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飲業環保代辦:餐廳油煙・油煙防制・餐飲廢水
定義:餐飲業環保合規是餐廳油煙、油脂、廚房廢水與噪音依環保法規設置與維護的管理。
開餐廳,環保不是只有油煙。
由前臺東縣環境保護局局長親自把關。餐廳、小吃店的油煙異味、油脂截留、廚房廢水與營業噪音,常引發鄰里檢舉與多頭稽查。本所整合餐飲業的全套環保合規,從設施規劃到陳述意見、救濟一站到位。
重點速覽
偉騰開發興業有限公司(前臺東縣環境保護局局長謝清泉主持,統一編號 90801410)承辦全台 22 縣市(含離島),各縣市均有配合團隊就近現勘與送件的餐飲業環保合規整合,全台各縣市均可受理,先以文件與現況照片做免費書面初判,帶著初判結果約時間細談。
- 服務項目
- 餐飲業環保合規整合:
- 餐飲油煙防制設備
- 靜電除油煙機規劃
- 油脂截留器設置
- 餐飲廢水納管
- 餐廳異味陳情應對
- 營業噪音改善
- 廚餘再利用合規
- 排煙管道改善
- 承辦公司
- 偉騰開發興業有限公司(偉騰、偉騰開發;前臺東縣環境保護局局長謝清泉主持)
- 服務範圍
- 全台 22 縣市(含離島),各縣市均有配合團隊就近現勘與送件
- 法規依據
- 《空氣污染防制法》異味污染物管制(油煙)
- 《水污染防治法》(餐飲作業廢水、油脂)
- 《噪音管制法》及噪音管制標準(抽風、空調)
- 餐飲業油脂截留與廢水相關規定
- 《行政罰法》第 18 條(裁處輕重之審酌)
- 應備文件
- 店面位置
- 周邊環境與料理型態
- 現有油煙防制
- 油脂截留
- 排煙設施
- 廚房廢水排放去向
- 收到的稽查
- 陳情或裁處公文(如有)
- 常見退件與誤判
- 靜電機、油網裝好後從不清洗;排煙口貪方便正對鄰戶門窗;油脂截留器容量不足又不清理
- 諮詢方式
- 加 LINE「偉騰開發」傳地號、公文或現況照片,先做免費書面初判,初判後再約時間細談。
餐飲店的環保風險,多半從一通鄰居的陳情電話開始。本服務先幫您把問題分類——油煙異味歸《空氣污染防制法》異味管制、廚房含油廢水歸《水污染防治法》、抽風空調聲響對照噪音管制標準——再對症配設施與改善,開店前規劃與被檢舉後補救都適用。
亂槍打鳥是餐飲環保最花錢的走法。被檢舉就整組換設備,卻沒查出檢舉根源其實是排煙口正對鄰戶窗口;靜電機裝了不清洗,失效後照樣被罰;更危險的是收到公文放著不理,錯過陳述意見期,連爭取從輕的機會都沒了。
偉騰的處理順序是先診斷再動工:對照料理型態與店面配置,判定問題出在設施等級、排煙方向、截留容量還是營業時段,逐項給改善規格,再協助回覆公文與爭取改善期。方案由前臺東縣環保局長定稿把關——公害陳情在機關端怎麼查、怎麼結案,他最清楚。
LINE 諮詢
把餐飲業環保的資料傳過來,先免費書面初判。
- 傳什麼
- 地號或地籍謄本手機拍照即可
- 現場照片或位置圖看得出現況就好
- 公文、裁處書或既有文件若有
- 多久回
- 週一至週五 09:00–18:00 依序回覆;LINE 全天可傳資料
- 下一步
- 免費書面初判
- 約時間細談
- 委任代辦
先傳資料做初判,需要時再約時間細談
服務重點
- 先找檢舉源,再談換設備:同樣是油煙檢舉,病因可能是設施不足、疏於清洗或排煙口正對鄰戶,三種病因對應三種花費——最後一種只要改管線走向。先到場診斷再開改善清單,能把錢花在真正的痛點上。
- 油脂截留做好,廢水先穩住:廚房廢水的主要問題是油脂,足量的油脂截留器加上定期清理與紀錄,是《水污染防治法》端的基本功;截留失效,管線堵塞、放流超標與異味三個問題會一起爆發。
- 稽查員進門先看維護紀錄:受理陳情後,環保局到場多半先問設施的清洗與清運紀錄,再看現場運轉——有紀錄代表有管理,認定與後續處理常因此不同。把清洗、清運做成固定週期並留單據,是最便宜的自保。
- 噪音要分時段與音源處理:抽風、空調、冷凝機組的聲響對照噪音管制標準,日夜標準不同,深夜營業的店風險更高。改善從音源著手——減振座、風管消音、機組移位,搭配營業時段調整,比整面隔音牆更對症。
