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堆置場逸散防制代辦:堆置逸散防制・堆置場防塵規定・防塵網規定

定義:堆置場逸散防制是砂石、土資與料場依管理辦法設置圍封、覆蓋、灑水與洗車設施的義務。

看得見的揚塵,就是查得到的違規。

砂石場、土資場與廠區料堆的逸散粉塵,是最容易被拍照檢舉、當場就能認定的違規。本所由前臺東縣環境保護局局長親自把關,依逸散性粒狀污染物防制設施管理辦法逐項規劃圍封、覆蓋、灑水與洗車設施,連同紀錄與監視系統一次建置到位,讓場區隨時經得起突襲稽查。

重點速覽

偉騰開發興業有限公司(前臺東縣環境保護局局長謝清泉主持,統一編號 90801410)承辦全台 22 縣市(含離島),各縣市均有配合團隊就近現勘與送件的堆置場與逸散粒狀物防制統包,全台各縣市均可受理,先以文件與現況照片做免費書面初判,帶著初判結果約時間細談。

服務項目
堆置場與逸散粒狀物防制統包:
  • 堆置區圍封規劃
  • 防塵布覆蓋方案
  • 化學穩定劑評估
  • 自動灑水系統
  • 洗車台設置統籌
  • 車行路徑鋪面
  • 車輛覆蓋規範導入
  • 監視鏡頭建置
承辦公司
偉騰開發興業有限公司(偉騰、偉騰開發;前臺東縣環境保護局局長謝清泉主持)
服務範圍
全台 22 縣市(含離島),各縣市均有配合團隊就近現勘與送件
法規依據
  • 《空氣污染防制法》(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管制母法與罰則)
  • 《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堆置、運輸、洗車、紀錄與監視規格)
  • 《水污染防治法》(洗車與灑水廢水之收集處理)
  • 《土石採取法》(土石採取場內堆置之管轄分界)
  • 《噪音管制法》(重車與裝卸作業之連帶陳情面向)
應備文件
  • 場區配置圖與堆置範圍
  • 堆置物種類
  • 高度與年進出量
  • 既有防制設施與設備照片
  • 土地與工廠登記文件
  • 收到的稽查或裁處公文(如有)
常見退件與誤判
防塵網只圍到與料堆同高;覆蓋只蓋大堆、零星料堆裸露;大型料場只做圍籬省掉覆蓋灑水
諮詢方式
加 LINE「偉騰開發」傳地號、公文或現況照片,先做免費書面初判,初判後再約時間細談。

堆置場的合規題目,答案就寫在《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裡:堆置區從封閉式建築、圍封、覆蓋、化學穩定劑到自動灑水共六種方式擇一辦理,車輛運輸、車行路徑、洗車設備各有規格,紀錄與監視另成一章。

本服務把這些條文轉成場區的工程圖與作業表單,逐項做到可被檢查。

六選一不是隨便選一個就好。

圍封的防塵網或阻隔牆總高度要達設計或實際堆置高度 1.25 倍以上;採覆蓋或化學穩定劑者要達堆置區面積 80% 以上,位於三級防制區更提高到 90%;堆置體積達 3,000 立方公尺或年堆置量達 6 萬公噸者,不得僅採圍封。

選錯方案,設施做完仍不合格,等於花兩次錢。

偉騰從現場丈量開始:實測堆置高度、面積與年進出量,先確認落在哪個級距、哪些選項一開始就被排除,再排定改善工程與紀錄制度的建置順序。創辦人為前臺東縣環保局長,熟悉稽查進場的查核動線;我們先用同一套動線把場區走一遍,缺口一次列清、一次補齊。

LINE 諮詢

把堆置場逸散防制的資料傳過來,先免費書面初判。

傳什麼
  • 地號或地籍謄本手機拍照即可
  • 現場照片或位置圖看得出現況就好
  • 公文、裁處書或既有文件若有
多久回
週一至週五 09:00–18:00 依序回覆;LINE 全天可傳資料
下一步
  1. 免費書面初判
  2. 約時間細談
  3. 委任代辦

