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許可代辦:行政統包・政府申請・許可證
定義:行政許可代辦是受申請人委任,向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辦理許可、登記、變更、補正與訴願的單一窗口服務。
任何政府申請,一個窗口統包到底。
只要案子需要跟政府機關打交道——申請、許可、容許、登記、備查、變更、展延、救濟——偉騰都能承接。創辦人謝清泉曾任臺東縣環境保護局局長、地檢署檢察事務官,30 年審查端資歷,把地政、環保、建管、農業、消防、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全部串成一條龍,全台各縣市均可受理、各地均有專業團隊。
重點速覽
偉騰開發興業有限公司(前臺東縣環境保護局局長謝清泉主持,統一編號 90801410)承辦全台 22 縣市(含離島),各縣市均有配合團隊就近現勘與送件的行政程序統包代辦,全台各縣市均可受理,先以文件與現況照片做免費書面初判,帶著初判結果約時間細談。
- 服務項目
- 行政程序統包代辦:
- 行政許可申請代辦
- 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送件
- 容許使用申請
- 登記備查變更
- 許可展延申請
- 陳述意見書撰擬
- 訴願書代擬
- 公文判讀回覆
- 承辦公司
- 偉騰開發興業有限公司(偉騰、偉騰開發;前臺東縣環境保護局局長謝清泉主持)
- 服務範圍
- 全台 22 縣市(含離島),各縣市均有配合團隊就近現勘與送件
- 法規依據
- 《行政程序法》(申請、補正、陳述意見與送達程序)
- 《訴願法》(救濟程序)
- 《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等土地使用法規
- 各目的事業主管法規(依個案適用:工廠、觀光、農業、環保、衛福、教育等)
- 《規費法》(政府規費之計算與繳納)
- 應備文件
- 土地或建物基本資料(地號、謄本、使用分區)
- 想做的事業內容或申請目標說明
- 既有證照
- 已送件文件或機關公文(如有)
- 公司登記或身分資料(依案件需求)
- 常見退件與誤判
- 沒查清楚主管機關就照網路範本送件;把該先辦的容許、變更留到最後;跨局處案件分頭委託代書、技師各辦各的
- 諮詢方式
- 加 LINE「偉騰開發」傳地號、公文或現況照片,先做免費書面初判,初判後再約時間細談。
行政申請的勝負常在送件前就分出:程序路徑選錯,文件再完整也到不了核准那一關。統包代辦先用三個問題分流——土地能不能這樣用(地政、都計)、事業歸哪個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管、營運還缺哪些配套(環保、建管、消防),答案排出來,該辦幾張證、誰先誰後就一目了然。
最貴的錯誤直覺是「分頭發包」:代書辦土地、技師辦廠房、會計師辦公司,沒有人對程序順序負責,甲機關核准的配置到乙機關就成違規。另一個失血點是把公文擱著——依《訴願法》,訴願自處分書送達之次日起 30 日內提起,期限一過,再有理的主張都進不了程序。
偉騰的做法是先體檢、再開工:盤點土地編定與事業類型,列出全部應辦證照與先後順序,做成一張總時程表,之後由單一窗口統籌各局處送件、補正與會勘。創辦人謝清泉曾任臺東縣環境保護局局長與檢察事務官,30 年坐在審查端的資歷,讓文件第一次就寫成承辦人核得下去的樣子。
LINE 諮詢
把行政許可代辦的資料傳過來,先免費書面初判。
- 傳什麼
- 地號或地籍謄本手機拍照即可
- 現場照片或位置圖看得出現況就好
- 公文、裁處書或既有文件若有
- 多久回
- 週一至週五 09:00–18:00 依序回覆;LINE 全天可傳資料
- 下一步
- 免費書面初判
- 約時間細談
- 委任代辦
先傳資料做初判,需要時再約時間細談
服務重點
- 先鎖定主管機關再動筆:同一個目標常有數條程序路徑,主管機關認定錯誤等於全案重來。我們先以土地編定與事業類型比對各目的事業主管法規,確認受理機關與適用程序,才開始寫第一份申請書。
- 把補正期限當救濟期限管:依《行政程序法》,補正與陳述意見都有指定期限,逾期機關可逕行駁回或裁處。我們把每份公文的期限登錄控管,回覆一律對準承辦人引用的具體規定,不做泛泛陳情。
- 用一張時程表統籌跨局處:建管等環保、環保等農業、農業等地政,互等是跨局處案件最大的時間黑洞。統包模式把各機關的送件、會勘、補正排進同一張時程表,文件版本統一控管,您只對一個窗口。
- 從審查端反推文件寫法:審查看的永遠是三件事:申請人適格、文件齊備、要件對號入座。我們照承辦人的簽核路徑準備附件與說明,把「會被問什麼」先寫進申請書,壓縮來回補正的回合數。