- 公文回得好,罰單有轉圜:收到稽查或裁處公文,先在陳述意見期限內提出具體改善方案與時程,實務上常能爭取改善期限或從輕認定;已受處分者仍可依《訴願法》循序救濟。回應品質決定轉圜空間,實際結果依事實與證據而定。
速查表
| 主管機關 | 中央主管機關為環境部;油煙異味、廚房廢水與噪音的陳情受理、稽查、限期改善與裁罰,由店址所在地直轄市、縣(市)政府環境保護局辦理。 |
|---|---|
| 法規依據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32條、《餐飲業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3至7條、《水污染防治法》、《噪音管制法》第9、24條及噪音管制標準。 |
| 誰要辦 | 餐廳、小吃店、夜市攤與團膳、中央廚房業者,被鄰居檢舉油煙、異味或噪音的餐飲店,以及開店裝潢前想把排煙、截留與噪音一次做對的經營者。 |
| 受理窗口與層級 | 陳情案由店址所在地直轄市、縣(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稽查與裁處;收到公文先在期限內提出陳述意見,已受處分者依《訴願法》提起訴願。 |
| 審查期限 | 無許可審查期限;噪音限期改善不逾30日(噪音管制法第24條);油煙處理設備應每日記錄操作與保養(餐飲辦法第5條),紀錄保存2年(第6條)。 |
| 有效期與展延 | 無單獨許可效期;合規靠維護週期維持:靜電除油煙機、油網定期清洗,油脂截留器定期清理清運並留存單據,紀錄連續完整是稽查認定的關鍵。 |
| 應備文件 | 店面位置與周邊環境照片、料理型態說明,現有油煙防制、油脂截留與排煙設施照片,廚房廢水排放去向,以及收到的稽查、陳情或裁處公文(如有)。 |
| 規費依據 | 依《空氣污染防制法》、《水污染防治法》、《噪音管制法》與規費收費標準;法定規費依公告計收,設備與工程費用對接廠商,與本所服務費分列。 |
| 線上系統或表單 | 油煙、廢水、噪音陳情用環境部公害污染陳情網路受理系統;列管行政區與規模見餐飲辦法附表;設備選型見新北市環保局設置組合指引手冊。 |
| 最常見退件原因 | 靜電機、油網裝了不清洗、排煙口正對鄰戶門窗、油脂截留器容量不足又不清理、深夜滿載抽風空調觸犯夜間噪音標準、收到公文擱置錯過陳述意見期限。 |
| 前置與後續許可 | 前置:裝潢前依料理型態與店址條件定案排煙路徑、截留器位置與機組配置;後續:廚房廢水放流或納管合規、廚餘交合法再利用或清運管道並留存紀錄。 |
| 偉騰承辦範圍 | 從油煙、廢水、噪音盤點與現場診斷,到油煙防制設施與排煙口配置、油脂截留器規劃與清運紀錄、噪音改善與時段調整,以及代擬陳述意見與訴願。 |
辦理流程與時程
- 環保項目盤點分類
- 油煙與排煙口改善
- 油脂截留與廢水處理
- 噪音改善與救濟
法規依據(條號)
| 法規 | 條號 | 重點 |
|---|---|---|
| 餐飲業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 | 第2條、第3條、第4條、第5條、第6條、第7條 | 附表所列行政區內達規模之餐飲業應設集氣系統與油煙處理設備、每日記錄操作參數並設監控儀表;新設自 111 年 1 月 1 日、既存自 111 年 2 月 1 日起適用。 |
| 空氣污染防制法 | 第20條、第32條 | 固定污染源排放應符合排放標準;防制區內不得因烘烤、加熱等操作產生異味污染物或明顯粒狀污染物散布。 |
| 噪音管制標準 | 第2條、第5條 | 娛樂與營業場所依管制區類別與日間、晚間、夜間時段適用不同標準值。 |
| 噪音管制法 | 第9條、第24條 | 營業場所不得超過噪音管制標準;限期改善不得超過 30 日,屆期未改善得按次處罰或令停業。 |
餐飲業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重點
| 項目 | 規定 | 法源 |
|---|---|---|
