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到勝訴或債權,接下來怎麼真正拿回來?
取得執行名義後的強制執行,以及訴訟前防止脫產的假扣押、假處分,涉及不動產查封、拍賣與權利保全。本所以不動產與地政專業整合查封、拍賣標的的權利調查,程序由配合律師承接。
贏了官司或取得債權,不代表權利自動實現;要真正拿回來,常須聲請強制執行——查封、拍賣債務人財產;若在訴訟前或進行中擔心對方脫產,則須以假扣押、假處分先行保全。這些程序須由律師或當事人辦理,且涉及不動產的權利調查與拍賣實務。
本所以不動產與地政專業,整合執行或保全標的(尤其不動產)的權利調查、謄本與產權分析、拍賣實務評估;假扣押、假處分聲請與強制執行程序,由本所整合配合的律師團隊承接。讓債權的保全與實現,結合不動產專業與法律程序。
服務重點
- 保全要趁早:擔心對方脫產時,假扣押、假處分須及時聲請;拖延可能讓財產被處分,日後執行落空。
- 不動產權利先調查:查封、拍賣不動產前,先以地政專業調查產權、他項權利與拍賣實務,評估受償可能。
- 程序由律師承接:保全與強制執行程序由配合律師辦理,本所提供不動產專業與權利調查支援。
常見痛點
- 勝訴卻拿不到錢,不知如何執行
- 擔心對方脫產,卻未及時保全
- 不清楚債務人不動產的權利與受償可能
- 面臨自家不動產被查封、拍賣,不知如何因應
交付項目
- 執行或保全標的之權利調查
- 不動產產權與拍賣實務評估
- 假扣押 / 假處分與執行程序(配合律師)
- 拍賣中權利主張與後續登記協作
建議準備文件
- 執行名義(判決、本票裁定、和解筆錄等)
- 債務人財產、不動產相關資料
- 債權發生與金額的佐證
- 標的不動產的登記謄本(若有)
法規依據
- 《強制執行法》
- 《民事訴訟法》(保全程序:假扣押、假處分)
- 《民法》(債權、抵押權等)
- 土地登記規則(查封、塗銷登記)
常見問題
贏了官司對方還是不還,怎麼辦?
可持執行名義(判決等)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查封、拍賣債務人財產受償。執行程序由配合律師辦理,本所以不動產專業協助調查標的產權與受償可能。建議取得名義後儘速聲請。
怕對方脫產,可以先做什麼?
可於訴訟前或進行中聲請假扣押、假處分,先行保全債務人財產,避免被處分後求償無門。保全須及時,程序由配合律師承接,本所協助不動產權利調查。
這些程序你們自己辦嗎?
強制執行、假扣押、假處分等程序由本所整合配合的律師團隊辦理;本所以不動產與地政專業負責標的產權調查、拍賣實務評估與登記協作,專業與法律分工協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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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辦人謝清泉為前臺東縣環境保護局局長、前臺東地檢署檢察事務官、前臺東縣政府消費者保護官,中央警察大學法律學研究所畢業,具地政士與不動產經紀人國家證照。服務臺東全縣 16 鄉鎮及全台跨縣市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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