- 卡關案先調卷再選路:被退件、被裁罰的案件,選項隨時間遞減:陳述意見、訴願(處分書送達之次日起 30 日內)各有門檻與期限。先調卷判讀卡點,再決定補正、重送或救濟,不浪費任何一個程序機會。
速查表
| 主管機關 | 依案件分屬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土地使用歸地政與都市計畫單位,環保、建管、消防、農業各有主管局處;先判別機關與程序路徑再送件。 |
|---|---|
| 法規依據 | 《行政程序法》(申請、補正、陳述意見與送達)、《訴願法》(救濟程序)、《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規費法》及各目的事業主管法規。 |
| 誰要辦 | 不知該找哪個機關、辦哪張證的個人與企業;案件橫跨地政、環保、建管、農業多個局處的申請人;已被退件、卡關多時或收到裁罰公文的當事人。 |
| 受理窗口與層級 | 土地使用與容許向土地所在地直轄市、縣(市)政府或公所送件;事業許可向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跨局處案件由本所單一窗口統籌會辦與會勘。 |
| 審查期限 | 機關未公告處理期間者為2個月,得於原期間限度內延長一次(行政程序法第51條);訴願須於處分達到之次日起30日內提起(訴願法第14條)。 |
| 有效期與展延 | 許可效期依各目的事業法規而異;展延、變更、名義變更與換發均可代辦,證照效期預警監控納入企業證照總帳代管,避免逾期失效重辦。 |
| 應備文件 | 土地或建物基本資料(地號、謄本、使用分區)、想做的事業內容或申請目標說明、既有證照與已送件文件、機關公文、公司登記或身分資料。 |
| 規費依據 | 依規費法第7條徵收審查、勘查、登記與證照核發等行政規費,收費基準由業務主管機關依第10條訂定公告;規費與服務費分列,憑證逐項列示。 |
| 線上系統或表單 | 法規與書表先查全國法規資料庫;臺北、新北、桃園、臺中、屏東等縣市有線上申辦平台可送件與查進度;本所代操並依行政程序法第24條備妥委任書。 |
| 最常見退件原因 | 未查清主管機關就照網路範本送件、該先辦的容許與變更留到最後、分頭委託致證照缺漏、收到補正通知只補承辦人點名的那一項。 |
| 前置與後續許可 | 前置先分流三題:土地能否這樣用(地政、都計)、事業歸哪個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營運配套(環保、建管、消防);後續為年度申報、變更展延與查核。 |
| 偉騰承辦範圍 | 行政程序體檢與主管機關判別、程序路徑與總時程表、跨局處備件送件與補正、會勘陪同、陳述意見與訴願協作,到取得核准函與許可證正本。 |
辦理流程與時程
- 免費程序初判:提供地號與目標,我們列出需要的全部證照、主管機關與可行性評估。
- 路徑與時程規劃:排出各程序的先後順序與時程表,標出高風險審查點,確認委任範圍。
- 文件撰擬與整備:申請書、計畫書、圖說與附件一次寫到審查員要的樣子,需簽證者由配合技師承接。
- 送件與跨局處統籌:統一控管各機關送件、補正與會勘,進度定期回報,您只對一個窗口。
- 核准與證照交付:取得許可、登記或核准文件,逐項核對內容與附款,確認可據以營運。
- 後續維運管理:年度申報、展延、變更與查核提醒,讓證照持續有效,不因疏忽被廢止。
法規依據(條號)
| 法規 | 條號 | 重點 |
|---|---|---|
| 行政程序法 | 第24條、第35條、第51條 | 得委任代理人(至多3人)並提出委任書;申請得以書面或言詞為之;機關未公告處理期間者為2個月,得延長一次。 |
| 公司法 | 第17條 | 業務須經政府許可者,應先領得許可文件後方得申請公司登記;許可撤銷或廢止確定時,公司登記隨之撤銷或廢止。 |
| 商業登記法 | 第6條 | 商業業務須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者,應於領得許可文件後方得申請商業登記。 |
| 規費法 | 第7條、第10條 | 審查、勘查、登記、證照核發等應徵收行政規費;收費基準由業務主管機關依成本訂定、送民意機關備查後公告。 |
| 訴願法 | 第14條 | 訴願應自行政處分達到或公告期滿之次日起30日內提起,以受理機關收受訴願書之日為準。 |
| 稅籍登記規則 | 第3條 | 公司、獨資、合夥的稅籍登記由稽徵機關依登記主管機關提供之資料辦理,視為已申請稅籍登記。 |
| 醫療器材管理法 | 第13條、第25條 | 醫療器材商須經縣市主管機關核准登記領得許可執照;製造或輸入醫療器材須向中央申請查驗登記或登錄。 |