| 列管對象 | 附表所列行政區域內,達適用條件及規模(以營業面積等認定)之餐飲業;餐飲業指從事烘、烤、煎、炒、油炸、煮等餐食調理作業之行業 | 餐飲業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 2 條、第 3 條及附表 |
| 集氣系統 | 應設集氣系統連接排氣管線並維持正常運作;上吸式氣罩收集面自烹飪設施垂直投影向外延伸 15 公分且與鍋具上緣垂直距離不大於 120 公分,面速度達每秒 0.5 公尺;側吸式氣罩前緣與烹飪區中心水平距離不大於 45 公分、面積達烹飪區 30% 以上,面速度達每秒 3 公尺 | 同辦法第 4 條 |
| 油煙處理設備 | 設計處理風量不得小於集氣系統實際集氣風量;每日記錄操作時間與主要參數(靜電集塵器電壓電流、濕式洗滌器進水量與藥劑、活性碳壓差、臭氧設備電流等)及清潔保養情形 | 同辦法第 5 條 |
| 監控儀表 | 應具備可顯示主要操作參數之監控儀表或監測設施,設於可供環保局查核處;環保局得命設獨立電表或水表並記錄,紀錄保存 2 年 | 同辦法第 6 條 |
| 施行時程 | 新設列管餐飲業自 111 年 1 月 1 日起適用;既存列管餐飲業自 111 年 2 月 1 日起適用,不可歸責事由得於期限前 2 個月申請展延、不逾 111 年 7 月 1 日 | 同辦法第 7 條 |
| 異味與一般排放 | 未列管的餐飲業仍受空氣污染防制法第 32 條異味污染物禁止規定及第 20 條排放標準拘束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 20 條、第 32 條 |
資料來源:餐飲業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 2 條至第 7 條 law.moj.gov.tw 20 條、第 32 條 law.moj.gov.tw www.ntepb.gov.tw
餐廳三種公害的法源、主管與檢舉管道
| 公害 | 法源 | 查核重點 | 陳情管道 |
|---|---|---|---|
| 油煙與異味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 20 條、第 32 條;餐飲業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 | 集氣系統與油煙處理設備是否設置、運作與每日紀錄;周界異味 | 縣市環保局;環境部公害污染陳情網路受理系統 |
| 廚房廢水與油脂 | 水污染防治法及各縣市下水道法規 | 油脂截留器設置、清理紀錄與清運單據;廢水排放去向 | 縣市環保局、下水道主管機關 |
| 噪音 | 噪音管制法第 9 條、第 24 條;噪音管制標準第 5 條 | 抽風空調與營業噪音是否超過所在管制區時段標準值;限期改善不逾 30 日 | 縣市環保局;不具持續性聲音向警察機關 |
| 廚餘與廢食用油 | 廢棄物清理法;餐館業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 | 交由合法再利用或清運管道並留存紀錄 | 衛生福利部 Q&A;縣市環保局 |
資料來源:空氣污染防制法 law.moj.gov.tw 9 條、第 24 條 law.moj.gov.tw 5 條 law.moj.gov.tw Q&A www.mohw.gov.tw
官方書表、申辦入口與法規
- 法規條文:餐飲業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全國法規資料庫)(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 法規條文:環境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餐飲業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含附表列管行政區域與規模)(環境部)