先傳資料做初判,需要時再約時間細談

服務重點

  • 六選一,先看量體再選:六個選項各有規格:圍封總高度須達堆置高度 1.25 倍以上、覆蓋與化學穩定劑須達面積 80% 以上(三級防制區 90%)、自動灑水須涵蓋並保持濕潤。堆置體積達 3,000 立方公尺或年 6 萬公噸不得僅採圍封——量體先決定選項,再談造價。
  • 車輛是第二個稽查現場:運輸車輛應採密閉式貨廂或緊密覆蓋,防塵布邊緣延伸至貨箱上緣以下至少 15 公分;場內車行路徑應鋪設混凝土、瀝青混凝土或鋼板;離場前以加壓沖洗設備清洗車體輪胎,門口及延伸 10 公尺路面不得有帶出物。檢舉照片最常拍的就是這段路面。
  • 紀錄保存 6 年、影像 1 個月:防制設施的操作運轉紀錄應保存 6 年;辦法附表一所列特定對象應設置至少 2 支鏡頭的攝錄影監視系統,影像保存 1 個月,設備故障應於 7 日內修復。稽查到場先調紀錄與影像,設施做得再好、紀錄開天窗,一樣挨罰。
  • 稽查認定不需要採樣:逸散違規與煙囪排放不同:稽查人員目視堆置未覆蓋、路面帶出物或監視系統停擺,多數當場即可認定,不必等檢測數據。這也是逸散案件查處速度快、陳情容易成案的原因——防制設施必須做到「任何時刻被看都合格」,而不是稽查前趕工。
  • 堆置合規牽動三本證照:洗車與灑水產生的廢水要納入水污染防治措施管理;土資場、砂石場的堆置量體與範圍,須與土地使用管制及工廠登記的核定內容一致;土石採取場內的附屬堆置另受《土石採取法》規範。逸散設施單獨過關不夠,帳要能跨證照對得起來。

速查表

主管機關中央為環境部;逸散性粒狀污染物防制設施之現場查核、限期改善與裁處,由場址所在地之縣市環境保護局執行。
法規依據《空氣污染防制法》為母法與罰則;《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訂堆置、運輸、洗車、紀錄與監視規格。
誰要辦管理辦法附表一所列會產生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的公私場所,如砂石場、土資場、瀝青與混凝土料場及有露天堆置的廠區;營建工地另依營建空污規範。
受理窗口與層級以場址所在地之縣市環境保護局為稽查、限期改善與陳情處理窗口;是否屬附表一對象,依行業別與堆置型態逐條核對。
審查期限逸散防制設施屬自行設置維護義務,無許可審查期限;限期改善須於期限內完成並回覆,對裁處得於送達之次日起30日內提起訴願。
有效期與展延防制設施為持續義務;操作紀錄保存6年(逸散辦法第10條)、影像保存1個月、攝錄影故障即時通報並於7日內修復(第11條)。
應備文件場區配置圖與堆置範圍、堆置物種類、高度與年進出量、既有防制設施與設備照片、土地與工廠登記文件、收到的稽查或裁處公文(如有)。
規費依據逸散防制設施為自行設置與維護義務;如須併辦水污染防治措施等許可,依《水污染防治法》與主管機關公告之規費收費標準計收。
線上系統或表單操作紀錄依逸散辦法第10條附表三建置;攝錄影依第11條附表四;替代方法依第12條報環保局同意;申報用固定污染源管理資訊系統。
最常見退件原因圍封高度未達堆置高度1.25倍、覆蓋未達面積80%(三級防制區90%)、門口及延伸10公尺路面有帶出物、監視鏡頭逾7日未修復。
前置與後續許可堆置體積達3,000立方公尺或年堆置量達6萬公噸者不得僅採圍封;洗車灑水廢水納入水污染防治措施;堆置範圍須與土地使用管制及工廠登記一致。
偉騰承辦範圍現場丈量堆置高度、面積與年進出量並判定級距;六選一方案比選、圍封覆蓋灑水與洗車台工程統籌、監視與紀錄制度建置、限期改善回覆與陳情應對。

