第5條 | 清除機構與處理機構分級,依級別對應得清除處理之廢棄物種類與規模,向廠址所在地主管機關申請許可。 |
廢太陽光電板回收處理流程(PVIS 體系)
| 階段 | 誰做 | 內容 | 依據 |
|---|---|---|---|
| 繳納模組回收費 | 太陽光電發電設備設置者 | 適用 108 年度起躉購費率或 108 年 12 月 20 日後取得備案者,完成設置併網後依經濟部能源署書面通知繳納;115 年 7 月 1 日起取得同意備案者,於申請設備登記前向指定代收專戶一次繳清;未繳者限期改善並暫停計算躉購期間 | 再生能源發電設備設置管理辦法第 20 條、第 23 條 |
| 設備登記廢止 | 案場 | 案場除役時先向能源主管機關申請設備登記廢止 | PVIS 回收處理說明 |
| 排出登記 | 案場 | 至廢太陽光電板回收服務管理資訊系統申請廢太陽光電模組排出登記,經審核 | PVIS 回收處理說明 |
| 委託清除處理 | 案場與受補貼機構 | 在資源循環署簽約受補貼機構名單中自行選擇廠商簽約委託清除處理 | PVIS 回收處理說明;廢棄物清理法第 41 條 |
| 稽核查驗與補貼 | 資源循環署 | 確認廢棄模組妥善處理並資源化再利用後,以預繳之模組回收費核算補貼支付處理費用 | PVIS 回收處理說明 |
資料來源:再生能源發電設備設置管理辦法第 20 條、第 23 條 law.moj.gov.tw 廢太陽光電板回收處理說明 pvis.moenv.gov.tw
廢電池三條法定路徑
| 類型 | 法律定位 | 路徑 | 法源 |
|---|---|---|---|
| 公告應回收之廢乾電池等 | 應回收廢棄物 | 責任業者向環境部登記並按營業量或進口量繳納回收清除處理費;回收處理業達一定規模者向縣市登記並申報 | 廢棄物清理法第 15 條、第 16 條、第 18 條 |
| 事業產出之鋰電池、儲能電池 | 事業廢棄物;依有害事業廢棄物認定標準判定是否屬有害 | 依序以列表、有害特性(毒性化學物質、TCLP 溶出毒性等)判定;委託許可等級涵蓋該類廢棄物之清除處理機構 | 有害事業廢棄物認定標準第 2 條、第 4 條;廢棄物清理法第 41 條;許可管理辦法第 3 條至第 5 條 |
| 輸出處理 | 事業廢棄物輸出 | 向縣市主管機關申請許可;有害事業廢棄物先經中央同意,以國內處理或再利用為原則 | 廢棄物清理法第 38 條 |
資料來源:廢棄物清理法第 15 條、第 16 條、第 18 條、第 38 條、第 41 條 law.moj.gov.tw 2 條、第 4 條 law.moj.gov.tw
官方書表、申辦入口與法規
- 申辦入口:環境部資源循環署 廢太陽光電板回收服務管理資訊系統(PVIS)(環境部資源循環署)
- 官方說明:PVIS 廢太陽光電板回收處理說明(模組回收費、排出登記、委託清除處理流程)(環境部資源循環署)
- 申辦入口:環境部資源循環署(環境部資源循環署)
- 法規條文:再生能源發電設備設置管理辦法(全國法規資料庫,第 20 條、第 23 條模組回收費用)(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 法規條文:廢棄物清理法(全國法規資料庫)(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 法規條文: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全國法規資料庫)(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 法規條文:有害事業廢棄物認定標準(全國法規資料庫)(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 申辦入口:環境部 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環境部資源循環署)
費用怎麼組成
費用分三塊:模組回收費依再生能源發電設備設置管理辦法第 20 條由設置者按經濟部能源署公告費率預繳,清除、處理機構許可審查規費依廢棄物清理法授權之收費標準;拆除、清運與處理費由受補貼機構或許可機構依重量與距離報價,除役案場可由預繳模組回收費補貼處理費;本所商業角色與許可組合初判、廠址土地環保雙檢核、許可技術文件撰擬與送件補正服務費於免費書面初判後依處理量能與類別報價。
審查端觀點
- 依廢棄物清理法及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從事廢棄物清除、處理業務者,應具備專業技術人員、清除處理設備及合法場址,向主管機關申請核發許可文件後始得營運。
- 廢太陽光電模組及廢電池之回收處理,並應符合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等相關規定;其資源化產出物之再利用依相關管理辦法辦理。
常見錯誤與退件原因
- 先租廠房再查分區——土地根本不允許廢棄物處理,租約與整套規劃作廢