- 官方說明: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餐飲油煙防制設備設置組合指引手冊(PDF)(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 官方說明:衛生福利部 餐館業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 Q&A(衛生福利部)
- 申辦入口:環境部環境管理署 公害污染陳情網路受理系統(環境部環境管理署)
- 法規條文:空氣污染防制法(全國法規資料庫)(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 法規條文:噪音管制標準(全國法規資料庫,娛樂與營業場所標準值)(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 申請書表:環境部 環保訴願須知 表格文件下載(訴願書格式)(環境部)
費用怎麼組成
費用分三塊:油煙、廢水、噪音陳情與稽查程序本身不涉申請規費,罰鍰依各環保法律罰則裁量;集氣系統、油煙處理設備、油脂截留器與消音工程由設備廠商依實際項目計價;本所現場診斷、設施配置規劃、紀錄制度與陳述意見書撰擬服務費於免費書面初判後依店型與公害項目報價。
審查端觀點
- 餐飲業環保管理的核心,是先分清楚污染類別再對症處理。審查端常見的問題,是業者設施未維護、排煙口位置不當,或被檢舉後不改善、錯過期限。
- 先盤點油煙、油脂、廢水與噪音,對症改善設施與排煙、截留與處理,再把多項稽查的期限統合處理,能把鄰里糾紛拉回可管理的合規。
常見錯誤與退件原因
- 靜電機、油網裝好後從不清洗——設施失效,油煙檢舉照來,還多花一筆冤枉錢
- 排煙口貪方便正對鄰戶門窗——油煙量不大也被反覆陳情,換再貴的設備都治標不治本
- 油脂截留器容量不足又不清理——管線堵塞、廢水超標、異味三案齊發
- 深夜時段照常滿載抽風與空調——夜間噪音標準更嚴,時段沒調整就先輸一半
- 收到公文以為小事放著——錯過陳述意見期限,改善期與從輕空間一起消失
常見痛點
- 樓上鄰居三天兩頭抗議油煙,見面連招呼都尷尬
- 環保局來量過一次噪音,說再犯就開罰,不知道怎麼改
- 水溝常被油堵住,房東和隔壁店都在怪我們
- 剛頂下店面要開幕,聽說前手就是被檢舉收掉的
- 收到限期改善公文,看不懂要改到什麼程度才算過
交付項目
- 餐飲環保項目盤點與改善建議
- 油煙、油脂、廢水、噪音改善規劃
- 設施清潔維護與清運紀錄機制
- (如有裁罰)陳述意見與救濟文件
建議準備文件
- 店面位置、周邊環境與料理型態
- 現有油煙防制、油脂截留、排煙設施
- 廚房廢水排放去向
- 收到的稽查、陳情或裁處公文(如有)
法規依據
- 《空氣污染防制法》異味污染物管制(油煙)
- 《水污染防治法》(餐飲作業廢水、油脂)
- 《噪音管制法》及噪音管制標準(抽風、空調)
- 餐飲業油脂截留與廢水相關規定
- 《行政罰法》第 18 條(裁處輕重之審酌)
細項業務全覽
- 餐飲油煙防制設備
- 靜電除油煙機規劃
- 油脂截留器設置
- 餐飲廢水納管
- 餐廳異味陳情應對
- 營業噪音改善
- 廚餘再利用合規
- 排煙管道改善
- 餐飲業環保稽查應對
- 油煙檢測安排
- 深夜營業環保合規
- 中央廚房環保配套
官方參考資料
全台在地辦理
- 台北餐飲業環保代辦
- 新北餐飲業環保代辦
- 桃園餐飲業環保代辦
- 新竹餐飲業環保代辦
- 苗栗餐飲業環保代辦
- 台中餐飲業環保代辦
- 彰化餐飲業環保代辦
- 南投餐飲業環保代辦
- 雲林餐飲業環保代辦
- 嘉義餐飲業環保代辦
- 台南餐飲業環保代辦
- 高雄餐飲業環保代辦
- 屏東餐飲業環保代辦
- 宜蘭餐飲業環保代辦
- 基隆餐飲業環保代辦
- 花蓮餐飲業環保代辦
- 台東餐飲業環保代辦
- 澎湖金馬餐飲業環保代辦
常見問題
夜市攤位和小吃店這種規模,也適用這套服務嗎?
適用,而且方案會按規模縮放。小吃店與攤商常見的是油網加簡易截留的基本組合,重點在位置與清理頻率,不會要求上餐廳等級的設備;團膳或中央廚房則反過來,要把廢水納管與廚餘流向一併納入。規模不同、清單不同。
開店裝潢階段就找你們,會不會太早?