| 廢棄物清理法 | 第41條 | 從事廢棄物清除、處理業務者,應先取得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文件,始得受託清除、處理廢棄物。 |
特許業別×主管機關×前置程序對照表(先領許可文件,再辦公司或商業登記)
| 業別 | 主要許可或登記 | 主管機關(中央/地方受理) | 常見前置程序 | 偉騰服務頁 |
|---|---|---|---|---|
| 工廠(一般、特定工廠) | 工廠登記、特定工廠登記 | 經濟部產業發展署/工廠所在地直轄市、縣(市)政府經濟發展局處 | 土地使用分區與編定、使用執照、環保與消防會辦;未登記工廠先納管與改善計畫 | /services/factory-registration-agent/ |
| 民宿 | 民宿登記證與專用標識 | 交通部觀光署/直轄市、縣(市)政府觀光主管機關 | 土地使用分區確認、建物合法化或變更使用執照、消防安全設備 | /services/bnb-hotel-license/ |
| 旅館 | 旅館業登記證 | 交通部觀光署/直轄市、縣(市)政府觀光主管單位 | 分區容許、旅館類組變更使用執照、室內裝修許可、消防安檢、公司或商業登記 | /services/hotel-lodging-license/ |
| 露營場 | 露營場設置登記 | 交通部觀光署/直轄市、縣(市)政府觀光主管局處 | 土地身分與環境敏感區檢核、農業設施容許或許可使用、水土保持 | /services/camping-ground-permit/ |
| 畜牧場 | 畜牧場登記證 | 農業部/直轄市、縣(市)政府農業處或農業局 | 飼養規模門檻判定、畜牧設施容許、水污染防治許可與廢棄物清理計畫 | /services/livestock-facility-permit/ |
| 休閒農場 | 休閒農場籌設同意與許可登記證 | 農業部/直轄市、縣(市)政府農業處或農業局 | 面積與土地條件檢核、農業生產事實、休閒農業設施容許與建築執照 | /services/leisure-farm-license/ |
| 廢棄物清除處理業 | 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證 | 環境部/直轄市、縣(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 貯存場地分區容許、合法建物與消防、專業技術人員到職;領得許可文件後始得受託清除、處理 | /services/waste-disposal-business-license/ |
| 食品製造、加工、販賣 | 食品業者登錄、食品工廠登記 |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直轄市、縣(市)政府衛生局 | 場所合法化(農業設施容許、特定工廠或用地變更)、水污與廢清文件 | /services/food-beverage-license/ |
| 酒製造業 | 酒製造業許可執照 | 財政部國庫署/直轄市、縣(市)政府協助場地勘查與稽查 | 路徑對表(一般許可、農村酒莊)、場地檢核、公司或農民身分整備 | /services/liquor-tobacco-license/ |
| 藥局、藥商、醫療器材商 | 藥商或醫療器材商許可執照 |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直轄市、縣(市)政府衛生局 | 品項分類、公司或商業登記、藥師執業登記或技術人員到職、場所整備 | /services/pharmacy-medical-license/ |
| 長照、托嬰、幼兒園、補習班 | 設立許可或立案證書 | 衛生福利部、教育部/直轄市、縣(市)政府社會、衛生或教育局處 | 分區與用途類組確認、變更使用執照、室內裝修許可、消防檢修申報、無障礙改善 | /services/institution-license/ |
| 營造業 | 營造業登記證書 |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直轄市、縣(市)政府工務或建設單位 | 公司設立、專任工程人員聘任;登記後承攬不得逾造價限額 | /services/construction-industry-registration/ |
| 汽車貨運等運輸業 | 汽車運輸業籌設與營運許可 | 交通部/交通部公路局所屬監理所或直轄市政府交通局 | 業別對表、場站土地分區與合法建物、公司設立與資本額到位 | /services/transport-logistics-license/ |