辦理流程與時程

  1. 現場丈量體檢
  2. 防制方案比選
  3. 改善工程統籌
  4. 紀錄監視建置
  5. 稽查應對演練
堆置逸散防制辦理流程圖:現場丈量體檢、防制方案比選、改善工程統籌、紀錄監視建置、稽查應對演練
堆置逸散防制辦理流程圖(共 5 個階段)

法規依據(條號)

法規條號重點
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2條、第3條、第4條、第5條、第6條、第7條、第8條、第9條、第10條、第11條、第12條、第13條適用附表一公私場所(不含營建工地);堆置、輸送、車輛、製程裝卸、裸露區、道路各有應採行設施;防制設施依附表三設監測儀表並記錄保存 6 年;序號一至七者設 2 支以上鏡頭攝錄影保存 1 個月;替代方法與處理後不易逸散者得報環保局同意。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32條公告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應取得許可證;防制區內粉粒狀物堆置、運送無適當防制致塵土飛揚屬禁止行為。

堆置場防制設施規格與紀錄(逸散辦法)

部位應設置或採行紀錄與其他法源
堆置區堆置於封閉式建築物內,或除出入口外圍封、覆蓋防塵布網、噴灑化學穩定劑、自動灑水等有效抑制設施之一灑水與穩定劑設施依附表三設監測儀表並記錄第 4 條、第 10 條
輸送系統封閉式建築物內操作、密閉式輸送系統,或出入口與接駁點設局部集氣或自動灑水;濕式輸送除外集氣系統依附表三記錄第 5 條、第 10 條
運輸車輛密閉式貨廂或封蓋緊密覆蓋,防塵布網捆紮牢靠並延伸至貨箱上緣以下至少 15 公分;貨廂防止滴落污水污泥;場內車行路面依規定設置洗車設備依附表三記錄第 6 條、第 10 條
製程、操作、裝卸圍封式集氣、局部集氣、密閉式作業、封閉式建築物內操作或作業期間灑水保持濕潤;濕式製程除外—第 7 條
裸露區域植生、舖面、覆蓋、灑水保持濕潤等設施之一;表土硬化不易揚塵者報經同意得免—第 8 條
道路維護不得破損髒污致路面色差或逸散粒狀物;交通島與人行道裸露區同第 8 條—第 9 條
監測與紀錄灑水、洗車、穩定劑、圍封式或局部集氣等設施依附表三設監測儀表並記錄操作運轉紀錄保存 6 年第 10 條
攝錄影附表一序號一至七適用對象依附表四設至少 2 支鏡頭攝錄影監視系統影像保存 1 個月;故障即時通報並於 7 日內修復第 11 條
替代與免除未能依辦法設置者得提替代方法報環保局同意;堆置物處理後不易逸散並報經同意者不受第 4 條、第 11 條限制—第 12 條、第 13 條

資料來源: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 4 條至第 13 條 law.moj.gov.tw oaout.moenv.gov.tw

官方書表、申辦入口與法規

費用怎麼組成

費用分三塊:屬公告固定污染源者許可審查規費依空氣污染防制法授權之收費標準,空氣污染防制費依收費辦法申報;圍封、覆蓋、灑水、洗車台、監測儀表與攝錄影系統由廠商依規格報價;本所適用性初判、設施規格盤點、紀錄與攝錄影制度建置、替代方法申請與稽查應對服務費於免費書面初判後依場區面積與堆置類別報價。