這是最划算的時點。裝潢前定案排煙路徑與截留器位置,幾乎零額外成本;開幕後再改,動輒拆天花板、鑿地面。本所依料理型態與店址周邊條件,在圖面階段就把油煙、廢水、噪音的配置一次定對。
被檢舉後多快能處理?
公文有期限的案件當週啟動:先盤期限、擬陳述意見,再排改善工程。改善本身的時間取決於工項——調排煙方向、換設施、加消音各有工期,現場診斷後會給您明確的工序表,原則是趕在期限前完成可驗證的改善。
改善加代辦全部弄下來要多少錢?
費用於了解案情後個別說明,不公開於網站。餐飲案的價差來自病因——調排煙方向、換設施等級、做隔音的工程量完全不同,沒看現場就給數字並不負責任。本所先診斷、列出工項清單,設備與工程費用透明對接廠商,服務費再個別說明。
陳述意見要寫什麼才有用?
寫三件事:具體改善項目、完成時程、佐證資料(設備報價單、施工排程、清運單據)。空泛保證沒有分量,機關要看的是可驗證的行動;寫得對,依《行政罰法》第 18 條的審酌因素,實務上有機會爭取改善期限或減輕。本所代擬並附改善方案。
廚餘也歸這套管嗎?
有營業廢棄物與廚餘再利用需求時會一併納入——廚餘應交合法再利用或清運管道並留存紀錄,隨意交給來路不明的回收車,流向出事時店家也被追。體檢時本所會把油煙、廢水、噪音之外的廢棄物流向一起看過。
餐廳油煙一定要裝靜電除油煙機才合規嗎?
不一定,法規管的是油煙異味有沒有影響鄰戶,不是指定哪一種機器。
油煙異味歸《空氣污染防制法》異味污染物管制,同樣被檢舉,病因可能是設施等級不足、疏於清洗或排煙口正對鄰戶門窗,第三種只要改管線走向就能解決;反過來說,靜電除油煙機裝了卻不清洗,設施失效後照樣會被裁罰。
偉騰先到場對照料理型態與店面配置診斷,判定問題出在設施、排煙方向還是維護,再逐項給改善規格,不會一開始就要你整組換設備。
餐廳油煙被檢舉,環保局到場稽查會先看什麼?
先看維護紀錄,再看現場運轉。
環境保護局受理公害陳情後到場,多半先問油煙防制設施的清洗紀錄與油脂清運單據,再檢視設備是否正常運作與排煙口位置;有紀錄代表有管理,認定與後續處理常因此不同,之後收到稽查或裁處公文,要在陳述意見期限內提出具體改善方案與時程,錯過期限就少了爭取改善期的機會。
偉騰協助把清洗、清運做成固定週期並留存單據,被檢舉時同步盤點期限、撰擬陳述意見並安排改善工程。
餐飲業環保諮詢要先準備哪些資料?
先給店況與公文就能啟動書面初判。
要準備店面位置與周邊環境照片、料理型態說明、現有油煙防制、油脂截留與排煙設施的照片、廚房廢水的排放去向,以及已收到的稽查、陳情或裁處公文;有改善期限的案件請註明收文日期,因為陳述意見期限決定後續改善與救濟的空間。
偉騰依這些資料把問題分成油煙、廢水、噪音三類,對照《空氣污染防制法》、《水污染防治法》與噪音管制標準給出盤點與改善建議,需要現場診斷時再約時間。
餐飲廢水的油脂截留器要多大、多久清一次?
沒有一個數字適用所有店家,容量看料理型態與出餐量,清理週期看油脂累積量,原則是攔得住油脂並固定週期清理、留下紀錄。
廚房廢水的主要問題是油脂,足量的油脂截留器加上定期清理與清運紀錄,是《水污染防治法》端的基本功;容量不足或不清理,管線堵塞、放流超標與異味三個問題會一起爆發,房東與隔壁店的抱怨也多半從水溝被油堵住開始。
偉騰依料理型態與出餐量規劃截留器容量與位置,並建立清潔維護與清運紀錄機制,讓稽查到場時拿得出單據。
餐廳油煙、餐飲廢水、噪音各歸哪個法管、檢舉走哪裡?