| 不動產經紀業 | 經紀業許可與備查 | 內政部/直轄市、縣(市)政府地政局或地政處 | 公司或商號設立、公會入會、保證金繳存、經紀人配置 | /services/real-estate-brokerage-license/ |
| 就業服務機構 | 私立就業服務機構許可證 |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跨國人力仲介)/直轄市、縣(市)政府勞工單位(本國媒合) | 公司設立、專業人員測驗合格並聘任、保證金繳存 | /services/employment-agency-license/ |
| 電子遊戲場業 | 電子遊戲場業營業級別證 | 經濟部/直轄市、縣(市)政府 | 分區容許與距離量測、建物變更使用與室內裝修審查、消防安檢 | /services/entertainment-venue-license/ |
| 加油站、液化石油氣零售 | 加油站設置許可與營運執照、零售登記 | 經濟部能源署/直轄市、縣(市)政府 | 土地分區容許、用地變更與建照、消防安全設施審查 | /services/fuel-gas-station-license/ |
| 寺廟、殯葬設施 | 寺廟登記、殯葬設施設置與經營許可 | 內政部/直轄市、縣(市)政府民政主管機關 | 土地編定與區位距離檢核、宗教用地變更編定或設施容許、建管與水保 | /services/religious-funeral-facility/ |
| 旅行業 | 旅行業註冊與執照 | 交通部觀光署(綜合、甲種、乙種旅行業均由其主政) | 公司設立登記、經理人訓練結業;註冊後保證金與履約保證 | /services/travel-agency-license/ |
| 太陽光電 | 再生能源發電設備同意備案、電業籌設許可 | 經濟部能源署(同意備案、籌設);農業部與直轄市、縣(市)政府農業局處(農地容許);台灣電力公司(併聯審查) | 區位檢核(編定、分區、環境敏感區、禁限設公告)、環社檢核、農地容許或變更編定 | /services/solar-energy-permit/ |
資料來源:公司法第17條 law.moj.gov.tw law.moj.gov.tw law.moj.gov.tw
向政府申請的通用法定規則速查(任何業別都適用)
| 程序事項 | 法定規則 | 法源 |
|---|---|---|
| 處理期間 | 機關應按事項類別訂定處理期間並公告;未訂定者為2個月;未能處理終結得於原期間限度內延長一次,並於屆滿前通知申請人 | 行政程序法第51條 |
| 委任代理 | 當事人得委任代理人,每一當事人不得逾3人;代理權及於全部程序行為,但撤回申請須特別授權;代理人應於最初程序行為時提出委任書 | 行政程序法第24條 |
| 申請方式 | 除法規另有規定外,得以書面或言詞申請;言詞申請由機關作成紀錄並經申請人確認簽章 | 行政程序法第35條 |
| 特許業務的登記順序 | 業務須經政府許可者,先領得許可文件,再申請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 | 公司法第17條;商業登記法第6條 |
| 公司設立登記期限 | 無限、兩合及有限公司於章程訂立後、股份有限公司於負責人就任後15日內申請設立登記 | 公司登記辦法第2條 |
| 稅籍登記 | 公司、獨資、合夥的稅籍登記由稽徵機關依登記主管機關提供之基本資料辦理,視為已申請 | 稅籍登記規則第3條 |
| 規費 | 審查、勘查、登記與證照核發應徵收行政規費;收費基準由業務主管機關依成本訂定並公告 | 規費法第7條、第10條 |
| 不服處分的救濟期限 | 訴願應自行政處分達到或公告期滿之次日起30日內提起,以受理機關收受訴願書之日為準 | 訴願法第14條 |
資料來源:行政程序法第24條、第35條、第51條 law.moj.gov.tw law.moj.gov.tw law.moj.gov.tw law.moj.gov.tw law.moj.gov.tw law.moj.gov.tw law.moj.gov.tw
官方書表、申辦入口與法規
- 法規條文:全國法規資料庫(查法規、條文與各機關法規命令)(法務部)
- 法規條文:行政程序法 全文(申請、委任代理、處理期間、補正)(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 法規條文:規費法 全文(行政規費項目與收費基準訂定原則)(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 法規條文:公司法第 17 條(須經許可之業務先領許可文件再登記)(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 申辦入口:屏東縣便民服務整合申辦平台(屏東縣政府)