- 拿清除許可兼做破碎分選——越權操作面臨撤照與裁罰,本業一併陪葬
- 電池貯存區省掉防火分區設計——技術審查卡關之外,保險核保同步過不去
- 產出物流向文件含糊帶過——審查反覆補正,取證時程整段拖長
- 等退役量明朗才啟動申請——取證與建廠週期以年計,放量期只能看同業接單
常見痛點
- 案場退役的新聞一直看到,想進場卻連該辦哪幾張證都拼不出全貌
- 看中一塊地準備簽約,沒人敢保證這裡能不能做處理廠
- 技術團隊有了,污染防治文件卻不知道要寫到多細才過得了審
- 做資源回收多年想升級,聽說列管廢棄物是另一套玩法,不敢貿然砸錢
- 上游案源握在工程公司手上,不知道用什麼身分切進供應鏈
交付項目
- 設立可行性報告
- 廠址檢核報告
- 許可申請文件包
- 營運紀錄制度
建議準備文件
- 商業計畫概要
- 預定廠址資料(若有)
- 團隊與設備構想
- 目標處理量能估算
法規依據
- 廢棄物清理法
- 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
- 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
- 資源回收再利用法
- 再生能源發展條例
細項業務全覽
- 廢光電板回收許可
- 廢電池處理設立
- 清除許可申請
- 處理許可申請
- 廠址合規檢核
- 鋰電池貯存安全
- 破碎分選流程文件
- 產出物再利用
- 案場退役拆除合規
- 回收場轉型升級
全台在地辦理
- 台北廢太陽能板回收代辦
- 新北廢太陽能板回收代辦
- 桃園廢太陽能板回收代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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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苗栗廢太陽能板回收代辦
- 台中廢太陽能板回收代辦
- 彰化廢太陽能板回收代辦
- 南投廢太陽能板回收代辦
- 雲林廢太陽能板回收代辦
- 嘉義廢太陽能板回收代辦
- 台南廢太陽能板回收代辦
- 高雄廢太陽能板回收代辦
- 屏東廢太陽能板回收代辦
- 宜蘭廢太陽能板回收代辦
- 基隆廢太陽能板回收代辦
- 花蓮廢太陽能板回收代辦
- 台東廢太陽能板回收代辦
- 澎湖金馬廢太陽能板回收代辦
常見問題
現在才進場廢光電板回收,會不會太晚?
量的曲線正在爬坡:早期案場退役、天災毀損與改建汰換撐起當前的量,大量退役潮在後頭。許可與建廠都需要時間,以取證週期回推,現在規劃恰好接住放量段——等量出來才動,證照時程反而追不上。
廢電池處理最難跨的門檻是什麼?
安全。鋰電池熱失控讓貯存、放電、破碎每一環的防火與應變設計都被審查與保險雙重檢視,技術路線必須和安全設施一體設計。這道檻墊高了投資,也擋掉了低價競爭者——跨過去,就是這門生意的護城河。
我是光電工程公司,適合切進回收這段嗎?
適合,而且您握著最值錢的上游案源。務實切法:先以清除身分合法承接退役運輸,處理端評估自建或與既有處理業策略合作。我們協助把拆除合規、運輸許可與下游處理身分串成一條服務鏈,商業模式一起設計。
資源回收場直接升級做這塊,行得通嗎?
路徑可行,但要按處理業標準重新體檢:列管廢棄物的廠址要件、專業技術人員與技術文件,都比一般資收嚴一個量級。既有場地與物流是本錢,缺口的補齊順序我們幫您排——先補土地與人員,再進文件與送件。
整套辦下來的顧問費大概是多少?
在了解您的角色組合、廠址條件與委辦範圍後個別說明,不公開於網站——單辦清除與清除加處理的全案設立,工作量差了好幾個量級,掛統一牌價對誰都失真。可行性初判免費:先確認路走得通,再談費用結構。
從零開始到能收料營運,要走多久?
依角色組合差距很大:清除許可相對快,處理許可涉及技術審查、設施施作與現勘,整體以年為單位規劃。我們把土地檢核、文件撰擬與人員招募平行排程,開案即給里程碑時程表,每一段都有明確的完成定義。
廢太陽能板回收該辦清除許可還是處理許可?
要看您實際做什麼:只負責運輸屬清除業,要做破碎分選就是處理業,產出物再資源化另受再利用管理,三種身分的要件各不相同。依《廢棄物清理法》及《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須具備專業技術人員、清除處理設備與合法場址,向主管機關取得許可文件後才能營運。偉騰先替您定商業角色與許可組合,再排投資順序與送件時程,避免辦了清除證卻做處理的越權風險。
只拿清除許可就做光電板處理破碎分選,會怎樣?
會被認定為越權操作,面臨撤照與裁罰,原本合法的清除本業也可能一併受影響。清除許可只能運不能拆;破碎分選屬處理業務,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另須具備專業技術人員、處理設備與合法場址,經審查取得處理許可後才能做。已在承接退役案場運輸的業者,我們協助評估自建處理端或與既有處理業合作,把清除身分升級成完整的合規鏈。
什麼樣的廠址才能設廢電池回收業的處理廠?
