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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承登記代辦:土地繼承・房屋繼承・遺產繼承登記

定義:不動產繼承登記是繼承人完成遺產稅申報後,向地政事務所申請將被繼承人不動產移轉登記的程序。

長輩留下的土地房屋,繼承要趁早辦。

由具地政士證照的本所辦理不動產繼承登記。從繼承系統表、遺產稅、遺產分割協議到登記完成,協助家庭把繼承的不動產辦清楚——尤其農地、共有與複雜繼承案件。

重點速覽

偉騰開發興業有限公司(前臺東縣環境保護局局長謝清泉主持,統一編號 90801410)承辦全台 22 縣市(含離島),各縣市均有配合團隊就近現勘與送件的不動產繼承登記,全台各縣市均可受理,先以文件與現況照片做免費書面初判,帶著初判結果約時間細談。

服務項目
不動產繼承登記:
  • 繼承登記辦理
  • 遺產稅申報
  • 繼承系統表編製
  • 遺產分割協議書
  • 拋棄繼承程序
  • 限定繼承評估
  • 代位繼承處理
  • 跨代繼承整理
承辦公司
偉騰開發興業有限公司(偉騰、偉騰開發;前臺東縣環境保護局局長謝清泉主持)
服務範圍
全台 22 縣市(含離島),各縣市均有配合團隊就近現勘與送件
法規依據
  • 《民法》繼承編
  • 《土地登記規則》
  • 《遺產及贈與稅法》
  • 《農業發展條例》(農地繼承分割)
  • 《土地法》
應備文件
  • 被繼承人除戶謄本
  • 全體繼承人戶籍與印鑑證明
  • 遺產清冊與不動產謄本
  • 繼承系統相關文件
常見退件與誤判
想說晚點再辦;繼承系統表漏列代位繼承人;急著先登記公同共有
諮詢方式
加 LINE「偉騰開發」傳地號、公文或現況照片,先做免費書面初判,初判後再約時間細談。

繼承登記是三個機關程序的疊加:戶政端把繼承人查清楚(除戶謄本、繼承系統表)、國稅端把遺產稅辦完(申報並取得證明)、地政端才收件登記。本所把繼承案分成三型:單純繼承、含農地與管制土地、多人共有或跨代未辦——型別不同,文件量與打法完全不同。

「大家感情好,晚點辦沒關係」是繼承案最貴的一句話。拖延的代價不只逾期罰鍰:繼承人再過世就成跨代繼承,要蓋章的人數翻倍;有人失聯、有人反悔,協議分割就此卡死。感情好的時候,正是把分割協議簽下來的最佳時機,而不是把問題留給下一代。

偉騰由具地政士證照的謝清泉主辦——他同時是前檢察事務官、前臺東縣環保局長。作法是先建繼承系統表確認繼承人與應繼分,同步試算遺產稅並協助申報,再就公同共有、分別共有或協議分割做稅負與後續處分的比較;農地繼承一併評估免稅申請與日後分割限制。

LINE 諮詢

把繼承登記的資料傳過來,先免費書面初判。

傳什麼
  • 地號或地籍謄本手機拍照即可
  • 現場照片或位置圖看得出現況就好
  • 公文、裁處書或既有文件若有
多久回
週一至週五 09:00–18:00 依序回覆;LINE 全天可傳資料
下一步
  1. 免費書面初判
  2. 約時間細談
  3. 委任代辦