審查端觀點

  • 逸散管制的稽查邏輯是「規格對照表」:辦法把堆置、運輸、洗車、紀錄、監視寫成一條條可量測的規格——圍封高度是不是堆置高度的 1.25 倍、覆蓋有沒有到 80%、門口 10 公尺有沒有帶出物——到場拿尺一量、拿照片一比就有答案。對業者的意義是:合規與否幾乎沒有解釋空間,設施規格達標是唯一防線。
  • 另一個審查重點是「持續性」的證明。單日達標不難,機關要看的是操作紀錄保存 6 年、監視影像保存 1 個月、故障 7 日內修復這些制度有沒有真的在跑;陳情案複查時,紀錄與影像就是還原現場的依據。紀錄制度健全的場,機關傾向認定為管理良好,稽查頻率與裁量都會反映這個判斷。

常見錯誤與退件原因

  • 防塵網只圍到與料堆同高——未達堆置高度 1.25 倍的圍封規格,設施視同未完成
  • 覆蓋只蓋大堆、零星料堆裸露——覆蓋面積未達 80%(三級防制區 90%),照片一拍就成案
  • 大型料場只做圍籬省掉覆蓋灑水——堆置體積達 3,000 立方公尺或年 6 萬公噸者不得僅採圍封,直接不合格
  • 洗車台有建但沒人操作——門口及延伸 10 公尺路面出現帶出物,當場認定違規
  • 監視鏡頭壞了等年度保養再修——超過 7 日未修復、影像保存不足 1 個月,稽查調閱即開單

常見痛點

  • 風一大鄰居就拍影片檢舉,稽查隔週就上門,罰單一張接一張
  • 防塵網、灑水都做了還是被開單,不知道到底哪一項沒達標
  • 被要求限期改善,卻看不懂公文引的辦法條文是要我做到什麼
  • 想擴大堆置區,怕做完設施才發現規格選錯、全部重來
  • 紀錄表單沒人在填,監視器壞了也沒人知道,心裡完全沒底

交付項目

  • 堆置場逸散合規體檢報告
  • 防制設施規劃與工程方案
  • 操作紀錄與巡檢表單模組
  • 監視系統建置規格書
  • 限期改善回覆與佐證文件

建議準備文件

  • 場區配置圖與堆置範圍
  • 堆置物種類、高度與年進出量
  • 既有防制設施與設備照片
  • 土地與工廠登記文件
  • 收到的稽查或裁處公文(如有)

法規依據

  • 《空氣污染防制法》(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管制母法與罰則)
  • 《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堆置、運輸、洗車、紀錄與監視規格)
  • 《水污染防治法》(洗車與灑水廢水之收集處理)
  • 《土石採取法》(土石採取場內堆置之管轄分界)
  • 《噪音管制法》(重車與裝卸作業之連帶陳情面向)

細項業務全覽

  • 堆置區圍封規劃
  • 防塵布覆蓋方案
  • 化學穩定劑評估
  • 自動灑水系統
  • 洗車台設置統籌
  • 車行路徑鋪面
  • 車輛覆蓋規範導入
  • 監視鏡頭建置
  • 操作紀錄表單
  • 限期改善回覆
  • 揚塵陳情應對
  • 跨證照總體檢

官方參考資料

全台在地辦理

常見問題

我只是廠區角落堆原料,也算堆置場嗎?

看場所是否屬管理辦法附表一所列會產生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的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砂石、土方、礦物原料等露天堆置常在列管之列;營建工地不在本辦法適用範圍,另受營建空污規範。本所先依您的行業別與堆置型態核對附表,再判斷適用哪幾條,不必整套硬做。

圍網、蓋布、灑水,到底做哪一種最划算?

先看量體再比價。堆置體積達 3,000 立方公尺或年 6 萬公噸者不得僅採圍封,選項直接少一個;三級防制區的覆蓋與穩定劑門檻從 80% 提高到 90%,維護成本跟著變。實務上常見組合是圍封搭配自動灑水,兼顧作業便利與經常性支出,本所會依進出料頻率與人力配置給比選建議。

從體檢到全場合規,要抓多長時間?