- 申辦入口:新北市政府線上申辦服務(新北市政府)
- 申辦入口:臺中市政府服務 e 櫃檯(線上申辦)(臺中市政府)
- 申辦入口:桃園網路 e 指通(桃園市政府線上申辦)(桃園市政府)
- 申辦入口:臺北市政府市民服務大平臺(臺北市政府)
- 收費標準:公司登記規費收費準則(公司名稱預查、設立與變更登記規費依據)(經濟部)
- 收費標準: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申請許可案件收費標準(環境部)
費用怎麼組成
費用分三塊:政府規費依規費法第7條、第10條由各業務主管機關訂定並公告之收費基準計收(例如公司登記規費收費準則、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申請許可案件收費標準);技師簽證、檢測與保險等第三方費用依實際項目計價;本所服務費於免費書面初判後依涉及機關數、程序長度與補正風險書面報價,三者分列、憑證逐項列示。
審查端觀點
- 行政審查的邏輯高度一致:申請人適格、文件齊備、法定要件對號入座。跨局處案件最常死在「各機關要件互相打架」——A 局要的配置,B 局的法規不允許。
- 統包窗口的價值,是把各機關的要件先在桌面上對齊、衝突先解掉再送件;送件後的每一次補正,都要回應到承辦人引用的具體規定,而不是泛泛陳情。
常見錯誤與退件原因
- 沒查清楚主管機關就照網路範本送件——公文在機關間移轉數月,案件原地踏步
- 把該先辦的容許、變更留到最後——前面取得的核准因前提落空,全部重辦
- 跨局處案件分頭委託代書、技師各辦各的——缺漏的證照沒人發現,開業後被稽查才引爆
- 收到補正通知只補承辦人點名那一項——其他要件下一輪再被退,補正回合無限延長
- 收到裁罰公文擱置觀望——訴願期限(送達之次日起 30 日)一過,救濟之門關閉,只能照單全收
常見痛點
- 想做的事很明確,但連該從哪個機關問起都不知道
- 每個局處都說先去問別的單位,一圈跑完回到原點
- 委託過代辦,做到一半才發現程序走錯、沒人扛責任
- 公文看了三遍,還是不確定機關到底要我補什麼
- 裁罰書就放在桌上,不知道期限內還能做什麼
交付項目
- 程序路徑與時程表(需要哪些證、誰先誰後)
- 全套申請文件與圖說(依案件類型)
- 各機關往來公文與進度紀錄
- 核准函、許可證、登記文件正本
建議準備文件
- 土地或建物基本資料(地號、謄本、使用分區)
- 想做的事業內容或申請目標說明
- 既有證照、已送件文件或機關公文(如有)
- 公司登記或身分資料(依案件需求)
法規依據
- 《行政程序法》(申請、補正、陳述意見與送達程序)
- 《訴願法》(救濟程序)
- 《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等土地使用法規
- 各目的事業主管法規(依個案適用:工廠、觀光、農業、環保、衛福、教育等)
- 《規費法》(政府規費之計算與繳納)
細項業務全覽
- 行政許可申請代辦
- 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送件
- 容許使用申請
- 登記備查變更
- 許可展延申請
- 陳述意見書撰擬
- 訴願書代擬
- 公文判讀回覆
- 跨局處會勘協調
- 補正文件整備
- 興辦事業計畫送審
- 現勘會勘陪同
- 企業證照總帳建置代管
- 頂讓易主證照移轉
- 卡關案件催辦救援
- 線上申辦代操
- 規費估算與代繳
- 多據點證照架構設計
- 補助前資格體檢
- 委任授權文件規劃
全台在地辦理
- 台北行政許可代辦
- 新北行政許可代辦
- 桃園行政許可代辦
- 新竹行政許可代辦
- 苗栗行政許可代辦
- 台中行政許可代辦
- 彰化行政許可代辦
- 南投行政許可代辦
- 雲林行政許可代辦
- 嘉義行政許可代辦
- 台南行政許可代辦
- 高雄行政許可代辦
- 屏東行政許可代辦
- 宜蘭行政許可代辦
- 基隆行政許可代辦
- 花蓮行政許可代辦
- 台東行政許可代辦
- 澎湖金馬行政許可代辦
全業務目錄——任何行政申請都可承接
一條龍統包的意義是:您不需要自己判斷該找誰。以下列出偉騰可承接的代表性業務——沒列到的申請一樣歡迎詢問,只要對口是政府機關,我們都能承接或統籌。
工廠與產業
- 特定工廠登記
- 農地工廠納管與改善計畫
- 未登記工廠合法化
- 一般工廠登記(設立/變更/歇業)
- 食品工廠登記
- 工廠用地變更編定
- 工廠環保許可整合
- 倉儲物流設施申請
- 特登轉一般工廠登記
- 特登消防與結構改善
- 納管工廠買賣盡調
- 特登擴廠變更評估
- 工廠群聚整體開發
- 移工宿舍合規改善
- 鍋爐定檢與合規統籌