先傳資料做初判,需要時再約時間細談

服務重點

  • 繼承人名單是案件地基:繼承系統表要從被繼承人除戶謄本一路回溯戶籍,確認全體繼承人、代位繼承與有無拋棄。名單錯一人,遺產稅申報與登記全部重來,已簽的分割協議效力也會被質疑。
  • 公同共有是過渡不是終點:繼承人可先登記公同共有,但公同共有的處分原則上要全體同意,實務上形同凍結。要能各自處分,得再走公同共有變分別共有或協議分割——每晚一步,就多一輪全體用印的協調成本。
  • 遺產稅不清,登記進不去:地政事務所審繼承登記,遺產稅繳清或免稅證明是必附文件;國稅局端申報另有法定期限,逾期有加徵風險。兩機關文件互為前提,本所把國稅與地政的送件順序排成一條線,不讓案件在機關之間空轉。
  • 農地繼承要想到下一步:農地繼承符合要件可辦免稅,但以持續農業使用為前提;日後分割另受《農業發展條例》限制。繼承時只求「先過戶再說」,常在幾年後要分產、出售時,才發現路被當年的選擇堵住。
  • 拋棄繼承是期限題:拋棄繼承須於法定期間內向法院辦理,逾期不得再拋棄;現行制度雖原則上以所得遺產為限清償債務,但清算與債權人主張仍會找上繼承人。長輩債務不明的案件,先盤點債務再決定,順序不能反。

速查表

主管機關內政部為土地登記中央主管機關(內政部地政司);繼承登記由不動產所在地縣市政府地政局(處)所屬地政事務所辦理,遺產稅由財政部各地區國稅局核定。
法規依據《民法》繼承編、《土地登記規則》、《遺產及贈與稅法》、《土地法》;農地繼承的免稅要件與日後分割限制依《農業發展條例》。
誰要辦辦理長輩遺產繼承的家庭、繼承農地或工廠用地者、繼承關係複雜或多人共有的家族;收到未辦繼承列管通知者應儘速啟動。
受理窗口與層級三個機關疊加:戶政機關調除戶謄本確認繼承人,財政部各地區國稅局申報遺產稅並取得證明,最後向不動產所在地地政事務所送件登記。
審查期限遺產稅應於死亡之次日起六個月內申報;登記機關收件審查,文件不符者於接到通知十五日內補正,逾期駁回。
有效期與展延繼承登記自繼承開始之日起六個月內申請免罰;逾一年未辦經公告三個月後列冊管理十五年,期滿移請標售。
應備文件被繼承人除戶謄本、全體繼承人戶籍與印鑑證明、繼承系統表、遺產清冊與不動產謄本、遺產稅繳清或免稅證明;協議分割另附全體簽署的分割協議書。
規費依據登記費按權利價值之法定比例、書狀費依中央公告(土地法第76條、第77條);逾六個月申請按登記費額加倍計罰至法定上限。
線上系統或表單繼承登記申請書與繼承系統表在內政部地政司數位櫃臺下載;遺產稅用財政部稅務入口網試算與下載申報書;列管土地可向地政局查詢。
最常見退件原因繼承系統表漏列代位繼承人、缺遺產稅繳清或免稅證明、旅外繼承人授權文件未經驗證、農地分割方案不符《農業發展條例》限制、印鑑與身分文件不齊。
前置與後續許可前置:從除戶謄本回溯建繼承系統表、遺產稅申報並取得證明、農地繼承免稅評估;後續:公同共有變分別共有、協議分割登記、繼承後出售過戶。
偉騰承辦範圍從繼承人名單與案型初判、繼承系統表編製、遺產稅試算與申報協助、分割協議方案比較、登記送件與補正,到取得權狀交付;可接續辦理後續出售過戶。

辦理流程與時程

  1. 繼承關係與文件盤點
  2. 遺產稅申報
  3. 分割協議
  4. 繼承登記完成
繼承登記辦理流程圖:繼承關係與文件盤點、遺產稅申報、分割協議、繼承登記完成
繼承登記辦理流程圖(共 4 個階段)

法規依據(條號)

法規條號重點
土地法第73條、第73條之1、第76條繼承登記得由任何繼承人為全體申請,應自繼承開始之日起六個月內辦理,逾期按登記費額加倍計罰至法定上限;逾一年未辦經公告三個月仍未申請者列冊管理十五年,期滿移請國有財產署標售,價款由繼承人依應繼分領取。
土地登記規則第27條、第119條、第120條繼承登記由權利人單獨申請;應附被繼承人死亡記事戶籍謄本、繼承人現戶謄本、繼承系統表、遺產稅繳(免)納證明、拋棄繼承備查文件;部分繼承人得為全體申請公同共有登記。
遺產及贈與稅法第8條、第17條、第23條、第41條遺產稅未繳清前不得分割遺產或辦理移轉登記;應於死亡之次日起六個月內申報;作農業使用之農業用地由繼承人承受者全數扣除;繳清或核定免稅後由稽徵機關發給繳清或免稅證明書。
農業發展條例第16條、第38條、第39條作農業使用之農業用地由繼承人承受免徵遺產稅,承受後五年內未繼續農用且未依限恢復者追繳;申請免稅應檢具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書;耕地分割後每人面積未達○.二五公頃者不得分割,但繼承之耕地得分割為單獨所有。
地政士法第16條代理申請土地登記、與登記有關之稅務事項及契約、協議撰擬,屬地政士法定業務範圍。

