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許可與稽查・Knowledge
餐飲業空氣污染防制設施
依《餐飲業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一定規模的餐飲業者必須設置並維護的集氣系統與油煙處理設備,附帶每日記錄、紀錄保存與維持正常運作的義務。
關鍵事實
- 法源:《空氣污染防制法》授權訂定的《餐飲業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於民國一百一十年二月五日發布
- 適用對象:辦法附表所列行政區內、達到規模門檻的餐飲業者;臺北市另有加嚴納管的業別與規模條件
- 設施內容:集氣系統(上吸式或側吸式氣罩與管道)加上油煙處理設備,例如靜電式、濾網式或水洗式油煙處理機
- 紀錄義務:每日記錄設施操作與維護情形,紀錄保存二年備查
- 適用時點:既存業者自民國一百一十一年二月一日起適用;新設業者於開始營業時即須符合
- 處罰依據:未設置或未維持正常運作,主管機關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有效收集與維持防制設施正常運作的規定告發處分
白話解釋
餐飲業空氣污染防制設施講白了就是「把油煙收起來、處理掉,而且要有紀錄證明你有在做」。集氣系統負責把爐灶上方的油煙吸進管道,油煙處理設備負責把油脂與異味去除後再排放,兩者缺一就不算合格。
辦法不是對所有小吃店一體適用,而是看店在不在附表列的行政區、有沒有達到規模門檻,臺北市還另外加嚴。設備裝好只是起點,每日記錄、保存二年、定期清洗維護才是稽查員進門會先看的東西,裝了不洗等於沒裝。
你什麼時候會遇到它
你會在四種情況遇到它:
- 新開餐廳在裝潢階段要決定排煙路徑與設備等級;
- 既有餐廳收到環保局的輔導通知或稽查公文;
- 被鄰居陳情油煙異味,環保局到場要看設備與紀錄;
- 頂讓店面時要確認前手的設施是否合格、紀錄有沒有留下來。
常見情境與對策
- 新開中式熱炒店,裝潢中——先向所在縣市環保局確認是否在附表行政區與規模門檻內;若適用,排煙路徑、集氣罩型式與處理設備在圖面階段就要定案,開幕時即須符合。
- 既有餐廳只裝了油網,沒有處理設備——油網屬於前處理,不等於油煙處理設備;若店屬適用對象,應補裝並開始每日記錄,否則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可能被告發處分。
- 鄰居反覆陳情油煙,環保局到場——稽查員多半先看清洗與維護紀錄,再看現場運轉與排煙口位置;紀錄完整、排煙口不正對鄰戶門窗,認定與後續處理通常不同。
- 收到限期改善公文——在期限內提出陳述意見,附具體改善項目、完成時程與佐證資料,例如設備報價與施工排程;屆期未改善可能遭按次處罰,實際結果依事實與證據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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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怎麼走
- 確認是否為適用對象:對照辦法附表的行政區與規模門檻,臺北市業者另查加嚴納管條件;不在範圍內的店仍受《空氣污染防制法》異味污染物管制,不是完全沒有義務。
- 依料理型態選集氣與處理設備:集氣罩型式與集氣流速要能有效收集油煙,臺北市環保局宣導資料列出的參考值是上吸式每秒零點五公尺、側吸式每秒三公尺以上;處理設備等級依油煙量與異味強度選。
- 排煙口位置與鄰戶關係一併設計:排煙口正對鄰戶門窗是陳情最常見的根源,設備再好也治標不治本;設計時把排煙方向、高度與距離列為必檢項目。
- 建立每日記錄與清洗維護制度:記錄設備操作、清洗與濾材更換,紀錄保存二年;清洗頻率依油煙量訂定並留單據,這是稽查時最有力的自保證據。