- 觀光工廠申請與評鑑
- 工廠遷廠統包
- 工廠登記查詢與證明申請
- 工廠校正及營運調查填報
- 特登工廠移工資格認定
土地開發與地政
- 用地變更編定
- 農地變更
- 非都市土地開發許可
- 興辦事業計畫
- 土地買賣過戶登記
- 不動產繼承登記
- 贈與登記
- 抵押權設定與塗銷
- 共有土地分割
- 地目變更與編定訂正
- 土地使用分區證明申請
- 長照用地興辦計畫
- 宗教用地興辦計畫
- 觀光遊憩用地興辦
- 土地鑑界複丈申請
- 預告登記辦理
- 未辦保存登記建物處理
- 祭祀公業神明會土地清理
- 特目用地判讀與轉用
- 農地變丁建評估
- 使照類組變更
- 市地重劃與地主權益
- 容積移轉與容積獎勵
- 土地徵收補償與救濟
- 區段徵收抵價地評估
- 非都市土地開發許可與分區變更審議統包
- 興辦事業計畫變更、展延與廢止回復
- 農業用地變更使用同意與回饋金
- 縣市興辦事業計畫在地申辦
- 都市計畫個案變更陳情整備
- 砂石場與瀝青預拌廠用地合法化與興辦事業計畫
農業與農村
- 農業設施容許使用
- 農舍興建申請
- 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
- 休閒農場籌設
- 農產加工室申請
- 農村酒莊申請
- 溫室網室與農業資材室
- 農藥販賣業執照
- 肥料登記證
- 飼料製造販賣登記
- 種苗業登記證
- 農產品初級加工場申請
- 農產加工室登錄
- 農地違規恢復農用
- 農用證明申請
- 搭排同意申請
- 灌溉用水申請
- 林下經濟申請
- 採伐許可與林業設施
- 農業補助與對地給付
- 政策性農業貸款
- 產銷班設立
- 農業合作社設立
- 農產外銷檢疫登錄
- 集貨包裝場申請
- 農業冷鏈設施申請
- 既存農業設施補辦
- 育苗場與菇舍容許
- 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申請代辦(農用證明)
- 農地稅務優惠申請(不課徵土增稅、免遺贈稅、地價稅)
- 買農地前法規體檢與資格規劃
- 縣市農業設施容許在地申辦
- 農業設施容許使用申請代辦(資材室、溫網室、農機具室)
- 農業設施容許變更、名義人變更與查核應對
- 農業動力用電證明與用電申請統籌
- 農地種電與農電共生容許統包(屋頂型、漁電共生、不利耕作區)
- 農地租賃契約與三七五租約處理統籌
- 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與農業保險申請統籌
- 農民身分認定、農保與農退申辦統籌
觀光與旅宿
- 民宿設立登記
- 旅館業登記
- 露營場合法登記
- 日租套房合法化
- 觀光遊樂業籌設
- 溫泉標章申請
- 青年旅館開業
- 包船與遊艇體驗合規
- 營地水保污水整合
- 豪華露營合法化
- 特色民宿規模申請
- 風景區與國家公園民宿
- 休閒農業區民宿
- 旅行社執照申請
- 旅行業經理人配置
- 原保地、林地與都市計畫土地露營場合法化
- 既有無照露營場輔導轉正與裁處救濟
- 豪華露營與複合經營合法化
- 縣市露營場合法化在地申辦
環保許可與合規
- 水污染防治許可
- 空氣污染防制許可
- 廢棄物清理計畫書
- 環境影響評估
- 噪音管制與陳情處理
- 土壤污染評估與整治
- 事業廢棄物申報
- 環保裁罰陳述意見與救濟
- 砂石場環保合規
- 畜牧場環保合規
- 加油站環保合規
- 餐飲業環保合規
- 廢棄物清除處理業許可
- 資源回收業登記
- 再利用機構檢核許可
- 病媒防治業許可
- 環境用藥販賣製造許可
- 室內空氣品質檢測申報
- 飲用水水質檢驗管理
- 環保標章申請
- 碳足跡標籤申請
- 環境教育場所認證
- 工廠定期檢測統籌
- 自動監測連線申報
- 環保許可併同送審
- 環保設備補助申請
- 社區污水設施申報代管
- 環保定期檢測行事曆代管
- VOCs 揮發性有機物管制
- 洗車洗染業廢水合規
- 廚餘與有機廢棄物再利用
- 環境檢驗測定機構許可
- 廢光電板與廢電池回收處理
- 環保費申報與複核統包(空污費/水污費/土污費)
- 事業用地土壤污染評估調查與備查
- 環保法遵總體檢與年度顧問
- 砂石場、瀝青廠與預拌廠環保稽查應對與裁處救濟
- 應回收廢棄物責任業者登記與回收清除處理費申報
- 事業廢棄物輸出入許可與跨境清運
- 有害事業廢棄物認定、貯存標示與清運委託
- 化學物質登錄與關注化學物質運作許可
- 環境用藥許可證與製造輸入販賣業執照
- 開發行為溫室氣體增量抵換與自願減量專案
- 公害糾紛調處申請與鄰里協議
- 電鍍與金屬表面處理業四線環保許可
- 印刷、塗裝與汽車噴漆業 VOCs 固定源許可
- 食品工廠、屠宰與水產加工業環保許可
- 醫療院所感染性廢棄物與廢水合規