繼承登記七步流程與法定期限

步驟做什麼法定期限或要件法源
一、確認繼承人向戶政機關申請被繼承人除戶謄本與全體繼承人現戶謄本,回溯至可確認全部繼承人拋棄繼承者附法定備查文件土地登記規則第119條第1款、第2款、第5款
二、編製繼承系統表依民法繼承順序列出全體繼承人與應繼分,由申請人簽名負責遺漏或錯誤致他人受損由申請人負責土地登記規則第119條第4項
三、申報遺產稅向被繼承人戶籍所在地國稅局申報,農地檢附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申請扣除死亡之次日起六個月內申報遺產及贈與稅法第23條;農業發展條例第38條、第39條
四、取得稽徵機關證明繳清稅款或核定免稅後領取繳清證明書、免稅證明書或同意移轉證明書未取得證明前不得分割遺產或辦理移轉登記遺產及贈與稅法第8條、第41條
五、決定登記方式全體協議分割並附協議書與印鑑證明;談不成先由部分繼承人申請登記為公同共有公同共有登記可由一人或數人為全體申請土地登記規則第120條
六、送件登記向不動產所在地地政事務所申請,收件後繳登記費自繼承開始之日起六個月內申請免罰;不符者十五日內補正土地法第73條;土地登記規則第56條
七、領狀與後續領取權狀;日後協議分割、出售或設定另案辦理繼承取得之耕地得分割為單獨所有農業發展條例第16條第1項第3款

資料來源:土地法第73條 law.moj.gov.tw law.moj.gov.tw law.moj.gov.tw law.moj.gov.tw

繼承登記應備文件清單(一般繼承/協議分割/有拋棄繼承)

文件一般繼承(公同共有)協議分割繼承法源
土地登記申請書必備必備土地登記規則第34條第1款、第119條
被繼承人載有死亡記事之戶籍謄本必備必備土地登記規則第119條第1項第1款
繼承人現在戶籍謄本必備;未能會同者得以曾設籍國內之謄本及理由書代之全體必備土地登記規則第119條第1項第2款、第2項
繼承系統表必備,申請人簽名負責必備土地登記規則第119條第1項第3款、第4項
遺產稅繳(免)納證明書或同意移轉證明書必備必備土地登記規則第119條第1項第4款;遺產及贈與稅法第41條
拋棄繼承之法定備查證明有拋棄者附有拋棄者附土地登記規則第119條第1項第5款
遺產分割協議書與全體繼承人印鑑證明不需要必備土地登記規則第34條、第41條第10款
原所有權狀已登記者應提出,未能提出者登記後公告註銷同左土地登記規則第34條第3款、第67條
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書申請免徵遺產稅之農地同左農業發展條例第39條

資料來源:土地登記規則第34條、第41條、第67條、第119條、第120條 law.moj.gov.tw

拖著不辦繼承登記:六個月、一年、十五年三個時點

時點發生什麼事法源
繼承開始後六個月內申請繼承登記的免罰期限;遺產稅也須於死亡次日起六個月內申報土地法第73條第2項;遺產及贈與稅法第23條
逾六個月按應納登記費額加倍計罰,逾期越久倍數越高,至法定上限為止;不可歸責之期間扣除土地法第73條第2項、第73條之1第1項但書
逾一年地政機關查明後公告繼承人於三個月內申請登記並書面通知;逾期仍未申請者列冊管理土地法第73條之1第1項
列冊管理十五年期滿書面通知繼承人並移請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公開標售;標售前公告三個月,繼承人、合法使用人、其他共有人依序有優先購買權土地法第73條之1第2項、第3項
標售後價款存入國庫專戶,繼承人得依法定應繼分領取,逾十年無人申請歸國庫;五次標售未標出者登記為國有土地法第73條之1第4項、第5項