取決於缺口型態。表單與監視系統屬制度面,建置快;圍封、鋪面與洗車台涉工程發包與施工,時間主要花在這裡。

若已收到限期改善通知,先以期限內可完成的項目回應機關、其餘列入改善計畫分期執行。現勘完成後,本所會給您分階段的時程表。

堆置沒做防制設施,被查到會罰多重?

逸散防制設施未依規定設置或維護,依《空氣污染防制法》可處新臺幣 2 萬元以上 100 萬元以下罰鍰,工商廠、場加重為 10 萬元以上 2,000 萬元以下,並通知限期補正或改善,屆期未完成者按次處罰,情節重大者得令停工。

逸散違規多數目視即可認定,被查到幾乎沒有僥倖空間,實際結果依事實與證據而定。

這種統包的價碼有辦法先抓個大概嗎?

費用一律於現勘後個別說明,不公開於網站。原因是造價由現場決定:堆置量體與選用方案、鋪面與洗車台的工程量、監視點位數,每一項都會大幅改變投入;沒到過現場就給的數字,只會誤導您的預算。體檢與缺口初判屬免費書面初判範圍,法定規費另依公告計收。

已經被檢舉開單了,現在補做來得及嗎?

來得及,而且要照順序做。

第一步在期限內回應公文並提出改善計畫,避免屆期未完成按次處罰;第二步優先補目視就看得到的項目——覆蓋、門口 10 公尺路面清潔、洗車操作——先止住再次成案;第三步把紀錄與監視補上,用可調閱的證據證明改善持續有效。

對裁罰本身,得於處分書送達之次日起 30 日內提起訴願,實際結果依事實與證據而定。

堆置場的防塵網規定要多高才算合格?

防塵網或阻隔牆的總高度,要達設計或實際堆置高度的1.25倍以上,只圍到與料堆同高就視同設施未完成。這是《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圍封方式的規格;另外堆置體積達3,000立方公尺或年堆置量達6萬公噸者,不得僅採圍封,還要搭配覆蓋或灑水等其他方式。偉騰先到現場實測堆置高度、面積與年進出量,確認級距與可用選項,再出防制設施規劃與工程方案。

料堆用防塵布覆蓋要蓋到多少比例才符合堆置場防塵規定?

採覆蓋或化學穩定劑者,覆蓋面積要達堆置區面積80%以上,位於三級防制區則提高到90%;只蓋大堆、零星料堆裸露,照片一拍就成案。依《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堆置區防制從封閉式建築、圍封、覆蓋、化學穩定劑到自動灑水共六種方式擇一,自動灑水須涵蓋料堆並保持濕潤。我們依料堆型態與進出料頻率做六選一比選,把每一堆都納入覆蓋或灑水範圍,避免設施做完仍不合格。

堆置場的洗車台規定有哪些,門口路面也要管嗎?

要管,門口路面就是稽查與檢舉照片最常拍的地方。

依《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車輛離場前應以加壓沖洗設備清洗車體與輪胎,出入口及延伸10公尺路面不得有帶出物;場內車行路徑應鋪設混凝土、瀝青混凝土或鋼板,運輸車輛採密閉式貨廂或緊密覆蓋,防塵布邊緣延伸至貨箱上緣以下至少15公分。

洗車與灑水產生的廢水另須納入水污染防治措施管理。偉騰統籌洗車台、鋪面與廢水收集配套,並建立操作紀錄,避免洗車台有建卻沒人操作。

堆置場逸散防制的操作紀錄與監視影像要保存多久?

操作運轉紀錄要保存6年,監視影像要保存1個月。

依《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防制設施的操作運轉紀錄應保存6年;附表一所列特定對象應設置至少2支鏡頭的攝錄影監視系統,影像保存1個月,設備故障應於7日內修復。

稽查到場先調紀錄與影像,設施做得再好、紀錄開天窗一樣挨罰,陳情複查時紀錄與影像也是還原現場的依據。我們替場區建置操作紀錄與巡檢表單模組、監視系統建置規格書,並把故障通報納入日常巡檢。

堆置場逸散防制違規怎麼認定,一定要採樣嗎?