- 拆除工程石綿廢棄物與營建混合物清運
- 環差分析、環現差與環評變更
綠能與電業
畜牧與養殖
建築與工程
- 建造執照申請
- 使用執照申請
- 變更使用執照
- 室內裝修審查許可
- 雜項執照
- 違章建築處理
- 危老重建申請
- 水土保持計畫
- 簡易水保申報
- 招牌廣告物許可
- 營造業登記
- 土木包工業設立
- 營造業升等
- 專任工程人員配置
- 公安消防電梯定檢統籌
- 室內裝修業登記證申請
- 電器承裝業與自來水管承裝商登記
- 冷凍空調業登記
- 消防安全設備檢修專業機構許可
- 建築物昇降設備專業廠商登記
機構立案
工商登記
- 公司設立登記
- 行號登記
- 營業登記與稅籍
- 特許行業許可
- 公司變更/遷址/改組
- 解散與清算程序
- 餐飲零售服務業開業證照一站式統包
- 多證照企業證照總帳代管與年度合規
- 協會、社團法人與財團法人設立許可
- 出進口廠商登記與承攬運送許可
- 多層次傳銷事業報備
- 僑外投資許可與公司設立
- 歇業註銷與證照繳回
水利與資源
宗教與殯葬
救濟與行政程序
- 陳述意見與答辯
- 訴願代理
- 訴願與陳述意見代辦
- 土地不動產爭議處理與界址糾紛
- 契約撰擬與審閱
- 債權保全登記與拍定後登記
- 公文判讀與程序諮詢
- 環保檢舉與稽查應對
- 縣市跨局處行政申辦統包
- 行政程序法處理期間與補正應對
交通與運輸
- 汽車貨運業許可
- 遊覽車客運業設立
- 小客車租賃業許可
- 駕訓班設立
- 路外停車場登記
- 靠行轉自營規劃
- 汽車修理業登記
- 報關行設置許可
- 汽機車修理廠登記
- 二手車行設立
- 海運承攬運送業與航空貨運承攬業許可
- 保稅倉庫與物流中心登記
- 計程車客運業設立
- 搬家公司汽車貨運業許可
醫藥與健康產業
菸酒產業
寵物與動物事業
漁業與海域活動
水域遊憩
治安與人力特許
就業服務
娛樂與休閒場所
- 電子遊戲場級別證
- 夾娃娃機店合規
- KTV 視聽歌唱許可
- 健身房場館合規
- 電影院與展演空間
- 親子樂園設置
- 大型活動安全計畫
- 活動路權與臨時建築許可
- 健身房與運動場館設立
- 網咖電競館資訊休閒業證照
- 酒吧夜店特定營業證照
能源與燃氣
不動產服務業
無人機與新科技
常見問題
什麼樣的申請案可以交給你們統包?
只要對口是政府機關的行政程序——許可、容許、登記、備查、認定、變更、展延到訴願救濟——都能承接或統籌。需要技師簽證或建築師設計的部分,由長期配合的專業團隊分工,窗口仍只有一個;依法須由特定資格者親辦的事項(例如爭訟事件),本所不承辦,會誠實告知業務邊界。
我的案子只是一張小證照,值得用統包嗎?
先做免費初判再決定。程序單純的單一證照,我們會直接告訴您自辦的步驟與文件;初判發現背後牽動土地、建管或環保配套時,才建議委任。統包的價值在看全局,不在把簡單的事複雜化。
已經被退件、被裁罰的案子,你們接得下來嗎?
接,而且愈早愈好。請提供歷次送件文件與機關公文,我們先判讀卡點在文件、程序還是法規適用,再從補正、重送、陳述意見、訴願中選路。訴願為處分書送達之次日起 30 日內——期限決定選項,所以要快。
整個流程通常要跑多久?
由程序條數與是否涉及會勘、跨機關會辦決定:單一登記案以週或月計,跨局處整合案以月為單位,涉及變更編定或救濟者更長。委任時我們交付總時程表,標出每一段由誰控管、哪裡最可能延宕,進度定期回報。
統包的費用怎麼計算?為什麼網站上查不到價格?
因為每個案子的程序組合、機關數與卡點都不同,公開單一價格只會誤導判斷。我們在了解案情後個別說明,委任前一次講清楚範圍與費用,不做低價進場再追加的模式;政府規費依公告標準實報實銷,與服務費分列。
人在外縣市,不方便跑事務所,委託要怎麼進行?
全程可遠距:文件以線上與郵務往來,委任與授權文件依各機關要求規劃;需要現勘、會勘或到機關陳述時,由本所或各地配合團隊到場。行政程序的法規全國一致,差別在各縣市審查口徑,這部分我們送件前會先查證。
簽委任之前,你們會先講清楚可不可行嗎?
會。免費初判給您三個答案:需要哪些證照與程序、可行性與主要風險點、建議的辦理順序。初判結論若是不可行或代價過高,我們直說並提供替代方向,不會為了接案讓您走進死路。
收到裁罰公文後,提起訴願的期限是幾天?
依《訴願法》,訴願要在處分書送達之次日起 30 日內提起,期限一過,再有理的主張都進不了程序,只能照單全收。裁罰公文不是唯一有期限的文件:依《行政程序法》,補正與陳述意見也各有指定期限,逾期機關可逕行駁回或裁處,公文放在桌上觀望是最貴的錯誤。
收到公文請立刻傳全文,偉騰的行政許可代辦團隊先調卷判讀卡點在文件、程序還是法規適用,再從補正、重送、陳述意見、訴願中選路,並把每一個期限登錄控管,有期限的急件當日安排判讀。
委託政府申請代辦,第一次要提供哪些資料?