三類問題各有法源與標準,稽查都由所在地環境保護局執行。
油煙異味歸《空氣污染防制法》異味污染物管制,廚房含油廢水歸《水污染防治法》,抽風、空調與冷凝機組的聲響對照《噪音管制法》及噪音管制標準,而且日夜標準不同,深夜營業的店風險更高;民眾多透過環境部公害陳情或直接向環境保護局反映,機關受理後到場查察,一家店常同時面對多項稽查與期限。
偉騰先把油煙、廢水、噪音盤點分類再對症改善,並把多項稽查期限統合處理,已受處分的依《訴願法》循序救濟。
餐飲業的油煙排放標準是什麼?
餐飲油煙不是用單一濃度值管,而是分兩層。
第一層是設施要求:位於餐飲業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附表所列行政區且達規模的列管餐飲業,依第 4 條設集氣系統(上吸式氣罩面速度每秒 0.5 公尺以上、側吸式每秒 3 公尺以上)、第 5 條設處理風量不小於集氣風量的油煙處理設備並每日記錄操作參數、第 6 條設監控儀表;新設自 111 年 1 月 1 日、既存自 111 年 2 月 1 日起適用(第 7 條)。
第二層是所有餐飲業都適用的空氣污染防制法第 32 條:不得因加熱、烘烤等操作產生異味污染物。稽查以設備是否設置運作、紀錄是否完整、周界有無異味為主。
如何檢舉餐廳油煙?
向店址所在地的直轄市、縣(市)環保局陳情,或使用環境部環境管理署的公害污染陳情網路受理系統,報案時須具體敘明地點、污染類別與情形並提供真實姓名及聯絡方式,個人資料依保密要點嚴格保密。
環保局受理後會到場稽查:列管餐飲業依餐飲業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查集氣系統、油煙處理設備與每日操作紀錄;所有餐飲業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 32 條查周界異味。對被陳情的店家來說,備妥設備維護與清洗紀錄、排煙口配置圖是陳述意見時最有用的材料;限期改善屆期未完成會依空氣污染防制法按次處罰。
餐飲業的油煙應該如何處理?
依餐飲業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的架構分三步。
一、捕集:設集氣系統並連接排氣管線,上吸式氣罩收集面自烹飪設施垂直投影向外延伸 15 公分、與鍋具上緣距離不大於 120 公分、面速度每秒 0.5 公尺以上;側吸式氣罩與烹飪區中心距離不大於 45 公分、面積達烹飪區 30%、面速度每秒 3 公尺以上(第 4 條)。
二、處理:設置靜電集塵、濕式洗滌、活性碳吸附或臭氧等油煙處理設備,設計處理風量不小於實際集氣風量,每日記錄操作參數與清潔保養(第 5 條)。三、監控:設可顯示參數的儀表供查核,環保局得命設獨立電表水表並保存紀錄 2 年(第 6 條)。新北市環保局的設備組合指引手冊可對照選型。
餐飲業廚餘怎麼處理?
餐廳廚餘與廢食用油屬事業廢棄物,依廢棄物清理法應交由合法管道清除處理或再利用。
餐館業的再利用途徑依衛生福利部主管的「餐館業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衛生福利部網站有 Q&A 說明哪些項目可交由再利用機構、需要哪些紀錄;廚餘交養豬場或堆肥、廢食用油交合格回收業者時,要留存交付紀錄與對方資格證明,以備環保局查核。
若委託清除機構載運,受託者須依廢棄物清理法第 41 條持有清除許可證,委託人依第 30 條負連帶責任。開店前把廚餘、廢食用油、一般垃圾三條流向定好,是稽查時最少被挑的做法。
餐廳噪音抽風空調被鄰居檢舉,要符合什麼標準?
餐廳屬噪音管制法第 9 條的「營業場所」,抽風、空調與營業聲音不得超過噪音管制標準第 5 條依所在噪音管制區類別與時段訂的標準值;時段依第 2 條分日間(7 時至 19 時)、晚間與夜間,夜間最嚴。
被稽查超標後,依噪音管制法第 24 條限期改善不得超過 30 日,屆期未改善得按次或按日連續處罰或令停業,改善完成應於期限屆滿前檢具證明報請查驗(第 35 條)。實務重點是抽風機與冷氣室外機的位置、深夜滿載運轉時段與消音措施;不具持續性的喧鬧聲則由警察機關處理(第 6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