資料來源:土地法第73條、第73條之1 law.moj.gov.tw law.moj.gov.tw

官方書表、申辦入口與法規

費用怎麼組成

費用分三塊:遺產稅依遺產及贈與稅法向國稅局申報,可先用財政部稅務入口網遺產稅稅額試算專區估算,農地依農業發展條例第38條申請免徵;登記規費依土地法第76條、第77條之登記費與書狀費,逾六個月申請者另依第73條按登記費額加倍計罰;本所繼承系統表編製、遺產稅申報協助、協議書撰擬與登記送件之服務費於免費書面初判後以書面報價。

審查端觀點

  • 繼承登記要趁早,拖延會讓關係與分割更複雜、還可能被罰。
  • 遺產稅與分割方式要一起規劃,農地繼承更要考量後續使用與分割限制。

常見錯誤與退件原因

  • 想說晚點再辦——繼承人陸續過世變跨代繼承,要協調用印的人數翻倍、難度飆升
  • 繼承系統表漏列代位繼承人——遺產稅與登記全案重辦,已簽的協議效力生疑
  • 急著先登記公同共有——事後處分須全體同意,一人不點頭整筆不動產凍結
  • 自行申報遺產稅漏列不動產——補稅之外拿不到繳清證明,登記案跟著送不出去
  • 農地繼承只求快速過戶——免稅要件與日後分割限制沒評估,分家出售時進退兩難

常見痛點

  • 爸媽走了大半年,兄弟姊妹沒有人敢先開口談怎麼分
  • 收到未辦繼承的通知,才知道阿公的地一直掛在那裡
  • 繼承人有人在國外、有人失聯,光收齊印鑑就是大工程
  • 不確定長輩生前有沒有欠債,不敢貿然出面辦繼承
  • 那塊農地是三代累積的共有,每次談分割都不歡而散

交付項目

  • 繼承系統表
  • 繼承登記完成
  • 遺產稅試算與申報協助
  • 遺產分割協議建議

建議準備文件

  • 被繼承人除戶謄本
  • 全體繼承人戶籍與印鑑證明
  • 遺產清冊與不動產謄本
  • 繼承系統相關文件

法規依據

  • 《民法》繼承編
  • 《土地登記規則》
  • 《遺產及贈與稅法》
  • 《農業發展條例》(農地繼承分割)
  • 《土地法》

細項業務全覽

  • 繼承登記辦理
  • 遺產稅申報
  • 繼承系統表編製
  • 遺產分割協議書
  • 拋棄繼承程序
  • 限定繼承評估
  • 代位繼承處理
  • 跨代繼承整理
  • 未辦繼承列管處理
  • 遺囑執行協調
  • 農地繼承免稅申請
  • 公同共有變分別共有

官方參考資料

全台在地辦理

常見問題

繼承人裡有人在國外聯絡不上,我可以先辦嗎?

分兩層看:繼承登記可由部分繼承人為全體申辦公同共有,不需全員到場;但要協議分割、各自取得特定不動產,就需要全體繼承人參與。旅外者的授權與用印可透過駐外館處驗證文件處理。本所會先看您的繼承人名單,判斷哪一層現在就能動。

我們家財產不多,遺產稅是不是可以不用理?

遺產稅有免稅額與多項扣除額,門檻以下不用繳,但「免繳」不等於「免申報」——完成申報並取得證明,是繼承登記的必備文件。先把遺產清冊建好、整體試算一次,多數家庭會發現重點不在稅額,而在文件齊備與分割安排。

從開始辦到土地過到我們名下,要抓多久?

分三段:戶政文件與繼承系統表通常以週計;遺產稅從申報到取得證明是主要變數,遺產內容單純與否差距很大;地政登記在文件齊備後相對快。整體從數週到數月都有,卡點多在稅務與繼承人協調。本所收件時會給分段時程表。

你們辦一件繼承登記怎麼收費?