廠址要同時通過土地、環保、消防三面要件,缺任何一面都拿不到許可。土地使用分區與建物使用執照必須允許廢棄物處理,周邊條件是許可審查的前置門檻;鋰電池貯存與破碎區另須有防火分區、放電前處理與應變設計,審查委員逐項追問,保險公司也照圖核保。簽租約前偉騰先做廠址的土地環保雙檢核並出具檢核報告,確認能用再簽約,避免押金、時間與整套規劃全數沉沒。
申請鋰電池處理許可要準備哪些技術文件?
核心是三套文件:專業技術人員與設備配置、處理流程與污染防治技術文件,以及產出物流向說明。
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與《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鋰電池貯存、放電、破碎每一環的防火與應變設計都要用工程語言寫實,電池材料等產出物的下游再利用身分也要先交代清楚。
我們先綁定下游收受者的資格與契約,再撰擬技術文件與許可申請文件包,送件後負責審查補正與現勘應對。
廢太陽能板回收許可審查常見的補正原因有哪些?
最常見的是產出物流向含糊帶過:玻璃、鋁框、電池材料要去哪裡、下游收受者有沒有再利用身分,講不清就是一輪又一輪補件。其次是電池貯存區省掉防火分區設計,以及污染防治技術文件寫得不夠實,審查委員追問時答不出來。偉騰先照審查端的強度把下游流向契約、防火設計與技術文件備齊再送件,送件後負責補正回覆與現勘應對,把補正輪數壓下來。
太陽能板要怎麼回收?
案場的廢太陽光電模組走環境部資源循環署的 PVIS 體系,依回收處理說明分四步:一、案場除役時先向能源主管機關申請設備登記廢止;二、到廢太陽光電板回收服務管理資訊系統申請排出登記並通過審核;三、在資源循環署簽約的受補貼機構名單中選擇廠商,委託清除處理,受託者須為取得廢棄物清理法第 41 條許可的機構;四、資源循環署稽核查驗確認妥善處理與資源化後,以案場預繳的模組回收費核算補貼支付處理費。
模組回收費依再生能源發電設備設置管理辦法第 20 條由設置者繳納,115 年 7 月 1 日起取得同意備案者須在申請設備登記前一次繳清。模組由矽晶片電池、玻璃、EVA 封裝材、塑膠背板與鋁框組成,處理端拆解後玻璃、鋁與矽料分別資源化。
請問哪裡可以回收太陽能板?
合法收受廢太陽光電板的只有兩類單位:一是環境部資源循環署在 PVIS 系統中公布的簽約受補貼機構,案場完成排出登記後在名單中自行選擇並簽約委託,處理完成後由循環署以預繳模組回收費補貼處理費用;二是取得廢棄物清理法第 41 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且許可證載明涵蓋該類廢棄物的清除與處理機構,適用未納入 PVIS 補貼流程的模組。
不論走哪一條,收受者的許可證影本、清運聯單與過磅紀錄都要留存,才能對上廢棄物清理法第 31 條的網路申報。想成為收受端的業者,清除許可只能運輸,破碎分選要另辦處理許可(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 3 條至第 5 條),拿清除許可兼做處理屬越權。
廢棄太陽能板應該如何處理?
法律上廢太陽光電模組是廢棄物清理法第 2 條的事業廢棄物,處理要走兩個層次。第一層是資金與登錄:設置者依再生能源發電設備設置管理辦法第 20 條預繳模組回收費,除役時經能源主管機關廢止設備登記,再到 PVIS 系統排出登記。
第二層是清運與處理:委託資源循環署簽約受補貼機構或第 41 條許可機構清除處理,處理機構拆解回收玻璃、鋁框、矽料與接線盒,經循環署稽核查驗確認資源化後補貼處理費。不得自行拆解堆置或交無許可的回收商;產出量、清運聯單與處理證明要能互核,屬公告一定規模事業者依第 31 條網路申報。若模組含鉛焊料等物質,處理機構的產出物仍要依有害事業廢棄物認定標準判定去向。
太陽能模組回收費用是多少?
本頁不列金額。
法定依據是再生能源發電設備設置管理辦法第 20 條:適用 108 年度起躉購費率或 108 年 12 月 20 日修正後取得同意備案的太陽光電設置者,於完成設置併網後依經濟部能源署書面通知繳納一定金額的模組回收費用;115 年 7 月 1 日起取得同意備案者,改為在申請設備登記前向指定金融機構代收專戶一次繳清;全數更換高效能模組者就更換後總裝置容量計算。
費額依能源署公告的費率乘裝置容量計算,未繳納者依第 23 條限期改善並暫停計算躉購期間。這筆錢預繳到專戶,案場除役後由資源循環署在 PVIS 流程中確認妥善處理,再補貼給處理機構;除役時處理費由補貼機制支付,差額是否另計以循環署當期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