第一次諮詢請備妥這些資料:土地或建物基本資料(地號、謄本、使用分區)、想完成的事業內容或申請目標說明、既有證照與已送件文件或機關公文,公司案件加附登記資料或身分資料。
這些資料是判別主管機關與程序路徑的依據:以土地編定與事業類型比對各目的事業主管法規,才能確認受理機關與適用程序,列出全部應辦證照與先後順序。偉騰先做程序體檢與初步判讀再談委任,有補正或訴願期限的急件,當日安排判讀與期限控管。
不知道該找哪個機關,許可證代辦怎麼判斷主管機關?
用三個問題分流:土地能不能這樣用(地政、都市計畫)、事業歸哪個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管、營運還缺哪些配套(環保、建管、消防)。同一個目標常有數條程序路徑,主管機關認定錯誤等於全案重來;沒查清楚就照網路範本送件,公文會在機關間移轉數月,案件原地踏步。
做法是先以土地編定與事業類型比對各目的事業主管法規,確認受理機關與適用程序,才寫第一份申請書。偉騰的體檢會列出該辦幾張證、誰先誰後,做成一張總時程表,之後由單一窗口統籌各局處送件。
收到機關補正通知,只補承辦人點名的那一項就好嗎?
不建議。只補承辦人點名的那一項,其他要件下一輪再被退,補正回合會無限延長;依《行政程序法》,補正與陳述意見都有指定期限,逾期機關可逕行駁回或裁處,每多一輪都在消耗期限。
正確做法是把補正通知當成審查邏輯的縮影:申請人適格、文件齊備、要件對號入座三件事一次檢視,回覆一律對準承辦人引用的具體規定,不做泛泛陳情。委託許可證代辦接手卡關案時,偉騰會先調閱歷次送件文件與公文判讀卡點,整備補正文件並登錄期限控管,把來回補正的回合數壓低。
行政許可代辦統包和分頭找代書、技師辦,差在哪裡?
差在有沒有人對程序順序負責。
分頭發包時,代書辦土地、技師辦廠房、會計師辦公司,各做各的,甲機關核准的配置到乙機關可能就成違規,缺漏的證照沒人發現,開業後被稽查才引爆;建管等環保、環保等農業、農業等地政的互等,更是跨局處案件最大的時間黑洞。
統包把各機關的送件、會勘、補正排進同一張時程表,文件版本統一控管,需要技師簽證或建築師設計的部分由長期配合的專業團隊分工,您只對一個窗口。偉騰先體檢再開工,委任時交付程序路徑與總時程表。
請問醫療器材許可證申請可以代辦嗎?
可以,但要先分清兩張證。醫療器材許可證是產品證:依醫療器材管理法第25條,製造或輸入醫療器材須向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申請查驗登記(公告品項改採登錄),申請人必須先是合法的醫療器材商。
醫療器材商許可執照是業者證:依同法第13條,向直轄市、縣(市)政府衛生局核准登記後領照。偉騰承辦醫療器材商許可執照的送件、場所整備與品質管理系統文件,產品查驗登記則依品項風險等級評估後協作辦理;委任時依行政程序法第24條於最初程序行為時出具委任書即可。
請問代辦經費的定義是什麼?
在申請許可的語境,代辦經費指委託人為完成申請而支付的全部款項,依性質分三塊。一是政府規費:依規費法第7條,機關辦理審查、勘查、登記與證照核發應徵收行政規費,收費基準依第10條由業務主管機關依成本訂定並公告,代辦者實報實銷、憑證列示。二是第三方費用:技師簽證、檢測、保險等,依實際項目計價。
三是代辦服務費:受託人整理文件、送件、補正與陪同會勘的報酬。三者應在報價與請款文件分列,不能混成一筆。偉騰的服務費於免費書面初判後依案件複雜度書面報價。
營業登記可以代辦嗎?
可以。
一般所稱營業登記其實包含兩件事:公司登記依公司法向經濟部或直轄市政府辦理,行號依商業登記法向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兩者都可委任代理人送件,依行政程序法第24條於最初程序行為時提出委任書;稅籍登記則依稅籍登記規則第3條,公司、獨資、合夥的稅籍由稽徵機關依登記主管機關提供的資料逕行辦理,視為已申請。
要注意公司法第17條與商業登記法第6條:業務須經許可者,要先領得許可文件才能登記。偉騰的價值在於先判斷營業地址能否使用與特許前置程序,再送件,避免登記後被檢舉或無法取得特許。
請問清除許可證代辦費用是多少?
無法用一個總價回答,因為費用由三塊組成。
政府規費依環境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申請許可案件收費標準」計收,按申請的許可類別與級別分項;第三方費用包含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車輛與設備、貯存場所土地與環保文件等實際支出;代辦服務費依清除或處理、級別、車輛數與場所是否已合法而異。
法源是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從事廢棄物清除、處理業務者,應先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核發許可文件,才能受託清除、處理廢棄物。偉騰於免費書面初判後依案件條件書面報價,規費憑證逐項列示。