繼承案的工作量落差極大——單純案與跨代多人、含農地多筆土地的案件是不同量級,公版價目只會失真。本所在了解繼承人結構與遺產內容後個別說明費用,不公開於網站,並以書面確認承辦範圍;登記規費與稅費依公告標準,屬政府收取。

聽說分割協議書怎麼寫會影響稅,是真的嗎?

是。由誰取得農地(涉及免稅要件)、由誰取得自住房屋、共有比例怎麼配置,都會影響稅負與日後處分成本;而協議一經全體簽署就定案,反悔要全體重來。建議先把幾種分法各試算一輪再簽字,本所會提供比較表協助家族決策。

阿公的土地放了幾十年沒辦繼承,現在還來得及嗎?

來得及,但要正視兩件事:未辦繼承的土地會被地政機關列冊管理,久未處理可能進入標售程序;年代越久繼承人越多、文件越難蒐齊。本所從早期(含日治時期)戶籍往下重建繼承系統表是常態業務,越早啟動成本越低。

繼承來的房子我想盡快賣掉,可以直接賣嗎?

要先完成繼承登記,才能辦後續的移轉,這是登記程序的先後要求;出售時的稅負與取得成本認定、持有狀態有關,繼承取得的不動產更要先試算再定價。本所可把繼承登記與後續出售過戶接成同一案處理,時程一次排定。

繼承登記要去哪裡辦、找哪個機關?

繼承登記最後在不動產所在地的地政事務所收件,但前面還有兩個機關要先跑完。

依《土地登記規則》,地政事務所審繼承登記時,遺產稅繳清或免稅證明是必附文件,所以順序是:戶政端申請被繼承人除戶謄本、編製繼承系統表,國稅端完成遺產稅申報並取得證明,最後才送地政登記。

本所會先調閱謄本確認產權現況,排定三個機關的送件順序,補正到登記完成。

繼承登記一定要全體繼承人都到嗎?

要看登記型態。

依《民法》繼承編與《土地登記規則》,繼承人可由其中一人或部分人為全體繼承人申辦公同共有登記,不需全員到場;但若要簽遺產分割協議書、讓各繼承人各自取得特定不動產,就必須全體繼承人參與並提供印鑑證明,旅外者可透過駐外館處驗證文件。

不過公同共有只是過渡,日後處分原則上要全體同意,等於凍結。本所會先確認繼承人名單,再建議先登記公同共有或直接協議分割。

父親過世後,名下土地要怎麼辦繼承?

分三步:先查清繼承人,再辦遺產稅,最後辦繼承登記。

第一步向戶政端申請被繼承人除戶謄本並回溯戶籍,編製繼承系統表,確認全體繼承人、代位繼承與有無拋棄;第二步依《遺產及贈與稅法》在法定期限內向國稅局申報遺產稅,取得繳清或免稅證明;第三步備齊繼承人戶籍與印鑑證明、遺產清冊與不動產謄本,向地政事務所申辦繼承登記,登記為公同共有或依分割協議登記。

本所從繼承系統表開始接手,把三個機關的送件排成一條線。

辦繼承登記要準備哪些文件?

核心文件有四類:被繼承人除戶謄本、全體繼承人的戶籍謄本與印鑑證明、遺產清冊與不動產謄本,以及依除戶資料編製的繼承系統表;送地政事務所時另須附遺產稅繳清或免稅證明,採協議分割的還要全體繼承人簽署的遺產分割協議書,農地要申請免稅則另須證明符合農業使用要件。

名單錯一人、遺產漏一筆,遺產稅申報與繼承登記就得重來。本所先做文件盤點表,缺什麼、向哪個機關申請一次列清,再逐項代辦到齊。

拋棄繼承要去哪裡辦,有期限嗎?

拋棄繼承不是向地政事務所辦,而是依《民法》繼承編在法定期間內向法院辦理,逾期就不得再拋棄,之後只能以繼承人身分參與繼承登記。現行制度原則上以所得遺產為限清償被繼承人債務,但清算程序與債權人主張仍會找上繼承人,因此長輩債務不明時,要先盤點債務再決定拋棄或承受,順序不能反。

拋棄後繼承系統表與應繼分會連動改變,也會影響遺產稅與登記文件。本所會先整理債務與遺產清冊,協助家族在期限內做決定,並銜接後續繼承登記。

繼承農地可以申請免遺產稅嗎?