多數不需要採樣,目視就能認定。

逸散違規與煙囪排放不同:稽查人員看到堆置未覆蓋、門口路面有帶出物或監視系統停擺,依《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的規格對照即可當場認定,不必等檢測數據,所以查處速度快、鄰居陳情也容易成案。

防制設施必須做到任何時刻被看都合格,而不是稽查前趕工。偉騰用稽查進場的同一套查核動線先把場區走一遍,缺口一次列清、一次補齊,再做稽查應對演練。

堆置場防塵網的規定是什麼?

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 4 條規定,公私場所堆置砂石、土方、煤、爐渣等逸散性粒狀污染物質,應設置或採行有效抑制設施之一:堆置於封閉式建築物內;除出入口外圍封;以防塵布、防塵網覆蓋;噴灑化學穩定劑;自動灑水等,覆蓋與穩定劑要達到有效抑制的比例與範圍(附表規定),灑水與穩定劑設施並依第 10 條附表三設監測儀表記錄、紀錄保存 6 年。

防塵網只蓋一半、被風掀起或破損未補都算未符合;車輛出場依第 6 條另有貨廂覆蓋規定,邊緣要延伸至貨箱上緣以下至少 15 公分。附表一序號一至七的堆置場所另依第 11 條設至少 2 支鏡頭的攝錄影系統保存 1 個月,環保局稽查時會調閱影像對照覆蓋狀況。無法依辦法設置者,可依第 12 條提替代方法報環保局同意。

堆置場要裝監視器嗎?

看是否落在附表一序號一至七。

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 11 條規定,附表一所列序號一至七的適用對象(砂石、土石、煤、爐渣等大型堆置與相關業別,以附表一為準),應依附表四設置攝錄影監視系統,至少 2 支以上攝影鏡頭,依表列項目與頻率記錄,影像及資料保存 1 個月備查;系統故障時應即時通報縣市環保局並於 7 日內完成修復,無法修復者報經核准後在核准期限內完成。

攝錄影不是孤立義務:第 10 條要求灑水、洗車、穩定劑與集氣設施設監測儀表並記錄、紀錄保存 6 年,環保局稽查就是把影像、儀表紀錄與現場覆蓋狀況三者互核。堆置物處理後不易逸散並報經同意者,依第 13 條不受第 4 條與第 11 條限制。

哪些場所適用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管理辦法?

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 3 條規定,適用對象是附表一所列會產生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的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例如砂石場、預拌混凝土廠、瀝青拌合廠、煤與爐渣堆置場、土石方堆置場等,但不包括營建工地,工地改由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規範。

第 2 條把逸散性粒狀污染物質定義為因人為或自然的破壞、擾動或風蝕,致物質本身或表面附著粒狀物散布於空氣中者。適用者依第 4 條至第 9 條分別就堆置、輸送、車輛、製程裝卸、裸露區與道路採行設施,依第 10 條、第 11 條記錄與攝錄影。附表一是判斷的起點,可在環境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下載;不在附表一的場所仍受空氣污染防制法第 32 條「粉粒狀物堆置、運送無適當防制致塵土飛揚」的禁止規定拘束。

聯絡偉騰開發興業

統一編號:90801410|LINE:加 LINE「偉騰開發」傳資料(免費書面初判;初判後再約時間細談;謝清泉 總經理主持)|營業時間:週一至週五 09:00–18:00。 創辦人謝清泉為前臺東縣環境保護局局長、前臺東地檢署檢察事務官、前臺東縣政府消費者保護官,中央警察大學法律學研究所畢業,具地政士與不動產經紀人國家證照。服務全台 22 縣市——任何業務直接聯絡偉騰,全台各地均有配合團隊,可安排專人親臨現場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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