- 公文與陳情的回應流程:收到輔導、稽查或限期改善公文時先盤期限,再提出陳述意見與改善方案;對處分不服可依《訴願法》循序救濟,本所不承辦訴訟事件。
先看清楚
三件事最容易出錯。
- 第一,把油網或排油煙機當成處理設備,實際上辦法要求的是集氣系統加油煙處理設備兩段式配置。
- 第二,裝了不洗,靜電機失效後油煙照排,稽查時紀錄空白等於沒裝。
- 第三,排煙口位置沒改,鄰里陳情不會因為換了貴的設備而停止。
另外廚房的油脂截留器屬於廢水端的義務,與空氣污染防制設施是兩套紀錄,不要混在一本。
常見錯誤
- 以為小店一律不適用,沒查附表行政區與規模門檻就開幕,稽查時才發現在範圍內。
- 只裝油網或一般排油煙機,沒有油煙處理設備,被認定未設置防制設施。
- 設備裝好從不清洗、沒有每日記錄,紀錄保存二年的義務完全沒做到。
- 排煙口正對鄰戶門窗,陳情反覆發生,花錢換設備卻沒解決根源。
- 收到限期改善公文放著不回,錯過陳述意見期限,改善期與從輕空間一起消失。
行動前自查清單
- 已向所在縣市環保局確認是否在辦法附表行政區與規模門檻內,臺北市另查加嚴條件。
- 集氣罩型式、集氣流速與油煙處理設備等級依料理型態選定,圖面階段定案。
- 排煙口方向、高度與鄰戶門窗距離已檢查,不正對鄰戶。
- 每日操作與維護紀錄表已建立,清洗與濾材更換留單據,紀錄保存二年。
- 輔導、稽查或限期改善公文的收文日期與期限已登錄,陳述意見流程有人負責。
常見問題
餐飲業空氣污染防制設施是什麼?
依《餐飲業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一定規模的餐飲業者必須設置並維護的集氣系統與油煙處理設備,附帶每日記錄、紀錄保存與維持正常運作的義務。餐飲業空氣污染防制設施講白了就是「把油煙收起來、處理掉,而且要有紀錄證明你有在做」。
集氣系統負責把爐灶上方的油煙吸進管道,油煙處理設備負責把油脂與異味去除後再排放,兩者缺一就不算合格。辦法不是對所有小吃店一體適用,而是看店在不在附表列的行政區、有沒有達到規模門檻,臺北市還另外加嚴。設備裝好只是起點,每日記錄、保存二年、定期清洗維護才是稽查員進門會先看的東西,裝了不洗等於沒裝。
什麼時候會遇到餐飲業空氣污染防制設施?遇到了該怎麼辦?
你會在四種情況遇到它:新開餐廳在裝潢階段要決定排煙路徑與設備等級;既有餐廳收到環保局的輔導通知或稽查公文;被鄰居陳情油煙異味,環保局到場要看設備與紀錄;頂讓店面時要確認前手的設施是否合格、紀錄有沒有留下來。
提醒:三件事最容易出錯。第一,把油網或排油煙機當成處理設備,實際上辦法要求的是集氣系統加油煙處理設備兩段式配置。第二,裝了不洗,靜電機失效後油煙照排,稽查時紀錄空白等於沒裝。
第三,排煙口位置沒改,鄰里陳情不會因為換了貴的設備而停止。另外廚房的油脂截留器屬於廢水端的義務,與空氣污染防制設施是兩套紀錄,不要混在一本。如需協助,可將文件交由偉騰開發興業免費書面初判(加 LINE「偉騰開發」傳文件即可)。
法源出處
對應的偉騰服務
相關名詞
- 固定污染源:鍋爐、噴塗線、粉碎機這類定點排放空氣污染物的設備——經公告列管者,設置與操作都要先取得環保局許可。
- 異味污染物官能測定:以人的嗅覺為量尺、把臭氣強度換算成官能測定值的法定檢測——比對排放標準超標即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裁罰。
- 限期改善:機關命你在期限內排除違規的止血窗口——屆期未完成得按次處罰,改善完成還要報請複查才算數。
- 陳述意見:行政機關作成處分前依《行政程序法》給你的法定發言權——放棄這一步,裁量階段就沒有你的聲音。
- 裁處書:行政機關開罰的正式處分書——違反事實、裁處依據與金額、救濟教示三段,每一段都可能藏著翻案的施力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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