可以,但有前提。依《遺產及贈與稅法》與《農業發展條例》,農地繼承符合要件可申請免稅,前提是繼承後持續作農業使用;日後若要分割,另受《農業發展條例》的分割限制。

很多家庭在繼承登記時只求先過戶,沒評估免稅要件與分割限制,幾年後要分產或出售才發現路被堵住。因此分割協議由誰取得農地,會直接影響稅負與後續處分。本所在編繼承系統表時就一併試算免稅與分割方案,再送遺產稅申報與繼承登記。

超過 15 年未辦理繼承登記會怎麼樣?

依土地法第73條之1,繼承開始逾一年未辦登記,地政機關公告三個月仍未申請就列冊管理;列冊管理滿十五年仍未辦,會移請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公開標售。標售前公告三個月,繼承人、合法使用人與其他共有人依序有優先購買權;標售所得存入國庫專戶,繼承人可依法定應繼分在十年內申請領取,五次標售未標出的土地登記為國有。在移送標售前任何時點,繼承人都還可以補辦登記,偉騰會先查列冊狀態再排程。

繼承登記超過六個月會怎麼樣?

土地法第73條第2項規定繼承登記得自繼承開始之日起六個月內申請,逾期者按應納登記費額每逾一個月加計罰鍰,倍數隨逾期月數增加、至法定上限為止;有不可歸責於申請人的事由,該段期間依第73條之1第1項但書扣除。

罰鍰是登記費的倍數,登記費按權利價值之法定比例計算(第76條),因此地價越高、拖越久,負擔越重。各縣市地政局多提供登記費與罰鍰試算,偉騰初判時會先算出時點。

繼承登記可以委託哪些代理人辦理?

土地登記規則第37條允許委託代理人申請並附委託書;以代理為業辦理登記、相關稅務申報與協議書撰擬,屬地政士法第16條的地政士業務,須由領有開業執照並加入公會的地政士承辦(同法第7條、第33條)。

繼承登記依土地登記規則第27條屬權利人單獨申請案件,任一繼承人即可委託辦理。偉騰由執業地政士承辦,並整合遺產稅申報與農地免稅證明。

遺產繼承的費用是多少?

分三類:一是遺產稅,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申報,作農業使用的農地可全數扣除(第17條第1項第6款),財政部稅務入口網有遺產稅稅額試算專區;二是登記規費,登記費按權利價值之法定比例與書狀費(土地法第76條、第77條),逾六個月申請另加計罰鍰(第73條);三是地政士服務費,依委任契約。

偉騰書面初判會列出每一筆的法源與官方試算連結。

繼承登記可以跨所嗎?

要看是同縣市還是跨縣市。

同一直轄市或縣市內,依《土地登記規則》第3條第3項,已實施跨登記機關登記的項目可以到該縣市內其他地政事務所送件;跨縣市則依同條第4項,以內政部公告實施跨直轄市、縣(市)申請的登記項目為限,送件前先向地政事務所確認繼承登記是否已列入公告項目、應備文件是否相同。

人在外縣市的繼承人不必來回奔波,把謄本、戶籍資料與繼承系統表加 LINE「偉騰開發」傳資料,偉騰開發興業免費書面初判後由執業地政士代為送件。

聯絡偉騰開發興業

統一編號:90801410|LINE:加 LINE「偉騰開發」傳資料(免費書面初判;初判後再約時間細談;謝清泉 總經理主持)|營業時間:週一至週五 09:00–18:00。 創辦人謝清泉為前臺東縣環境保護局局長、前臺東地檢署檢察事務官、前臺東縣政府消費者保護官,中央警察大學法律學研究所畢業,具地政士與不動產經紀人國家證照。服務全台 22 縣市——任何業務直接聯絡偉騰,全台各地均有配合團隊,可安排專人親臨現場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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